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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我们从子女教育培养和黄赌毒瘾君子正反两个方面简述家业治理策略中的子女教育问题,以资借鉴。
一、子女培养教育至上
谈到子女教育培养,我们首先从李鸿章的祖父李殿华(1764—1845)说起。据《合肥许氏宗谱》记载,李氏先世本姓许,祖籍江西吉水,元末明初為避战乱迁江西湖口,再迁安徽龙骨嘴,几经周折,最后在合肥下赵园(今肥东县永安乡许槽坊村)定居下来。及至许光照,与邻村李家冈(今永安乡李岗村)李心庄交友,光照怜心庄膝下无子女,常喝闷酒,遂将次子过继给心庄,是为许姓改李姓之始。慎所之后,经君辅、汉申、士俊、凤益、殿华、文安,到鸿章辈已是第八代了。
祖父李殿华两应乡试不第,遂绝意仕进,居家课子督孙,足不入城五十余年。父亲李文安(1801—1855)在不惑之年考取进士,并与曾国藩同年,进而成就了李氏家族的显赫地位。 这表明“教育”或者说通过教育资本改变家族命运是李氏家族的起步,如果我们进一步梳理李氏家族后人的相关资料,同样可以印证上述观点。目下,有关李氏家族教育的系统性资料尚未查到,在此,我们仅通过具体的案例和事实,对李氏家族的子女教育问题加以陈述。
第一,李文安家训。进士李文安手定的族规如下:“一、祠长先德后才, 务取齿德并尊、公正有声、素餍人望者;二、伦理宜笃也;三、礼节宜循也;四、术业宜勤也;五、食用宜俭也。”其中的“术业宜勤也”及李鸿章经常告诫子孙的 “耐”字诀、“挺”字经、“恒”、“专” 、“实”、“慎”等“看似平常却奇崛”的门风家规,即便对当下的子女教育也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第二,李经方遗产。如前所述,李经方在制定遗嘱时兼顾前后五代几乎所有人的受益权问题,如有关重孙和外孙的学费问题等,再如“私人银行”中明确界定“有德者”方可享有受益权,要义同样在于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特别地,管家周孟文的教育基金理念在保全家产的同时推动了公共教育的发展。
第三,“后娘”陈琪玉。如图5所示,作为李国源的第二任妻子,陈琪玉力争把“后娘”做成亲娘,将段式萱留下的两个孩子李家耀和李家明视如已出,关怀备至,最重要的是抓住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人。其中,李家耀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曾任职中央信托局芜湖分局;李家明毕业于复旦大学英文系。陈琪玉“来归”后,又为李家生了五男三女。在时局动乱的时代,陈琪玉于1924年回到了安徽芜湖。夫妻二人无论遇到多大的难处,一刻也不放松孩子的学业,让孩子全部接受了高等教育,所以他们家的教授、专家、学者、经理等为数众多。
第四,尊师重教家风。据曾经担任过李府家庭教师的卫仲藩教授回忆,李府在尊师重教方面做得很好。首先,待遇丰厚。家教在合肥一年束脩200块银元,在上海每年束脩800块银元,每月另有理发、洗澡、医药等费5块银元,每年三节均有节礼。其次,管吃管住。家教宿食都在李家,日供三餐,教师独开一席,一般是四菜一汤,很讲究。开饭时,有一位老人家伺候,端菜添饭。特别地,国芬夫人每隔个把月,都要特制一份菜肴敬师。再次,课堂班规。讲课在书房,书房没有闲杂人打扰,专有一个书童听候使唤。学生重礼貌,进入书房先称呼先生,行礼,然后就座。退出书房,也要尊称先生,得到允许,才恭谨退走,从不失礼。最后,开学典礼。每年开学,举行的仪式尤为隆重,堂上设大成至圣先师孔子排位,红烛高烧,香烟缭绕,铺设红地毯,家长肃立在前,教师肃立在中间,学生肃立在教师后面两边。爆竹鸣放,一干人等便一齐向先师孔子牌位行三跪九叩首大礼,然后学生向教师行跪拜礼,最后家长向教师拱手恳托,教督从严。
第五,屡败屡战精神。当年,李鸿章打太平天国,屡战屡败,在向朝廷汇报军情时,他巧妙地颠倒了一个词汇,把“屡战屡败”改为“屡败屡战”,这样既不改原意,又把淮军在困难面前的精神气概给凸显出来了。后来家族中取其意而用之,常以“屡败屡战”相勉,几成传统。
“道”字辈目前是李氏家族的主力军,属于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一代,无论在国内国外,都处于朝气蓬勃的上升时期。正如他们自己所言,到了他们这一代,物质财富绝无“老本”可言,精神财富上的“老本”也只有一条——艰苦奋斗、“屡败屡战”。李道稔在谈到家族教育问题时讲到的一个小故事很具有代表意义。李道稔小时候上学成绩不好,考试经常不及格,一个叔叔看到其经常挨打、罚跪心疼,就告诉他,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时,就说“我虽然是屡战屡败,但我还在屡败屡战呀”,此招果然灵验。
二、黄赌毒坑爹又毁业
1927年北伐军到上海后,国民政府声称要对清末遗老的财产实行“共产”。不知李国烋出于何故,竟然里应外合,逼迫其父交出财产。此举吓得李经方赶紧卖掉上海的房子逃往大连。从上海出走时,还是其英国太太找了工部局巡捕房,由英国巡捕房保驾才上了船。鉴于李国烋的“坑爹”表现和“素有心疾”,所以李经方1933年在制定遗嘱时,明确规定国烋名下的财产不得抵押变卖且一切应听从监察人周孟文支配。进一步考察李国烋后来的生活情况,会发现所谓的“心疾”可能就是“黄赌毒”,这也是国烋挥霍所得遗产的主要原因所在。
