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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自已的儿子,宋大妈就犯愁:小琦明年就三十了,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除了上班之外基本不出门,天天扎进自己的房间玩游戏,是个十足的宅男。看着左邻右舍抱着孙子孙女晒太阳,宋大妈急得直上火。
看着老伴这么着急也不是个办法,老宋只好亲自上阵劝儿子:“你也老大不小,成天这么玩也不是个事。三楼小伍家孩子都满地跑了,他还比你小两岁呢……”
宋琦正看电影,也不怎么理老宋,冷不丁冒出一句,“你们怎么知道我没有女朋友?”老宋一愣,小琦还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可漂亮了,包你们满意。”
老宋说:“你少拿网上的照片应付我,我知道……”还没等老宋说完,宋琦就站起来,把老宋往门外推,边推边说:“要不这样,周日你跟妈都在家,我中午带她来吃中饭好不好?就这样说定了啊,爸,你先去看看我妈吧,让我把电影看完。”说着老宋就被推出了房间。
老两口半信半疑,等到周日,宋琦一早就破天荒地梳洗出了门,约莫中午的时候,还真的领回一个姑娘,老两口喜出望外。原来姑娘叫张小晴,是儿子小琦在游戏中的搭档,在一次线下的活动中,意外地发现两人都是单身,网友一撮合,他们两个还真成了恋人。看着小晴眉眼清秀,又懂礼貌,宋大妈高兴得合不拢嘴。
半年过去了,两人感情发展得不错,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双方父母见了面,想说说结婚的事,可两家一唠,分歧不小。双方都同意得给小两口买套新房,两家凑凑应该是够的,关键是这新房要写谁的名。张家的说法是,必须写小晴父亲老张的名,理由是张家出的钱多。
其实这事谁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张家是怕写小两口的名,万一将来两人离婚,房子会成为共同财产被分掉。老宋开始死活不同意,可架不住儿子喜欢小晴。都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这回老宋算是见识了,再想想儿子好不容易能结婚了,要是这次的事黄了,以后还不知道要等多久。老宋一咬牙,又约张家见了面,最后两家协商,老张同意出15万元房款,房证写老张的名字,但前提是两家得签一份协议,说明以老张名义购买商品住房一套,老宋支付购房款15万元。签订协议当日,老宋就将15万元交给老张。一切安排好之后,两家终于热热闹闹地摆了喜酒。
婚后的生活并不如网络上相处的那么美好,小琦成家之后还是像以前一样,每天打游戏。刚开始小晴还经常劝小琦不要再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了,可小琦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每天下班到家之后就抱着电脑。小晴以不做饭作为抗议,小琦就边泡游戏边叫外卖。两人矛盾越来越深,直到有一次,小晴在客厅收到一条小琦的信息,原来他宁可通过网络给小晴发信息,也不愿意走出房间来跟她亲口说。小晴再也压不住火,就这样,两人大吵了一架,小晴搬回了娘家。
宋大妈久不见两人回家探望,自己来到儿子家一看,客厅里堆了一堆一次性饭盒,厨房已经落了一层尘土。当问到小晴去哪时,小琦一脸漫不经心,“可能是回娘家了。”宋大妈气得回去躺了两天才能下床。
在宋大妈的训斥下,小琦上门主动跟小晴道歉了。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琦几乎将所有的工资都花在了购买网游的装备上,小晴的妈妈病了,做手术需要一些钱,两人竟拿不出一点积蓄。经过了三番两次的吵架,两人的感情到了再无法维系的地步,在全家人的无奈中,小琦和小晴办理了离婚手续。
房子是两人最重要的财产,因为房产证上写了老张的名字,张家自然要拿走房子,而宋家的要求是张家返还当初老宋给的15万元房款。老宋说的明白,当时同意出钱购置婚房的条件是两人结婚,现在两人离婚了,那笔钱自然应该返还。没想到,张家说老宋当初是自愿赠与,死活不还钱。
一来二去的,老宋急了眼,一纸诉状将老张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15万及从钱款给付之日起的银行贷款利息。后经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老张享有的争讼款利益依法构成不当得利,老宋要求其返还该款及利息是合法的,法院予以支持,但利息应从被告不具合法理由的时间,即双方子女离婚之日起计算,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编辑留言】“不当得利”是本案关键词,到底什么是不当得利,还是请专家来说说——
编辑:请问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因此,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始无法律根据,如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效力,因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变动自始没有效力;另一种是取得利益时有法律根据,之后该根据被消灭。
不当得利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受损失的人称受害人。受害人与受益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为债权人,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对受益人有返还利益的请求权。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以下要件: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一方受财产损失;3、没有法律上的根据;4、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老宋支付讼争款是出于解决双方子女婚后住房问题的目的,现在儿女婚姻关系破裂,老张对房款的占有就丧失了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老张为财产利益获得一方,是受益人;老宋即为财产利益损失一方,是受害人。老宋财产所受损失与老张所取得财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老宋对老张有返还利益的请求权。人民法院也是根据以上法律和事实,判决老张不当得利,负返还义务。
编辑:本案中法院为何判决返还部分贷款利息?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案中,不当利益应指老宋所支付的房款及房款所生的贷款利息。房款是不当利益毫无疑义,但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却值得商榷。贷款利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双方儿女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婚姻存续期间,老宋与老张都是贷款利息的受益人,因此不存在不当得利的问题。第二部分为婚姻破裂后产生的利息。因婚姻关系破裂,老宋作为房款的所有人,已不再是房款及利息的受益人,这时老张虽不是房款的所有人,却占有房款及贷款利息。
