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调查与研究40年的回顾与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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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现璠/遗稿 甘文杰/整理
  
  【摘 要】中国现代民族学研究历史不长,未过百年,然而研究内容十分丰富,成果层出叠见。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民族平等政策的正确指引下,民族访问、民族调查、民族识别、民族研究等方面更是硕果累累,有目共睹。我自1943年即开始了少数民族田野调查,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又亲身参与了中央民族访问团和全国人大民委主持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本文就解放前后我亲身经历的民族调查以及对民族史研究近40年的一些认识思考进行了回顾。
  【关键词】民族调查;民族平等;乡约;组成体
  【作 者】黄现,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已故教授;整理甘文杰,留日归国学者。桂林,541002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7)04-0022-012
  
  Some experiences reviewsand and the ponder that I investigateand study nearly 40 years to the nationality
  Huang Xianfan,Gan Wenjie
  Abstract:The Chinese modern ethnology research history is not long,Has not surpassed for hundred years,However the research content is extremely rich,The achievement emerges one after another incessantly. specially After new China had been founded,at the national nationality policy of equality under the correct guidance,the national visits,the national investigates,the national distinguishes,aspect and so on national research is fruitful and obvious to all.Since 1943 I began fieldwork in national minority field investigation,in 1949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Personally participated in the Central Nationalities delegation and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ationalities committee managesnational minority society history investigation work.This article on the both before and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my by oneself experience national investigation and studies the nearly 40 years some understanding ponders to the nationalhistory has carried on the review.
  Key words:National investigationNationalequalityCountrystipulationcompositivewhole
  
  五、组建“广西历史文物工作组”
  
  1951年10月7日,中央民族访问团中南访问团广西分团结束访问工作后返回北京,我便返回了广西大学,一边从事教学,一边从事少数民族田野调查工作。同月27日,我赴南宁出席由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南宁主持召开的“广西省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为响应会议号召民族工作者“搞好民族工作,积极开展民族调查”的精神,1952年3月18日,我带领助手从桂林出发,前往都安、东兰、南丹等地调查,一方面是重点了解这一带瑶族和壮族的历史和现状,二方面是收集韦拔群烈士的革命史料。对这一带瑶族展开调查的设想,最初还得追溯到结束不久的中央民族访问团工作。1951年9月5日,中央民族访问团广西分团在东兰中和圩召开过一次瑶胞座谈会,邀请到会的有里红、里黑、石土、里那、塞鸾等村瑶族农民代表7人,到会9人。会上,他们异口同声说当地瑶民是本地瑶,这些地方,原是他们祖先所有,后来被汉、壮地主恶霸赶到山上去。他们认为“山瑶”之名是压迫者造出来的,瑶族史上根本没有这个名称。还说:“西山福厚土地较为肥沃,本为背陇瑶民之地,汉族壮族恶霸地主来后要争,为避免流血争斗,双方协议以‘喊山划地’。于是双方派人喊山。当地汉、壮地主奸诈,先派人藏在山场中,一喊自然便有人应;瑶人老实本分,无论怎么喊,大山皆无人应,瑶人输了,当地土地就这样被汉、壮地主喊山欺骗夺去。”而我过去到龙胜、三江调查以及前不久跟随中央民族访问团再到龙胜、三江、金秀大瑶山调查时,得到的史料和现场访谈等客观事实表明:当地的瑶族自称来自两湖江西等地。广西一些瑶族保有历史相传的过山榜,称为过山瑶,意即他们不是本地人而是外来的。何以都安、东兰西山、南丹一带的瑶民大多自称土生土长的土著人。为了进一步加深了解,便有了我这次的调查。我先到了都安六也乡春贵村瑶寨(现属大化瑶族自治县)调查,当地瑶族长老罗民生(69岁)对我说:“我们世代居住于此,不是从外地迁来的。”同时,他还对我谈及了一些当年韦拔群来这里开展农民运动的革命事迹。接着我又到了东兰的板升区瑶寨(现属大化瑶族自治县)。当地瑶族长老韦桂荣(64岁)对我说:“老一代告诉我们,当地瑶民是这里的土著人。”随后,我又进入到南丹大瑶寨调查,当地瑶族长老王老牛(67岁)对我说:“这里‘先有瑶后有朝’(“朝”即指汉族壮族的统治者)。本来土地皆属瑶民,汉壮恶霸地主进山后发生民族争夺土地之事。为了避免争地,双方协议‘射箭划地’,即谁的箭靶射出去后粘住山岩,这片山地即归谁所有。所有瑶人箭靶素净,用力射出去依然难以粘上石岩,汉、壮地主在箭头箭靶上涂一层糯米浆,射出去后箭粘上石岩,瑶人输了,这里的土地就这样被汉、壮地主投机取巧夺去。我们瑶民从此被当作了外来人。”我从南丹大瑶寨出来后返回东兰进入西山调查。西山当时属东兰第八区(今属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主要居民为瑶族人,次为壮族人,再次为汉人(即湖广人)。当地汉人是南明末年抚清将军李定国留下的部下湖广(即湖北湖南)人。他们原为汉人,清统冶者以叛逆或“汉奸”视之,故社会地位比壮族犹低。西山各族人口比例据1951年调查的粗略统计:福厚、同乐、巴那、有水、弄竹、甘长、弄览、坡力、弄林、弄京、年令、弄辉、弄台、锐街、央超、关伯16乡村,共13576人,瑶族占46%,壮族占30%,湖广人占24%。[34]当地湖广人易乐祥同志的祖父易明广(76岁)对我说:“南丹、东兰的瑶族自称先壮汉居住于此。”经过这次调查,我对瑶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收集到不少有关韦拔群烈士的革命史料。调查结束后,我将所集史料整理成了一份《关于都安、东兰、南丹三县瑶族和壮族部分情况报告》,呈送给了广西省民委,以供参考。
  瑶族历史上所受民族压迫的现象十分深重突出,这是我经过多次调查后所得到的客观事实。以我在东兰西山和南丹调查所见所闻为例,即可见一斑。西山地理环境的最大特点为山多地少、山路崎岖。一些峒场甚至要从地面挑土上山,方能勉强种些东西。恶劣的地理自然条件造成西山瑶族人民生活一直极为贫困,耕作普遍落后,产量极低,风调雨顺时,亩产200斤左右;若遇旱涝虫灾,收成无几。据解放前的《东兰县政纪要》记载:东兰一带“素称地瘠民贫,生产尤其落后,人民多以杂粮维持生活,颇少全吃米饭,据察人民的实况,能自给约百分之二十五,仅达半年粮食者,约百分之四十,不达半年粮食者约占百分之三十有奇,堪称小产阶级者则不达百分之五,人民的生计艰苦,于此以足见梗概。”[35]以致民国时期东兰西山一带的瑶民广泛传唱着一首歌谣:“西山高山高如天,生来粥水过终年;要想食饱穿得暖,除非石山变成钱。”
