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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探讨璧山县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效果。方法:2011年~2013年14名HIV确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阳性孕产妇,其中4名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阳性孕产妇引产,10名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阳性孕产妇继续妊娠追踪随访管理,婴幼儿进行规范应用抗病毒药物和采取人工喂养措施。结果: 6例阳性孕产妇的婴儿两次艾滋病早期诊断检测均为阴性,18个月查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呈阴性,确诊没有感染艾滋病病毒,其他4例正在随访中。结论:以抗病毒治疗为主的综合措施可以有效预防HIV母婴传播,规范化抗病毒药物治疗是HIV母婴阻断是否成功的关键可有效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效果。
【关键词】艾滋病;母婴传播;全程干预;成功阻断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302-0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之一,如果不做有效干预,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30%-40%,而接受全程母婴阻断干预措施的孕妇,可以将母婴传播率降低到2%。虽然当前艾滋病以性传播和血液传播为主,但母婴传播危害性和社会不良影响却最大,目前全国约有数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女性面临生育问题。全面启动孕妇免费艾滋病筛查工作,并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实施母婴阻断,才是防止母婴传播的有效手段。对全县检出的HIV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纳入规范随访管理、采取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对HIV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有效的母婴阻断综合干预,可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效果。将我县2011年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工作开展2年来在随访干预工作中的情况作分析总结。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县2011年1月~2013年12月HIV感
染的14例孕产妇全程统一管理。其中4名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阳性孕产妇引产,10名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阳性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管理。
1.2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的相关检测和咨询服务,孕14周前就进行免费“HIV”抗体检测。若医疗机构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医务人员应建议孕妇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检测。
1.3发现艾滋病阳性孕妇后,助产机构严格按照首诊负责制,对其进行充分的咨询和指导。对于选择终止妊娠的孕妇,要为其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和避孕指导,避免再次非意愿妊娠。
1.4对于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将其转至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为其提供孕产期保健、随访、干预和治疗等服务。确诊后及时应用了三联预防性抗病毒药物,药物由县疾控中心发放,保健院对整个孕期服药、产前保健、CD4细胞等HIV相关检测进行随访追踪。
1.5加强对选择继续妊娠的艾滋病感染孕妇的管理,要求其提前住院待产,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提倡阴道分娩,避免产科损伤性操作,积极处理胎膜早破或临产早期出现胎膜破裂,尽量缩短产程。
1.6对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纯母乳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6个月,尽早改为人工喂养。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免费的预防母婴传播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疗,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1.7对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由县妇幼保健院在其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提供常规儿童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的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儿童随访的相关信息。
1.8县妇幼保健院对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应于6个月、12个月及18个月采血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阴性后即可排除母婴传播,不再进行下一轮的检测,并纳入正常儿童保健;阳性者继续干预,至18个月仍为阳性者转入县疾控中心的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
2 结果
2.1 生育情况 4例HIV感染孕产妇选择引产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率为28.57%;有10例选择生育,生育率为71.43%。
2.2 抗病毒治疗情况 选择继续妊娠10例孕产妇应用抗病毒治疗,治疗方案为三联药物。8例孕产妇孕早期全程服抗病毒治疗,其中只有2例妊娠中期服抗病毒治疗,服药期间无副作用,无漏服现象。10例HIV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12小时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总体孕妇和婴儿服用抗病毒药物依从性良好。
2.3 孕期保健情况及分娩方式 10例孕产妇定期产前检查,至少都产检5次以上。10例提前住院分娩,其中2例 孕产妇是疤痕子宫, 10例选择剖宫产。
2.3阻断效果 保健院已对10例艾滋病阳性孕产妇进行了及时规范的母婴干预处理,已经有6例阳性孕产妇的婴儿两次艾滋病早期诊断检测均为阴性,18个月查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呈阴性,确诊没有感染艾滋病病毒,收到了预期效果。其他4例正在随访中。
3 讨论
艾滋病的流行规律表明,早期以吸毒和同性恋者为主要感染人群的传播模式在经过一定时期后,最终将向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一般人群蔓延[1],孕产妇作为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指标人群,其疫情变化趋势对整体疫情的预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实施有赖于及时发现感染的孕产妇,只有发现了阳性的孕产妇,才有可能对其实施干预措施,尤其是在孕早期及时地发现感染者,为感染的孕产妇尽早提供有效的综合预防措施,是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关键一环[2]。因此,提高孕期保健的覆盖面,尤其是提高经济状况较差的非户籍人口孕期保健工作是重中之重;此外,加强婚检、孕前期保健工作将发现的关口前移,有利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
为提高广大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艾滋病母婴传播造成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璧山县严格按照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孕产妇在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将免费享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服务。艾滋病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将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补助。
10例阳性孕产妇,怀孕后来到保健院,项目工作人员为其制定了详细的干预计划,耐心咨询指导,建立患者信心,尽量为他们提供方便少排队,医护人员从未歧视过他们,整个孕期医院都进行了随访追踪。注意关键环节的处理,在孕早期就进行“HIV”抗体检测,确诊后及时应用了三联预防性抗病毒药物,整个孕期坚持吃药,无漏服现象。产时提前待产,产科操作规范,避免了增加感染风险的操作,新生儿娩出后立即预防性用药28天,并进行人工喂养。同时保健院也按照项目要求每3个月发放500元奶粉钱,经过一年半的持续跟踪服务,6例个案每个关键环节均进行规范处理,而且病员配合,所以预后良好。
该6例个案阻断成功,为我县的HIV阳性孕产妇的母婴阻断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必将推动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的开展,最大程度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
参考文献:
[1] 冯铁建,张丹,庄志雄,等.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与控制[J].中国性病艾滋病,2003,9(6):398.