因此,老张所获不当利益为老宋所支付的房款及双方儿女婚姻破裂后房款产生的贷款利息。老张应在其受益的范围内负返还义务。
看着老伴这么着急也不是个办法,老宋只好亲自上阵劝儿子:“你也老大不小,成天这么玩也不是个事。三楼小伍家孩子都满地跑了,他还比你小两岁呢……”
宋琦正看电影,也不怎么理老宋,冷不丁冒出一句,“你们怎么知道我没有女朋友?”老宋一愣,小琦还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可漂亮了,包你们满意。”
老宋说:“你少拿网上的照片应付我,我知道……”还没等老宋说完,宋琦就站起来,把老宋往门外推,边推边说:“要不这样,周日你跟妈都在家,我中午带她来吃中饭好不好?就这样说定了啊,爸,你先去看看我妈吧,让我把电影看完。”说着老宋就被推出了房间。
老两口半信半疑,等到周日,宋琦一早就破天荒地梳洗出了门,约莫中午的时候,还真的领回一个姑娘,老两口喜出望外。原来姑娘叫张小晴,是儿子小琦在游戏中的搭档,在一次线下的活动中,意外地发现两人都是单身,网友一撮合,他们两个还真成了恋人。看着小晴眉眼清秀,又懂礼貌,宋大妈高兴得合不拢嘴。
半年过去了,两人感情发展得不错,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双方父母见了面,想说说结婚的事,可两家一唠,分歧不小。双方都同意得给小两口买套新房,两家凑凑应该是够的,关键是这新房要写谁的名。张家的说法是,必须写小晴父亲老张的名,理由是张家出的钱多。
其实这事谁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张家是怕写小两口的名,万一将来两人离婚,房子会成为共同财产被分掉。老宋开始死活不同意,可架不住儿子喜欢小晴。都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这回老宋算是见识了,再想想儿子好不容易能结婚了,要是这次的事黄了,以后还不知道要等多久。老宋一咬牙,又约张家见了面,最后两家协商,老张同意出15万元房款,房证写老张的名字,但前提是两家得签一份协议,说明以老张名义购买商品住房一套,老宋支付购房款15万元。签订协议当日,老宋就将15万元交给老张。一切安排好之后,两家终于热热闹闹地摆了喜酒。
婚后的生活并不如网络上相处的那么美好,小琦成家之后还是像以前一样,每天打游戏。刚开始小晴还经常劝小琦不要再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了,可小琦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每天下班到家之后就抱着电脑。小晴以不做饭作为抗议,小琦就边泡游戏边叫外卖。两人矛盾越来越深,直到有一次,小晴在客厅收到一条小琦的信息,原来他宁可通过网络给小晴发信息,也不愿意走出房间来跟她亲口说。小晴再也压不住火,就这样,两人大吵了一架,小晴搬回了娘家。
宋大妈久不见两人回家探望,自己来到儿子家一看,客厅里堆了一堆一次性饭盒,厨房已经落了一层尘土。当问到小晴去哪时,小琦一脸漫不经心,“可能是回娘家了。”宋大妈气得回去躺了两天才能下床。
在宋大妈的训斥下,小琦上门主动跟小晴道歉了。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琦几乎将所有的工资都花在了购买网游的装备上,小晴的妈妈病了,做手术需要一些钱,两人竟拿不出一点积蓄。经过了三番两次的吵架,两人的感情到了再无法维系的地步,在全家人的无奈中,小琦和小晴办理了离婚手续。
房子是两人最重要的财产,因为房产证上写了老张的名字,张家自然要拿走房子,而宋家的要求是张家返还当初老宋给的15万元房款。老宋说的明白,当时同意出钱购置婚房的条件是两人结婚,现在两人离婚了,那笔钱自然应该返还。没想到,张家说老宋当初是自愿赠与,死活不还钱。
一来二去的,老宋急了眼,一纸诉状将老张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15万及从钱款给付之日起的银行贷款利息。后经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老张享有的争讼款利益依法构成不当得利,老宋要求其返还该款及利息是合法的,法院予以支持,但利息应从被告不具合法理由的时间,即双方子女离婚之日起计算,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编辑留言】“不当得利”是本案关键词,到底什么是不当得利,还是请专家来说说——
编辑:请问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因此,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始无法律根据,如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效力,因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变动自始没有效力;另一种是取得利益时有法律根据,之后该根据被消灭。
不当得利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受损失的人称受害人。受害人与受益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为债权人,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对受益人有返还利益的请求权。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以下要件: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一方受财产损失;3、没有法律上的根据;4、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老宋支付讼争款是出于解决双方子女婚后住房问题的目的,现在儿女婚姻关系破裂,老张对房款的占有就丧失了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老张为财产利益获得一方,是受益人;老宋即为财产利益损失一方,是受害人。老宋财产所受损失与老张所取得财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老宋对老张有返还利益的请求权。人民法院也是根据以上法律和事实,判决老张不当得利,负返还义务。
编辑:本案中法院为何判决返还部分贷款利息?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案中,不当利益应指老宋所支付的房款及房款所生的贷款利息。房款是不当利益毫无疑义,但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却值得商榷。贷款利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双方儿女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婚姻存续期间,老宋与老张都是贷款利息的受益人,因此不存在不当得利的问题。第二部分为婚姻破裂后产生的利息。因婚姻关系破裂,老宋作为房款的所有人,已不再是房款及利息的受益人,这时老张虽不是房款的所有人,却占有房款及贷款利息。
因此,老张所获不当利益为老宋所支付的房款及双方儿女婚姻破裂后房款产生的贷款利息。老张应在其受益的范围内负返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