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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河南省郑州市西三环快速路因半年连塌15次,成为舆论焦点。在媒体此前的报道中,该道路被戏称为“塌塌不休”、“坑坑不息”,更有媒体称该工程为“豆腐脑”工程,连豆腐渣都不如。9月24日晚,郑州市政府西三环路面塌陷专家调查组向社会公布塌陷原因及整治方案,称9月底前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力争两个月内完成整治任务。但是,政府专家组的结论仍遭到质疑,对于“两个月完成整治任务”的承诺,有关方面也表示怀疑。截至发稿,仍没有哪个单位为这15次塌方承担责任。(2015年10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不久前,就“塌塌不休”工程有现场勘查专家直言:“离15塌不远了!”没想到,一语成谶。“短命”塌方屡屡发生,与其说是自然条件造成的,不如说是人为因素所致。道路“半年15塌”,显然离不开偷工减料、设计缺陷、规划混乱等原因,往深一点说,是规划缺乏敬畏之心而造成的“短命”工程。假如规划者和设计者将眼光放远一点,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就不至于导致“半年15塌”。从半年13塌开始就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令人遗憾的是,半年15塌了,问责仍旧遥遥无期。
按理说,查清塌方原因,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应该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然而,对政府来说,一般都想着用“投入小、工期短”的公司:对施工方来说,则想着如何选用材料来降低成本,如何精简工艺来省时、省力;对监理,位来说,也是靠“打点”,睁一只眼半一只眼。恰恰源于此,才最终导致连豆腐渣都不如的“塌塌不休”工程。值得一提的是,距离政府对塌方事件启动问责机制已经近一个月,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仍然没有公布。
面对耗资数十亿元的工程,道路半年塌陷15次,此等“短命”现象不得不引人深思。道路为什么“半年15塌”?答案也许并不难找。一是开发商偷工减料,以次代优。二是政府监管不力,开发商蒙混过关。三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执法不严,违法成本太低。四是责任意识之缺失。类似于城市道路塌方的案例,我们见得并不少。一个关键原因,是因为问责没有真正“硬”起来,才使得道路“半年15塌”。如果道路施工项目都做到让参建者对施工质量终身担责,还会出观“半年15塌”吗?
在问责缺位的前提下,一切皆有可能,“半年15塌”就是最好的说明。启动问责机制,不仅需要高高举起,更需要重重落下,否则责而不罚跟形同虚设没什么两样。投资数十亿元,“走在上面都提心吊胆”的道路,让人情何以堪?白花花的银子搭进去了,但道路却一塌再塌,如此劳民伤财的“豆腐渣工程”是谁拍脑袋决定的?有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征求公众意见?这些都需要调查清楚,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一言概之,“问责坍塌”比道路坍塌更可怕,毕竟道路坍塌可以拆了再修补,但“问责坍塌”会让政府公信为、随之“坍塌”,一旦民心也随之“坍塌”,后果将不堪设想。从这个意义上说,“离16塌不远了”绝不能再次上演,因为公共决策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拷问。当务之急,如果决策部门亟需妥善化解“半年15塌”,让问责起到“杀鸡儆猴”作用,只有建立这样的“高压线”,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最终让“半年15塌”丢进历史垃圾箱,画上休止符。
不久前,就“塌塌不休”工程有现场勘查专家直言:“离15塌不远了!”没想到,一语成谶。“短命”塌方屡屡发生,与其说是自然条件造成的,不如说是人为因素所致。道路“半年15塌”,显然离不开偷工减料、设计缺陷、规划混乱等原因,往深一点说,是规划缺乏敬畏之心而造成的“短命”工程。假如规划者和设计者将眼光放远一点,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就不至于导致“半年15塌”。从半年13塌开始就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令人遗憾的是,半年15塌了,问责仍旧遥遥无期。
按理说,查清塌方原因,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应该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然而,对政府来说,一般都想着用“投入小、工期短”的公司:对施工方来说,则想着如何选用材料来降低成本,如何精简工艺来省时、省力;对监理,位来说,也是靠“打点”,睁一只眼半一只眼。恰恰源于此,才最终导致连豆腐渣都不如的“塌塌不休”工程。值得一提的是,距离政府对塌方事件启动问责机制已经近一个月,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仍然没有公布。
面对耗资数十亿元的工程,道路半年塌陷15次,此等“短命”现象不得不引人深思。道路为什么“半年15塌”?答案也许并不难找。一是开发商偷工减料,以次代优。二是政府监管不力,开发商蒙混过关。三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执法不严,违法成本太低。四是责任意识之缺失。类似于城市道路塌方的案例,我们见得并不少。一个关键原因,是因为问责没有真正“硬”起来,才使得道路“半年15塌”。如果道路施工项目都做到让参建者对施工质量终身担责,还会出观“半年15塌”吗?
在问责缺位的前提下,一切皆有可能,“半年15塌”就是最好的说明。启动问责机制,不仅需要高高举起,更需要重重落下,否则责而不罚跟形同虚设没什么两样。投资数十亿元,“走在上面都提心吊胆”的道路,让人情何以堪?白花花的银子搭进去了,但道路却一塌再塌,如此劳民伤财的“豆腐渣工程”是谁拍脑袋决定的?有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征求公众意见?这些都需要调查清楚,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一言概之,“问责坍塌”比道路坍塌更可怕,毕竟道路坍塌可以拆了再修补,但“问责坍塌”会让政府公信为、随之“坍塌”,一旦民心也随之“坍塌”,后果将不堪设想。从这个意义上说,“离16塌不远了”绝不能再次上演,因为公共决策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拷问。当务之急,如果决策部门亟需妥善化解“半年15塌”,让问责起到“杀鸡儆猴”作用,只有建立这样的“高压线”,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最终让“半年15塌”丢进历史垃圾箱,画上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