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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通俗唱法是极受大家喜爱的一种歌唱方法,其特点是:流行范围“广”,旋律构成“美”,配器手法“精良”、演唱方法“多样”等。在兴起流行歌曲的80年代至今,其市场和发展势头已经告诉大家——通俗歌曲的发展潜力“巨大”。于是,由它带动起来的各种附属行业红红火火的蓬勃发展起来。同时,人们也对歌手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歌曲也是越来越挑剔。人们喜爱通俗歌曲,人们欣赏流行音乐,器乐和声乐泾渭分明。不论流行音乐形式怎样发展和变化,它总是围绕着歌唱这个中心。在国外流行歌坛上,不论“流行”、“爵士”、“乡村”和时下比较流行的“R&B”①、“HIPHOP”②等形式如何不同,歌手们的歌唱方法始终是多样的。
本文提到的“乐感中心说”是着重于歌唱中的音乐感觉来谈。其实在歌唱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心灵感染的同时,乐感充当的是“情感催化剂”,因此旋律才能让人倍感动听。要想分析音乐感觉在歌唱中真正的作用就必须先来分析通俗唱法的特点、流行音乐的市场还有通俗唱法和其它唱法的对比区别。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出最终影响通俗音乐的中心——音乐感觉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首先,就从以上所说的几点来进行深入的分析。
1、通俗音乐及其唱法
在流行乐坛这个大千世界中,从制作人到歌星、歌迷,不同的出发点,不同的追求,不同的审美观念,构成了这个领域内形形色色的状况,而把艺术和流行音乐的发展作为主要出发点的制作商毕竟是极少数。
流行音乐有一个最不同于其它歌唱模式的特点:“多层次性”。流行歌曲之所以会拥有如此广大的音乐市场,原因也在于,歌曲的表现是反映生活,在唱法上难度适合于大众,旋律构成优美动听等。由于市场的调节作用,流行音乐的发展也必须适应多层次听众的需求。在几年以前,人们往往把流行音乐和欧洲传统古典音乐当作对立面来看待。至今仍有不少持有正统观念的人认为古典音乐是高雅的,流行音乐是低俗的。事实上随着许多的摇滚乐进入电影;英国摇滚乐演出在美国的百老汇剧院举办,并取得了轰动效应,那些轻视流行音乐的陈旧观念在欧美已经烟消云散了。近些年来出现了一种健康的、多种形式交融的新动态:包括流行音乐、摇滚乐、古典音乐、爵士乐以及国际范围的民间音乐。这标志着世界音乐正进入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多元化的新时代。
通俗唱法虽然很受大家欢迎,而且它的地位也频频上升,但这并不说明通俗唱法已经能够诠释当今的整个乐坛。看看每年都要在除夕夜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每一年都要有很多通俗歌手亮相,并且这些歌手在晚会中都有不俗的表现。再环顾中外乐坛的形势,持有“西洋传统高雅”、“流行唱法低俗”的观点早以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因为通俗音乐早已登上了“大雅之堂”,和美声相比,流行歌曲可谓“如日中天”。但这种说法绝不是说通俗唱法超越了美声唱法;也不等于说整个流行歌坛成了艺术的主宰潮流。不可否认,把流行音乐完全商业化、庸俗化的现象确实不少:格调低下,甚至不惜让一些低级和粗俗的字眼出现于歌词的字里行间,但这些并不能代表流行乐坛的主流。
在我们分析过通俗唱法的特点及变化形式;市场中流行音乐的表现形式;通俗唱法与其它唱法的区别与对比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歌唱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乐感。不管是美声、民族和通俗哪种唱法,歌唱时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乐感。声情并茂、以情带声是对歌者最基本的要求。下面我就来谈谈通俗唱法中的乐感。
