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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主义是西方文化传统的一个显性基因,也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要素。本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探讨了西方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社会和历史根源,分析了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三种主要论证形式——自然法、功利主义和价值多元论,以及它们的一些变种,揭示了每种形式面临的困境及其论证的失败。最后指出了,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危害,普遍主义思维方式的认识根源和误区,以及人类普遍性关系发展的历史性。 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探讨了西方文化中的普遍主义传统,以及这种传统形成的历史根源。其中,古希腊自然哲学对本原与永恒的探索,柏拉图对善的普遍理念的探讨,斯多葛派的世界理性和世界国家思想,基督教神学的一神论与永恒法观念等,都是西方传统中的普遍主义的具体表现。除了自然哲学以外,其它都强调善(价值)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并在基督教那里发展到极端,最后,以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宣告了价值普遍主义的破产。 第二章探讨了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第一种形式——自然法学说,及其它所坚持的普遍主义宪政原则;分析了它的特点,即它对人性、人权和规范的普遍主义看法;揭示了它的意义和根本缺限。 第三章论述了19世纪历史主义的兴起及其对自由主义的冲击,以及自由主义对这种冲击的回应。这种回应一方面表现为贡斯当和托克维尔对自由主义的历史解释,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表现为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解释。作为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第二种主要论证形式,功利主义既为自由主义注入了一些活力,也给自由主义普遍主义带来了更大的危机。 第四章重点分析了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第三种主要论证形式——伯林的价值多元论,指出了价值多元论给普遍主义带来的更大冲击。同时,分析了哈耶克、诺齐克带有综合性的论证方式和罗尔斯的新自然法理论的论证方式,揭示了所有这些为自由主义普遍主义进行的论证的失败。 第五章主要剖析了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社会历史根源,以及它所体现的资产阶级利益的特殊性;同时,揭露了它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等的内在联系。在分析普遍主义的认识根源及其误区的基础上,指出了历史主义和实践哲学是普遍主义的解毒剂。最后,依据历史主义的观点,阐明了人类社会中的普遍性的历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