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规范农村改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0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村改厕省级奖励补助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