  土地如此贫瘠,当地人为了生存,自然难免发生了一些山下汉、壮人与山上瑶民争斗土地之事。无论当地瑶民历代相传的“喊山划地”、“射箭划地”这些故事真实性如何,西山瑶民长期没有土地却是客观事实。瑶民没有土地,自然没有生产、生活、生存的基本条件,要活下去,只得向地主山主租地佃种为生。山间瑶族人民因苦于各地豪绅的盘剥,不得不找个山主作保护人。受地主保护,无异于沦为了农奴。这种保护,当地人叫“归庄”。南丹县拉教屯瑶族老人罗卜三对我说:“拉教屯瑶民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莫家土官来后要他们归庄,不然,一出街,见者就杀。”这种残酷对待瑶民的手法,或许源于清代统治阶级因西山瑶族蒙姓曾反抗山主而规定的一条法律:“凡瑶人不服从统冶,格杀勿论。”
  瑶民对于山主归庄,如同于壮人对于土官或地主的归庄、归佃。归庄的生产关系是劳役或实物地租,压迫剥削异常残酷。由于整个峒场,皆为山主所有,山丁佃户耕种,须向山主纳租。一般规定平地照产谷二分取一,坡地三分取一,这是“正租”。此外每户每年又须奉送山主银一元,鸡一只,玉米、火鮉、黄豆等物,且要服劳役十五天。若奉送之物无力筹交,改罚劳役三十天。遇着过年过节,山主还要微收柴草。东兰的邑怀洞杨家,土洞尚家,谋隘大眤唐家,仁云洞雀家,皆为著名山主。东兰巴学村山主黄榜元与中和乡黄、陈、韦三姓山主,都各占不少垌场,租给瑶人耕种。这些瑶民每年三月,要赠送竹笋、木耳或其它土特产;九月,又要抬木料给山主做晒谷台和建屋之用。黄、陈、韦三姓山主若有什么工作,随时随地可叫所归瑶族庄民或佃户来做。当地抬轿者多为瑶民。实物而兼力役劳役之征,几乎把瑶民当作牛马奴隶使用。有些乡村收租,以峒场计。西山、东山、中山一带的汉壮人地主,占全境山野荒地,瑶族以至湖广人,都须向他们批领来耕租额产谷十担的地,银租上地三元,中地二元,下地一元。有些且用人口计租,如十口之人人租十元。此外还有官粮,如地租三元须附加公粮一角二角不等。议租时,要备酒肉敬奉地主。瑶民死了,如没有地租,虽荒凉的岩石上,亦不得停放尸骸,更谈不上安葬。当地瑶民被称为“山瑶”、“山丁”,被辱骂为“小瑶子”、“臭瑶子”,他们种着山主的土地,租税极为苛刻;还要负担繁重的苛捐杂税和劳役,受到官府和当地土豪恶霸的残酷压榨剥削。甚至一些奋起反抗的瑶民还要遭到反动派不断的“灭种灭族”式屠杀,以致人口大减,许多瑶寨峒场变得荒无人烟。所以瑶民痛唱山歌控诉道:“西山高山高入天,瑶家菇菜过终年;要想吃饱穿得暖,除非山主不要钱。”这就是韦拔群领头闹革命后西山瑶民涌跃参加的重要原因之一。至于桂西地区历史上土司时代文化压迫的黑暗,实已不堪回首,这里仅例举一下民国时代的若干事例,便可一目了然。据民国桂岭师范学生蓝海辉说:“东兰四区文伐乡一位汉人地主说:‘他绝不准苗瑶人读书,一旦他们读书后即会造反,要让他们世代愚昧下去,我们方有好日子过。’”蓝海辉又说:“民国二十六年,我外祖父到万岗凤凰屯请来一位亲戚,让他开办一个私塾,收有瑶民学生50多人,结果保总(团总)知道,便派二百多人来疯狂地打杀。被杀死者有32人,逃跑20多人,老师也被赶回去。”蓝海辉本人为瑶民,他经过改姓,自我否认为瑶族人,始能读书。他十岁时,父亲假报保总,说其子到万岗凤凰屯的老庚家去上门,改姓韦,得了允许,才到那边去读书三年半,小学毕业,又在东兰中心校读一年半,后转来桂岭师范。当地恶霸地主还不死心,又想以嫁女来引诱他,给他路费,要他休学回家,千方百计中止他读书,最终未果。[36]西山瑶胞罗仁芳,报考国民党办的中和乡小学,考得第一名,后来学校知他是瑶族人,不予录取,他再到万岗县去报考,成绩优良,同样不收。何以金秀大瑶寨瑶民则被逼读书,因为那是为了满足国民党政府开办的“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所要实施的“化瑶”教育目的,两种教育的性质不同。正因如此,解放初,东山番瑶几乎没有一个人识字。东兰坡豪乡弄牙村,全村117户,居民大多为瑶人,除兰家英一人因外出补锅谋生而与汉壮人有来往始认得自己名字外,当地没有一个人认得自己名字。[37]
  1952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在广西西部设置广西桂西僮族自治区。1952年12月6日至9日,桂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南宁举行,9日,经中央批准成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覃应机(壮族)任自治区主席,谢鹤筹(壮族)、冯寿天、谢扶民(壮族)、梁华新(壮族)任副主席。当时的桂西僮族自治区区政府驻南宁市,辖百色、宜山、柳州、宾阳、崇左5专区、2市、52县、1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区,县级)。1953年4月3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73次政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我为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4月14日,当我接到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签署的“任命书”(政字第7286号)时,激动的心情至今记忆忧新,深为自己今后能以民族学者和政府民族工作者一员的双重身份为广西民族发展事业做些力所能及的实际工作而感到欣慰不已。于是,同年6月中旬,我便雷厉风行地在广西大学开始了组建“历史文物调查工作组”的工作。
  桂西僮族自治区成立后,马上开始了着手拟订发展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具体计划。同时计划派人到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重点调查,作为发展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参考。1953年6月上旬,我到南宁出席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时,高秘书长和文教局长找我商量,希望由我出面在广西大学组建一只调查队,由我带队负责调查。我听后自然乐而为之。返校后即找杨东莼校长商量,杨校长当场表示大力支持。我便抽调了本校热心民族工作的黄国安、沈建尊、谭石浙、王天眷、黄耀坤、李总平、刘永裕、屈治平、王少聊、黄秉荣、韦光前、黎国轴等12人组建了“历史文物调查工作组”,全称“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教局历史文物调查工作组”。自治区文教局派梁光选同志参加调查组工作。整个调查工作历时1个多月,相继深入到了桂西壮族自治区辖地的南丹、天峨、河池、罗城、忻城等5个县,先后访问调查了白裤瑶、背篓瑶、毛难族、苗族、红苗、壮族、水家族、仫佬族等少数民族,对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经济生活和风俗习惯有了初步了解。调查期间,我还在龙凤亭同志的陪同下忙中抽闲到了一趟天峨县城和东兰县城,主要是采访韦拔群烈士的亲属旧友部下韦武月、黄美伦、韦国英、牙美元等人,收集韦拔群烈士的革命史料。同时,我们在整个调查过程的一路上,还收购到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乐器(铜鼓)、农具等文物40多件,拍得照片30多张。这次调查针对性较强,例如对罗城县少数民族,我们主要针对该县仫佬族展开调查,大致了解到(一)罗城县仫佬族人口分布情况、(二)民族来源、(三)民族斗争史、(四)生产上之一般情况、(五)解放前生产上的禁忌、(六)农产品和土特产、(七)副业、(八)仫佬族地区今年旱灾情况(以大新乡大梧村为例)、(九)目前日常生活各种情况、(十)解放前后的婚姻情况、(十二)丧葬的一般情况、(十三)迷信治病情况、(十四)各种节日情况及转变、(十五)只有民族语言,没有民族的文字及歌剧、(十六)历史上的文化情况、(十七)解放前后的基础教育、(十八)民族艺术及歌剧、(十九)结婚时的唱歌盛会、(二十)农民剧团等方面情况。调查结束后,我们立即将调查资料分别整理成了《南丹县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报告》、《河池县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报告》、《罗城县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报告》等3份报告,每份报告最后皆列有“存在问题及改善办法”小节,相继呈送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供政府拟订发展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具体计划的参考。
