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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乐记》里面不仅多次引用《诗》,而且还明确地对《诗经》中的《风》《雅》《颂》予以分类。由于其分类的标准建立在对音乐的理解上,与前人颇不相同,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乐记》用一个“静”字,将《风》抬至与《颂》《大雅》齐平并高于《小雅》的高度。也就是说,依照《乐记》所确立的标准,《诗经》可分成两大类:一类具有“静”的特点,具体指《颂》《大雅》《风》,一类具有“礼”的特点,具体指《小雅》。
【关键词】乐记;诗经;风;雅;颂;静;礼
由于《乐经》的佚失,《乐记》成了我国留传至今系统论述音乐美学思想的最古老的著作。历代关于《乐记》的注疏不乏其人,今人的研究也不可谓不多。然而,有关《乐记》对于《诗经》的接受方面,大多数相关学者均未对此加以特别的关注。从《诗经》接受学的角度而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实际上,《乐记》里面不仅多次引用《诗》,而且还明确地对《诗经》(《风》《雅》《颂》)予以分类。由于其分类的标准建立在对音乐的理解上,与前人颇不相同,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从《周礼·大司徒》简单地提及“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1]开始,古人就已经在试图以某种标准对《诗经》进行分类了。关于这种分类标准,后来的《毛诗序》阐发得非常详致: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讽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是以一国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2]
此處《毛诗序》的作者以所言之事来对《诗经》中的《风》《雅》《颂》进行分类,这一方法为后人所借鉴。如孔颖达认为:
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3]
如果说《毛诗序》作者是以内容为分类标准,孔颖达则是分别以内容及形式为标准,将“风”、“雅”、“颂”与“赋”、“比”、“兴”相区分。到了宋代朱熹,则是更多地将视角投向诗歌作者以及所采用的音乐:
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4]
以上随意撷取的几家,都以不同的标准对《诗经》加以分类,这些分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诗经》进行了不同的解读。不过,《乐记》则有一套独特的分类标准,将《诗经》纳入它的接受框架。
《乐记·师乙篇》中有如下论述:
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5]
由于《乐记》相信“唯乐不可以为伪”[6],也就是说,某种性格的人必定歌唱某种类型的歌曲,歌者性格与歌曲类型直接对应。因此,上段文字中不同的性格描述也就是《乐记》对于作为歌曲的《诗经》的分类。以歌者性格为分类标准,不能不说是《乐记》对于《诗经》接受学的一项贡献。
在《礼记正义》对这段文字的“疏”中,孔颖达作了以下释义:
颂成功德泽弘厚,若性宽柔静正者,乃能包含,故宜歌颂也。……《大雅》者,歌其大正,故性广大疏达,宜歌《大雅》,但广大而不宽,疏达而不柔,包容未尽,故不能歌《颂》。……《小雅》者,王者小正,性既恭俭好礼而守分,不能广大疏通,故宜歌《小雅》者也。……正直而不能包容,静退即不知机变,廉约自守,谦恭卑退,不能好礼自处,其德狭劣,故宜歌诸侯之《风》,未能听天子之《雅》矣。[7]
我们可以看到,孔颖达对《颂》《大雅》《小雅》《风》的价值给予了从高到低的评价,尤其是将《风》贬抑甚深。孔颖达的这一态度,后代注家曾有过不同意见,如王夫之所做的注就认为:
《颂》之体,静正而谨严,故因其德行之长以导之,而裁其宽柔,使有则也。……《大雅》之体,广大疏达而通于变,故既既因其德之近而抑以通变者,善其静信也。《小雅》之体,恭俭而尚情实,故以顺其恭俭之德,而复以近情者善其好礼,反文于质也。……《风》之体,美刺不讳,故以顺其廉直之长而善其谦静,使无委屈也。[8]
以上可知,王夫之详论了《颂》《大雅》《小雅》《风》的“体”,但并未给出孰低孰高的论断,对于《风》,也是如此。由于《礼记正义》的影响力,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王夫之是读过孔颖达的《礼记正义》的,然而他依然以“美刺不讳,故以顺其廉直之长而善其谦静,使无委屈也”来论《风》,可见他是不同意孔颖达的。
那么,我们的问题是,《风》是否如孔颖达所说的“其德狭劣”呢?《乐记》中究竟以何标准对《风》《雅》《颂》进行分类?