结合遗嘱内容,据考证,经方分给国烋在含山县的租田1.3万亩、山场一片,芜湖河南岸一座恒丰仓楼房,上海一座定盘路定仪村42号三层楼房及利济轮船局股份5万元等。此外,国烋母亲还规定每月一号由国烋签名向指定的银行取现金500元,作为零花。接下来,我们看看国烋在芜湖的基本生活情况。因从小娇生惯养,国烋自十几岁起就食用鸦片、狂娼滥赌、挥霍无度。为避开母亲管束,国烋在17岁左右来到芜湖独自生活。整天“泡吧”,长期生活在三街、集益里一带的妓院集中区,不久就染上了梅毒,并娶一位姓沈的妓女为妻。家中至少雇了9个佣人、1个娘姨伺候太太,还有3个厨师(1个烧饭,1个做酒菜,1个负责买菜),其余5个为跟班。国烋后期梅毒严重,下身腐烂,出门就由2个跟班架着,4个跟班抬着。他经常通宵赌博,每赌皆输,没有现金,就给几张田契。最后把父亲分给他的所有家业变卖后,就再找国焘重新分家,认为当初的遗产分配不公。国焘就再给他在芜湖的两幢楼房。国烋再次输掉后不得不寄人篱下,最后跳河自杀,被人救起后因伤寒而死。简言之,古往今来,“黄赌毒”真是“坑爹又毁业”。 三、洋务运动败在用人
李鸿章所办洋务运动主要分四类(附录三):第一类是交通,如电报、铁路;第二类是矿业,如漠河金矿、开平煤矿;第三类是工业,如上海织布局等;第四类是商业,如组织公司与外人通商等。梁启超认为众多洋务运动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官商督办下的任人唯亲。下面,我们就从李鸿章幕府的四大特点入手,简要陈述其用人策略。
第一,来源同乡为主。李鸿章幕府成员主要有三类:一是同乡、同学、亲属、朋友,其中以安徽同乡为最多,如周馥和道员徐先路等;二是曾国藩的幕僚,如郭嵩涛、陈鼐和李鸿章同为曾国藩的门生,又同被曾国藩视为“丁末四君子”;三是上海官绅,如薛书常、应宝时、冯桂芬等人。有种说法是虽然李鸿章干预上海的近代化项目,具有合乎情理的权力,但他却更多地依靠人际关系的非正式系统,而不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渠道,运用他的影响力。这种人际网络包含三种关系:同乡、同僚和同年。李鸿章滥用老乡的典型案例是“打乡谈”。
第二,任用重实轻德。李鸿章在练兵开始的时候,曾派一批人去各国留学,学习枪炮即军事知识。然而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人得到过重用,其核心领导层均为亲属、淮籍以及淮军等。
专栏2 李鸿章修身养性与待人接物
李鸿章之治事也,案无留牍,门无留宾,盖其规模一仿曾文正云。其起居饮食,皆立一定时刻,甚有西人之风。其重纪律,严自治,中国人罕有能及之者。
不论冬夏,五点钟即起,有家藏一宋拓《蘭亭》,每晨必临摹一百字,其临本从不示人。此盖养心自律之法。曾文正每日在军中,必围棋一局,亦是此意。
每日午饭后,必昼寝一点钟,从不失时。其在总理衙门时,每昼寝将起,欠伸一声,即伸一足穿靴,伸一手穿袍,服役人一刻不许迟误云。
养生一用西医法,每膳供双鸡之精汁,朝朝经侍诊验,常上电气。
接人常带傲慢轻侮之色,俯视一切,揶揄弄之,惟事曾文正,如严父,执礼之恭,有不知其然而然者。
治事最精核,每遇一问题,必再三盘诘,毫无假借,不轻然诺,既诺则必践之,实言行一致之人也。
——来源:梁启超著,《李鸿章传》,天津出版传媒集团2016年3月版
第四节 结束语及镜鉴
目下,由改革开放孕育的家族企业已进入或正在进入传承阶段,事实上,在研究家族企业的传承之路时,不外乎图6中的两种方式、三条路径,即传亲的实际管理和虚拟管理以及传贤的职业经理人方式等。从家族企业传承角度而言,李氏家族给我们的经验启示就是传贤传亲表里如一,即在子孙有能力的条件下传亲。如李鸿章在组建幕府时,只有大儿子李经方和女婿张佩纶有幸位列其中,因李经方有译才,通五国文字,性格沉稳,勇于人事;而张佩纶有辩才,粗中有细,口无遮拦,耿直可爱。而当子孙没有能力时,则选择传贤,如在经营官商督办企业时选择有能力的人担当,同时与对方“约定”当子孙有能力时再交给子孙,如盛宣怀过世后的轮船招商局董事就由李鸿章孙子李国杰顶缺。
此外,李经方遗嘱分家析产机制的直产外息、顺位继承、二次分配以及家族永续等特点对当下的财富传承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鉴于李经方是盛宣怀家族分家析产机制的监督人和领导者,因“一代、均分、传男”特点中的宗法制下的“传男不传女”思想,导致其后期因女子继承权而引发了一系列财产继承风波,估计受此影响,李经方在制定遗嘱时不仅考虑了在世的五代中的所有人,同时还兼顾未来要出生的儿孙后代。在二次分配中,李经方则将前辈和妻妾名下的权益类资产直接分配给前辈和妻妾的子孙,而对没有子嗣的妻妾,则直接分配给现金,供其基本生活和死后安葬。以上这些特点对多姻家族的财富传承策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三,精神物质同传承。如引言所述,李氏家族数百上千的后人中人才辈出,到了第四代“家”字辈已基本完成家族“富不过三代”的传承,其中老六房在海外还有家昶、家景和家曙3艘“航空母舰”级企业家。在家业治理策略一节中,我们以案例形式展示李氏家族的教育理念和家风精神,尊师重教和屡败屡战是典型的精神传承,这是李氏家族得以基业长青的根基所在。事实上,除此之外,如果我们仔细梳理老六房的情况,可以发现,李氏家族的“才子”李经方及其孙子、“首富”李凤章的三儿子“李经翊”都是从老六房过继来的,结合李经方遗嘱中的遗产分配策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老六房及其子孙的成功是精神传承与财富传承的结合体,这也表明基因延续是家族财富管理的要义之一。