  至此为止,我对广西部分少数民族的断断续续调查和研究已有10年,自认为对广西壮族、瑶族、苗族、仫佬族等少数民族历史与文化已经略知一二,之所以仅仅于解放前发表了两篇调查文章以及解放后写出了数份调查报告而未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陈垣、邓之诚、黄现我们这一路重视考据的专业历史学者,一贯反对“读书少又好发宏论”(陈垣语)、“看了几本书就动笔作文”(邓之诚语)、“草率行文,忙于推出,沽名钓誉,贻误读者”(黄现语)的治史态度,治史路数与一些“史学家”的史观可以半年或一年内三变或五变又不断认错还被世人视为谦虚的治史轻率态度截然不同。对一个问题尚未研究透彻之前不轻易撰写发表学术论文以免贻害后学是我们这一路历史学者治史的传统。查看一下解放后被毛泽东称为“国宝”的陈垣师解放前后写了多少东西及其价值如何,便可一目了然。我在这里所说的“研究透彻”,并非等同于“研究全面周到而滴水不漏”,而是对研究问题所涉及史料的占有、阅读和精思独审,以达史观与客观事实的接近和主客两元的尽可能统一。这就是我于30年代最初与师友陶希圣教授私下经常讨论中国历史是否经历过奴隶社会问题以来断断续续思考这一问题40多年而直到1979年始发表《中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之探讨》长篇论文的原因。二是通过对大量民族学论著的阅读所得到的一些感受以及田野调查所得到的一些经验,我认为历史研究与民族研究有所不同。两者的重要区别在于:历史研究出现的不足和错误易于为后人补充和纠正,造成的学术研究之外的坏影响相对有限;而民族研究出现的观点错误往往易于伤害民族感情,造成破坏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坏影响相对持续长久,这源于“历史”与“民族”的概念、内涵、资料选别利用以及研究指导思想不同以致由此引发的看问题立场和得出的结论出现差异从而易于伤害他人民族感情之故。这就是我不愿轻易动笔撰写民族论文的缘故,同样是近40年来我未公开发表过一篇关于瑶族、苗族、仫佬族等方面研究的学术论文原因。解放前我到义宁、龙胜、融县调查时曾收集到三份“瑶族过山榜”,后来刘介先生又送我贺县、罗城县“瑶族过山榜”各1份,皆为珍贵原始资料。我于“文革”后睹物思友,为纪念“文革”中死于“挟嫌报复”非命的刘介先生,据此5份“瑶族过山榜”特意撰写过一篇《广西各县瑶族人口及其过山榜》的论文,论文写成后至今已过近10年,修改多次,依然不愿或不敢拿出来公开发表;近年完成的《试论广东临高县村人的民族成份》,因涉及到民族识别问题,写好后考虑再三,我认为一些问题依然有待深入研究,为慎重起见只得束之高阁,职是之故。
  
  六、参与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
  
  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设想,最初始于我参加中央民族访问团工作期间。当时,通过一路上慰问和调查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惑以及过去多次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的经验,我认为要全面弄清中国各少数民族情况,必须由政府出面组建一个全国性的大规模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以作为少数民族识别的一个科学依据和中央人民政府制定民族政策方针的参考。于是,便将这一设想与费孝通先生商谈,他表示深有同感。1953年我率领“广西历史文物工作组”深入各县展开调查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到由于人力、物力、时间的受限难免造成调查不够仔细全面之弊,同时深切地意识到加强对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进行保护和挖掘展示的迫切性,因而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愿望更为强烈。1954年9月(15~28日),我到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当选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会后出席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我即向大会提出成立一个由全国人大民委组织领导的全国性大规模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的建议,同为民委委员的费孝通、夏康农俩先生当场附和赞成,主持会议的民委主任刘格平曾任中央民族访问团西南访问团团长(副团长费孝通、夏康农),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访问过,对我的这一建议当场表示民委将作认真考虑。会后,我写了一个组织调查团的提纲,阐明了筹建调查团可以为政府制定民族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送交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谢扶民(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同时,将这份提纲分发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云逸、韦国清以及在京民委委员费孝通、夏康农等人,希望他们向上反映,以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1955年2月,我被国务院任命为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又将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的建议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民委作了反映。同年7月(5~30日),我到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由于这次会议成立了“提案审查委员会”,我将原来建议成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的提纲改为成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提案,上报给了“提案审查委员会”。会后,接着出席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我和费孝通、夏康农等教授以及谢扶民、欧百川等人皆作了关于建议成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和展开调查的发言。这一建议或许与当时党中央作出的关于“抢救落后”的方针不谋而合。所谓“抢救落后”,就是要求民族工作者到少数民族中去,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和经济形态的变革过程记录下来,进行整理,以供中央人民政府据以参考和作为制定民族政策的依据,从而变革少数民族中保留的落后经济形态。为此,1955年下半年,全国人大民委即组织和派遣调查组分别到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景颇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社会情况进行了调查。1956年上半年,又派遣调查组分别到云南、四川,对卡瓦族、僳僳族、彝族、藏族的社会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这些调查资料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1956年4月(19日),全国人大民委遵照彭真副委员长于3月31日的会议指示,制定了《关于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各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的初步规划》,拟定筹建云南(费孝通、刘冠英负责,方国瑜参加)、四川(夏康农负责,杨辛、胡庆钧参加)、西北(冯家癉负责,陈永龄参加)、贵州(吴泽霖负责、梁欧第参加)、广东(包括海南岛,岑家梧负责)、广西(黄现、莫矜负责)、西藏(西藏工委负责,李有义、李安宅参加)、内蒙和东北(翁独健负责,秋浦专门负责内蒙古)等地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计划以4~7年内基本弄清楚各主要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情况。[38]这一初步规划名单中,只有我和费孝通、夏康农三人是全国人大民委委员,表明全国人大民委先后派出的调查组以及这一初步规划的出笼,或多或少与费孝通、夏康农和我三人的不断呼吁具有一定的直接或间接关系。
