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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当前的安定有序及未来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政策的规范和治理,全面且具有前瞻性的社会政策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但是社会政策在制定的过程中主要依循怎样的标准?任何规范或措施都无法完全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样看来,“功利最大化”原则或许成为社会政策制定的首选?本文基于《社会问题经济学》一书的主要观点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功利最大化”进行探讨,以更好的理解社会政策的内涵。
关键词:社会政策;功利主义;公平效率
社会政策的制定对于社会治理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如何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需要在制定社会政策的过程中加以考量。在《社会问题经济学》这本书中,作者运用独特的视角对众多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旨在使读者对社会问题有新的发现与探索,作者在本书中多次强调公平与效率以及政府管制的作用,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带来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因此,本文将以此书的主要观点为基础,对社会政策的“功利最大化”进行探讨。
一、社会政策的“功利最大化”
英国的道德哲学家和法律改革者边沁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在边沁看来,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他所说的“功利”,意指任何能够产生快乐或幸福、并阻止痛苦或苦难的东西。趋近快乐而厌恶痛苦是我们的日常倾向甚至是习惯。功利主义认为其是道德和政治生活的基础。功利最大化不仅仅是个人日常生活中的标准和原则,对于整个社会,尤其是社会政策的制定者而言,功利最大化也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和原则。一个政府在决定要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和政策时,他应当要做任何能够使社会共同体的幸福都最大化的事情。那么,什么是共同体呢?边沁认为,它是一个“想象的集体”,由组成它的个体总数所构成。因此,公民和立法者都应当自省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将这项政策的所有收益相加,再减去所有的代价,它会比其他政策产生更多的幸福吗?
很显然,对于上面的问题,功利主义的观点是肯定的,可以理解为多数人的幸福就是正确的,多数人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功利最大化就是使多数人的利益得到满足,那么对于社会政策的制定而言,功利最大化是不是正确的呢?
首先我们先进行一个初步、简单的讨论,社会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是为了使人民达到满意的生活状态,使人民得到幸福,那么一个社会政策的制定或者说政策的实施是否能够满足所有人的要求,满足所有人的利益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社会政策的制定的基础是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这样认为,很显然是符合功利主义的观点的,我们先来看下面一个例子: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吸烟给捷克政府带来的收入大于支出,其原因在于:尽管烟民在世时会在预算中花费更多的医疗费用,但是由于吸烟者普遍寿命会有所降低,因此能够给予政府在医疗、养老金以及养老院等方面节省数目客观的费用。所以,捷克人民吸烟的“积极效果”是:烟草税的财政收入+烟民早死而节省下来的钱-医疗费用=1.47亿美元。这一调查结果公布出来以后得到了一部分人的支持,但更多的是反对,如果单从价格来考虑,这一结果确实是有益的,不吸烟者占大多数,他们可以享受捷克人民吸烟的“积极效果”,政府可以用这笔财政收入给人们带来更好的福利。但是我们还要从其他原则方面进行考量,吸烟对于烟民自身及其家人未来幸福的影响是如何呢?对于吸烟者和不吸烟者是不是不公平呢?因此,社会政策的制定到底是否为功利最大化?又或者说,社会政策的制定,其依据到底是什么?
二、公平、效率孰轻孰重
以《社会问题经济学》中公平和效率而言,首先说公平,书中第一章探讨了公平分配一件商品的两种定义:一是按照最低标准——人人都应该至少获得最低数量的该种商品;二是按照完全平等——即人人都应该消费同样多的商品。笔者认为按照最低标准所获得的公平并不是完全的公平,而第二种完全平等又不显示,那社会政策到怎样才能做到公平?本文认为完全公平是不存在的,如果说政策制定对所有人而言都是公平的也不现实,那么解决政策执行的公平问题是否能够成为现实呢?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政策的执行和服务上做到均等化应该是可以达到的,例如我们的受教育公平,无论是九年义务教育还是现在的教师轮岗制,都在努力促进教育实现公平。还有就业机会的公平,从前些年的提倡男女就业公平,到现在打破城乡、地区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市场分割,让劳动者在平等的竞争中得到合理的报酬。因此可以说,对于社会政策而言,至少在政策执行方面我们正在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其次是效率,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快节奏的时代,人们普遍追求效率,对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更是不言而喻了,前段时间的高铁霸座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各地也在积极寻求解决对策,广东省率先进行了政策文件的设定,对高铁霸座事件进行一系列规定,这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就展现了极高的效率,那追求如此高效率以及公平的目的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得到幸福,社会政策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没错,确实无法满足所有人的利益,高铁霸座者的“利益”就没有得到满足。
由此看来,社会政策确实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社会政策的目的是不是为了实现功利最大化呢?对于一件事物的考量从才都不会只在一方面进行,但是如果只将“功利最大化”理解为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政策的制定或许确实如此,但是其中经常会引起争议的公平问题到底如何评判与考量,此方面还需要我们的不断研究。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桑德尔.公正该如何是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2]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戴維.米勒.社会正义原则.[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4]迈克尔.莱斯诺夫.社会契约论[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5]乔治.克洛斯科.公平原则与政治义务[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张继远(1996—),男,汉族,长春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福利政策。
关键词:社会政策;功利主义;公平效率
社会政策的制定对于社会治理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如何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需要在制定社会政策的过程中加以考量。在《社会问题经济学》这本书中,作者运用独特的视角对众多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旨在使读者对社会问题有新的发现与探索,作者在本书中多次强调公平与效率以及政府管制的作用,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带来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因此,本文将以此书的主要观点为基础,对社会政策的“功利最大化”进行探讨。
一、社会政策的“功利最大化”
英国的道德哲学家和法律改革者边沁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在边沁看来,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他所说的“功利”,意指任何能够产生快乐或幸福、并阻止痛苦或苦难的东西。趋近快乐而厌恶痛苦是我们的日常倾向甚至是习惯。功利主义认为其是道德和政治生活的基础。功利最大化不仅仅是个人日常生活中的标准和原则,对于整个社会,尤其是社会政策的制定者而言,功利最大化也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和原则。一个政府在决定要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和政策时,他应当要做任何能够使社会共同体的幸福都最大化的事情。那么,什么是共同体呢?边沁认为,它是一个“想象的集体”,由组成它的个体总数所构成。因此,公民和立法者都应当自省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将这项政策的所有收益相加,再减去所有的代价,它会比其他政策产生更多的幸福吗?