要回答上述问题,还是要回到《乐记》文本本身。仔细阅读文本,我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师乙篇》在论及《颂》时首句为“宽而静”,论及《大雅》时首句为“广大而静”,论及《风》时首句为“正直而静”,论及《小雅》时则为“恭俭而好礼者”。[9]也就是说,唯独对于《小雅》,《乐记》没有许之为“静”,这对于我们应当如何理解《乐记》对《诗经》的分类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地角度。要达成这一理解,需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如何理解“静”;其次,《乐记》论述《小雅》的关键词是“礼”,所以我们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理解“礼”以及与“乐”的关系。同样地,解决这两个问题也要回到《乐记》文本。
关于“静”,在《乐记·乐本篇》中,是这么认为:“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郑玄注曰:“言性不见物则无欲。”[10]孔颖达疏为:“言人初生,未有情欲,是其静禀于自然,是天性也。其心本虽静,感于外物,而心遂动,是性之贪欲也。自然谓之性,贪欲谓之情,是情、性别矣。”[11]朱熹认为:“此言性情之妙,人之所生而有者也。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未感也,纯粹至善,万量具焉,所谓性也。让人有是性即有是形,有是形则即有是心,而不能无感于物。感于物而动,则性之欲者出焉,而善恶于是乎分矣。性之欲,即所谓情也。”[12]王夫之曰:“‘欲’,谓情也。……人具生理,则天所命人之性固在其中。”[13]各家所持的具体观点虽有差别,但大体上说,各家基本都还是认可《乐记》中所讲的“静”是天性纯粹的表现,是没有情欲的一种状态。总而言之,各家对“静”是持高度肯定态度的。 此外,《乐记·乐论篇》还提出:“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这也是帮助我们理解“静”的一处重要论述。对此,郑玄注为:“乐由中出,和在心也。礼自外作,敬在貌也。文,犹动也。”[14]此处郑玄所注的“和在心也”多为后代所引用。孔颖达疏为:“乐由中出者,谓乐从心起也。礼自外作者,谓礼敬在外貌也。‘乐由中出,故静’者,行之在心,故静也。‘礼自外作,故文’者,礼肃人貌,貌在外,故云‘动也’。庾云:‘乐成在中,是和合反自然之静。礼节在貌之前,动合文理,文犹动也。’”[15]陈澔引刘氏曰:“欣喜欢爱之和出于中,进退周旋之序著于外。和则情意安舒,故静。序则威仪交错,故文。”[16]王夫之则说:“静,谓作乐之际,耳目心志一注于乐,不旁动也。文,谓五官百骸人已事物交错而成章也。”[17]
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这一句中“静”的解释,从郑玄开始,除王夫之外,各家都强调内心之和。我们知道,“和”是儒家的核心概念,整部《中庸》讲的就是“和”的理念。《乐记》肯定了“静”与“和”的一致性,也就是将“静”抬高到了不一般的高度。与“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结合来看,《乐记》对于“静”赋予了极善的内涵。
而没有被许为“静”的《小雅》,《乐记》对它许以“礼”字。“礼”在《乐记》中频频出现,更多的是与“乐”并提。从“礼”与“乐”的区别联系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到《乐记》作者对于《颂》《大雅》《风》与对于《小雅》的不同态度。
《乐记·乐论篇》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18]我们知道,“亲”在儒家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如儒家提倡的五伦即为“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义,朋友有信”,“亲”为五伦为首。而“敬”,则是一般的外在要求。可见,在此处,礼是低于乐的。
《乐记·乐礼篇》曰:“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19]在這里,首先,“乐”与“礼”有着“仁”与“义”的差别。很明显,义是仁的外在表现,从其根本性而言是低于仁的。其次,《乐记》将乐与天相应,将礼与地相应,从中国传统观念来看,地是从属于天的,此处礼也是一个低于乐的概念。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礼”在《乐记》中处于较低的层次,被许以“礼”的《小雅》也相应地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尤其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知,许以“礼”的《小雅》比许以“静”的《风》所得到的评判要更为低些。
由上可知,《乐记》作者并不像孔颖达所论述的那样,将《风》贬抑为“其德狭劣”。相反,《乐记》用一个“静”字,将《风》抬至与《颂》《大雅》齐平并高于《小雅》的高度。也就是说,在《乐记》作者看来,《诗经》分成两大类:一为《颂》《大雅》《风》,一为《小雅》,它们分别具有“静”的特点以及“礼”的特点。这种独特的划分,让这一分类方式成为《诗经》接受史上一个不得不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诒让.周礼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1842.
[2][3]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271-272.
[4]朱熹.诗经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
[5][6][7][9][11]郑玄注,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147、1112、1147-1148、1147、1084.
[8][13][17]王夫之.<礼记章句>船山全书编辑委员会编<船山全书(第四册)>[M].长沙:岳麓书社,2011:955-956、897、902.
[10][14][15][18][19]郑玄注,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083、1086、1087、1085、1093-1094.