  1956年8月5日,全国人大民委组织的内蒙古、东北、新疆、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等省、区9个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开始了深入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参加这一调查组的有中科院、文化部、中央民院、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研究工作人员约200人。同日,我参与筹建的“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成立,这是当时全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它直属广西民委领导,莫矜担任组长,我担任副组长,实际负责全组学术调查工作。莫矜同志由于政务在身,工作繁忙,嘱我代为主持全组工作。同年9月27日,周恩来副主席代表中共中央召集出席党的八大的陈漫远、韦国清(壮族)、覃应机、陈再励、卢绍武(壮族)、郝中士、李殷丹、王梦周等9名广西省委常委谈话,倡议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根据周恩来的倡议,9名常委于当年10月2日给中共中央统战部写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同年12月2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这一意见,并要求中共广西省委研究执行。在这种背景下,我便加快了“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调查前期准备工作的进程。当时调查组成员一律由我负责选调,主要是抽调区内各教育和科研机构一些热心民族工作的青年参加,他们大多数是我的学生,这就是稍后的“反右运动”中说我“独断专横”,将“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建成独立王国”的莫须有罪名的缘起。准备工作主要以开会方式说明这次调查的意义、作用、主要对象和所要完成的任务以及对调查成员进行基本培训,调查内容主要参照全国人大民委统一规定由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起草的《社会历史调查参考提纲》进行,我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又增加补充了十几点调查提纲。最初我拟定将调查组分为“壮族”和“瑶族”两个组,我兼任壮族组组长,拟请刘介担任“瑶族”组组长,上报省民委后,民委同意我兼任壮族组组长,但未同意刘介担任“瑶族”组组长,主要还是考虑“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必须接受全国人大民委的统一安排,应请全国人大民委派人担当。正在这时,全国人大民委派来广西进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成员抵达广西。按照全国人大民委指示,从这些成员当中抽调数人加入到壮族组,数人加入到瑶族组。恰好旧识杨成志教授随队来到广西,我便提议由杨成志教授担任瑶族组组长,得到省民委同意。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便开始领导开展了有史以来广西最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同年“国庆节”刚过,我亲率“壮族组”一行12人向崇左、大新等县出发。到达大新后我决定将“壮族组”分成四个小组,一组在大新深入乡村调查;一组赴龙州;一组赴天等;我带领一名助手赴路程最远的德保。由于当时从天等→龙光→德保一路不通汽车,只能骑马或徒步,天等县委派人送来两匹马给我和助手,我当时年高57岁,从未骑过马,而且两匹马皆非骑用马,而是驮用马,不习惯于驮人,人骑上去马不听使唤,非常顽皮。我与助手各骑一匹马踏上了前往德保的崎岖不平路,从天等至龙光的两天骑马路程中,可想而知,我是累得腰酸背痛,屁股磨脱了一层皮,只得被迫在龙光休息一天,从当地政府了解到由于镇安府改土归流已久,已经很难找到土官统治时代的史料,我便决定第二天返回天等。经过两天骑马路程返回天等后,我开始了一边对当地社会历史进行调查;一边相继到崇左、大新、田阳、百色、田东、隆林等县检查调查组各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汇报;一边应各县、区、乡政府之邀,向当地直属机关干部作民族政策宣传报告或发表演讲,难免发表了一些长期调查中和当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后频繁下乡深入山区进行调研过程中所见所闻的真实看法,流露出我当时对民族问题的一些认识见解,概而言之,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首先,我认为:民族问题的实质,根源于民族不平等。历史上的民族不平等是制造民族矛盾和影响民族团结的直接罪魁祸首。新中国成立后,民族不平等事实上仍然存在。但这种不平等与历代封建王朝的阶级压迫所造成的民族压迫、剥削、差别、歧视有本质的区别,它主要表现在:由于历史、地理、社会环境造成的历史上中华各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发展的不平衡,从而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落后现象依然存在,且消除缓慢。同时,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内大汉族主义泛滥的现象依然普遍可见,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因而一再重申反对大汉族主义。例如,1953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民族问题上,在党内和人民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批判大汉族主义,具体地解决少数民族中仍然受歧视受痛苦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必须深刻批判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存在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立刻着手改正这一方面的错误。如果我们现在不抓紧时机进行教育,坚决克服党内和人民中的大汉族主义,那是很危险的。同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贯彻民族政策,批判大汉族主义思想》,进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时普遍存在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社会现象及其危害,同时进行了猛烈批判。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辨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一文中提出要继续反对大汉族主义,明确指出:只有汉族同志态度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确实公道,在民族政策上、民族关系上的立场上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不是资产阶级的观点,就是说,没有大汉族主义,那么,少数民族中间的狭隘民族主义观点是比较容易克服的。