第四,无形资本的有形化。纵观李氏家族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其后人基本将工作经历、教育经历、兼职经历以及婚姻关系等无形资产进行了有形化转换。例如,李文安因同年关系将儿子李翰章和李鸿章送入曾国藩幕府做学生,进而推开李氏家族这一扇豪门。再者,李鸿章家族的婚姻多在淮军及幕僚中结网,如李鸿章将同事加战友的女儿赵小莲娶为继室,成就赵小莲赵氏家族的“帮夫运”。最后,在救国杰案例中,其充分运用了蒋介石与段祺瑞之间的师生关系以及段祺瑞与李鸿章的师生关系等教育资本,还有段祺瑞女儿段式萱与李鸿章侄孙李国源之间的婚姻关系等无形资产。
参考文献
许知为:《李鸿章家族在芜湖轶事琐闻(上)》,《江淮文史》2008年第2期第121~139页。
许知为:《李鸿章家族在芜湖轶事琐闻(下)》,《江淮文史》2008年第3期第138~157页。
宋路霞:《细说李鸿章家族》,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版。
附录一 :李鸿章的《分家合同》
一、庄田十二块、坟田一块、堰堤一道,安徽桐城县城内产业四处,另加省城安庆房地产十四处,均留作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二、合肥县撮城庄田一处,留作祭祀葬于该处之李鸿章的两妾及经方发妻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三、合肥县庄田两处,为经述之祭田(他葬在其中一处)。由经述之子国杰经管。 四、合肥县田产两处、庄田三处、坟地一处,留与经迈为其殁后之祭田及墓地。由经迈本人经管。
五、李鸿章在合肥县、巢县、六安州、霍山县之其余田产及其在泸州府、巢县、拓皋村、六安州及霍山县之房产,均为李鸿章祭田及恒产。上述田产永不分割、抵押或出售,其岁入用于祭祀和维修泸州府祠堂之外,其余部分用于扩建房地产。由国杰经管。
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后,如李鸿章祭田及恒产岁入逾二万担,除上述开销外,所有盈余部分由三位继承人平分,本规定永不变更。
七、合肥县东乡李文安之墓地及祭田继续保留,不得分割、抵押或出售。
八、上海一价值四万五千两白银之中西合璧式房产出售,其中两万两用于上海李氏祠堂之开销,其余两万五千两用于在上海外国租界买地建屋,该房屋应为三位继承人之共有居处,归三人共同拥有、共同管理。
九、江苏扬州府一当铺之收入用于省城江宁李鸿章祠堂之开销。
十、分别位于江宁(南京)、扬州之两处房产出售,卖房所得用于扩建上海至公有居处。
十一、根据李鸿章生前指示,江宁学管分与国杰作宅邸,扬州一处房产分与经迈作宅邸。
附录二 《李经方遗嘱》内容
谕子:国焘、国烋、五女国华、六女国芸、孙家骥、家骍等,我一生勤俭成家,所自置各处田产、房产、及各项股票并各处存款,今以年老不变管理,因预为尔等分配至,所有分法条列于后:
1.芜湖城内外之基地市房,每年所得租金以全數三成之二,为吾养善,又三分之一为国焘家用。予身后此全数三成之二养善费,归国焘承受,又全数三分之一,归孙家骥、家骍、各得其半,他人不得干涉。
2.予所分授积善堂合肥东乡公租六千石左右,临河集裕丰仓一所,及集内并附件乡间房屋,分授与孙家骥执业,惟岐旺庄田租伍佰石左右,应当为岐旺坟地祭扫之用,不归家骥私有。所有契据即检交家骥保管之。
3.上海英界孟德兰路基地市房,又闸北中兴路基地市房,均分授与五女国华执业,此两处道契均已过户交其收执。
4.大连市越後町三十九番地住宅一所,又沙河口牛家屯永安街市房,均分授与六女国芸,当将各契据检出交其生母陈氏代为保存,俟其出嫁时一并由陈氏交其执管,为其私产,他人不得干涉。
5.南京城内外基地市房,每年所得租金咱全数归吾养善。将来身后归五女国华即孙家骥二人各半执业,惟花园一所,专归五女国华私有,家骥不得干涉。所有南京契据,先检出交国华、孙家骥共同保管之。
6.刘四姑太太例给终身月费每月洋三百元。兹以太平银行股票七万元交家骥保管,以每年所得之利洋,全数付给四姑太太私用,至其终天年之日为止。终天年后,比股票柒万元应归重孙即家骥所出之男女美生、沪生、浦生等,为学费,他人不得干涉。
7.妾王氏给以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股票二张,每张规元银一万两,又太平银行股票三张,每张洋一万元,又三张,每张洋一千元,为其终身养善。至其终天年之后,所给予以上至股票八张,应归五女国华所得之外孙寿曾、绍曾、福曾、宪曾、绳曾等五人收受,为学费,以作留念。
8.妾陈氏,给予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股票两张,每张规元银一万两,太仓利泰纺织公司股票六纸,每纸洋五千元,为其终身养善。其至其终天年之日,所给予以上之股票应归其所生六女国芸承受。
9.六女国芸,除分授以大连市越后町住宅一所,又伏见台惠比须町、大黑町市房一处,又沙河口牛家屯永安街市房一处,又传家庄合股所购山地,以上各项契据均先交其生母陈氏,代为保管,俟其出嫁时由其生母交与之,以便执业外,又六女将来出嫁时置备妆奁之款,特预为筹拨,用春晖堂名义分存于上海盐业银行、天津泰丰恒银行两处,分立存折,贰扣交其生母陈氏代为保管。未出嫁之前,可按月动用两存折之利息,以为其母女二人过活用费。俟将来出嫁时,由其生母陈氏将存折扣交与国芸自行保管之。交出后,陈氏吾本已另给有养善,国芸不必再给予养善以为生活。陈氏亦不得向国芸有所索取。