[12]朱熹.钦定四库全书荟要·御纂朱子全书(二)[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953.
[16]陈澔注.礼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07.
作者简介:李瑛(1980—),女,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博士研究生,兼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儒家思想与儒家经典研究,以及传统文化与艺术领域的教学与研究。
【关键词】乐记;诗经;风;雅;颂;静;礼
由于《乐经》的佚失,《乐记》成了我国留传至今系统论述音乐美学思想的最古老的著作。历代关于《乐记》的注疏不乏其人,今人的研究也不可谓不多。然而,有关《乐记》对于《诗经》的接受方面,大多数相关学者均未对此加以特别的关注。从《诗经》接受学的角度而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实际上,《乐记》里面不仅多次引用《诗》,而且还明确地对《诗经》(《风》《雅》《颂》)予以分类。由于其分类的标准建立在对音乐的理解上,与前人颇不相同,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从《周礼·大司徒》简单地提及“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1]开始,古人就已经在试图以某种标准对《诗经》进行分类了。关于这种分类标准,后来的《毛诗序》阐发得非常详致: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讽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是以一国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2]
此處《毛诗序》的作者以所言之事来对《诗经》中的《风》《雅》《颂》进行分类,这一方法为后人所借鉴。如孔颖达认为:
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3]
如果说《毛诗序》作者是以内容为分类标准,孔颖达则是分别以内容及形式为标准,将“风”、“雅”、“颂”与“赋”、“比”、“兴”相区分。到了宋代朱熹,则是更多地将视角投向诗歌作者以及所采用的音乐:
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4]
以上随意撷取的几家,都以不同的标准对《诗经》加以分类,这些分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诗经》进行了不同的解读。不过,《乐记》则有一套独特的分类标准,将《诗经》纳入它的接受框架。
《乐记·师乙篇》中有如下论述:
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5]
由于《乐记》相信“唯乐不可以为伪”[6],也就是说,某种性格的人必定歌唱某种类型的歌曲,歌者性格与歌曲类型直接对应。因此,上段文字中不同的性格描述也就是《乐记》对于作为歌曲的《诗经》的分类。以歌者性格为分类标准,不能不说是《乐记》对于《诗经》接受学的一项贡献。
在《礼记正义》对这段文字的“疏”中,孔颖达作了以下释义:
颂成功德泽弘厚,若性宽柔静正者,乃能包含,故宜歌颂也。……《大雅》者,歌其大正,故性广大疏达,宜歌《大雅》,但广大而不宽,疏达而不柔,包容未尽,故不能歌《颂》。……《小雅》者,王者小正,性既恭俭好礼而守分,不能广大疏通,故宜歌《小雅》者也。……正直而不能包容,静退即不知机变,廉约自守,谦恭卑退,不能好礼自处,其德狭劣,故宜歌诸侯之《风》,未能听天子之《雅》矣。[7]
我们可以看到,孔颖达对《颂》《大雅》《小雅》《风》的价值给予了从高到低的评价,尤其是将《风》贬抑甚深。孔颖达的这一态度,后代注家曾有过不同意见,如王夫之所做的注就认为:
《颂》之体,静正而谨严,故因其德行之长以导之,而裁其宽柔,使有则也。……《大雅》之体,广大疏达而通于变,故既既因其德之近而抑以通变者,善其静信也。《小雅》之体,恭俭而尚情实,故以顺其恭俭之德,而复以近情者善其好礼,反文于质也。……《风》之体,美刺不讳,故以顺其廉直之长而善其谦静,使无委屈也。[8]
以上可知,王夫之详论了《颂》《大雅》《小雅》《风》的“体”,但并未给出孰低孰高的论断,对于《风》,也是如此。由于《礼记正义》的影响力,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王夫之是读过孔颖达的《礼记正义》的,然而他依然以“美刺不讳,故以顺其廉直之长而善其谦静,使无委屈也”来论《风》,可见他是不同意孔颖达的。
那么,我们的问题是,《风》是否如孔颖达所说的“其德狭劣”呢?《乐记》中究竟以何标准对《风》《雅》《颂》进行分类?
