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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民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关于统筹城乡改革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村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内容的公开做了明确规定。其中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惠农政策、村庄规划、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及补贴政策措施等;事务公开的内容有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村宅基地批建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