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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肩负着我国国防海运的使命,特别是在保障我国海外战略海运能力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我国战略动员体系不能仅仅局限于战时征用五星红旗船舶,同时还必须在和平时期建立一整套国家战略海运能力保障体系。特别是在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战略和《国防交通法》即将颁布的今天,我国国家战略海运能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尤为重要。不仅涉及国家海运政策等公法体系,同时也涉及海商法、保险法、航运金融等私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