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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低收入阶层由于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抵押与担保标准而普遍被排斥在正规金融服务之外,尤其在广阔的乡村地区,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成为农村发展的一大障碍。因为贫困而不能得到贷款,而没有资金支持又无法消除贫困,这一恶性循环使得贫困人口进入了一个难以摆脱的困境,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不要求抵押与担保,致力于为穷人提供信贷支持以消除贫困的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一些国家试点获得成功,其观念在全世界迅速传播,遍及非洲、亚洲和东欧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欧美发达国家,作为以个人主义和自由市场为基础的解决贫困问题的新对策,获得了广泛的发展和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小额信贷在全球的发展状况很不均衡。特别是我国尽管从90年代初就开始了小额信贷的实践,理论界也较早就开始关注着这方面进展,并学习了Grameen银行等国际先进经验。但我国小额信贷实践的深度和广度,远不能和我国的经济总量以及贫困人口数量相匹配,对我国近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贡献非常有限。寻找小额信贷在我国“水土不服”的原因,探索消除贫困的制度创新,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有着重大意义。
本文根据08年暑期作者带领调查小组在河南孟津地区所进行的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方面的调研结果进行了一个案例分析,指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需求对利率是高度敏感的,农户能够承受的利率水平不高,并提出应将劳动力供给状况纳入分析框架以解释这一现实。
小额信贷的需求弹性与当地的劳动供给情况密切相关。在劳动力就业不充分,流动性很差的地区,闲置劳动力迫切的需要参与生产,因而有较大的空间将生产对劳动的回报出让给对资本的回报,从而承担很高的利率;而在劳动力就业充分,能自由流动以获取市场平均回报的地区,小额信贷项目并不能天然的比普通商业项目更有利可图,因此高利率的小额信贷项目往往指向高风险。
这一事实对我们在小额信贷的利率政策制定方面,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劳动力逐步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流动性非常高,第二和第三产业的长年高速发展,为流出的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逐步合理的工资水平,劳动力的价格日益提高。这和一些处于发展初期,劳动力大量剩余的国家是极为不同的.制定过高的利率,不仅对农户的帮助非常有限,而且容易发生逆向选择。
当前农村的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农村的金融供给在总体上有很大缺口,但以利率为代表的金融供给的成本,将是影响农户金融行为最重要的指导因素。小额信贷利率的确定应该是供需双方反复博弈而达到均衡的过程,在这个开放的博弈过程中,包括小额信贷机构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都可以逐渐地成熟起来,供给的增加和充分竞争也将逐步降低小额信贷的利率,政策指定者应着力于为这一过程创造相对公平和宽松的环境,包括适度放宽一些政策限制。
通过分析小额信贷项目的经济学实质,本文指出小额信贷的扶贫意义,主要是靠将闲置的劳动力组织起来参与生产实现价值来实现的。因此,小额信贷的扶贫效果,与当地的劳动力当前的参与情况和工资水平密切相关。在劳动力已经充分参与生产的地区,小额信贷项目能承担的利率是有限的,其扶贫效果将主要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而实现。
本文的分析框架较好地回答了:为什么Grameen模式在孟加拉取得了巨大成功,而我国近二十年来小额信贷规模一直发展不大。同时本文还深入分析了不同利率取向的小额信贷项目在现实中的分化趋势,以及不同小额信贷组织的扶贫效果,并提出了构建多层次的小额信贷组织体系、促进小额信贷领域的市场化、加快小额信贷担保机构的建设、完善小额信贷组织自身的制度设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小额信贷的扶贫作用等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小额信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