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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市场的界定结果影响着涉案企业的市场份额,因此相关市场一直是各国反垄断制度的关注重点。相对而言,我国在反垄断立法上起步较晚,2008年开始施行《反垄断法》,2009年发布了《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这两部规范性法律文件基本介绍了相关市场的内容、界定方法,规定了国际普遍适用的假定垄断者测试分析思路,却没有详细规定该方法的操作流程。法律依据的空白成为今后相关市场界定司法实践的难点。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美国丰富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经验,不断完善适用于我国的方法。假定垄断者测试,又称SSNIP测试法,是目前反垄断制度较为完善国家界定相关市场时主要应用的方法。其核心内容是假定市场上存在一个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该企业是目标产品的唯一生产(销售)商,在进行一次或多次微幅但显著且非临时性的提价后,推测消费者是否转而消费其他产品,以评估候选市场是否为适当的相关市场。在分析SSNIP测试法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后,我们可以得知该方法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深受芝加哥学派自由主义的影响。自1982年首次作为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规定在《合并指南》后,SSNIP测试法先后经历了四次修改,内容日益丰富。在研究SSNIP测试法的具体内容时有必要掌握几个关键因素:基准价格和涨价标准。这两个因素直接关系着相关市场的界定结果,与一国的经济水平相关,为此,美国《合并指南》在基本数据的基础上设置了更为灵活的选取标准。相较于传统的市场界定方法,SSNIP测试法更关注产品自身价格弹性,提供了更加合理的分析框架。在界定相关市场时,SSNIP测试法以大量数据、经济学公式为基础,并非通过研究商品价格、用途、功能来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因此,使用SSNIP测试法可以克服其他方法的主观随意性,所界定的相关市场外延也会更加明确。当然,尽管SSNIP测试法是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一大突破,有明显的先进性,但是该方法仍存在一定的局限,例如难以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对此,美国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种更为合理的改进方法:临界损失分析法,该方法对数据的要求没有SSNIP测试法高,操作过程也更为简便。基于国内经济发展现状,我们有必要在分析SSNIP测试法产生、内容、局限及新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司法现状与经济现状,构建适合我国的市场界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