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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集中研究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尝试构建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理论分析基本框架,探索性提出: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推进信贷政策产品化、完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实施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四位一体”,是新形势下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基本定位和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提高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导向力和有效性。
论文共分9章。第1章,“导言”,重点阐释了论文的选题意义。论文提出,发展中国家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象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在经济转轨时期和实现经济转轨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完全依靠自由市场利率调节和听凭商业银行完全以经济利益为基础、不加任何约束的自发的信贷资金配置,将加剧宏观经济的结构性失衡。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在解决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结构性配置以及支持改善民生方面,比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进一步深化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在注重运用货币政策加强总量调控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职能作用,促进解决经济结构性问题和支持改善民生,让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也能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与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有本质不同。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商业企业,它的信贷政策是以经济利益为本质取向的;中央银行作为国家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它的信贷政策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和战略利益,为国家和社会的战略利益及发展大局服务。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直接引导和调控的是信贷资金结构,但着眼点和落脚点是带动和促进全社会资金优化配置,实现全社会资金配置福利最大化。
第2章,“信贷政策与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共分4节,重点探讨分析了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内涵、功能和特点,信贷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区别和联系,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为什么需要信贷政策以及我国信贷政策的发展实践。论文在综述现有文献主要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要求,对信贷资金流向加强引导调节、进而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资金供求结构性配置的融资制度安排”,具有独立性和协作性兼具、长期性和阶段性兼具、导向性和强制性兼具、前瞻性和矫正性兼具四个典型特征。发展中国家经济运行典型的非均衡特征、中央银行目标职责的多样性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性要求,决定了信贷政策作为中央银行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将长期存在。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信贷政策大体划分为1998取消贷款规模以前、1998-2004年、2004年以来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我国信贷政策围绕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大局、服务于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需要,在加强信贷行业结构调整、发挥信贷政策扶弱功效、支持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支持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完善信贷法规制度建设以及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出台了大量政策措施,在支持和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和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3章,“信贷政策的理论基础”,从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基础理论的角度追溯了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理论渊源,从理论上进一步论证了信贷政策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论文有针对性地概述评析了产业经济理论、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信贷渠道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信贷配给理论、信息不对称与信贷合约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论文注意到西方现代货币银行学理论和马克思博大精深的《资本论》有关货币资金或货币资本循环周转的分析角度和分析方法的不同,但认为两者都强调了经济金融制度内在的体制障碍会影响资金或资本的不均衡结构配置,并影响政府宏观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经济周期性波动。论文提出,中央银行信贷政策干预信贷市场,要从信息、激励和政策传导等关键环节,注意干预的制度设计和干预的效应及绩效评估问题。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理论来应用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但要有辨别地吸收西方现代货币银行学理论的优秀成果。市场机制是促进资金合理配置的基础性力量,但市场不能包办一切。既要防止“市场失灵”,也要避免“政府失灵”。
第4章,“信贷政策的国际实践及经验借鉴”,论证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许多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虽然不统一使用“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这个说法,但类似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做法在各个国家广泛存在。论文有选择性地分析和梳理了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国家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失衡、支持特殊群体、扩大消费和应对巨灾五个方面的政策实践,同时,初步归纳梳理了国际上灵活多样的信贷政策工具选择,分析总结了国际实践对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提出相信市场、但不迷信市场,把市场机制和政府对经济金融必要的导向性调节有机结合起来,是符合市场经济现实的必然选择。
第5章,“信贷政策和信贷结构调节”,以信贷政策促进信贷结构调整为主线,概要回顾了与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发展进程相伴的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与信贷结构调整变化的历史演进趋势,分析了衡量信贷结构优化的定性衡量指标,提出信贷结构优化可以从信贷结构合理化和信贷结构高级化两方面加以定性说明,也可以尝试从信贷结构优化的反面一信贷结构失衡来界定,还可以探索建立信贷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动态跟踪监测,基于历史数据建立衡量标准。论文从我国金融机构信贷的区域结构失衡、行业结构失衡和企业结构失衡三方面详细探讨分析了我国当前信贷结构调整中的“贷长、贷大、贷集中”问题,提出要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引导和带动商业性金融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中的积极作用,强调我国商业银行“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问题有着深层的体制机制原因,潜藏着极大的信贷风险,是中央银行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并探索性地提出了解决我国信贷结构失衡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的可行政策建议。
第6章,“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创新”,强调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信贷政策要产品化,核心是推进信贷产品创新,这是提高中央银行信贷政策实施效果的支撑和根基。论文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信贷政策产品创新为什么更多体现为供给主导型创新而不是需求诱导型创新,总结了这些年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在推进实施金融强农惠农战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弱势群体就业、扶持高校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等改善民生重点领域的信贷产品创新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并重点对目前广泛关注、具有信贷结构调整功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 REITs)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最新进展、面临的制度约束和可能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概要分析评述。
第7章,“信贷政策与信用风险转移’’,集中探讨了在中国实施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创新的关键是完善信用风险转移机制,有效分散和降低信用违约风险;论述了金融机构经典的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和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衍生产品等新兴手段实施信用风险转移,都是符合实际的积极探索;探讨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产品实施信用风险转移的内在机理,提出了进一规范推进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转移的制度要求,概要分析了新巴塞尔协议对实施信用风险转移的宏观效应,提出了因为信贷衍生产品过份虚拟化和金融监管不到位所导致的次贷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进信用风险转移的借鉴和警示意义。论文提出,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从传统的“发放并持有”(originate-to-hold,OTH)模式快速向新兴的“发放并分散”(originate-to-distribute,OTD)模式转变,对金融稳定和金融市场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美国次贷危机是对结构性融资产品信用风险转移机制的大检验,并没有否定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产品功能本身,关键是提醒金融管理部门对过分虚拟化的信贷风险转移产品要加强信息披露和必要的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发生大变异,对信贷政策提出了新阐释。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产品分散转移信用风险是“双刃剑”,自由放任的金融创新、信用风险转移和完全依靠市场配置信贷资源,必然带来人为的金融危机灾难。
第8章,“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论证了提高信贷政策导向力和有效性,关键是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建立信贷政策实施和反馈的信息互动机制。西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对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中央银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既是对信贷政策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又明显有利于促进信贷政策有效贯彻实施。人民银行从2008年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试点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全面推进信贷政策导向评估,需要完善评估制度、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和信息披露反馈机制。论文以评估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政策效果为例,利用模糊数学和层次分析法探索设计了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
第9章,“提高中央银行信贷政策有效性的政策建议”,总结性指出,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推进信贷政策产品创新、完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着眼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提高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有效性和导向力,促进中央银行信贷政策转型。对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理论还需要与时俱进地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管理,要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法律地位,加强信贷政策与其它宏观政策的协同配合,加强信贷重点领域的“窗口指导’’,围绕推进中央银行信贷政策产品化、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全面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要注重加强信贷政策宣传解释,营造良好的信贷文化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