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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马克思提出的“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的理论与十八大提出的要增加工资的现实为矛盾起点,提出了要想实现理论和实际两者的统一,就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且保证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并详细阐述其原因。最后提出措施: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进行创新;保证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不仅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还需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的工资体系。
关键词:财政收入;工资;剩余价值;劳动生产率
在当代中国,国家的财政收入来源广、数量多。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财政积累越来越多,GDP更是在世界排名第二。可以说国家的财政收入是占了大部分,而人们的工资收入却是少部分的。这样的现实其实是有理论依据的,马克思曾这样说到:“富的程度不是由产品的绝对量来计量,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来计量。而在十八大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分配改革,就是要增加工资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国富转向民富。但是剩余价值与工资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要增加工资收入势必会减少财政收入。这就与马克思的观点形成一个矛盾,下面我将来分析这个矛盾,并谈谈自己的理解。
我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因此马克思的理论是正确的,而我们如今要求增加公民的收入也没有错,而需要注意的是要能保证工资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样既能增加人们的工资,又能保证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实现双赢。以下是本人的具体分析。财政收入归根结底是源于货币形态的社会产品价值,及社会总产品。而社会总产品从价值构成上看是由c.v.m三部分构成的,即不变资本、工资收入以及利润总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社会总产品的利润总和,但与不变资本和工资收入也有一定的关系。”剩余产品的相对量也就是剩余价值m,而在不变资本c既定的条件下,剩余价值m与工资收入v两者之间此消彼长。但是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不会通过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减少劳动力的工资来增加利润总和m,从而增加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工资迫切需要有所增加,从而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而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不能有所减少,因为老百姓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来保障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正所谓有国才有家。那么我们既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大限度的产生相对剩余价值。而长期以来,我国在处理工资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关系问题上,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大繁荣的发展而较多地注重于劳动生产率,形成人们几十年工资不涨的现象,这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在十八大的引领下,我们必须增加人们的工资收入,但要保证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对于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我认为最主要的应该是加快科技进步,进行创新。只要变革劳动过程中的科学技术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活资料的价值,从而降低劳动力的价值,才能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通过科技创新,增加相对剩余价值,从而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减少人们的工资收入,反而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增加了人们的工资收入。但是人民的工资增长一定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其原因涉及到比较复杂,涉及到累积和消费两者的关系,在此就不做详细的阐述。而如何做到人们的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呢?一方面,要加強政府的宏观调控。如今已经不是计划经济的时代,政府对企业不再有强制性,只能进行合理的引导。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运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一系列政策,调节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两者的关系,是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资体系。现代的公司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也是企业自发实现的。因此,国家只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资体系,建立健全收入政策,为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科学的依据,确保长期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综上所述,我认为马克思的“富的程度不是由产品的绝对量来计量,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来计量”的理论是正确的,而十八大要求增加人们工资收入也是无可厚非。两者都是正确的,只是我们在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虽然v和m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是也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相对的增加m,不仅不会减少工资还会增加工资,不过必须要保证工资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以上就是我对马克思理论与现实矛盾的问题的看法。
参考文献:
[1]朱耀明,宗刚.财政与金融.高等教育出版社,P58-59
关键词:财政收入;工资;剩余价值;劳动生产率
在当代中国,国家的财政收入来源广、数量多。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财政积累越来越多,GDP更是在世界排名第二。可以说国家的财政收入是占了大部分,而人们的工资收入却是少部分的。这样的现实其实是有理论依据的,马克思曾这样说到:“富的程度不是由产品的绝对量来计量,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来计量。而在十八大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分配改革,就是要增加工资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国富转向民富。但是剩余价值与工资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要增加工资收入势必会减少财政收入。这就与马克思的观点形成一个矛盾,下面我将来分析这个矛盾,并谈谈自己的理解。
我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因此马克思的理论是正确的,而我们如今要求增加公民的收入也没有错,而需要注意的是要能保证工资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样既能增加人们的工资,又能保证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实现双赢。以下是本人的具体分析。财政收入归根结底是源于货币形态的社会产品价值,及社会总产品。而社会总产品从价值构成上看是由c.v.m三部分构成的,即不变资本、工资收入以及利润总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社会总产品的利润总和,但与不变资本和工资收入也有一定的关系。”剩余产品的相对量也就是剩余价值m,而在不变资本c既定的条件下,剩余价值m与工资收入v两者之间此消彼长。但是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不会通过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减少劳动力的工资来增加利润总和m,从而增加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工资迫切需要有所增加,从而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而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不能有所减少,因为老百姓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来保障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正所谓有国才有家。那么我们既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大限度的产生相对剩余价值。而长期以来,我国在处理工资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关系问题上,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大繁荣的发展而较多地注重于劳动生产率,形成人们几十年工资不涨的现象,这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在十八大的引领下,我们必须增加人们的工资收入,但要保证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对于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我认为最主要的应该是加快科技进步,进行创新。只要变革劳动过程中的科学技术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活资料的价值,从而降低劳动力的价值,才能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通过科技创新,增加相对剩余价值,从而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减少人们的工资收入,反而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增加了人们的工资收入。但是人民的工资增长一定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其原因涉及到比较复杂,涉及到累积和消费两者的关系,在此就不做详细的阐述。而如何做到人们的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呢?一方面,要加強政府的宏观调控。如今已经不是计划经济的时代,政府对企业不再有强制性,只能进行合理的引导。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运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一系列政策,调节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两者的关系,是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资体系。现代的公司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也是企业自发实现的。因此,国家只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资体系,建立健全收入政策,为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科学的依据,确保长期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综上所述,我认为马克思的“富的程度不是由产品的绝对量来计量,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来计量”的理论是正确的,而十八大要求增加人们工资收入也是无可厚非。两者都是正确的,只是我们在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虽然v和m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是也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相对的增加m,不仅不会减少工资还会增加工资,不过必须要保证工资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以上就是我对马克思理论与现实矛盾的问题的看法。
参考文献:
[1]朱耀明,宗刚.财政与金融.高等教育出版社,P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