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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作品是指使用原作中相同或相似的作品标题、角色和故事情节进行再创作的作品。同人作品侵犯原作著作权纠纷一般发生在同人作品的作者未经原作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元素进行再创作的情形下。数字技术的发展加大了文学领域同人作品的传播范围,优质的同人作品很容易获得人们的青睐。随着同人作品的迅速发展,原作著作权人著作权意识的增强,同人作品与原作在著作权上的侵权纠纷也逐渐增多,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给正确处理这一纠纷带来了难题。本文以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侵权纠纷研究作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试图通过分析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纠纷的原因,梳理我国处理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司法实践,在考察典型国家处理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纠纷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健全我国著作权法相关制度的建议,以期对合法合理地解决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有所裨益。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纠纷的原因分析。同人作品与原作产生著作权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同人作品与原作之间存在关联性是其根本原因,原作作品元素著作权性不确定性是其法律原因,原作权利人权利意识增强是其主观原因。第二部分我国处理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司法实践梳理。在同人作品侵犯原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作品元素属于思想还是表达,二是作品元素是否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三是故事情节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法院主要采用“思想表达二分法”处理争议焦点一,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或第六条处理争议焦点二,运用“抽象测试法”或“整体观念与感觉法”处理争议焦点三。通过对司法实践的思考,发现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在角色形象著作权性认定和被告侵权责任承担形式等方面存在不足。第三部分典型国家处理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考察。对英美法系中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以及大陆法系中的法国、德国、日本和巴西国家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考察,总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间的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以期对我国健全著作权法相关制度有所启示。第四部分健全我国著作权法相关制度的建议。为了合法合理地解决同人作品与原作著作权侵权纠纷,应健全我国著作权法相关制度,为此建议在《著作权法》中增加:对作品标志性元素进行著作权保护,在合理使用的具体情形中加上模仿讽刺,在侵权责任承担上可以采用停止侵权以外的责任承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