1956年2月28日,李维汉在第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1956年到1962年统战工作的方针(草案)作了发言,提出:要继续反对大汉族主义和保守主义。同年4月25,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讲话的第六部分专门谈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他说: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同年9月15日,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作《政治报告》时指出:为了继续改进汉族人民与少数民族人民、汉族干部与少数民族干部之间的关系,目前主要的问题是要克服大汉族主义。同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检查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指示。指出:党的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员虽然几年来有很大成绩,但还存在许多缺点和错误。在民族关系上,许多同志不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和自治权利,这是严重的宗派主义和大汉族主义倾向,也是同许多同志的主观主义和骄傲专横的毛病分不开的。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少数民族很大的不满,需要严重加以注意。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检查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骄傲情绪和大汉族主义……。[39]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可见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对当时大汉族主义泛滥现象及其危害从未掉以轻心,反复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然而,地方省、市、县各级政府的一些干部和民族工作者,长期充耳不闻或阳奉阴违,一些民族学者更是置若罔闻。以致在民族工作的宣传上,强调民族团结多,而强调民族平等少;在批判民族主义倾向时,往往对大汉族主义轻描淡写,口喊反对,实则免责,这就是解放后政府倡导“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这两种民族主义而无一人因“大汉族主义者”罪名蒙冤受屈的原因之一。而对地方民族主义则过于敏感,混淆是非,上纲上线,搞扩大化,从而导致地方上大民族主义话语霸权横行肆虐,成为破环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真正始作俑者。以致稍后不少地方的少数民族革命老干部和知识分子被视为“地方民族主义者”而蒙冤受屈20余年。这一切皆为民族不平等的具体表现。
  其次,在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上,我认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实施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适合我国的国情,它保证了各少数民族在政治上与汉族的平等地位,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以及工农业等各项经济建设的初步发展。但是,由于历史上长期以来民族不平等的思想根深蒂固,以及以汉族为中心存在的“以正统评尊卑,以顺逆分善恶,以服叛论赏罚”的三种对待少数民族的传统的封建思想和等级观念,影响了民族平等原则的贯彻执行,影响了中央政府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即自主权)的充分落实。针对当时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把少数民族地区当成“原料供应地”,忽视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以及一些领域普遍存在的“少数民族当家,汉族作主”的不正常现象,我曾据理力争,还批评过一些区、乡级政府官员,反复强调贯彻中央政府制定的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和落实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甚至为争取桂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自主权的问题,我曾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两次当面向周恩来总理反映。
  我当时的这些关于民族问题的认识看法,在1957年带队从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期间以及当年风起云涌的“大鸣大放”时期,皆在不同场合中畅所欲言。万万不曾想到,我一直热心倡议和全力以赴筹建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以及接下来领导调查组深入山区开展工作的苦劳过程中,竟然不知不觉地将自己一步步引向了继之而来的蒙冤受屈22年的“大右派”生活。这是因为1957年秋将我错划为右派的主要“罪证”,部分即是从我这次领导调查组深入少数民族山区一边进行调查一边进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时的演讲和发言稿中找出来凑数的。[40]
  当时,“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广西壮族、瑶族、苗族、仫佬族、毛难族等少数民族展开全面大规模的调查,搜集和积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所必需的资料,具体为尽可能收集从原始社会形态到封建社会形态及其这些社会过渡形态方法等方面的原始资料。通过数月的调查,收集到的原始资料颇为丰硕,进一步明确了解放前广西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各少数民族社会的社会性质和形态变化,为各个少数民族编写简史和简志打下了重要基础。这三项重要成果的取得,具有典型意义。我在全面负责调查组工作期间,利用所集史料,于1956年12月完成初稿《广西壮族史略》,这是周恩来总理鼓励我研究壮族历史的成果。1957年2月,又应《广西日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一事为题撰文的约请,写了一篇题名《谈壮歌》的文章,稍后又写了一篇题名《壮族在广西的历史分布情况》[41]的文章。两篇文章旨在从史料上论证广西成立壮族自治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年6月,《广西壮族史略》经我修改以及经广西人民出版社审核后以《广西壮族简史》书名予以了出版。这是中华民族研究史上站在少数民族立场上展开论述的第一部民族简史,我为此引以为自豪。
  当初我挑选参加广西历史文物工作组和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成员,许多人现在皆成为了广西各大专院校教授和科研机构资深研究员。可见当时全国人大民委组织领导的一系列全国性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无疑造就了一大批专门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机构和学者,意义重大和影响深远已为当今学术界首肯。惟一令我当时深感伤心的是:我负责从事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时悉心培养的助手,在“反右运动”期间落井下石把我“卖了”,自己逃过一劫,结果使我“罪加一等”,最终为民族学研究付出了蒙冤受屈22年的沉重人生代价。尽管如此,现在想来,依然无所悔矣!我用热血苦泪书写了中华民族史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史,同时用热血苦泪书写了自己问心无愧的生命史,实践了“文以载道”、“学以致用”的学问信念,何来憾乎!
