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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通过实证分析论述现阶段开发期权市场的必要性和在期权交易中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可行性。
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引入做市商制度和建立期权市场的讨论日趋热烈。做市商制度,相对于竞价交易方式,在活跃市场交易、提高品种流动性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长期以来,人们屡屡设想通过做市商制度来解决资本市场交易不活跃的问题,但限于各方面条件,做市商制度未能真正实施。而建立在期货市场基础上的期权交易作为新兴的金融交易形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为有效和灵活的避险工具,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我国的期货市场经历了数年的整顿清理,现已步入发展和壮大的阶段,建立期权市场已不再是个设想。所要考虑的是如何借鉴国外市场运作中的经验与教训,制定出较为完备的市场制度来确保这一市场的成功发展。
本文作者在期货行业工作十余年,曾实地考察过日本、香港及英国等期货市场,在本文的写作中查阅了大量有关资料,结合国内资本市场的现状,提出了在我国期权市场建立初期,宜在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观点。本文通过对做市商制度起源、发展、演变的分析、对期权市场成功经验的介绍及对做市商制度在期权市场上运用的研究,论证在国内目前的市场环境内,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将为期权交易的活跃提供强有力的帮助,为市场监管机构提供新的有效监管渠道,为期货经纪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保值和避险方式,从而达到推动市场良性发展的目的。
此外本文通过对做市商制度发展历程的分析和国外期权市场经验的总结,得出我国期权市场交易方式的待选模式,提出我国期权市场中做市商制度应遵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混合交易方式的模式与流程,最后针对做市商制度可能带来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