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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城市郊区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其郊区化发展极具代表性。20世纪以来,随着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美国城市郊区化进程加快,二战后得到更加迅猛的发展;同时,城市中心区环境日益恶化,污染严重,交通拥挤,人口密度高,大量黑人涌入,社会问题突出,城市凝聚力不断减弱。随着美国城市郊区化的发展,白人中产阶级不断向郊区迁移,城市中心区已成了那些以被低收入贫困人口和少数民族所占据的拥挤的住宅为特色的地区的代名词,房屋破败、住房短缺现象呈恶性循环局面,城市中心地带即将变成贫民窟地区,美国出现了城市“郊区化”和“空心化”并存现象。城市中心区的衰败引起了美国联邦政府的高度关注,开始介入城市中心区的复兴。 本文试对战后美国联邦政府对城市中心区复兴所付出的积极努力进行梳理,以自1949年先后颁布的三个城市法案为切入点,分别是《1949年住房法》,1966年的《示范城市法》,1974年的《住房与社区开发法》,分析法案出台背景,它的实施与城市中心区的复兴状况,及其结果和影响,找出经验教训,为我国城市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 导言部分介绍了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本文的视角。 第一章“郊区化与城市中心区的衰败”。美国1920年基本实现城市化,全国半数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在工业化的推动和刺激下,尤其是交通运输条件革新,汽车的普及;联邦政策的鼓励;思想观念的影响;一战后大量黑人的涌入;工业规模的扩大等因素,导致了城市向纵深发展,郊区化发展迅速。二战后由于复员军人和生育高峰,黑人的再次大规模涌入,及政府的政策引导,郊区化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从而加剧了城市中心区的衰败,中产阶级迁出,就业大幅下降,税收基础薄弱,大量黑人和低收入居民高密度聚集在中心区,使得住房严重紧缺,环境恶劣,贫民窟问题严重。战前政府也着手进行了一些公有住房建设,由于此时政府主要还希望通过加大建筑业投资来缓解失业,而非改善中心区恶劣的住房问题,故远未能满足需要,且由于选址造成居住隔离。 第二章“住房法与‘城市更新’(1949—1965)”。由于战前的公有住房建设远远不够,贫民窟问题依然存在,在这一时间段里,联邦政府开始大规模介入城市中心区的复兴,首先就从紧缺的住房和贫民窟问题入手,推出了《1949年住房法》,而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它引发了战后第一次城市中心区再开发和更新的高潮,史称“城市更新”运动。“城市更新”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专有名词,它特指始于《1949年住房法》,初衷是为了解决住房紧缺,由联邦政府拨款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