  
  七、“老牛不怕夕阳短”
  
  1957年6月21日,省委领导召我到首府南宁谈话,谈话大意是马上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将会批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省委正在酝酿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内定我出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教育厅厅长,征求我个人意见。同时提醒我今后一段时间内尽量少说话,安心本职工作,以免为今后的正式讨论和最终决定造成负面影响。我回答说没有意见,还说了一些感谢党的信任和今后如何搞好广西教育工作的设想。随后,我便与广西人大代表团成员一道赴京出席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6月26日~7月15日)。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会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在青岛举行“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7月20日~8月6日),出席会议的105人包括了全国29个民族成份,我作为全国人大民委委员之一出席了这次会议。“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检查了全国各省区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按出席会议的广西省委领导指示,我在会上汇报了广西省民族政策执行的调查情况。会议期间,毛泽东和周恩恩接见了与会代表。8月4日,周恩来在会上作了《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由于我撰著的《广西壮族简史》于同年6月初刚刚出版,而且1956年我以多次调查所得资料为基础开始撰写壮族历史时曾得到周恩来总理的鼓励。记得那是1956年6月28日,周恩来总理来人大广西代表团驻地看望大家,当省委领导介绍我时,周恩来听说我是历史教授,又是壮族人,便对我说:“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可是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论述壮族历史的专著,您是历史学家,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学术任务。”回桂后我即将在过去调查所得资料基础上已整理成的初稿加以修改,发动几位助手帮忙核实史料,完成了《广西壮族史略》初稿,稍后我又加以了若干修改和补充,便有了这部《广西壮族简史》的问世。周恩来接书后又对我说:“壮族出了个韦拔群,他是人民英雄,中华民族的好儿女。您是历史学家,又是壮族人,可以好好写一下韦拔群。”我回答说:“我一直在收集韦拔群烈士的革命史料,已经完成初稿一卷,进一步加以整理交付出版后再送给总理。”不料,1958年2月1日,全国人大一届五次会议作出了“罢免费孝通、黄现、欧百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我即以“地方民族主义者”等罪名,被戴上了右派分子帽子。接下来便是被撤消各种任职和教职,分配到师院图书馆当资料员,工资扣掉近一半,每月还拿130元,自治区政协委员还让我当,学问任由我做。
  1958年,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改由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全面主持,将调查组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7个,新设了甘肃、青海、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福建8个调查组。不派调查组的省,由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调查和提供所需的资料。同年8月,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央民族学院、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部分师生,以及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文化部等有关单位的干部,分赴16个省、区的调查地点工作。调查组的人员最多时达千人以上。至1964年,调查任务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写出调查资料340多种,计2900多万字;整理档案资料和文献摘录100多种,计1500多万字;拍摄少数民族科学纪录片十几部。此外还搜集了一批少数民族的历史文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写出少数民族的《简史》、《简志》和《简史简志合编》初稿57本,内部铅印了各民族自治地方概况、各民族简史和简志三套丛书。遗憾的是我当年已被错划为全国96名“极右分子”之一,已与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这些后期成果无缘。当然,一般认为:后期调查是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进行的,因而收集的资料和研究报告的客观真实可靠性大打折扣已为当今民族学界所同慨。对此,我的看法稍有不同,不能说后期调查收集的资料和研究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受到置疑全都归罪“极左”思潮的影响。事实上,当时“极左主义”指责的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民族学者从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时所存在的严重“大汉族主义”思想和作风还是十分突显的,这就是调查中对少数民族文化普遍带有“猎奇”心态,“专找落后”。这种遗风似乎与民国时期民族学研究的传统陋习一脉相通。可见“极左主义”的这种指责并非无的放矢。当然,相比较于这种指责而言,“极左主义”民族学的危害更大已为世所公认。我认为“极左主义”民族学的认识误区主要表现在:它全盘否定了解放前的民族学研究成果,将之批判为“资产阶级民族学”。[42]同时,“极左主义”学术思潮的重大危害在于:它为民族学研究设立了一个政治标准,用“阶级分析”完全取代了民族学理论,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意识形态标准衡量学术是非,习惯上纲上线,造成学术规范丧失殆尽,民族调查和研究的客观真实性自然难免大打折扣。“反右运动”后逐步兴盛的诸如此类“极左主义学术”或“教条主义科学”,不仅肆虐民族学界,社会学、历史学等领域同样难以幸免。
  1961年10月,我头上的“右派分子”帽子被摘了下来;12月,我重返院历史系讲坛上课授业。以后的20年岁月中,由于我的大量藏书丝毫未受到损害,除“文革武斗”三年期间外,大部分时间我得以在家中埋头研究学问,所写论文投于《广西日报》和学术刊物照登无误。因耿介秉性和治学贵在求真的信仰使然,历届“政治运动”没有消融我力尚躬行的“厚今薄古”批判精神,曾经戴在头上的“右派分子”帽子一经摘下我便将它“抛入云霄”,一如既往,开始了所谓的“学术上反攻倒算”。1962年4月和7月,我先后发表了《侬智高起兵反宋是正义的战争》、《土司制度在桂西》和《壮族女将瓦氏领兵抗倭》[43]三篇论文,开始向传统的“大民族主义正统史学”和解放后史学界唯我独革、唯我独尊的“五种生产方式说”发起了挑战。众所周知,60年代,正是我国民族?学界“禁区”森严壁垒,“框框”层出不穷,民族学研究稍有越“雷池”一步就“帽子”横飞,所谓“研究社会科学危险,研究民族学就更危险”盛行于世的时期。我不怕又戴上“政治帽子”而敢于“闯禁区”、“跳火坑”的胆识,绝非源于对自己曾被划为右派的“结果不满”,而是完全出于自己终身信仰的“治学贵疑辨误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以及对于学术界一些“乡曲之士”观点的深感不满。