10.所存太平银行规元七万两,系新吾八太爷、丁老太太、周三姑太太等养老金之基本金,非至三位寿终天年时,不得收回。将来三位寿终日,此七万两收回时,以三万两归国焘,两万两归国烋,两万两归家骥,各自收管。此七万两存券,即检交国焘、家骥先共同保管之。
11.所有含山、和洲、芜湖县境内之田租,约一万五千石左右,应以该田岁入之半,为予养善,余一半暂为国烋家用,予身后,国烋应承受该田产岁入全数十成之六,其余四成,国焘、家骥各得其半。但国烋素有心疾,不准将该田产变卖抵押,所有……芜湖江口华盛街住宅一所,应由国焘一人承受,他人不得干涉。
12.合肥城内四古巷住宅一所,归国焘、国烋、家骥三人各得五开间,楼房一进。家骍应得东宅三开间,楼房前后两进。至花厅、桥厅、门房、厨房、厕所及余屋,均由国焘等四人公用之。但此宅无论何人,不准变卖抵押。
13.芜湖马政滩沿江滩地,应归国焘及家骍承受。
14.芜湖四合山砖瓦厂基地、机器、房屋及其余山地,应归家骥承受。
15.利济轮船局资本洋叁拾万元,分作三十股,赠与周孟文十股,计洋十万元,自留二十股,洋贰拾万元,为生前养善费,身后授与国焘五股,计洋五万元。授与国烋五股,计洋五万元。授与家骥家骍各五股,各计洋五万元。国烋素有心疾,所分授各产或现款,今由予委托周孟文为监察人,督察其各产财政出入,国烋一切须听受周孟文支配,不得违抗。如不遵从孟文,可代表予随时以法律制裁。至利济轮船局统作资本叁拾万元,既已按股分配,每年所得余利结至年终,按股照分。平时皆不得支借,所有局中之人,行政一切事宜由孟文、国焘、家骥共同管理之。国烋素有心疾,一概不予干预。
16.高懿丞所押之上海荆州路道契之基地房屋,洋柒万元,期限五年,期满无利取赎,将来期满取赎时,此柒万元应给大女所出外男孙杨寅即大森宝二森宝各两万元,外孙女二宝、四宝、六宝各一万元,以为纪念。押据检交国焘、家骥公管之。 17.合肥城内所有市房基地,系予陆续购买置,为岐旺坟地祭产,应归国焘、家骥、家骍等共同管理之。每年以城内所收房租及岐旺本庄麦稻租款,专为祭扫之费。如有所余,共同存钱庄储积,不得擅自私用。至祭产田房之契据,应归国焘、家骥、家骍等共同保存,国烋素有心疾,不得干涉。
18.周太夫人祭产之桐城县内稻租,约两千石左右,又安庆省城内市房十余所,皆系积善堂公产内分授与我者。以我为长房故也。以上田房之祭产,应归国焘、家骍承受管理,以后永归子孙之长房者继承管理,他房不得干涉、争论。所有以上之契据,即检交国焘保管之。
19.南京浦口滩地归家骥承受,契据即检交其保管。
20.上海西润圩滩地,应归国焘、家骥、家骍共同承受。契据由以上三人共同保管,如将来出售所得价洋,三人共分之。
21.运漕镇所有市房基地,全数给五女国华,契据各件即检交其收执。
22.芜湖广业公司房产之股票,系妾何氏私产。又予名下之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股票一张,计规元一万两。系妾陈氏私款所购,不过票面由予出名。孙家骥系何氏之承继孙,又为陈氏之兼??孙,广业公司即华安公司股票,应归家骥承受,所有以上股票当检交家骥收执,他人不得干涉。
23.予自留正钞现款分布于天津泰丰恒银号,及福康银号,及借与鲍廷九等,专为吾养善,身后应在此现款内提出五万元,由国焘、家骥、家骍三人经理吾丧葬,一切用费由其现款,收回时无论多少,应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同按股摊分之,不得争执。
24.芜湖裕中纱厂所欠济远公司之款,系吾经手所代借,并为负责保还人。裕中所欠之本利久不归还,济远公司责成负责保还人代为归还。该公司将来裕中还款时,应由我收受。将来无论收到所烧,应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分之。
25.安徽水东官矿局所欠宏远公司之款,亦吾经手所代借,并为负责保还人。该矿局所欠之本利久不归还,宏远公司责成负责保还人代为归还。该公司将来管矿局还款时,应由我收受。将来无论收到多少,应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分之。
26.宝兴铁矿公司押款即新舊借款归还时,无论多少,吾在日自用之,身后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分之。
27.周建吾所押宣城田八百余亩、洋三万元,此款系国烋之生母私款,由吾出名。押借与周建吾者,不意本利久不归还。吾已将三万元私款垫还与国烋之生母。将来周建吾来归款时,此三万元可给予国烋。周建吾押据即宣城田契,即检交周孟文与国烋之生母共同保管之。
28.吾在少至老陆续秘密存入一大(行名)银行之款,不计其数,皆无存券。数十年来本利未尝计算,亦不知有若干万。但此银行永远存在,不致倒闭停歇,亦无人可以冒领、盗取。凡吾名下之款,吾子孙将来有德者,该银行当然付给;无德者亦无从妄取分文。吾后人其各好自为之,此时吾固不能亦无从预为之支配耳。
29.国烋之生母给予洋五万元,以为养善。国烋已经分授财产,仍应自尽其孝养之职。
30.妾吴氏给予洋两万三千元,为养老基本金,交其自行经理。因其子女无出,身后即以此款基本金为其丧葬之用。
31.此谕单正本应由芜湖律师催祥鸠保管,另照善副本六份,国焘等六人各持一份,以资遵守。
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李伯行
