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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分税制改革在我国的实行实现了国家财税收入大幅增长的目的,特别是对中央政府而言,其相对财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稳固和提高。毫无疑问,中央财力的加强使我国公共支出能力不断增强,但伴随而来的问题就是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建设、经济发展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的事权进一步强化的同时,由于地方政府相对财力的减弱导致了其财权日益弱化的局面。于是,为了解决其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这种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匹配的状况下得以应运而生。从其产生并发展到至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各个地区的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的资金支撑,为我国社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建设的平稳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地方政府在利用投融资平台筹措资金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时至今日已经导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背负了巨大债额,让许多地方政府面临深度的财政危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几十年发展过程中所积攒下来的种种弊端和深层次问题已然亟待革除和解决。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增速自08年金融危机后逐步放缓,呈现出一个新的发展态势。要促使我国经济平稳过渡发展,扩大内需仍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地方政府配合中央进一步增加公共支出,加强投资消费等。因此,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低于其支出的情况下,投融资平台仍是地方政府为保障财政支出而进行资金筹措的有效途径。然而,在强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的同时,我们不可忽略的一个问题是当前的相关政策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职能做出了新的规定和限制;《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的相关内容也明确要求此类融资平台公司必须适时做出调整和改变。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已然处于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政策环境之下,这就必然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以得到新的发展。本文正基此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转型与发展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论文在前人的理论基础上,立足新的时代背景,先是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有关理论基础进行分析阐述,接着以贵州省为例对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现状、运行特点、存在的关键问题及其原因展开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最后通过借鉴相关国际先进实践经验,针对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完成转型与发展的实现路径和具体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