  30年前我即在一篇论文中发出过“‘研究历史难,研究中国历史尤难’,已为近人所同慨”[44]的感叹,今天不得不又发出“‘研究民族史难,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史更难”的感慨。我之所以在少数民族史研究上累受苦难,绝非是黄绍先生对我所说的“自讨苦吃”,而是我身上流淌的壮人素来“好抱不平”的民族特质血液使然,加上长年累月研究历史又深受中国传统史家“秉笔直书”的风习熏染,两者融为一体铸造了我性格耿介、直言不讳的秉性,它成为我一生历经四个朝代又累受磨难的根源。因而绍兄说我:“用生命与灵魂从事少数民族研究”,我自引以为知心知己的话语。
  古人云:“勇者无惧,智者无虑,仁者无敌。”西洋哲人云:“勇敢是历史学家应该具备的第三个品质。”“文革武斗”结束后,我依然无悔无惧,潜心学问,埋头于《壮族通史》和壮族历史人物《侬智高》、《韦拔群评传》以及《中国生活学——古代食衣住行研究》(初稿三卷)、《古书解读基础知识》、《汉族的形成》等书稿的动笔、修改和补充。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虽然学术界的“凡是派”尚受政治上的“凡是派”影响,但已隐约可见学术界的几丝曙光,我便加快了研究进展。1978年7月,我又带领助手赴龙州、凭祥、宁明、崇左等县收集红八军革命史料和对宁明花山崖壁画的实地考察,收获甚丰。同年12月,完成前著《右江苏维埃政权之建立》修改补充,成三卷,更名《广西右江革命风暴》——副题“韦拔群同志光辉战斗的一生”。1979年4月(4月25日~5月6日),我应邀赴昆明出席“全国民族工作规划会议”。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持召开的全国民族研究工作规划盛会。会议就民族研究工作如何为四个现代化服务以及一些理论与学术问题进行了讨论,制订了《全国民族研究工作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规划》,分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世界民族、民族学、民族史、民族语言五大类,我原来从事研究的《侬智高》、《广西右江革命风暴》——副题“韦拔群同志光辉战斗的一生”、《汉族的形成》(与邓瑞合著)以及计划编著的《广西壮族历史》(合编著),亦被列入“规划”中。[45]同年8月,我的右派冤案得以彻底平反昭雪,复任广西师范学院(现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11月,我带领助手赴广西百色、田阳、田东、巴马等县调查“百色起义”和收集韦拔群烈士的史料。随后完成了《右江苏维埃政权之建立》初稿三卷,更名为《韦拔群评传》。如前所言,虽说这三卷初稿的资料收集最初始于1951年参加中央民族访问团赴东兰慰问和调查期间,然而,事实上我对韦拔群的关注可说最早始于1923年我在广西省立三师读书期间。1924年2月,南宁《民国日报》刊登省政府对东兰农民运动领袖韦拔群下达的通缉令时,我即开始收集了一些关于韦拔群报道的正反两方面资料。动机何在?主要是因为韦拔群与我都是壮族人。我于1921年曾在家乡——桂西左江壮乡扶南县(新中国成立后改称扶绥县)熙良乡渠思村任小学教员时,曾组织过“僮民青年抗捐队”,率领村上年青人搞过抗税抗捐斗争,对外族人剥削压迫壮民的社会现实深有了解和体会。当时的理想是一旦自己原定计划所走的“教育救国”道路行不通,便走“革命救国”之路,返回家乡从事农运或投奔韦拔群。我的三师同乡校友吴有良(吴西)、谢翱(谢鹤筹)等人不是参加了革命吗?我的三师东兰籍校友陈鼓涛、黄润生等人后来不都成为了韦拔群的得力干将吗?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我在三师读书时的哲学老师叶一茅不是投奔韦拔群而成为了他的“政治顾问”吗?所以,倘若当初我未考上北京师范大学,走上投奔“拔哥”参加农运的道路绝非心血来潮或异想天开。这就是我对舍身忘死为国为民从事革命救国事业的先烈们一贯心存敬仰之意的缘由,尤对韦拔群烈士敬佩不已。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与韦拔群烈士生前的领导张云逸和部下韦国清、谢扶民、黄松坚、黄举平、覃应机、陆秀轩、黄荣、 赵世同等人经常在一起开会,独家访谈机会颇多。原红七军(政委邓小平)军长张云逸大将多次对我详谈了韦拔群的革命事迹和“百色起义”经过,还赠送了一些他手书的回忆史料(部分至今尚未发表);韦国清上将曾对我回忆过他在韦拔群之弟韦菁的开导下如何走上革命道路的经历过程;原红七军二十一师(师长韦拔群)副师长、凤山农民运动领袖之一的黄松坚同志多次对我耐心地解答了不少革命史料记载模糊不清的内容;原中共东兰县委书记黄举平还亲自陪同我重游“列宁岩”(东兰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韦拔群的妹妹韦武月、韦武丁和弟媳黄美伦多次用壮话对我亲口唱起当年的“革命山歌”;韦拔群的手下爱将韦国英、牙美元(他曾带队护送邓小平政委第一次勇渡红水河)对我回忆过韦拔群的治军思想和爱兵如子的事迹;曾被国民党广西省政府视为韦拔群的“最高政治顾问”的叶一茅老师解放后应邀到桂林我家作客时对我谈了三天三夜韦拔群生前的革命思想和高尚人品;当时负责镇压韦拔群领导的东兰农民运动的广西省主席黄绍对我谈及过他对韦拔群的敬佩心语。加上我多次深入韦拔群闹革命时的频繁活动地都安、东兰、河池、南丹、天峨、凤山、巴马、田东、田阳、平果等右江地区调查,同时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同志相继对韦拔群烈士高度评价的鼓励,以致《韦拔群评传》初稿越写越厚,无非是想推陈出新,运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将史事、史论、史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壮族革命英雄韦拔群的革命思想、爱国思想、民族思想、教育思想、人道思想、平等思想、经济思想、军事思想的起源、演变和内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论证,旨在以史事为经和以论评为纬进行经穿纬插纵横论述,将‘传’与‘评’融会贯通,率先打破中国现代革命史上无英雄人物《评传》问世的不正常现象。
  1980年,我已年高81岁,特请人写一条幅“老牛不怕夕阳短,毋用扬鞭自奋蹄”,挂于自宅客厅墙上,用以自勉。同时身体力行,挂着拐杖,先后赴南宁出席第一届“中国古代铜鼓学术讨论会”(同年3月)、“广西民族研究学术讨论会”(同年12月)以及赴北京出席全国政协第五届第三次会议(同年8月)。还于当年10月当选为第一届“中国民族学学会”顾问。1981年,我又相继赴四川进行少数民族调查和出席第一届“中国悬棺葬学术讨论会”(同年3月)以及赴北京出席“中国民族关系史学术讨论会”(同年5月)、“中国历史辞典编写会”和全国政协第五届第四次会议(同年11月底);赴南宁出席“瑶族历史暨自治地方概括学术讨论会”(同年6月)和赴云南昆明出席第一届“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同年12月)。还于当年11月(16日~22日)在桂林主持召开“百越民族史研究会”全国第二届年会暨学术讨论会。这是桂林市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学术讨论会,我深引以为荣。
  通过参加一系列的全国性民族研讨会以及与学友费孝通、牙含章、徐中舒和同出于陈垣、邓之诚诸师一门的学弟方国瑜、翁独健、白寿彝、谭其镶、陈述等人一道深入讨论民族问题,我对“人种”、“民族”、“族群”等概念以及“民族关系”等老生常谈问题又有了许多新的思考和认识,正在逐步抽时间撰述一些感想和心得,部分已完初稿,思考成熟和修改完毕后再予发表,于此不赘。
  
  八、结语
  
