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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和当事人对会谈效果的评定是受会谈整体印象的影响,还是受会谈中个别时刻的影响?咨询师和当事人对即时效果的评定之间是什么关系?会谈深度与即时效果之间又是什么关系?本文分别从咨询师、当事人以及观察员评定会谈的视角出发,比较了咨询师和当事人对会谈效果的评定,探讨了会谈效果、即时效果和会谈深度的关系,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次对江光荣教授2005年提出的会谈深度三维模型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
研究者在一所大学的心理咨询中心选取了29个咨询会谈作为研究对象,每个咨询会谈的当事人不同。将每个会谈录音以两分钟为一个评定单位进行切分。每次会谈结束后,咨询师和当事人根据《会谈评估量表》(Session Evaluation Questionnaire,SEQ)评定会谈效果;三名观察员根据《会谈深度三维模型评分手册》结合会谈录音对每个评定单位做出三个维度的评分;在会谈结束后48小时内,咨询师和当事人分别评定会谈的即时效果--每个评定单位在“深度”和“帮助”上的得分。
根据以上评定结果,研究者对咨询师和当事人评定的即时效果做了相关和差异的比较;以会谈效果为因变量,每个会谈中“深度”和“帮助”的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为预测变量,用“逐步剔除法”做回归分析,考察会谈效果与即时效果的关系:用结构方程模型做验证性因素分析,以即时效果为效标检验会谈深度三维模型的有效性。结果表明:
(1)咨询师与当事人对会谈即时效果评价的相关具有统计显著性,呈正弱相关,当事人对即时效果的评分显著高于咨询师。
(2)在对会谈效果的评定中,咨询师评定的深度性受会谈即时效果“帮助”极大值的正面影响,当事人评定的唤起性受会谈即时效果“帮助”均值的正面影响。
(3)会谈深度三维模型与咨询师和当事人评定即时效果的相关均有统计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