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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向来处于我国经济及生态环境的重要链条之上。然而我国自改革开放而始的经济发展模式却偏重于城镇发展,农村为城镇的飞速发展奉献了资源更承担了经济粗放性增长的恶果。农村环境因资源的无序过量攫取及工农业污染而濒临崩溃边缘。作为农村生态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水环境更是饱受荼毒,各种水环境污染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农村水环境呈日益恶化趋势。造成如此境况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农村水污染之严峻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然而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现况却是农村水环境保护的相关律法相当不完善甚或存在空白,这不但使得农村水环境的治理无法可依,更使得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污染无法进行强有力的治理惩处,更遑论依法对水污染防患于未然。因此,十分有必要开展对于完善农村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探讨,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研究,深入实践,细致分析,为实践中各种问题的解决提供切实可行的根据和保障。本文总体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首先概述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严重且日益恶化的现状,指出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呈现的新特点和法律保护缺位的严峻现实;其次,从法律角度分析造成该种局面的成因,主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意识四方面进行分析和阐释;最后,对应所述法律成因提出诸如完善关于农村水环境的专项立法、法律责任以及行政问责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对策。农村水环境不但维系农村民众生存,更关系着城市民众健康,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若任由各种农村水环境污染乱像继续,整个国家的水环境将岌岌可危。因而,为了“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为了全国人民喝上放心水、吃上放心粮,更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早日实现,必须加紧开展对于农村水环境的环境法治工作,早日还乡村青山绿水,为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