子:国焘、国烋 女:国华、国芸、
孙:家骥、家骍 律师:催祥鸠证明
见证人:周孟文
一、子女培养教育至上
谈到子女教育培养,我们首先从李鸿章的祖父李殿华(1764—1845)说起。据《合肥许氏宗谱》记载,李氏先世本姓许,祖籍江西吉水,元末明初為避战乱迁江西湖口,再迁安徽龙骨嘴,几经周折,最后在合肥下赵园(今肥东县永安乡许槽坊村)定居下来。及至许光照,与邻村李家冈(今永安乡李岗村)李心庄交友,光照怜心庄膝下无子女,常喝闷酒,遂将次子过继给心庄,是为许姓改李姓之始。慎所之后,经君辅、汉申、士俊、凤益、殿华、文安,到鸿章辈已是第八代了。
祖父李殿华两应乡试不第,遂绝意仕进,居家课子督孙,足不入城五十余年。父亲李文安(1801—1855)在不惑之年考取进士,并与曾国藩同年,进而成就了李氏家族的显赫地位。 这表明“教育”或者说通过教育资本改变家族命运是李氏家族的起步,如果我们进一步梳理李氏家族后人的相关资料,同样可以印证上述观点。目下,有关李氏家族教育的系统性资料尚未查到,在此,我们仅通过具体的案例和事实,对李氏家族的子女教育问题加以陈述。
第一,李文安家训。进士李文安手定的族规如下:“一、祠长先德后才, 务取齿德并尊、公正有声、素餍人望者;二、伦理宜笃也;三、礼节宜循也;四、术业宜勤也;五、食用宜俭也。”其中的“术业宜勤也”及李鸿章经常告诫子孙的 “耐”字诀、“挺”字经、“恒”、“专” 、“实”、“慎”等“看似平常却奇崛”的门风家规,即便对当下的子女教育也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第二,李经方遗产。如前所述,李经方在制定遗嘱时兼顾前后五代几乎所有人的受益权问题,如有关重孙和外孙的学费问题等,再如“私人银行”中明确界定“有德者”方可享有受益权,要义同样在于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特别地,管家周孟文的教育基金理念在保全家产的同时推动了公共教育的发展。
第三,“后娘”陈琪玉。如图5所示,作为李国源的第二任妻子,陈琪玉力争把“后娘”做成亲娘,将段式萱留下的两个孩子李家耀和李家明视如已出,关怀备至,最重要的是抓住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人。其中,李家耀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曾任职中央信托局芜湖分局;李家明毕业于复旦大学英文系。陈琪玉“来归”后,又为李家生了五男三女。在时局动乱的时代,陈琪玉于1924年回到了安徽芜湖。夫妻二人无论遇到多大的难处,一刻也不放松孩子的学业,让孩子全部接受了高等教育,所以他们家的教授、专家、学者、经理等为数众多。
第四,尊师重教家风。据曾经担任过李府家庭教师的卫仲藩教授回忆,李府在尊师重教方面做得很好。首先,待遇丰厚。家教在合肥一年束脩200块银元,在上海每年束脩800块银元,每月另有理发、洗澡、医药等费5块银元,每年三节均有节礼。其次,管吃管住。家教宿食都在李家,日供三餐,教师独开一席,一般是四菜一汤,很讲究。开饭时,有一位老人家伺候,端菜添饭。特别地,国芬夫人每隔个把月,都要特制一份菜肴敬师。再次,课堂班规。讲课在书房,书房没有闲杂人打扰,专有一个书童听候使唤。学生重礼貌,进入书房先称呼先生,行礼,然后就座。退出书房,也要尊称先生,得到允许,才恭谨退走,从不失礼。最后,开学典礼。每年开学,举行的仪式尤为隆重,堂上设大成至圣先师孔子排位,红烛高烧,香烟缭绕,铺设红地毯,家长肃立在前,教师肃立在中间,学生肃立在教师后面两边。爆竹鸣放,一干人等便一齐向先师孔子牌位行三跪九叩首大礼,然后学生向教师行跪拜礼,最后家长向教师拱手恳托,教督从严。
第五,屡败屡战精神。当年,李鸿章打太平天国,屡战屡败,在向朝廷汇报军情时,他巧妙地颠倒了一个词汇,把“屡战屡败”改为“屡败屡战”,这样既不改原意,又把淮军在困难面前的精神气概给凸显出来了。后来家族中取其意而用之,常以“屡败屡战”相勉,几成传统。
“道”字辈目前是李氏家族的主力军,属于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一代,无论在国内国外,都处于朝气蓬勃的上升时期。正如他们自己所言,到了他们这一代,物质财富绝无“老本”可言,精神财富上的“老本”也只有一条——艰苦奋斗、“屡败屡战”。李道稔在谈到家族教育问题时讲到的一个小故事很具有代表意义。李道稔小时候上学成绩不好,考试经常不及格,一个叔叔看到其经常挨打、罚跪心疼,就告诉他,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时,就说“我虽然是屡战屡败,但我还在屡败屡战呀”,此招果然灵验。
二、黄赌毒坑爹又毁业
1927年北伐军到上海后,国民政府声称要对清末遗老的财产实行“共产”。不知李国烋出于何故,竟然里应外合,逼迫其父交出财产。此举吓得李经方赶紧卖掉上海的房子逃往大连。从上海出走时,还是其英国太太找了工部局巡捕房,由英国巡捕房保驾才上了船。鉴于李国烋的“坑爹”表现和“素有心疾”,所以李经方1933年在制定遗嘱时,明确规定国烋名下的财产不得抵押变卖且一切应听从监察人周孟文支配。进一步考察李国烋后来的生活情况,会发现所谓的“心疾”可能就是“黄赌毒”,这也是国烋挥霍所得遗产的主要原因所在。
