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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河北既是首都安全的“护城河”,也是北京生态的“护城河”,承担着挡风源、阻沙源、保水源的重任,一旦出现生态环境问题,不仅给河北造成损失,更会危及国家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是我省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所以,无论地方政府,还是环保部门都必须正确把握“三个关系”,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着力夯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基。
一、必须正确把握机遇和挑战的关系,既要敢于面对困难,又要勇于担当责任
“十二五”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一是治污减排的压力继续加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能源资源消耗还要增加,环境容量有限的基本省情不会改变,治污减排指标在增加、潜力在减小,在消化增量的同时,持续削减存量,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环境的新期待有增无减,水、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任务非常复杂。三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势头,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不容忽视,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当前我省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经济增速出现了下行的迹象,招商引资、推进项目、提速增长的意愿会更加强烈,这就有可能出现一些局部“过热”和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的现象,更进一步加重环境保护压力。这些都需要我们以更大决心、付出更大努力去解决和克服。
同时,也要看到诸多有利条件,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一重要论述,是党中央从现阶段的国际国内形势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深化认识的重要战略成果,是我们新时期推动科学发展的方向和指南。二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省人大将水污源治理作为一号提案督导推进,省政协把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作为一号提案着力推动,省委、省政府正在起草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下一步还将召开全省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大会,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出台。所有这些,将为我们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增添无穷的动力。三是生态环境建设已经奠定了坚实基础和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物质、制度和社会保障基础得到了有力加强。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在机制体制创新、政策法制建设、基础能力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推进工作的举措经验也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可以说,虽然我们受命于环境保护最艰难、最复杂的时期,但更处于环境保护最受关注、最受重视的时期。善识机遇者,揽先机;善抓机遇者,赢全局。面对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机遇,我们必须百倍珍惜,因势利导,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努力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必须正确把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既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又要注重在保护中发展
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一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基本方针。环境与经济两者关系日趋紧密,不可分割。只有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实践证明,脱离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就是缘木求鱼;脱离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必然竭泽而渔。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始终是摆在我们各级政府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大课题。
生态环境问题是全局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调整经济结构上求突破,在改进消费模式上促变革。省委、省政府在这重要的历史时期提出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重大战略,高瞻远瞩,意义深远。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就是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提升生活质量,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发展进入转型的轨道,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优化和保障作用、对经济转型的倒逼作用,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必须正确把握依法行政与服务公众的关系,既要敢于说“不”,又要善于说“行”
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是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作为环保部门既要有敢于执法的气魄,又要有善于执法的智慧。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体现出为环境把关。一要用好“调节器”,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执法监管,促进宏观调控,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统筹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空间格局,促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转变。二要用好“控制闸”,为不欠新账把好关口。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标准和审批程序,通过听证会等多种方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阳光操作。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控制“两高一资”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三要用好“晴雨表”,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综合分析行业规划环评信息,准确把握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为结构调整出谋划策;要综合分析区域环评信息,对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区域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的优化发展提出建议;要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对经济总量、投资方向、结构调整提出意见。四要用好“撒手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方面,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另一方面,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体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在监管和执法中,做到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强化监管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杜绝粗暴执法和行政不作为行为。要讲究执法的艺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要坚决制止以强化监管为由,随意抬高门槛,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企业现象的发生。要主动为基层和企业想办法、出主意,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要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绝不能简单说不行就打发企业一走了之,绝对不能办的要说清为什么不行,能想办法办的要告诉企业如何改、如何办,树立环保窗口部门新形象。
作者:河北省环保厅厅长
(责编/于亚博)
一、必须正确把握机遇和挑战的关系,既要敢于面对困难,又要勇于担当责任
“十二五”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一是治污减排的压力继续加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能源资源消耗还要增加,环境容量有限的基本省情不会改变,治污减排指标在增加、潜力在减小,在消化增量的同时,持续削减存量,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环境的新期待有增无减,水、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任务非常复杂。三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势头,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不容忽视,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当前我省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经济增速出现了下行的迹象,招商引资、推进项目、提速增长的意愿会更加强烈,这就有可能出现一些局部“过热”和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的现象,更进一步加重环境保护压力。这些都需要我们以更大决心、付出更大努力去解决和克服。
同时,也要看到诸多有利条件,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一重要论述,是党中央从现阶段的国际国内形势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深化认识的重要战略成果,是我们新时期推动科学发展的方向和指南。二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省人大将水污源治理作为一号提案督导推进,省政协把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作为一号提案着力推动,省委、省政府正在起草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下一步还将召开全省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大会,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出台。所有这些,将为我们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增添无穷的动力。三是生态环境建设已经奠定了坚实基础和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物质、制度和社会保障基础得到了有力加强。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在机制体制创新、政策法制建设、基础能力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推进工作的举措经验也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可以说,虽然我们受命于环境保护最艰难、最复杂的时期,但更处于环境保护最受关注、最受重视的时期。善识机遇者,揽先机;善抓机遇者,赢全局。面对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机遇,我们必须百倍珍惜,因势利导,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努力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必须正确把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既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又要注重在保护中发展
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一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基本方针。环境与经济两者关系日趋紧密,不可分割。只有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实践证明,脱离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就是缘木求鱼;脱离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必然竭泽而渔。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始终是摆在我们各级政府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大课题。
生态环境问题是全局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调整经济结构上求突破,在改进消费模式上促变革。省委、省政府在这重要的历史时期提出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重大战略,高瞻远瞩,意义深远。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就是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提升生活质量,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发展进入转型的轨道,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优化和保障作用、对经济转型的倒逼作用,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必须正确把握依法行政与服务公众的关系,既要敢于说“不”,又要善于说“行”
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是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作为环保部门既要有敢于执法的气魄,又要有善于执法的智慧。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体现出为环境把关。一要用好“调节器”,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执法监管,促进宏观调控,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统筹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空间格局,促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转变。二要用好“控制闸”,为不欠新账把好关口。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标准和审批程序,通过听证会等多种方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阳光操作。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控制“两高一资”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三要用好“晴雨表”,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综合分析行业规划环评信息,准确把握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为结构调整出谋划策;要综合分析区域环评信息,对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区域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的优化发展提出建议;要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对经济总量、投资方向、结构调整提出意见。四要用好“撒手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方面,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另一方面,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体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在监管和执法中,做到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强化监管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杜绝粗暴执法和行政不作为行为。要讲究执法的艺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要坚决制止以强化监管为由,随意抬高门槛,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企业现象的发生。要主动为基层和企业想办法、出主意,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要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绝不能简单说不行就打发企业一走了之,绝对不能办的要说清为什么不行,能想办法办的要告诉企业如何改、如何办,树立环保窗口部门新形象。
作者:河北省环保厅厅长
(责编/于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