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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以“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的治学态度,对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伦理文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批判总结。作为传统义利思想的集大成者,义利问题是其伦理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着承前启后,综合创新的特点。他不仅对我国古代“义利之辩”发展中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立人之道曰义,生人之用曰利。出义入利,人道不立;出利入害,人用不生”的观点。把义看作是人类生活的根本所在及人类生活道德价值的衡量尺度,创造性地提出并构建了自己独特的义利思想。王夫之提倡贵义重利,主张义利的辩证统一,并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第一,利中有义。道德不能离开人的物质生活抽象地存在,物质利益具有道德上的合理性。第二,义中有利。道德本身即包含利益,而不是把它排斥于利益之外。道德的本质就在于它能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第三,义不离利。利益是道德作用于人的载体。理寓于欲中,义存于利中,离开利益也就无所谓道德。任何道德都必须通过一定的利益表现出来。第四,利不离义。物质利益不能离开道德的制约,道德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并且是利益正当与否的标准。王夫之的义利观思想与前哲义利思想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对义利概念做了不同含义与层次的区分,提出了义有“一人之正义”、“一时之大义”和“古今之通义”的不同层次或类型,利也有“非道德”、“合道德”和“反道德”的不同指向和意义,这便使我国古代的义利之辩得到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并使其义利思想具有特有的内涵和时代新义。王夫之义利观提出了综合传统道义论和功利论的“贵义重利”、“义利统一”的道德价值观,是对明清之际,社会经济发展对传统义利观造成冲击所形成的新的社会价值取向的反映与肯定,以一种新的道德价值思维方法去重视思考和重建传统的义利观,反映了传统的重义轻利思想向义利并重思想发展的历史前进的方向。王夫之对义利的辩证分析,为我们当下如何处理义利关系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借鉴方法,我们应当结合当今新的时代特色,确立正确、适时的义利观,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