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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2012年杭州市企业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企业雇佣量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发现,该制度对扩大企业雇佣规模整体上有显著且稳健的正效应,且内生性检验表明企业实施该制度与否不存在统计上显著的自选择。进一步分类别估计显示,这种正效应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制造业企业和低经营收入企业,在其他类别企业则未发现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