结合遗嘱内容,据考证,经方分给国烋在含山县的租田1.3万亩、山场一片,芜湖河南岸一座恒丰仓楼房,上海一座定盘路定仪村42号三层楼房及利济轮船局股份5万元等。此外,国烋母亲还规定每月一号由国烋签名向指定的银行取现金500元,作为零花。接下来,我们看看国烋在芜湖的基本生活情况。因从小娇生惯养,国烋自十几岁起就食用鸦片、狂娼滥赌、挥霍无度。为避开母亲管束,国烋在17岁左右来到芜湖独自生活。整天“泡吧”,长期生活在三街、集益里一带的妓院集中区,不久就染上了梅毒,并娶一位姓沈的妓女为妻。家中至少雇了9个佣人、1个娘姨伺候太太,还有3个厨师(1个烧饭,1个做酒菜,1个负责买菜),其余5个为跟班。国烋后期梅毒严重,下身腐烂,出门就由2个跟班架着,4个跟班抬着。他经常通宵赌博,每赌皆输,没有现金,就给几张田契。最后把父亲分给他的所有家业变卖后,就再找国焘重新分家,认为当初的遗产分配不公。国焘就再给他在芜湖的两幢楼房。国烋再次输掉后不得不寄人篱下,最后跳河自杀,被人救起后因伤寒而死。简言之,古往今来,“黄赌毒”真是“坑爹又毁业”。 三、洋务运动败在用人
李鸿章所办洋务运动主要分四类(附录三):第一类是交通,如电报、铁路;第二类是矿业,如漠河金矿、开平煤矿;第三类是工业,如上海织布局等;第四类是商业,如组织公司与外人通商等。梁启超认为众多洋务运动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官商督办下的任人唯亲。下面,我们就从李鸿章幕府的四大特点入手,简要陈述其用人策略。
第一,来源同乡为主。李鸿章幕府成员主要有三类:一是同乡、同学、亲属、朋友,其中以安徽同乡为最多,如周馥和道员徐先路等;二是曾国藩的幕僚,如郭嵩涛、陈鼐和李鸿章同为曾国藩的门生,又同被曾国藩视为“丁末四君子”;三是上海官绅,如薛书常、应宝时、冯桂芬等人。有种说法是虽然李鸿章干预上海的近代化项目,具有合乎情理的权力,但他却更多地依靠人际关系的非正式系统,而不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渠道,运用他的影响力。这种人际网络包含三种关系:同乡、同僚和同年。李鸿章滥用老乡的典型案例是“打乡谈”。
第二,任用重实轻德。李鸿章在练兵开始的时候,曾派一批人去各国留学,学习枪炮即军事知识。然而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人得到过重用,其核心领导层均为亲属、淮籍以及淮军等。
专栏2 李鸿章修身养性与待人接物
李鸿章之治事也,案无留牍,门无留宾,盖其规模一仿曾文正云。其起居饮食,皆立一定时刻,甚有西人之风。其重纪律,严自治,中国人罕有能及之者。
不论冬夏,五点钟即起,有家藏一宋拓《蘭亭》,每晨必临摹一百字,其临本从不示人。此盖养心自律之法。曾文正每日在军中,必围棋一局,亦是此意。
每日午饭后,必昼寝一点钟,从不失时。其在总理衙门时,每昼寝将起,欠伸一声,即伸一足穿靴,伸一手穿袍,服役人一刻不许迟误云。
养生一用西医法,每膳供双鸡之精汁,朝朝经侍诊验,常上电气。
接人常带傲慢轻侮之色,俯视一切,揶揄弄之,惟事曾文正,如严父,执礼之恭,有不知其然而然者。
治事最精核,每遇一问题,必再三盘诘,毫无假借,不轻然诺,既诺则必践之,实言行一致之人也。
——来源:梁启超著,《李鸿章传》,天津出版传媒集团2016年3月版
第四节 结束语及镜鉴
目下,由改革开放孕育的家族企业已进入或正在进入传承阶段,事实上,在研究家族企业的传承之路时,不外乎图6中的两种方式、三条路径,即传亲的实际管理和虚拟管理以及传贤的职业经理人方式等。从家族企业传承角度而言,李氏家族给我们的经验启示就是传贤传亲表里如一,即在子孙有能力的条件下传亲。如李鸿章在组建幕府时,只有大儿子李经方和女婿张佩纶有幸位列其中,因李经方有译才,通五国文字,性格沉稳,勇于人事;而张佩纶有辩才,粗中有细,口无遮拦,耿直可爱。而当子孙没有能力时,则选择传贤,如在经营官商督办企业时选择有能力的人担当,同时与对方“约定”当子孙有能力时再交给子孙,如盛宣怀过世后的轮船招商局董事就由李鸿章孙子李国杰顶缺。
此外,李经方遗嘱分家析产机制的直产外息、顺位继承、二次分配以及家族永续等特点对当下的财富传承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鉴于李经方是盛宣怀家族分家析产机制的监督人和领导者,因“一代、均分、传男”特点中的宗法制下的“传男不传女”思想,导致其后期因女子继承权而引发了一系列财产继承风波,估计受此影响,李经方在制定遗嘱时不仅考虑了在世的五代中的所有人,同时还兼顾未来要出生的儿孙后代。在二次分配中,李经方则将前辈和妻妾名下的权益类资产直接分配给前辈和妻妾的子孙,而对没有子嗣的妻妾,则直接分配给现金,供其基本生活和死后安葬。以上这些特点对多姻家族的财富传承策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三,精神物质同传承。如引言所述,李氏家族数百上千的后人中人才辈出,到了第四代“家”字辈已基本完成家族“富不过三代”的传承,其中老六房在海外还有家昶、家景和家曙3艘“航空母舰”级企业家。在家业治理策略一节中,我们以案例形式展示李氏家族的教育理念和家风精神,尊师重教和屡败屡战是典型的精神传承,这是李氏家族得以基业长青的根基所在。事实上,除此之外,如果我们仔细梳理老六房的情况,可以发现,李氏家族的“才子”李经方及其孙子、“首富”李凤章的三儿子“李经翊”都是从老六房过继来的,结合李经方遗嘱中的遗产分配策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老六房及其子孙的成功是精神传承与财富传承的结合体,这也表明基因延续是家族财富管理的要义之一。