2、通俗唱法中的乐感
乐感是歌唱的生命和灵魂,乐感二字全称应为“音乐感染力”。声情并茂中的“情”字,“韵味”、“动人心弦”、“感人肺腑”等词表达的意图都属“乐感”的范畴。音乐也是时间的艺术,乐感反映了歌手或乐手瞬间内对乐思的领悟和发挥的能力。乐感在歌唱艺术中应该比音色、技巧更重要但歌唱应是三者的有机结合。技巧之高,可以令人钦佩;音乐之美,令人陶醉;音色之美,令人感到动听;惟有乐感之深刻才能令听者感动,融入到歌曲的意境当中。
有人习惯于把乐感的产生归诸于歌者对歌词的理解力;也有的说成是歌者自我投入所产生的表演结果。这些说法都存在片面性,都是从主观方面来解释乐感的来源。因为只有发自内心深处的感情表现,才能引起人们心灵的共鸣。演唱者依靠自己的音乐修养,恰到好处地表现出的主题内容与情感意境,并且能运用嗓音表达出感情变化中的细小差别。演唱者只有通过心理情感的支配,运用音乐化的语言去表情达意,才能使唱出的声音具有感染力。有许多歌唱者在歌唱时,“投入”已达到自我陶醉的地步,可听众却无动于衷,丝毫没有“投入”。乐感应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解释:即“感染力”主要应是对听众的感动,是听者欣赏歌曲的精神力量。从主观上说,唱者之所以能产生感染力,是对曲的理解先于对词的理解。绝大多数歌迷喜欢上一首歌的第一原因总是曲调好听,好听的话则引人入胜,单单对歌词产生兴趣而喜欢某首歌的情况也有,但毕竟是少数。曲与词是紧密相连的艺术整体。从音乐这方面看,曲调是第一位的;从文学角度看,歌词是第一位的。毕竟旋律是歌曲的灵魂,如果没有旋律的支撑,歌也就相当于一首没有音高的诗或词。
乐感和技巧一样,是有等级可分的。一流乐感的人具有强烈的“创造欲”,而且大多是自发的。能“动人肺腑”,进而达到令人终身难忘的程度;二流乐感的歌声,往往只能达到“娓娓动听”的效果;三流的事实上已无“感”可言,只能把一首歌比较完整的唱下来,令听者不讨厌而已!有些一流乐感的人,因唱法走入误区而未能成为歌星。有些人明明有很高的音乐才能,偏偏要去盲目崇拜某一歌星而去模仿,从而放弃了自己的特点,糟蹋了自己的天赋,实在令人惋惜。与此相反,也有不少天赋条件并不好的人,靠着主观上的努力,克服了自身的缺点和弱点而取得了成功。然而,成功之路决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充满荆棘,充满误区。这个误区是由歌唱的特殊性决定的,走进这个误区如同走进陷阱,越是努力、越是走向反面,越唱越糟。应该说不同的唱法在生理上确有许多相通之处,完全可以互相借鉴。这也许会让想在唱法上有所完善的歌者有些突破,但要注意的是它们在各自的美学效果上是截然不同的,通俗唱法和美声唱法各有各的审美标准。因此,不论一个人的乐感是强是弱,都必须按照正确的发声法且勿走进误区。
天才的模仿者或许可以做到惟妙惟肖的程度,但永远也没有自己创造的东西,这样的人可以继承流派,却无法创造流派。所以,在歌唱中创造力是尤为重要的。一味的追求模仿他人没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是站不住脚的。有了天生的良好乐感、有了天生的模仿能力就有了发展自我风格的基础。这一点,也是决定一个人能否在流行音乐空间里驰骋的必备因素。然而,乐感的体现往往是多方面的,就像戏剧演员中有悲剧演员、喜剧演员或两方面都擅长的演员,都可以成为一流艺术家。乐感的体现也是多制式的,有的善于把缠绵悱恻之情唱得令人喜而忘忧;有的善于表现恬静、深情,能把你领入梦幻般的意境;有的善于表现激情,令听众荡气回肠。有志于歌唱的歌手,如果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而不断地提高演唱技巧和音乐素养,自然会不断开拓“歌路”,使风格向多元化发展,现在的许多歌手都是如此。
而二流乐感的歌手是否能通过像歌唱方法训练去表达到一流的水准?应该说一流的乐感是学不会的,因为“创造欲”是无法效仿的。但是二流乐感的歌唱者可以成为一流的歌手,靠的就是自己的演唱能力——技巧。
