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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核不扩散体制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以此为基础成立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核心,包括了其他的一些条约和组织安排,在核技术和核武器的安全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联合国安理会是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处理核扩散问题的最高机构。一般情况下,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及《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的规定范围内对国际社会的核活动和核材料实行监督保障。在原子能机构对出现的核扩散危机无法采取进一步行动或者不能制止核扩散危机的进一步发展时,联合国安理会将适时介入,通过大国之间的协调一致加大对违规方的压力甚至制裁,使其意识到违规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而回到遵守核不扩散相关规定的轨道上来。 在一个核扩散问题逐渐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而采取相对较为激烈的行动而使该问题发展成为危机,进而根据已有的规定或者根据利益攸关方的协议采取进一步行动的过程中,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围绕着怎样防止危机、预测危机、对危机做出预警、对危机做出反应和决策、再使危机恢复到正常状态并研究怎样完善体制而防止再次出现相似危机等方面进行工作。这一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危机管理过程。该过程包括了危机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从构成上看主要包括了风险评估及其管理、危机预警系统及应急预案、沟通与媒体管理、危机决策程序与管理、危机管理效果的评估、形象管理、技术培训与训练等方面,从管理阶段上看则包括了危机预防阶段的管理、危机预备阶段的管理、危机反应阶段的管理、危机恢复阶段的管理等四个方面。罗伯特·希斯对这些术语进行了简单的修改,改为缩减(Reduction)、预备(Readiness)、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等“4R”的阶段管理,使其更加生动,易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和便于记忆。 伊朗寻求核原料和核技术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到目前为止,伊朗核危机的处理还是遵循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框架。因此,以伊朗核危机为例研究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危机管理能更加全面地把握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危机管理在保障监督、强制执行、公正发展核技术方面的能力与缺陷。 本文首先对选择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危机管理进行研究的意义进行了说明,指出了可能使用的一些方法,并总结了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危机管理、伊朗核问题等方面的研究现状。第二章对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发展进行介绍,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为主对该体制的构成和阶段划分方面做出探讨。其中,内容构成主要讨论了风险评估与管理、预警系统、应急预案、沟通、媒体管理、形象管理、决策管理、效果评估、人员培训等;阶段划分讨论了核不扩散体制危机管理的预防阶段、准备阶段、反应阶段和恢复阶段的管理。第三章讨论了伊朗核危机下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在不同阶段的活动。由于伊朗核危机到文章完稿时还没有结束,无法探讨该体制处理伊朗核危机的恢复阶段的管理,因此主要讨论了预防阶段、准备阶段和反应阶段的活动,其中也讨论了伊朗核危机的发展和本质。第四章作为结论,对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在处理伊朗核危机过程中的成绩和缺陷进行总结,特别是对它的预警能力、核查能力、强制与执行能力进行了评价,并指出了主要国家行为主体对国际核不扩散体制活动的影响和该体制受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