第四,无形资本的有形化。纵观李氏家族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其后人基本将工作经历、教育经历、兼职经历以及婚姻关系等无形资产进行了有形化转换。例如,李文安因同年关系将儿子李翰章和李鸿章送入曾国藩幕府做学生,进而推开李氏家族这一扇豪门。再者,李鸿章家族的婚姻多在淮军及幕僚中结网,如李鸿章将同事加战友的女儿赵小莲娶为继室,成就赵小莲赵氏家族的“帮夫运”。最后,在救国杰案例中,其充分运用了蒋介石与段祺瑞之间的师生关系以及段祺瑞与李鸿章的师生关系等教育资本,还有段祺瑞女儿段式萱与李鸿章侄孙李国源之间的婚姻关系等无形资产。
参考文献
许知为:《李鸿章家族在芜湖轶事琐闻(上)》,《江淮文史》2008年第2期第121~139页。
许知为:《李鸿章家族在芜湖轶事琐闻(下)》,《江淮文史》2008年第3期第138~157页。
宋路霞:《细说李鸿章家族》,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版。
附录一 :李鸿章的《分家合同》
一、庄田十二块、坟田一块、堰堤一道,安徽桐城县城内产业四处,另加省城安庆房地产十四处,均留作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二、合肥县撮城庄田一处,留作祭祀葬于该处之李鸿章的两妾及经方发妻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三、合肥县庄田两处,为经述之祭田(他葬在其中一处)。由经述之子国杰经管。 四、合肥县田产两处、庄田三处、坟地一处,留与经迈为其殁后之祭田及墓地。由经迈本人经管。
五、李鸿章在合肥县、巢县、六安州、霍山县之其余田产及其在泸州府、巢县、拓皋村、六安州及霍山县之房产,均为李鸿章祭田及恒产。上述田产永不分割、抵押或出售,其岁入用于祭祀和维修泸州府祠堂之外,其余部分用于扩建房地产。由国杰经管。
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后,如李鸿章祭田及恒产岁入逾二万担,除上述开销外,所有盈余部分由三位继承人平分,本规定永不变更。
七、合肥县东乡李文安之墓地及祭田继续保留,不得分割、抵押或出售。
八、上海一价值四万五千两白银之中西合璧式房产出售,其中两万两用于上海李氏祠堂之开销,其余两万五千两用于在上海外国租界买地建屋,该房屋应为三位继承人之共有居处,归三人共同拥有、共同管理。
九、江苏扬州府一当铺之收入用于省城江宁李鸿章祠堂之开销。
十、分别位于江宁(南京)、扬州之两处房产出售,卖房所得用于扩建上海至公有居处。
十一、根据李鸿章生前指示,江宁学管分与国杰作宅邸,扬州一处房产分与经迈作宅邸。
附录二 《李经方遗嘱》内容
谕子:国焘、国烋、五女国华、六女国芸、孙家骥、家骍等,我一生勤俭成家,所自置各处田产、房产、及各项股票并各处存款,今以年老不变管理,因预为尔等分配至,所有分法条列于后:
1.芜湖城内外之基地市房,每年所得租金以全數三成之二,为吾养善,又三分之一为国焘家用。予身后此全数三成之二养善费,归国焘承受,又全数三分之一,归孙家骥、家骍、各得其半,他人不得干涉。
2.予所分授积善堂合肥东乡公租六千石左右,临河集裕丰仓一所,及集内并附件乡间房屋,分授与孙家骥执业,惟岐旺庄田租伍佰石左右,应当为岐旺坟地祭扫之用,不归家骥私有。所有契据即检交家骥保管之。
3.上海英界孟德兰路基地市房,又闸北中兴路基地市房,均分授与五女国华执业,此两处道契均已过户交其收执。
4.大连市越後町三十九番地住宅一所,又沙河口牛家屯永安街市房,均分授与六女国芸,当将各契据检出交其生母陈氏代为保存,俟其出嫁时一并由陈氏交其执管,为其私产,他人不得干涉。
5.南京城内外基地市房,每年所得租金咱全数归吾养善。将来身后归五女国华即孙家骥二人各半执业,惟花园一所,专归五女国华私有,家骥不得干涉。所有南京契据,先检出交国华、孙家骥共同保管之。
6.刘四姑太太例给终身月费每月洋三百元。兹以太平银行股票七万元交家骥保管,以每年所得之利洋,全数付给四姑太太私用,至其终天年之日为止。终天年后,比股票柒万元应归重孙即家骥所出之男女美生、沪生、浦生等,为学费,他人不得干涉。
7.妾王氏给以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股票二张,每张规元银一万两,又太平银行股票三张,每张洋一万元,又三张,每张洋一千元,为其终身养善。至其终天年之后,所给予以上至股票八张,应归五女国华所得之外孙寿曾、绍曾、福曾、宪曾、绳曾等五人收受,为学费,以作留念。
8.妾陈氏,给予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股票两张,每张规元银一万两,太仓利泰纺织公司股票六纸,每纸洋五千元,为其终身养善。其至其终天年之日,所给予以上之股票应归其所生六女国芸承受。
9.六女国芸,除分授以大连市越后町住宅一所,又伏见台惠比须町、大黑町市房一处,又沙河口牛家屯永安街市房一处,又传家庄合股所购山地,以上各项契据均先交其生母陈氏,代为保管,俟其出嫁时由其生母交与之,以便执业外,又六女将来出嫁时置备妆奁之款,特预为筹拨,用春晖堂名义分存于上海盐业银行、天津泰丰恒银行两处,分立存折,贰扣交其生母陈氏代为保管。未出嫁之前,可按月动用两存折之利息,以为其母女二人过活用费。俟将来出嫁时,由其生母陈氏将存折扣交与国芸自行保管之。交出后,陈氏吾本已另给有养善,国芸不必再给予养善以为生活。陈氏亦不得向国芸有所索取。
