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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干部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健全干部管理体制,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健全干部管理体制的情况
干部管理体制是关于干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管理原则和方法的总称。改革开放以来,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加快,逐步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分级管理体制。198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丧失工作能力的老同志不当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员候选人的决定》,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迈出重要一步;同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明确提出解决好交接班问题,老同志当好参谋;1981年,中央实行机构改革,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1983年,中组部下发《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管少、管活、管好”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1984年,中央决定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由集中管理干部和下管两级的管理体制改为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扩大了下级党委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二是探索实施干部分类管理体制。在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党的十三大强调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1993年10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开始实施,到1997年底,我国公务员“三定”工作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三是推进干部管理体制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000年,国家颁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干部分类改革进入一个全新阶段,探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探索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2005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工作开始走上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垂直管理、双重管理等干部管理体制。
宁夏作为民族自治区,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在党和国家统一的原则目标政策下,结合区情,深入推进,在坚持中创新发展。
——在党政干部管理体制方面:一是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厅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由自治区党委直接管理,其职务任免由自治区党委审批;自治区党政工作部门的正处级干部由自治区党委委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其职务任免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其他干部分别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批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二是实行分类管理体制。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分类管理公务员职务,目前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健全,只有公检法类出台了配套管理措施。三是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宁夏,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有宁夏国家税务局、检验检疫局、储备物资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烟草专卖局、海关、煤炭安全监察局、宁夏调查总队等;区内垂直管理的部门有工商、地税、国土、质监、药监等。四是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宁夏的公安、司法、监察、统计、审计、环保、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主管方和协管方分别依据权限对干部的考察任免、教育培训、调动交流、管理监管进行管理。
——在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方面:1996年启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2002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2011年,按照“政事分离、事企分离、管办分离”的要求,启动实施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归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这项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一是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如: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粮食局、旅游局、扶贫办、招商局。2004年,宁夏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粮食行政系统垂直管理体制,下管到地级市粮食局一级,建立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完善自治区储备粮食管理体系,构建起符合大流通大市场需要的粮食购销市场体系,成为全国的亮点。二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领导人分设,党委(党组)位于领导核心,单位的重大问题均由党委(党组)研究决定,行政领导人员负责实施,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如宁夏社科院、宁夏社会主义学院。三是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一部分是党政“一肩挑”,一部分是行政副职担任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如宁夏地矿局、宁夏报业集团以及一些科研院所等。目前,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下属单位已改革成企业性质。如宁夏报业集团、宁夏新闻出版社等单位,在人事管理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中人实行过渡政策”,过去是事业编制的机关人员,仍按事业人员管理,新进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实行的是不同的管理制度。四是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与企业的管理模式相似,领导班子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使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党员领导成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在干部的管理上,根据管理权限,单位中层以下干部的任用由管理层研究决定。
二、当前干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政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干部分级管理设置上没有实现权责一致。中央要求“下管一级”,但由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特殊重要性,有些省区市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直接管理。对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上级党委也将其纳入管理范围。这种干部管理体制,既增加了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量,也一定程度地挫伤了本级党委的积极性,而且使得上级管理和下级被管理的干部形成了事实上的责、权、利脱节。调查问卷显示,32.14%的问卷认为干部分级管理上还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干部选拔使用和监督管理的责权不对等。二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之间没有实现正常流动。干部分类管理竖起了较为严重的人才流通壁垒,行政、事业两支队伍间人才流动不畅,无法有效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使得干部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浪费严重。调查问卷显示,68.75%的问卷认为干部的现有分类管理模式不够科学,41.96%的问卷认为当前干部管理缺乏灵活性,特别是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不宽。三是垂直管理存在监管评价难。调研中反映,垂管机关的下级行政部门不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人大等的直接管理制约,其权力运行呈相对独立状态,上下级单位看不见摸不着,下级脱离了上级的视线,导致监管制约困难。61.2%的问卷认为对垂管的下级部门的考核评价的角度过于简单,评价的方式不够科学,因距离的原因,客观上言路不畅,缺乏面对面的实际掌握。四是双重管理形成一定层面管理盲区。有些主管方无视协管方的职责权限,独行其是,或征求意见走形式或“先斩后奏”;有些协管方履行职责不够,或“协而不管”或“不协不管”。五是干部编制和职务设置不够科学。调查显示,32.3%的问卷认为县和乡镇干部编制少,工作量大,责权不对等。同时,现行《公务员法》决定了干部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干部的职务晋升紧密相关,然而客观上,越向上,职务晋升机会越小,特别是县乡干部,发展空间小、机会少、成长周期长(调研统计,全国范围内,县乡干部从办事员到副科级平均10年,由副科级到正科级平均6年),多数人一辈子最大只能干到科级,35岁~45岁就碰到了“天花板”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工作热情。六是基层退居二线干部负面影响大。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干部年龄“一刀切”,“离岗退养、先提后退”现象屡禁不止,导致相当一部分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失去工作机会。同时,由于这部分人仍占着行政事业编制,使年轻人进不来,导致“机构越来越膨胀、干活的人越来越少”。 ——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党组织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组织在党政权责划分上不够清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具体,容易造成党政“一把手”争权和闹不团结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对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二是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没有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特点。主要是选拔任用机制不够灵活,考评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机制急需完善。主要在如何保证党组织有效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确保党的领导不被淡化削弱;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和规范。
