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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类历史,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动力,更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马克思一生都执着于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首次确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并立足于此对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进行系统论述,解答人的全面发展之谜。本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从历史渊源与形成轨迹、主要内容、理论特色以及当代启示四个方面进行论述。文章的第一部分,追溯了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历史渊源,并通过总结马克思从萌芽时期到形成时期的著作和思想,阐述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形成轨迹;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首先对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人”作了科学规定,马克思指出全面发展的人应当是“现实的个人”,即有生命体征的、从事劳动实践的、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的个人。其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剖析了人的全面发展内涵及其根本衡量尺度。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人的需要、社会关系、能力以及个性的全面发展,人的自主活动和自由个性是衡量人全面发展的根本尺度。再次,马克思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条件和途径。马克思指出,只有消灭了束缚人个性的谋生劳动、旧式分工与私有制,回归到真实的集体,从“民族历史”走向“世界历史”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第三部分中,对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理论特色进行了梳理。马克思是立足于科学的唯物史观、立足于具体的实践,以及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关系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科学考察的。文章第四部分,基于当前我国国情,论述了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当代启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对当代中国颇具启示意义。首先,指引当代中国始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价值目标;其次,应当进一步夯实经济基础,为人民群众提供物质保障;再次,应当推进和完善制度建设,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最后,应当顺应全球化进程,努力促进人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