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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经历了以语言为主线的本体论转向。诠释学本身有着一种强烈的实践倾向,它起源于修辞学和经典文本的解释,活跃于其中的是被运用的语言,所揭示的是说服(修辞学方面)与强制(宗教、法律解释方面)的社会规范。语言诠释学的基本功用便是把意义的关联从对方转移到自我生活世界。语言是什么?伽达默尔本人的表述便是: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这句话并不是把语言与存在直接划等号,而是说我们需要通过语言来把握存在,进到一种状态——存在被经验到。语言性的世界经验是无条件的、绝对化的,具体表现为它先于一切被观念化的存在。语言与世界的基本关系不是世界沦为语言的对象,而是对象进入语言的视域世界,同时,科学客观性的对象转向由语言世界关系所重新把握的相对性。语言的普遍性与理性的普遍性同步。理解不在于对他人意见的重构,而是要投身视域融合之中。我们要直面前见,乃至在诠释学循环中不断地重新认识前见。哲学诠释学的目标不该是所谓的避免误解,更多的是尝试性的解释。理解何以可能?我们的生活世界何以可能?这都显现为一个开放性的过程之中。我们总不能因为差别就放弃对话,语言仅仅存在于谈话之中(即使谈话者在沉默着),而语言恰恰又是诠释学经验的媒介。可以说,离开了对话,语言无法表露自己,那么,诠释学经验也就无从谈起。我们在对话中获得相互理解,获取语言上的一致,显然,“语言破碎处,无物可存在”不是没有其现实意义。另外,在语言与世界的关系上,伽达默尔认为语言观就是世界观,人对于语言的拥有不是说人凌驾于语言之上任意使用,而是说人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发现生活世界中的自己与对方。不仅人需要对话,哲学思想也需要对话。自然地,德里达、哈贝马斯、罗蒂等都直接的在语言观上与伽达默尔展开了论争,与此同时,透过他们的语言观,我们看到地更多的是他们通对语言显现的自我主张。 因此,本文大致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试图对“语言”追本溯源,梳理了关于“语言”的传统理解,目的是与伽达默尔诠释学语言观进行横向分析,并进一步揭露“语言”在哲学史不同阶段的不可或缺性。具体表现是古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柏拉图的“语言辩证法”,近代时期洛克的“双重符号论”以及现代时期维特根斯坦的“图像论”和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之家”。 第二部分探讨了“语言”的合法前提,从话语的生存论基础地位展开,初步地阐释了伽达默尔诠释学语言观的脉络,并相应地颠覆了以往语言学的部分看法。所以着重阐述了语言如何作为诠释学经验的媒介并突出了语言在诠释学基础上迸发出的一系列显著特征。可以说,语言只有首先作为媒介,然后才有我们在理解之中包括我们自身的各种关系式的存在。 第三部分是从诠释学视域出发投身生活世界,从语言中重新理解历史性的世界经验。哲学诠释学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它转变成了本体论性质的研究,同时由于理解的历时性以及我们“在世存在”这一前提,我们的理解伴随着效果历史意识的具体化,而效果历史意识恰恰在语言性中得以实现。 第四部分则是后现代的德里达、哈贝马斯以及罗蒂等三位哲学家与伽达默尔诠释学语言观的直接碰撞,涉及的具体方面涵盖了建构与解构、理解与反思、共通感与信念的一致性等,笔者尝试性地总括了其中的批判性成分。 最后的第五部分主要是对伽达默尔诠释学语言观展开评价。一方面,它积极性地定位并深化了诠释学基础上的语言本体论,批判了语言工具论、命题逻辑和“逻各斯中心主义”,凸显了主体间性,并把我们带入了语言整体论的氛围。另一方面,即使伽达默尔的诠释学语言观不可避免地体现出主观主义、相对主义、保守主义以及非哲学化的一些倾向,可这恰恰是哲学史的本来面貌。无论如何,伽达默尔的诠释学语言观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我们发现,不是人在说话,而是语言说话,语言在言说。我们只是在对世界的言说之中感受世界经验,可以说,理解对于我们而言从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我们要做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是绝不可能离开语言的,语言把自身隐藏于万物的原始性之中,笔者亦愿为伽达默尔先生的诠释学语言观展开一次尝试性的补充,以此表达对其崇敬与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