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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实行的海禁政策,在各种因素的合力下,其严厉程度在嘉靖年间达到了顶峰。与前代不同的是,外有全球化贸易浪潮的冲击,内有江南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此时的海禁政策已经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而海商则在畸形发展中弱肉强食,趋于联合,形成各种海商集团。海商集团占据海岛,发展私人武装,频繁剽掠沿海地区,直接威胁国家的海防。对于海防问题,明廷并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犹豫不决中,国家的海禁和海防政策同时面临危机。嘉靖二十六年(1547),以浙江余姚谢迁家被毁为导火索,明政府最终下定决心派遣勇于任事的朱纨稳定东南社会,重整闽浙海防。在深入福建做第一手的调查后,朱纨认定“东南之事,莫大于浙闽海寇,凡浙之寇皆闽人也”。因此,朱纨在福建重点推行国家的海禁政策。整顿官员吏治、严行居民保甲、禁革乡官渡船、接待日本贡使等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强化了国家对地方的监控力,把沿海势豪大家与此时盗性占主要特征的海商集团分隔开来。与此同时,朱纨大力整顿国家海防体系,加强闽浙沿海防御设施,更新军事装备。在闽浙海防部署完备后,派卢镗率领福建海军北上进剿双屿港,拔掉了海商进攻浙江沿海的“巢穴”。当海商纷纷南下时,朱纨亦由浙江南下,福建诏安的走马溪之役,是剿灭海商的又一次重大胜利。朱纨的海禁举措及相关军事行动,直接保障和巩固了闽浙沿海地区的安定。但是,朱纨的海禁举措遭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抵制,在其间以闽浙势豪为主体,连接朝中部分官员,再加上受朱纨严厉打击的海商,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反海禁势力。对于“唯利是视,走死地如骛”的商贾们来说,严厉的海禁并不能使他们放弃赖以生存的私人海上贸易之路,反而只能驱使他们进一步转变为盗性更强,破坏性更大的武装海商集团。朱纨之死,标志着明廷在解决海商问题上的政策再次出现反复,其结果是以国家用武力解决沿海防卫安全努力的失败而告终。对于朱纨的海禁举措,从全球贸易的角度看这无疑与时代潮流背道而驰,如果考虑到时间的特殊性和海防的严重性,朱纨的这种做法有着时代的必然性。本文的写作目的即是对朱纨在浙闽沿海地区实施的海禁举措进行研究,分析其举措的得失,并以此为切入点,客观分析这一时期朱纨的海禁举措。论文的主体共分为四部分:一、明嘉靖初期的海禁;二、朱纨的海禁举措;三、反海禁势力的反弹与海禁的失败;四、对朱纨海禁举措的评价。其中朱纨的海禁举措和对朱纨海禁举措的评价是本文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