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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发,经济学(会计学)博士,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现为厦门大学副校长,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兼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兼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咨询专家组组长,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教育会计学会名誉会长,厦门市会计学会顾问。
1984年本科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系,同年考入厦门大学会计系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89~1990年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合作研究员,1992~1998年兼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验资部主任,1993年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并于1996年获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3~1998年作为财政部预算会计改革专家组成员,参与起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1995~2002年兼任厦门大学财务处处长,1998~2000年任天健(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00~2004年任厦门大学校长助理,2004~2011年任厦门大学副校长,2007年7月~2009年7月任中共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组部选派),2011年起任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13年入选财政部首批“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李建发教授自1986年研究生毕业后,就一直从事财务会计领域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他先后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系统地开设了《会计原理》、《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公司资产评估与证券发行》、《人力资源会计》、《会计理论专题》、《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公共财务与政府会计》、《高校财务管理理论》、《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理论》等财务、会计、审计相关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他始终坚持根据会计学科特点和发展趋势,将广博的跨学科理论、前沿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机地融入课本、贯穿于课堂,在重视传授基本知识和传递最新学科信息的同时,注重创新思维的启迪。“教书”不忘“育人”,李建发教授时刻不忘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和勇于负责的人格品质和职业操守,并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教授学生“做人”、“做事”的道理。
李建发教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研究课题、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及财政部和教育部委托课题等12项,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译著20多部,曾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多项三等奖、厦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多项奖励;牵头举办了四期教育部“高校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为我国公共部门会计理论和实务界输入了大批的优秀人才。
作为一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者,李建发教授始终将学术研究的重点瞄准具有开拓性和挑战性的领域,他不跟风、不随大流,而是以其宽广的跨学科研究视野和独到的学术眼光,另辟蹊径,不断探索新的研究领域。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他就涉足尚无人关注的人力资源会计领域,取得一系列的研究成果;进入90年代,当学界多数学者蜂拥于企业财务会计研究领域时,李建发教授则毅然地把研究方向转向并不被学界看好、极少学者涉足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研究领域,开始对这块既古老又富有新意的会计荒地进行开拓性研究。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风靡全球、我国政府管理改革不断加快、公共财政体系日趋完善、政府审计力度加大和“审计风暴”席卷整个公共部门时,李建发教授毅然地瞄准公共部门财务管理领域,开始新的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会计学术界具有较高权威,在国际政府会计领域也有一定影响。他撰写的博士论文《试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体系》被我国已故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誉为“我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填补政府会计空白、具有创新和开拓意义的力作”。
李建发教授注重教学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在国内最先开设了《公司资产评估与证券发行》、《公共财务与政府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理论》等课程,并积极投身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和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建设事业,为教育部、财政部的重大财会改革提供政策咨询,并直接参与相关财会制度的制定。1994年,他被财政部聘为预算会计改革专家组成员,参与预算会计改革的全过程,作为主要执笔人共同起草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规制度,并在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厦门大学刘涛/撰稿
1984年本科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系,同年考入厦门大学会计系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89~1990年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合作研究员,1992~1998年兼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验资部主任,1993年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并于1996年获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3~1998年作为财政部预算会计改革专家组成员,参与起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1995~2002年兼任厦门大学财务处处长,1998~2000年任天健(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00~2004年任厦门大学校长助理,2004~2011年任厦门大学副校长,2007年7月~2009年7月任中共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组部选派),2011年起任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13年入选财政部首批“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李建发教授自1986年研究生毕业后,就一直从事财务会计领域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他先后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系统地开设了《会计原理》、《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公司资产评估与证券发行》、《人力资源会计》、《会计理论专题》、《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公共财务与政府会计》、《高校财务管理理论》、《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理论》等财务、会计、审计相关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他始终坚持根据会计学科特点和发展趋势,将广博的跨学科理论、前沿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机地融入课本、贯穿于课堂,在重视传授基本知识和传递最新学科信息的同时,注重创新思维的启迪。“教书”不忘“育人”,李建发教授时刻不忘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和勇于负责的人格品质和职业操守,并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教授学生“做人”、“做事”的道理。
李建发教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研究课题、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及财政部和教育部委托课题等12项,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译著20多部,曾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多项三等奖、厦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多项奖励;牵头举办了四期教育部“高校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为我国公共部门会计理论和实务界输入了大批的优秀人才。
作为一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者,李建发教授始终将学术研究的重点瞄准具有开拓性和挑战性的领域,他不跟风、不随大流,而是以其宽广的跨学科研究视野和独到的学术眼光,另辟蹊径,不断探索新的研究领域。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他就涉足尚无人关注的人力资源会计领域,取得一系列的研究成果;进入90年代,当学界多数学者蜂拥于企业财务会计研究领域时,李建发教授则毅然地把研究方向转向并不被学界看好、极少学者涉足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研究领域,开始对这块既古老又富有新意的会计荒地进行开拓性研究。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风靡全球、我国政府管理改革不断加快、公共财政体系日趋完善、政府审计力度加大和“审计风暴”席卷整个公共部门时,李建发教授毅然地瞄准公共部门财务管理领域,开始新的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会计学术界具有较高权威,在国际政府会计领域也有一定影响。他撰写的博士论文《试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体系》被我国已故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誉为“我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填补政府会计空白、具有创新和开拓意义的力作”。
李建发教授注重教学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在国内最先开设了《公司资产评估与证券发行》、《公共财务与政府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理论》等课程,并积极投身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和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建设事业,为教育部、财政部的重大财会改革提供政策咨询,并直接参与相关财会制度的制定。1994年,他被财政部聘为预算会计改革专家组成员,参与预算会计改革的全过程,作为主要执笔人共同起草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规制度,并在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厦门大学刘涛/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