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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在她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民族民主革命的过程中,为解决国内外民族矛盾提供了指南。它是中国共产党最终建立起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理论基石之一。但它不是从来就是符合中国民族实际的,而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自身的不断成熟而发生变化并逐渐接近中国民族实际的。在它演变的过程中,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权利的认识与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本文分三章论述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的演变及其影响。第一章,分析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的演变。抗战前,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属性认识基本停留在中华民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上,往往从各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并不清晰甚至存在矛盾,这造成了中华民族成员构成的难以确定性、中华民族成员之间关系的松散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双重民族压迫下的民族结构:中华民族受到帝国主义的殖民压迫,而各少数民族在受到帝国主义的殖民压迫的同时也受到汉族的民族压迫。抗战以来,中共的中华民族观发生了质的变化。不仅从政治联系方面考虑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而且从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共同体的层面来界定中华民族的属性。这样,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得到了加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在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里得到展开。第二章,探讨在不同中华民族观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权利认识的变迁。最初,党基本上从政治联系方面考虑民族之间的关系,对中华民族的一体性的认识还不明显,在双重民族压迫下的民族结构下,由于中华民族和少数民族都受到压迫,因此从民族压迫者那里获得民族独立的自决权对于中华民族和少数民族来说都是正当的,因此,中共同时追求中华民族的独立和少数民族的独立,这就造成了两种自决的冲突和矛盾。随着对中华民族一体性认识的加强,中华民族享有自决权的正当性被党明确地提出,少数民族所受的殖民压迫是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所遭受的帝国主义的压迫,解除这种压迫的自决权由中华民族一体性行使。而在国内所遭受的民族压迫,乃是中华民族成员间的冲突,解决这种矛盾的方法乃是强调在民族平等、尊重少数民族独特个性的基础上给予少数民族民族自治的权利。 第三章,论述在不同中华民族观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结构形式的设想。中华民族的政治共同体属性由于没有明显的民族认同的存在,使得各民族在经济、文化、语言方面的差别被过分地彰显,民族的分离成为中国共产党关注的焦点,民族自我决定是否建立国家和建立何种国家的权利被赋予了完全的正当性,因此中华民族的整体性的体现来自于各民族结合在一个国度里,与这种民族观相联系的国家结构形式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在非常注重民族区别的同时追求各民族联合在同一个国家里,联邦制由此进入了中国共产党的视野。当中华民族不仅在政治共同体而且在民族共同体的层面上被认同时,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一致性被强调,少数民族的独特个性则在一致性的基础上得到尊重。因此,中华民族不仅要建立统一的国家,而且是能够保证尊重少数民族独特个性的国家。由此,中共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设想就由联邦制转变为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民族自决,联邦制,民族区域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