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减”世界 锻塑“增”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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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更是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党和政府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政策,不断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性问题。“双减”《意见》的出台就是要引导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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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行政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的渊源和内涵、适用的主要情形、对信赖予以保护的方式以及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适用状况等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其目的在于呼吁理论和实务界关注并研究信赖保护原则,以最终确立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基本原则的地位,以全面约束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以及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裁决行为。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扩大化是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由严格到宽松,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断放松的一种趋势。笔者认为,目前学界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扩大化的研究仅仅局限在应然层面上,缺乏对我国行政诉讼实然性的关注。本文通过应然与实然两个方面,来探究原告资格扩大化在我国行政诉讼语境下的生存空间。
国家赔偿制度是近代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公民权利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而逐步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国家赔偿,即是以国家为赔偿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建立此种法律制度是平抑社会矛盾,规范执(司)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一个国家彰显人权保护力度的显著标志。本文分析了权力设置错位对国家赔偿工作带来的影响与危害,介绍了归责与免责、期望值与既赔值的相关内容。
从事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十年来,在审理案件中,对于适用国家免责条款曾产生过困惑,特别是对于认定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遇到诸多问题,使笔者萌生在今年关于司法能力建设课题上首选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本文探讨关于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国家免责条款的法律适用,着眼于司法活动正确体现立法精神,彰显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今的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推进民主和法治进程的良好发展阶段。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和基础,是实现法治国家目标最根本、最重要的途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号召,如何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既是法
本文对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与法制建设的考察进行阐述,介绍了有关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功过是非的检讨及有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涵义的检索由法的本体探讨司法能力建设的价值追求,由法与社会的关系研究司法能力建设的政治内涵就关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涵义的做粗浅理解。
“法官是活着的法律的宣誓者”(布莱克斯通语)。虽然司法权是消极的,但是司法活动中却处处表现出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如果没有法官睿智的司法活动,运用法律去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纠纷,那么法律的条文则不过是些法律渊源而已,得不到实际的运用并解决社会纠纷;如果没有法官睿智的司法活动,‘发现’和‘创制’法律,那么法律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成为社会前进的羁绊。”司法实践中,法官面临的每一起纠纷都有其特殊性。当普遍性的
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在冰与火中动荡沉浮,传统文化理念、社会制度在内外力的作用下几经骤裂,中华法制传统也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风雨飘摇。现在的农村社会正按照费孝通教授所期望的那样行进,即用乡土工业、土地改革、都市文化来重建农村社会价值观念。可以说,中国社会正在历经一个从传统“乡土中国”到“新乡土中国”的过程。然而,面对几千年历史的积淀,建立一个全新且成熟的农村秩序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可能需要几代人
在诉讼认识模式上,现代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以“自由心证”为代表的自由认识模式。在思维层面上,司法人员在实践中却大量运用自由心证的认知模式评判证据和认定案件事实,“如果着眼于‘行为中的法’,不得不承认在证据评价方式上,我国事实上亦属于自由评价模式”。但由于规范和制约这种客观上存在的诉讼认识模式的法律规则和基础理论的缺失,我国在诉讼认识方面的自由度,与西方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必然导致因时、因地、因
本文介绍了管理、司法管理的概念及涵义、司法管理的特征、司法管理能力的涵义以及增强司法管理能力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