一个真正实力派歌星的升起,不外乎三方面的条件:乐感、技巧、嗓音特点。三者都完整的歌唱者是很少见的,有一样条件特别突出,就可能开辟出成功之路。当然,还要靠机遇这个重要的客观因素。作为主观条件而言,大多数歌唱爱好者往往不具备上述三项条件,如果想要在歌唱技巧上有所进步就只能从技巧这方面去突破了。不妨把以上三个方面分析一下:乐感虽属于天赋,但可以通过“方法”去“改善”它:技巧则纯属后天因素,必须经过有意识去学习才能获得;嗓音也是天赋的,但如果有缺陷,可以通过后天的方法加以训练,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建设学校)
本文提到的“乐感中心说”是着重于歌唱中的音乐感觉来谈。其实在歌唱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心灵感染的同时,乐感充当的是“情感催化剂”,因此旋律才能让人倍感动听。要想分析音乐感觉在歌唱中真正的作用就必须先来分析通俗唱法的特点、流行音乐的市场还有通俗唱法和其它唱法的对比区别。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出最终影响通俗音乐的中心——音乐感觉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首先,就从以上所说的几点来进行深入的分析。
1、通俗音乐及其唱法
在流行乐坛这个大千世界中,从制作人到歌星、歌迷,不同的出发点,不同的追求,不同的审美观念,构成了这个领域内形形色色的状况,而把艺术和流行音乐的发展作为主要出发点的制作商毕竟是极少数。
流行音乐有一个最不同于其它歌唱模式的特点:“多层次性”。流行歌曲之所以会拥有如此广大的音乐市场,原因也在于,歌曲的表现是反映生活,在唱法上难度适合于大众,旋律构成优美动听等。由于市场的调节作用,流行音乐的发展也必须适应多层次听众的需求。在几年以前,人们往往把流行音乐和欧洲传统古典音乐当作对立面来看待。至今仍有不少持有正统观念的人认为古典音乐是高雅的,流行音乐是低俗的。事实上随着许多的摇滚乐进入电影;英国摇滚乐演出在美国的百老汇剧院举办,并取得了轰动效应,那些轻视流行音乐的陈旧观念在欧美已经烟消云散了。近些年来出现了一种健康的、多种形式交融的新动态:包括流行音乐、摇滚乐、古典音乐、爵士乐以及国际范围的民间音乐。这标志着世界音乐正进入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多元化的新时代。
通俗唱法虽然很受大家欢迎,而且它的地位也频频上升,但这并不说明通俗唱法已经能够诠释当今的整个乐坛。看看每年都要在除夕夜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每一年都要有很多通俗歌手亮相,并且这些歌手在晚会中都有不俗的表现。再环顾中外乐坛的形势,持有“西洋传统高雅”、“流行唱法低俗”的观点早以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因为通俗音乐早已登上了“大雅之堂”,和美声相比,流行歌曲可谓“如日中天”。但这种说法绝不是说通俗唱法超越了美声唱法;也不等于说整个流行歌坛成了艺术的主宰潮流。不可否认,把流行音乐完全商业化、庸俗化的现象确实不少:格调低下,甚至不惜让一些低级和粗俗的字眼出现于歌词的字里行间,但这些并不能代表流行乐坛的主流。
在我们分析过通俗唱法的特点及变化形式;市场中流行音乐的表现形式;通俗唱法与其它唱法的区别与对比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歌唱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乐感。不管是美声、民族和通俗哪种唱法,歌唱时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乐感。声情并茂、以情带声是对歌者最基本的要求。下面我就来谈谈通俗唱法中的乐感。
2、通俗唱法中的乐感
乐感是歌唱的生命和灵魂,乐感二字全称应为“音乐感染力”。声情并茂中的“情”字,“韵味”、“动人心弦”、“感人肺腑”等词表达的意图都属“乐感”的范畴。音乐也是时间的艺术,乐感反映了歌手或乐手瞬间内对乐思的领悟和发挥的能力。乐感在歌唱艺术中应该比音色、技巧更重要但歌唱应是三者的有机结合。技巧之高,可以令人钦佩;音乐之美,令人陶醉;音色之美,令人感到动听;惟有乐感之深刻才能令听者感动,融入到歌曲的意境当中。
