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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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抚养、送终等,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从动物学上说,实质上是一种“反哺”的行为。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这也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统地论述孝道的人,《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可见孔子对孝道的看重与推崇。
  在《论语·为政》里有几位弟子向孔子问孝。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子游的发问,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实是精辟。孟子也說:“孝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是指态度不容易做好。并不是有事子女来做,有好吃的拿给父母吃就尽了孝道。孔子明确提出在孝顺父母时,还要做到和颜悦色,而不应冷淡的一句“我来”“吃吧”,这个态度问题主要还是在于为人子女者的孝心是否根于诚笃。明代袁采有言:“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氏世范》卷一)。这是反过来的说法。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这句话的来历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还是想想你自己生病时,父母那种忧愁,担心的心情吧!”言外之意,溢于言表。还有一种解释为“为人子女者应尽量做到只有在自己生病时才会使父母忧愁、担心。”这句话的深意在于:为人子女者除了因病使父母担忧外,其他的一切不至于犯法,不出去惹事犯法,这才是孝。无可否认,也因为这种孝道的外延,封建统治阶级从维护封建统治和宗法秩序的需要出发,大力提倡和宣传孝道。
  自秦代后,“不孝”被定为十大恶罪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殴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受到官府的严厉处治,甚至处以绞刑和腰斩。从正面来说,就是表彰孝子,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能青史留名;前面说过“孝”本不是儒家专利,而是华夏民族固有的传统道德,所以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前,汉王朝就提倡“以孝治天下”,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标准;唐朝时,参加医学、算学、律学考试的人不用读五经,但《论语》、《孝经》不能不读,类似现代大学的“公共课”;唐玄宗曾亲自为《孝经》作注,《孝经》也是《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清代康熙也极力提倡孝道,以便利于三百万人能更好地统治四万万汉人……
  但是,经久以来,人们对孔子所提倡的孝道却有着很多误解。古时的老百姓很少读正史和子书以及经学著作,就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句在旧戏里,说书人口中出现率极为频繁的从根本上违仁而悖义的邪说当做是孔孟思想,而且居然流传至今。殊不知“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那根本不是孔孟儒学的本来面目。《孔子家语·六本》里记载着一个事例,大致是说:曾子犯了小过,斩断了他父亲曾皙从吴国觅来的瓜种,曾皙一怒之下用锄柄将曾子打昏了。曾子苏醒后问父亲:“刚才我犯了过错,您老教训我,没累着您吧?”之后回房弹琴而歌,好让父亲听见,表示他挨打后没有不适。孔子知道后批评说:“一点小事,曾皙不该暴怒杖罚,而曾子不该委身以待杖罚,如果万一被父亲打死,死的没有道理,人们就会指责曾皙的不义,这是大不孝!”这段显然是对所谓的“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说法的不攻之击。
  事实上,现代的中国人“孝”的观念已明显淡薄了很多很多。如果长此以往又听之任之的话,若干年后,又将是怎样?细细寻思,我们是否有必要继承我们所应该继承的孔孟儒学所提倡的合理孝道,以使之符合当今的社会道德规范并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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