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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是近两年来方兴未艾的热点话题。“公”即公众,“信”即信任,“力”即程度,“公信力”指的是社会公众的信任程度。“检察公信力”即社会公众对于检察机关工作的信任程度。鉴于检察院特殊的职能,公信力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公信力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人民检察院公信力的高低是其能否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与支持、能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标志。因此,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尤为重要。
一、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在司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
1.执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是否信任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标志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必然选择和最终归宿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的人们的根本利益。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的主观评价、心理反映和价值判断,是检察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任交往与相互评价过程,其核心部分就是检察执法的信用和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只有被人民群众信任和认同,检察工作才能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否则,执法公信力必然发生动摇和危机,执法为民就成了一句空话。
2.执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基础
法律监督需要权威,检察机关做为法律监督机关,树立权威是必须的。而法律监督的权威一方面来源于检察权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就是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只有追求公平正义,实现执法为民,保障公民权利,才能被公民信仰,才能最终维持其权威。检察机关通过准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使社会公众产生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信任,从而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
3.提升执法公信力是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检察事业由初创、低谷到恢复、发展、繁荣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后的发展,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务层面上任务还很重,但检察公信力建设毫无疑问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它是检察事业的立身之本,是基础。所以检察公信力是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应有之意。检察公信力受到削弱,就如同对检察事业生命的伤害,检察机关自身应有的职能将难以发挥,推进检察事业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
二、提升检察公信力的三大途径
1.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素质
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专门的知识和手段,需要精通法律规范的内容和精神,更需要崇尚法律的理念和维护法律尊严的勇气。提升检察公信力,学习是关键。首先,要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素质上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认同。其次,要苦练内功,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再次,加强文化素养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在全体检察人员中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大力加强学历教育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文化素质、知识水平、学历层次和岗位技能,使检察队伍具有高尚的情操、深厚的法律修养、丰富的执法智慧和高超的业务技能。
2.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建设
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直接影响执法的力度和效果。要提高公众对检察的公信力,就必須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忠诚、清廉、公正、高效等四方面的司法品质,将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以公为上、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德服人,在接受群众的评价和调整中,顺应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凸显检察公信力与执法形象。
3.不断提高检察干警为民执法的能力
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提升检察公信力,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
三、提升检察公信力的三大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管理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树立以制度来管人、理事的理念,建立正确的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推进规范化建设,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及时修改相关业务工作规范,完善执法岗位责任机制、执法质量保障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使检察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依、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管理,以制度刚性保障检察公信力。
2.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公平正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对检察人员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是确保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如果没有对监督者的监督,检察权也难免被滥用,公正司法就难以保证。因此,要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在继续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努力寻求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机不被滥用,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说:“如果不重视对自身的监督,就不可能解决好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只有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法律监督才会有公信力。”
3.完善宣传机制,保障开放透明
完善宣传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参与程度,不断地增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亲和力。大力宣传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宣传检察工作的新动态、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新贡献和开展的新探索,树立检察机关的正面形象与执法权威,宣传检察干警中的优秀人物,树立检察官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拥护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仅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更是树立法律监督权威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求自己胸怀大局,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赢得人民的信任,提高检察公信力,塑造检察机关良好的公信形象。
一、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在司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
1.执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是否信任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标志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必然选择和最终归宿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的人们的根本利益。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的主观评价、心理反映和价值判断,是检察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任交往与相互评价过程,其核心部分就是检察执法的信用和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只有被人民群众信任和认同,检察工作才能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否则,执法公信力必然发生动摇和危机,执法为民就成了一句空话。
2.执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基础
法律监督需要权威,检察机关做为法律监督机关,树立权威是必须的。而法律监督的权威一方面来源于检察权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就是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只有追求公平正义,实现执法为民,保障公民权利,才能被公民信仰,才能最终维持其权威。检察机关通过准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使社会公众产生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信任,从而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
3.提升执法公信力是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检察事业由初创、低谷到恢复、发展、繁荣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后的发展,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务层面上任务还很重,但检察公信力建设毫无疑问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它是检察事业的立身之本,是基础。所以检察公信力是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应有之意。检察公信力受到削弱,就如同对检察事业生命的伤害,检察机关自身应有的职能将难以发挥,推进检察事业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
二、提升检察公信力的三大途径
1.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素质
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专门的知识和手段,需要精通法律规范的内容和精神,更需要崇尚法律的理念和维护法律尊严的勇气。提升检察公信力,学习是关键。首先,要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素质上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认同。其次,要苦练内功,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再次,加强文化素养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在全体检察人员中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大力加强学历教育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文化素质、知识水平、学历层次和岗位技能,使检察队伍具有高尚的情操、深厚的法律修养、丰富的执法智慧和高超的业务技能。
2.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建设
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直接影响执法的力度和效果。要提高公众对检察的公信力,就必須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忠诚、清廉、公正、高效等四方面的司法品质,将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以公为上、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德服人,在接受群众的评价和调整中,顺应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凸显检察公信力与执法形象。
3.不断提高检察干警为民执法的能力
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提升检察公信力,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
三、提升检察公信力的三大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管理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树立以制度来管人、理事的理念,建立正确的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推进规范化建设,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及时修改相关业务工作规范,完善执法岗位责任机制、执法质量保障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使检察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依、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管理,以制度刚性保障检察公信力。
2.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公平正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对检察人员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是确保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如果没有对监督者的监督,检察权也难免被滥用,公正司法就难以保证。因此,要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在继续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努力寻求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机不被滥用,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说:“如果不重视对自身的监督,就不可能解决好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只有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法律监督才会有公信力。”
3.完善宣传机制,保障开放透明
完善宣传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参与程度,不断地增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亲和力。大力宣传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宣传检察工作的新动态、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新贡献和开展的新探索,树立检察机关的正面形象与执法权威,宣传检察干警中的优秀人物,树立检察官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拥护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仅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更是树立法律监督权威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求自己胸怀大局,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赢得人民的信任,提高检察公信力,塑造检察机关良好的公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