很显然,对于上面的问题,功利主义的观点是肯定的,可以理解为多数人的幸福就是正确的,多数人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功利最大化就是使多数人的利益得到满足,那么对于社会政策的制定而言,功利最大化是不是正确的呢?
首先我们先进行一个初步、简单的讨论,社会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是为了使人民达到满意的生活状态,使人民得到幸福,那么一个社会政策的制定或者说政策的实施是否能够满足所有人的要求,满足所有人的利益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社会政策的制定的基础是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这样认为,很显然是符合功利主义的观点的,我们先来看下面一个例子: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吸烟给捷克政府带来的收入大于支出,其原因在于:尽管烟民在世时会在预算中花费更多的医疗费用,但是由于吸烟者普遍寿命会有所降低,因此能够给予政府在医疗、养老金以及养老院等方面节省数目客观的费用。所以,捷克人民吸烟的“积极效果”是:烟草税的财政收入+烟民早死而节省下来的钱-医疗费用=1.47亿美元。这一调查结果公布出来以后得到了一部分人的支持,但更多的是反对,如果单从价格来考虑,这一结果确实是有益的,不吸烟者占大多数,他们可以享受捷克人民吸烟的“积极效果”,政府可以用这笔财政收入给人们带来更好的福利。但是我们还要从其他原则方面进行考量,吸烟对于烟民自身及其家人未来幸福的影响是如何呢?对于吸烟者和不吸烟者是不是不公平呢?因此,社会政策的制定到底是否为功利最大化?又或者说,社会政策的制定,其依据到底是什么?
二、公平、效率孰轻孰重
以《社会问题经济学》中公平和效率而言,首先说公平,书中第一章探讨了公平分配一件商品的两种定义:一是按照最低标准——人人都应该至少获得最低数量的该种商品;二是按照完全平等——即人人都应该消费同样多的商品。笔者认为按照最低标准所获得的公平并不是完全的公平,而第二种完全平等又不显示,那社会政策到怎样才能做到公平?本文认为完全公平是不存在的,如果说政策制定对所有人而言都是公平的也不现实,那么解决政策执行的公平问题是否能够成为现实呢?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政策的执行和服务上做到均等化应该是可以达到的,例如我们的受教育公平,无论是九年义务教育还是现在的教师轮岗制,都在努力促进教育实现公平。还有就业机会的公平,从前些年的提倡男女就业公平,到现在打破城乡、地区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市场分割,让劳动者在平等的竞争中得到合理的报酬。因此可以说,对于社会政策而言,至少在政策执行方面我们正在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其次是效率,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快节奏的时代,人们普遍追求效率,对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更是不言而喻了,前段时间的高铁霸座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各地也在积极寻求解决对策,广东省率先进行了政策文件的设定,对高铁霸座事件进行一系列规定,这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就展现了极高的效率,那追求如此高效率以及公平的目的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得到幸福,社会政策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没错,确实无法满足所有人的利益,高铁霸座者的“利益”就没有得到满足。
由此看来,社会政策确实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社会政策的目的是不是为了实现功利最大化呢?对于一件事物的考量从才都不会只在一方面进行,但是如果只将“功利最大化”理解为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政策的制定或许确实如此,但是其中经常会引起争议的公平问题到底如何评判与考量,此方面还需要我们的不断研究。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桑德尔.公正该如何是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2]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戴維.米勒.社会正义原则.[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4]迈克尔.莱斯诺夫.社会契约论[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5]乔治.克洛斯科.公平原则与政治义务[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张继远(1996—),男,汉族,长春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