三、新形势下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干部管理体制机制。要坚持顶层设计,解决好“怎样管活”的问题,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一是合理设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地方实际,合理设置干部管理权限,增强下级党委(党组)干部管理自主权,解决干部管理条块分割现象,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同时,按照“责权一致、从严管理”原则,理顺双重管理单位的干部管理体制,重新修订相关办法,实现干部劳动人事关系、干部管理权限相统一,打破双重管理单位干部在培养、交流和使用上不协调、程序多等壁垒。要探索建立科学的“垂管”干部监管评价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监管职权。评价考核“垂管”干部时,要将服务对象纳入测评范围。二是实行编制动态化管理。实行编制动态化管理,以省(区)、市、县(市、区)为单位将领导职数、干部编制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因事倾斜,解决干部编制、职数管理僵化问题,实现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健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探索增设新的职位类别。加快公务员管理改革,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管理制度,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试行聘任制。改革公务员法配套制度、领导干部调任办法等,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之间流动渠道。四是健全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核结果,加强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退出现职标准,健全可操作性强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实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实行干部任用能岗相适制度、干部试用期管理制度,准确把握职位的专业能力需求,将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上,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坚决免去试用职务,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以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一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职责。要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不同管理体制下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具体职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强化其领导核心作用,从贯彻执行政策、执行上级决议决定、研究决定单位重大问题,到对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监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等,都要在党的领导之下,都是这类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职责。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强化其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要区分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和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各有侧重地发挥党组织功能。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着力规范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健全完善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的有效机制,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方法,明确决策的范围;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继续探索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探索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与理事会决策机制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有利于法人治理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执行机制和纠错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三要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在正在开展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真正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分类人事管理,因类设岗,以岗聘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推动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科学化发展。■
(执笔人:袁红起、牛永生、张菌)
责任编辑:章 立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健全干部管理体制的情况
干部管理体制是关于干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管理原则和方法的总称。改革开放以来,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加快,逐步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分级管理体制。198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丧失工作能力的老同志不当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员候选人的决定》,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迈出重要一步;同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明确提出解决好交接班问题,老同志当好参谋;1981年,中央实行机构改革,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1983年,中组部下发《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管少、管活、管好”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1984年,中央决定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由集中管理干部和下管两级的管理体制改为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扩大了下级党委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二是探索实施干部分类管理体制。在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党的十三大强调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1993年10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开始实施,到1997年底,我国公务员“三定”工作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三是推进干部管理体制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000年,国家颁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干部分类改革进入一个全新阶段,探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探索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2005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工作开始走上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垂直管理、双重管理等干部管理体制。
宁夏作为民族自治区,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在党和国家统一的原则目标政策下,结合区情,深入推进,在坚持中创新发展。
——在党政干部管理体制方面:一是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厅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由自治区党委直接管理,其职务任免由自治区党委审批;自治区党政工作部门的正处级干部由自治区党委委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其职务任免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其他干部分别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批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二是实行分类管理体制。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分类管理公务员职务,目前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健全,只有公检法类出台了配套管理措施。三是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宁夏,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有宁夏国家税务局、检验检疫局、储备物资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烟草专卖局、海关、煤炭安全监察局、宁夏调查总队等;区内垂直管理的部门有工商、地税、国土、质监、药监等。四是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宁夏的公安、司法、监察、统计、审计、环保、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主管方和协管方分别依据权限对干部的考察任免、教育培训、调动交流、管理监管进行管理。