有人习惯于把乐感的产生归诸于歌者对歌词的理解力;也有的说成是歌者自我投入所产生的表演结果。这些说法都存在片面性,都是从主观方面来解释乐感的来源。因为只有发自内心深处的感情表现,才能引起人们心灵的共鸣。演唱者依靠自己的音乐修养,恰到好处地表现出的主题内容与情感意境,并且能运用嗓音表达出感情变化中的细小差别。演唱者只有通过心理情感的支配,运用音乐化的语言去表情达意,才能使唱出的声音具有感染力。有许多歌唱者在歌唱时,“投入”已达到自我陶醉的地步,可听众却无动于衷,丝毫没有“投入”。乐感应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解释:即“感染力”主要应是对听众的感动,是听者欣赏歌曲的精神力量。从主观上说,唱者之所以能产生感染力,是对曲的理解先于对词的理解。绝大多数歌迷喜欢上一首歌的第一原因总是曲调好听,好听的话则引人入胜,单单对歌词产生兴趣而喜欢某首歌的情况也有,但毕竟是少数。曲与词是紧密相连的艺术整体。从音乐这方面看,曲调是第一位的;从文学角度看,歌词是第一位的。毕竟旋律是歌曲的灵魂,如果没有旋律的支撑,歌也就相当于一首没有音高的诗或词。
乐感和技巧一样,是有等级可分的。一流乐感的人具有强烈的“创造欲”,而且大多是自发的。能“动人肺腑”,进而达到令人终身难忘的程度;二流乐感的歌声,往往只能达到“娓娓动听”的效果;三流的事实上已无“感”可言,只能把一首歌比较完整的唱下来,令听者不讨厌而已!有些一流乐感的人,因唱法走入误区而未能成为歌星。有些人明明有很高的音乐才能,偏偏要去盲目崇拜某一歌星而去模仿,从而放弃了自己的特点,糟蹋了自己的天赋,实在令人惋惜。与此相反,也有不少天赋条件并不好的人,靠着主观上的努力,克服了自身的缺点和弱点而取得了成功。然而,成功之路决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充满荆棘,充满误区。这个误区是由歌唱的特殊性决定的,走进这个误区如同走进陷阱,越是努力、越是走向反面,越唱越糟。应该说不同的唱法在生理上确有许多相通之处,完全可以互相借鉴。这也许会让想在唱法上有所完善的歌者有些突破,但要注意的是它们在各自的美学效果上是截然不同的,通俗唱法和美声唱法各有各的审美标准。因此,不论一个人的乐感是强是弱,都必须按照正确的发声法且勿走进误区。
天才的模仿者或许可以做到惟妙惟肖的程度,但永远也没有自己创造的东西,这样的人可以继承流派,却无法创造流派。所以,在歌唱中创造力是尤为重要的。一味的追求模仿他人没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是站不住脚的。有了天生的良好乐感、有了天生的模仿能力就有了发展自我风格的基础。这一点,也是决定一个人能否在流行音乐空间里驰骋的必备因素。然而,乐感的体现往往是多方面的,就像戏剧演员中有悲剧演员、喜剧演员或两方面都擅长的演员,都可以成为一流艺术家。乐感的体现也是多制式的,有的善于把缠绵悱恻之情唱得令人喜而忘忧;有的善于表现恬静、深情,能把你领入梦幻般的意境;有的善于表现激情,令听众荡气回肠。有志于歌唱的歌手,如果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而不断地提高演唱技巧和音乐素养,自然会不断开拓“歌路”,使风格向多元化发展,现在的许多歌手都是如此。
而二流乐感的歌手是否能通过像歌唱方法训练去表达到一流的水准?应该说一流的乐感是学不会的,因为“创造欲”是无法效仿的。但是二流乐感的歌唱者可以成为一流的歌手,靠的就是自己的演唱能力——技巧。
一个真正实力派歌星的升起,不外乎三方面的条件:乐感、技巧、嗓音特点。三者都完整的歌唱者是很少见的,有一样条件特别突出,就可能开辟出成功之路。当然,还要靠机遇这个重要的客观因素。作为主观条件而言,大多数歌唱爱好者往往不具备上述三项条件,如果想要在歌唱技巧上有所进步就只能从技巧这方面去突破了。不妨把以上三个方面分析一下:乐感虽属于天赋,但可以通过“方法”去“改善”它:技巧则纯属后天因素,必须经过有意识去学习才能获得;嗓音也是天赋的,但如果有缺陷,可以通过后天的方法加以训练,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建设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