[2] 王爱玲,乔亚萍,苏穗青,等.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情况[J].中国妇幼保健,2006,21(13):1766.
【关键词】艾滋病;母婴传播;全程干预;成功阻断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302-0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之一,如果不做有效干预,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30%-40%,而接受全程母婴阻断干预措施的孕妇,可以将母婴传播率降低到2%。虽然当前艾滋病以性传播和血液传播为主,但母婴传播危害性和社会不良影响却最大,目前全国约有数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女性面临生育问题。全面启动孕妇免费艾滋病筛查工作,并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实施母婴阻断,才是防止母婴传播的有效手段。对全县检出的HIV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纳入规范随访管理、采取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对HIV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有效的母婴阻断综合干预,可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效果。将我县2011年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工作开展2年来在随访干预工作中的情况作分析总结。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县2011年1月~2013年12月HIV感
染的14例孕产妇全程统一管理。其中4名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阳性孕产妇引产,10名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阳性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管理。
1.2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的相关检测和咨询服务,孕14周前就进行免费“HIV”抗体检测。若医疗机构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医务人员应建议孕妇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检测。
1.3发现艾滋病阳性孕妇后,助产机构严格按照首诊负责制,对其进行充分的咨询和指导。对于选择终止妊娠的孕妇,要为其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和避孕指导,避免再次非意愿妊娠。
1.4对于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将其转至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为其提供孕产期保健、随访、干预和治疗等服务。确诊后及时应用了三联预防性抗病毒药物,药物由县疾控中心发放,保健院对整个孕期服药、产前保健、CD4细胞等HIV相关检测进行随访追踪。
1.5加强对选择继续妊娠的艾滋病感染孕妇的管理,要求其提前住院待产,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提倡阴道分娩,避免产科损伤性操作,积极处理胎膜早破或临产早期出现胎膜破裂,尽量缩短产程。
1.6对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纯母乳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6个月,尽早改为人工喂养。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免费的预防母婴传播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疗,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1.7对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由县妇幼保健院在其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提供常规儿童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的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儿童随访的相关信息。
1.8县妇幼保健院对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应于6个月、12个月及18个月采血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阴性后即可排除母婴传播,不再进行下一轮的检测,并纳入正常儿童保健;阳性者继续干预,至18个月仍为阳性者转入县疾控中心的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
2 结果
2.1 生育情况 4例HIV感染孕产妇选择引产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率为28.57%;有10例选择生育,生育率为71.43%。
2.2 抗病毒治疗情况 选择继续妊娠10例孕产妇应用抗病毒治疗,治疗方案为三联药物。8例孕产妇孕早期全程服抗病毒治疗,其中只有2例妊娠中期服抗病毒治疗,服药期间无副作用,无漏服现象。10例HIV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12小时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总体孕妇和婴儿服用抗病毒药物依从性良好。
2.3 孕期保健情况及分娩方式 10例孕产妇定期产前检查,至少都产检5次以上。10例提前住院分娩,其中2例 孕产妇是疤痕子宫, 10例选择剖宫产。
2.3阻断效果 保健院已对10例艾滋病阳性孕产妇进行了及时规范的母婴干预处理,已经有6例阳性孕产妇的婴儿两次艾滋病早期诊断检测均为阴性,18个月查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呈阴性,确诊没有感染艾滋病病毒,收到了预期效果。其他4例正在随访中。
3 讨论
艾滋病的流行规律表明,早期以吸毒和同性恋者为主要感染人群的传播模式在经过一定时期后,最终将向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一般人群蔓延[1],孕产妇作为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指标人群,其疫情变化趋势对整体疫情的预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实施有赖于及时发现感染的孕产妇,只有发现了阳性的孕产妇,才有可能对其实施干预措施,尤其是在孕早期及时地发现感染者,为感染的孕产妇尽早提供有效的综合预防措施,是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关键一环[2]。因此,提高孕期保健的覆盖面,尤其是提高经济状况较差的非户籍人口孕期保健工作是重中之重;此外,加强婚检、孕前期保健工作将发现的关口前移,有利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
为提高广大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艾滋病母婴传播造成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璧山县严格按照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孕产妇在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将免费享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服务。艾滋病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将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补助。
10例阳性孕产妇,怀孕后来到保健院,项目工作人员为其制定了详细的干预计划,耐心咨询指导,建立患者信心,尽量为他们提供方便少排队,医护人员从未歧视过他们,整个孕期医院都进行了随访追踪。注意关键环节的处理,在孕早期就进行“HIV”抗体检测,确诊后及时应用了三联预防性抗病毒药物,整个孕期坚持吃药,无漏服现象。产时提前待产,产科操作规范,避免了增加感染风险的操作,新生儿娩出后立即预防性用药28天,并进行人工喂养。同时保健院也按照项目要求每3个月发放500元奶粉钱,经过一年半的持续跟踪服务,6例个案每个关键环节均进行规范处理,而且病员配合,所以预后良好。
该6例个案阻断成功,为我县的HIV阳性孕产妇的母婴阻断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必将推动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的开展,最大程度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
参考文献:
[1] 冯铁建,张丹,庄志雄,等.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与控制[J].中国性病艾滋病,2003,9(6):398.
[2] 王爱玲,乔亚萍,苏穗青,等.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情况[J].中国妇幼保健,2006,21(13):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