——在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方面:1996年启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2002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2011年,按照“政事分离、事企分离、管办分离”的要求,启动实施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归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这项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一是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如: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粮食局、旅游局、扶贫办、招商局。2004年,宁夏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粮食行政系统垂直管理体制,下管到地级市粮食局一级,建立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完善自治区储备粮食管理体系,构建起符合大流通大市场需要的粮食购销市场体系,成为全国的亮点。二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领导人分设,党委(党组)位于领导核心,单位的重大问题均由党委(党组)研究决定,行政领导人员负责实施,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如宁夏社科院、宁夏社会主义学院。三是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一部分是党政“一肩挑”,一部分是行政副职担任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如宁夏地矿局、宁夏报业集团以及一些科研院所等。目前,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下属单位已改革成企业性质。如宁夏报业集团、宁夏新闻出版社等单位,在人事管理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中人实行过渡政策”,过去是事业编制的机关人员,仍按事业人员管理,新进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实行的是不同的管理制度。四是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与企业的管理模式相似,领导班子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使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党员领导成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在干部的管理上,根据管理权限,单位中层以下干部的任用由管理层研究决定。
二、当前干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政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干部分级管理设置上没有实现权责一致。中央要求“下管一级”,但由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特殊重要性,有些省区市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直接管理。对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上级党委也将其纳入管理范围。这种干部管理体制,既增加了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量,也一定程度地挫伤了本级党委的积极性,而且使得上级管理和下级被管理的干部形成了事实上的责、权、利脱节。调查问卷显示,32.14%的问卷认为干部分级管理上还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干部选拔使用和监督管理的责权不对等。二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之间没有实现正常流动。干部分类管理竖起了较为严重的人才流通壁垒,行政、事业两支队伍间人才流动不畅,无法有效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使得干部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浪费严重。调查问卷显示,68.75%的问卷认为干部的现有分类管理模式不够科学,41.96%的问卷认为当前干部管理缺乏灵活性,特别是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不宽。三是垂直管理存在监管评价难。调研中反映,垂管机关的下级行政部门不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人大等的直接管理制约,其权力运行呈相对独立状态,上下级单位看不见摸不着,下级脱离了上级的视线,导致监管制约困难。61.2%的问卷认为对垂管的下级部门的考核评价的角度过于简单,评价的方式不够科学,因距离的原因,客观上言路不畅,缺乏面对面的实际掌握。四是双重管理形成一定层面管理盲区。有些主管方无视协管方的职责权限,独行其是,或征求意见走形式或“先斩后奏”;有些协管方履行职责不够,或“协而不管”或“不协不管”。五是干部编制和职务设置不够科学。调查显示,32.3%的问卷认为县和乡镇干部编制少,工作量大,责权不对等。同时,现行《公务员法》决定了干部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干部的职务晋升紧密相关,然而客观上,越向上,职务晋升机会越小,特别是县乡干部,发展空间小、机会少、成长周期长(调研统计,全国范围内,县乡干部从办事员到副科级平均10年,由副科级到正科级平均6年),多数人一辈子最大只能干到科级,35岁~45岁就碰到了“天花板”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工作热情。六是基层退居二线干部负面影响大。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干部年龄“一刀切”,“离岗退养、先提后退”现象屡禁不止,导致相当一部分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失去工作机会。同时,由于这部分人仍占着行政事业编制,使年轻人进不来,导致“机构越来越膨胀、干活的人越来越少”。 ——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党组织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组织在党政权责划分上不够清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具体,容易造成党政“一把手”争权和闹不团结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对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二是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没有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特点。主要是选拔任用机制不够灵活,考评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机制急需完善。主要在如何保证党组织有效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确保党的领导不被淡化削弱;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和规范。
三、新形势下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干部管理体制机制。要坚持顶层设计,解决好“怎样管活”的问题,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一是合理设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地方实际,合理设置干部管理权限,增强下级党委(党组)干部管理自主权,解决干部管理条块分割现象,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同时,按照“责权一致、从严管理”原则,理顺双重管理单位的干部管理体制,重新修订相关办法,实现干部劳动人事关系、干部管理权限相统一,打破双重管理单位干部在培养、交流和使用上不协调、程序多等壁垒。要探索建立科学的“垂管”干部监管评价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监管职权。评价考核“垂管”干部时,要将服务对象纳入测评范围。二是实行编制动态化管理。实行编制动态化管理,以省(区)、市、县(市、区)为单位将领导职数、干部编制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因事倾斜,解决干部编制、职数管理僵化问题,实现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健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探索增设新的职位类别。加快公务员管理改革,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管理制度,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试行聘任制。改革公务员法配套制度、领导干部调任办法等,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之间流动渠道。四是健全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核结果,加强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退出现职标准,健全可操作性强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实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实行干部任用能岗相适制度、干部试用期管理制度,准确把握职位的专业能力需求,将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上,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坚决免去试用职务,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以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一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职责。要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不同管理体制下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具体职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强化其领导核心作用,从贯彻执行政策、执行上级决议决定、研究决定单位重大问题,到对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监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等,都要在党的领导之下,都是这类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职责。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强化其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要区分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和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各有侧重地发挥党组织功能。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着力规范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健全完善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的有效机制,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方法,明确决策的范围;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继续探索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探索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与理事会决策机制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有利于法人治理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执行机制和纠错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三要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在正在开展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真正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分类人事管理,因类设岗,以岗聘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推动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科学化发展。■
(执笔人:袁红起、牛永生、张菌)
责任编辑:章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