要回答上述问题,还是要回到《乐记》文本本身。仔细阅读文本,我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师乙篇》在论及《颂》时首句为“宽而静”,论及《大雅》时首句为“广大而静”,论及《风》时首句为“正直而静”,论及《小雅》时则为“恭俭而好礼者”。[9]也就是说,唯独对于《小雅》,《乐记》没有许之为“静”,这对于我们应当如何理解《乐记》对《诗经》的分类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地角度。要达成这一理解,需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如何理解“静”;其次,《乐记》论述《小雅》的关键词是“礼”,所以我们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理解“礼”以及与“乐”的关系。同样地,解决这两个问题也要回到《乐记》文本。
关于“静”,在《乐记·乐本篇》中,是这么认为:“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郑玄注曰:“言性不见物则无欲。”[10]孔颖达疏为:“言人初生,未有情欲,是其静禀于自然,是天性也。其心本虽静,感于外物,而心遂动,是性之贪欲也。自然谓之性,贪欲谓之情,是情、性别矣。”[11]朱熹认为:“此言性情之妙,人之所生而有者也。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未感也,纯粹至善,万量具焉,所谓性也。让人有是性即有是形,有是形则即有是心,而不能无感于物。感于物而动,则性之欲者出焉,而善恶于是乎分矣。性之欲,即所谓情也。”[12]王夫之曰:“‘欲’,谓情也。……人具生理,则天所命人之性固在其中。”[13]各家所持的具体观点虽有差别,但大体上说,各家基本都还是认可《乐记》中所讲的“静”是天性纯粹的表现,是没有情欲的一种状态。总而言之,各家对“静”是持高度肯定态度的。 此外,《乐记·乐论篇》还提出:“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这也是帮助我们理解“静”的一处重要论述。对此,郑玄注为:“乐由中出,和在心也。礼自外作,敬在貌也。文,犹动也。”[14]此处郑玄所注的“和在心也”多为后代所引用。孔颖达疏为:“乐由中出者,谓乐从心起也。礼自外作者,谓礼敬在外貌也。‘乐由中出,故静’者,行之在心,故静也。‘礼自外作,故文’者,礼肃人貌,貌在外,故云‘动也’。庾云:‘乐成在中,是和合反自然之静。礼节在貌之前,动合文理,文犹动也。’”[15]陈澔引刘氏曰:“欣喜欢爱之和出于中,进退周旋之序著于外。和则情意安舒,故静。序则威仪交错,故文。”[16]王夫之则说:“静,谓作乐之际,耳目心志一注于乐,不旁动也。文,谓五官百骸人已事物交错而成章也。”[17]
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这一句中“静”的解释,从郑玄开始,除王夫之外,各家都强调内心之和。我们知道,“和”是儒家的核心概念,整部《中庸》讲的就是“和”的理念。《乐记》肯定了“静”与“和”的一致性,也就是将“静”抬高到了不一般的高度。与“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结合来看,《乐记》对于“静”赋予了极善的内涵。
而没有被许为“静”的《小雅》,《乐记》对它许以“礼”字。“礼”在《乐记》中频频出现,更多的是与“乐”并提。从“礼”与“乐”的区别联系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到《乐记》作者对于《颂》《大雅》《风》与对于《小雅》的不同态度。
《乐记·乐论篇》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18]我们知道,“亲”在儒家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如儒家提倡的五伦即为“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义,朋友有信”,“亲”为五伦为首。而“敬”,则是一般的外在要求。可见,在此处,礼是低于乐的。
《乐记·乐礼篇》曰:“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19]在這里,首先,“乐”与“礼”有着“仁”与“义”的差别。很明显,义是仁的外在表现,从其根本性而言是低于仁的。其次,《乐记》将乐与天相应,将礼与地相应,从中国传统观念来看,地是从属于天的,此处礼也是一个低于乐的概念。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礼”在《乐记》中处于较低的层次,被许以“礼”的《小雅》也相应地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尤其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知,许以“礼”的《小雅》比许以“静”的《风》所得到的评判要更为低些。
由上可知,《乐记》作者并不像孔颖达所论述的那样,将《风》贬抑为“其德狭劣”。相反,《乐记》用一个“静”字,将《风》抬至与《颂》《大雅》齐平并高于《小雅》的高度。也就是说,在《乐记》作者看来,《诗经》分成两大类:一为《颂》《大雅》《风》,一为《小雅》,它们分别具有“静”的特点以及“礼”的特点。这种独特的划分,让这一分类方式成为《诗经》接受史上一个不得不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诒让.周礼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1842.
[2][3]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271-272.
[4]朱熹.诗经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
[5][6][7][9][11]郑玄注,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147、1112、1147-1148、1147、1084.
[8][13][17]王夫之.<礼记章句>船山全书编辑委员会编<船山全书(第四册)>[M].长沙:岳麓书社,2011:955-956、897、902.
[10][14][15][18][19]郑玄注,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083、1086、1087、1085、1093-1094.
[12]朱熹.钦定四库全书荟要·御纂朱子全书(二)[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953.
[16]陈澔注.礼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07.
作者简介:李瑛(1980—),女,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博士研究生,兼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儒家思想与儒家经典研究,以及传统文化与艺术领域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