10.所存太平银行规元七万两,系新吾八太爷、丁老太太、周三姑太太等养老金之基本金,非至三位寿终天年时,不得收回。将来三位寿终日,此七万两收回时,以三万两归国焘,两万两归国烋,两万两归家骥,各自收管。此七万两存券,即检交国焘、家骥先共同保管之。
11.所有含山、和洲、芜湖县境内之田租,约一万五千石左右,应以该田岁入之半,为予养善,余一半暂为国烋家用,予身后,国烋应承受该田产岁入全数十成之六,其余四成,国焘、家骥各得其半。但国烋素有心疾,不准将该田产变卖抵押,所有……芜湖江口华盛街住宅一所,应由国焘一人承受,他人不得干涉。
12.合肥城内四古巷住宅一所,归国焘、国烋、家骥三人各得五开间,楼房一进。家骍应得东宅三开间,楼房前后两进。至花厅、桥厅、门房、厨房、厕所及余屋,均由国焘等四人公用之。但此宅无论何人,不准变卖抵押。
13.芜湖马政滩沿江滩地,应归国焘及家骍承受。
14.芜湖四合山砖瓦厂基地、机器、房屋及其余山地,应归家骥承受。
15.利济轮船局资本洋叁拾万元,分作三十股,赠与周孟文十股,计洋十万元,自留二十股,洋贰拾万元,为生前养善费,身后授与国焘五股,计洋五万元。授与国烋五股,计洋五万元。授与家骥家骍各五股,各计洋五万元。国烋素有心疾,所分授各产或现款,今由予委托周孟文为监察人,督察其各产财政出入,国烋一切须听受周孟文支配,不得违抗。如不遵从孟文,可代表予随时以法律制裁。至利济轮船局统作资本叁拾万元,既已按股分配,每年所得余利结至年终,按股照分。平时皆不得支借,所有局中之人,行政一切事宜由孟文、国焘、家骥共同管理之。国烋素有心疾,一概不予干预。
16.高懿丞所押之上海荆州路道契之基地房屋,洋柒万元,期限五年,期满无利取赎,将来期满取赎时,此柒万元应给大女所出外男孙杨寅即大森宝二森宝各两万元,外孙女二宝、四宝、六宝各一万元,以为纪念。押据检交国焘、家骥公管之。 17.合肥城内所有市房基地,系予陆续购买置,为岐旺坟地祭产,应归国焘、家骥、家骍等共同管理之。每年以城内所收房租及岐旺本庄麦稻租款,专为祭扫之费。如有所余,共同存钱庄储积,不得擅自私用。至祭产田房之契据,应归国焘、家骥、家骍等共同保存,国烋素有心疾,不得干涉。
18.周太夫人祭产之桐城县内稻租,约两千石左右,又安庆省城内市房十余所,皆系积善堂公产内分授与我者。以我为长房故也。以上田房之祭产,应归国焘、家骍承受管理,以后永归子孙之长房者继承管理,他房不得干涉、争论。所有以上之契据,即检交国焘保管之。
19.南京浦口滩地归家骥承受,契据即检交其保管。
20.上海西润圩滩地,应归国焘、家骥、家骍共同承受。契据由以上三人共同保管,如将来出售所得价洋,三人共分之。
21.运漕镇所有市房基地,全数给五女国华,契据各件即检交其收执。
22.芜湖广业公司房产之股票,系妾何氏私产。又予名下之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股票一张,计规元一万两。系妾陈氏私款所购,不过票面由予出名。孙家骥系何氏之承继孙,又为陈氏之兼??孙,广业公司即华安公司股票,应归家骥承受,所有以上股票当检交家骥收执,他人不得干涉。
23.予自留正钞现款分布于天津泰丰恒银号,及福康银号,及借与鲍廷九等,专为吾养善,身后应在此现款内提出五万元,由国焘、家骥、家骍三人经理吾丧葬,一切用费由其现款,收回时无论多少,应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同按股摊分之,不得争执。
24.芜湖裕中纱厂所欠济远公司之款,系吾经手所代借,并为负责保还人。裕中所欠之本利久不归还,济远公司责成负责保还人代为归还。该公司将来裕中还款时,应由我收受。将来无论收到所烧,应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分之。
25.安徽水东官矿局所欠宏远公司之款,亦吾经手所代借,并为负责保还人。该矿局所欠之本利久不归还,宏远公司责成负责保还人代为归还。该公司将来管矿局还款时,应由我收受。将来无论收到多少,应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分之。
26.宝兴铁矿公司押款即新舊借款归还时,无论多少,吾在日自用之,身后由国焘、国烋、家骥、家骍四人共分之。
27.周建吾所押宣城田八百余亩、洋三万元,此款系国烋之生母私款,由吾出名。押借与周建吾者,不意本利久不归还。吾已将三万元私款垫还与国烋之生母。将来周建吾来归款时,此三万元可给予国烋。周建吾押据即宣城田契,即检交周孟文与国烋之生母共同保管之。
28.吾在少至老陆续秘密存入一大(行名)银行之款,不计其数,皆无存券。数十年来本利未尝计算,亦不知有若干万。但此银行永远存在,不致倒闭停歇,亦无人可以冒领、盗取。凡吾名下之款,吾子孙将来有德者,该银行当然付给;无德者亦无从妄取分文。吾后人其各好自为之,此时吾固不能亦无从预为之支配耳。
29.国烋之生母给予洋五万元,以为养善。国烋已经分授财产,仍应自尽其孝养之职。
30.妾吴氏给予洋两万三千元,为养老基本金,交其自行经理。因其子女无出,身后即以此款基本金为其丧葬之用。
31.此谕单正本应由芜湖律师催祥鸠保管,另照善副本六份,国焘等六人各持一份,以资遵守。
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李伯行
子:国焘、国烋 女:国华、国芸、
孙:家骥、家骍 律师:催祥鸠证明
见证人:周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