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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先生认为,从1978年至2004年,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了它所承在的一些问题,而其根本的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法律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因此。邓正来先生主张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但是邓正来先生并没有直接回答“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是什么这一问题,而是采取了一种“否定性”的建构方式。邓正来先生之所以采取“否定性”的建构策略,在我看来是因为其受哈耶克的“无知”的知识论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哈耶克的这一知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