  以上是我近40年来断断续续参加民族调查、工作和从事民族研究的主要经历回顾和由此引发而出的一些思考。重温这段历史,客观再现一些历史事实,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揭示出解放前后中国民族学研究存在的本质不同意义和价值,旨在为民族研究的后起之秀提供一点参考。
  归纳而言,我认为:解放前与解放后的中国民族学研究存在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民族平等思想”的有无。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学研究在一段时期内曾受到“左倾”思潮的干扰,但取得的巨大成果依然有目共睹。由于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方针十分及时、英明、正确,而且持续稳定,又广泛宣传到基层,深入人心,以致最为动荡的文革动乱时期,依然没有发生无法无天的红卫兵小将拿着剪刀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去剪除民族服装的事情,可见新中国人民在国家民族政策方针的影响下民族平等思想和意识的普遍跃升。当然,数千年流传下来的民族不平等思想,要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短短几十年中彻底根除,几乎不可能。特别是在知识分子阶层和解放初期的地方各级政府中,大汉族主义思想和作风不时抬头。这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重申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根本原因。
  回顾历史,我们还应看到这样一些历史事实: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是历史的主流,历史上的中华民族相互自然融合同样是主流,强迫融合或同化只是封建专制时代的局部现象。20世纪中国民族学界人士喜谈同化或融合。一些学者甚至将同化与融合视为同一,认为同化就是融合,只不过区分为“强迫融合”与“自然融合”而已,反映出一些人念念不忘“同化”的思想,似乎与梁任公先生的“多元混合说”和王桐龄师的“混合体说”以及一些人近年私下对我所谈的“多元一体说”一脉相通。我认为诸如此类的混合体和多元一体论有违历史事实。历史事实表明中华民族是一个完整的“结成体”或“组成体”。早在193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即对“中华民族”的概念作了科学的阐释,他说:“我们中国现在拥有四亿五千万人口,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46]这一阐释表明了当今“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结合而成或组合而成的“结成体”或“组成体”的总称。同时,在中华各民族的认定上,毛泽东的话语又体现出了一位站在全中国人民立场上的无产阶级政党领袖不去区分民族、部族和部落而一律称为民族的民族平等思想。这与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民族平等政策具有认识思维逻辑的连贯性,成为了革命获得胜利后建立单一制的统一共和国这一决策的主要理论依据。毛泽东同志的这种对“中华民族”概念的正确认识,既没有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又没有将中国人等同于汉人,既照顾到了中华各民族的利益,又满足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利益,显然比一些所谓“民族学理论家”们对“中华民族”概念的主观胡解更为科学,值得民族学者们深入体会和研究。
  我认为:中华民族组成体的56个民族,无论今后表面上自然融合到何种程度,绝不会融合消亡到只剩下一个汉族或脱离于实体组成的一个抽象化“中华民族”,混合体和多元一体论正是试图将“中华民族”抽象化为脱离实体的单一民族的典型代表。这种愿望不过是“大汉族主义者”或“狭隘大民族主义者”的痴心幻想。因为一个古老民族的民族血统、民族意识、民族心理、民族语言、民族感情、民族文化、民族宗教永存于人类历史的“民族记忆”或“种族记忆”中,铭刻在人们的心坎里,融于一代代人的基因内,这是任何外来强力皆无法加以抹杀的。而我近年思考得出的“中华民族多体一元论”认识,自认为更符合中华民族历史客观事实,这在另文将会详论,于此不赘。所以,在当今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族学者仍应一如既往地深入学习和体会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确立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繁荣的政策,坚持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从而把中国民族学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潮。[47]
  
  注释:
  [34]参见中央民族访问团广西分团联络组1951年11月撰《广西东兰县西山区民族概况》。
  [35]引自蒋晃编著《东兰县政纪要》,东兰县政府发行,1947年2月25日。
  [36]蓝海辉对他的校长刘介所说,刘介笔录后转送给笔者。
  [37]1952年3月底我在东兰县坡豪、江平、中山、东山一带调查时笔录。
  [38]《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各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的初步规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编印,1956年4月9日。
  [39]整理者按:遗稿有引无注,而且原引文有个别字误,现根据民族出版社1989年9月版《当代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8》第40、73、74、82、85、90、95、96页内容予以了更正。
  [40]参见《广西日报》1957年8~11月刊载的“批判右派分子黄现”等一系列文章。
  [41]拙文《谈壮歌》,载《广西日报》1957年2月10日;《壮族在广西的历史分布情况》,载《广西日报》1957年4月19日。
  [42]参见史进:《对“民族学”的质疑——向杨先生请教》,载云南《学术研究》,1964年第2期。
  [43]拙文《侬智高起兵反宋是正义的战争》,载《广西日报》1962年4月2日;《土司制度在桂西》,载《壮瑶史科学讨论会论文集》第一集,1962年7月;《壮族女将瓦氏领兵抗倭》,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学会成立大会论文集》,1963年3月。
  [44]拙文《最近三十年中等学校中国历史教科书之调查及批评》,载《师大月刊》第五期,1933年7月。
  [45]参见《全国民族研究工作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规划》(草案)第146页,全国民族研究工作规划会议会务处编,1979年4月。
  [46]引自《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4月。
  [47]整理者按:家父黄现于1982年病逝数年后,我即到日本留学。由于在日本留学生活12年,家中一直无人整理家父生前的大量遗稿,1999年我由日本回国,专事家父遗稿的整理工作,相继整理完成了家父遗稿《古书解读初探——黄现学术论文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和《韦拔群评传》初稿三卷(出版社报送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批完毕正由编辑审阅中)。本文根据家父遗稿《我的民族调查与工作经历》、《少数民族调查与研究笔记》(9本)、《广西各县瑶族人口及其过山榜》“诸论”和《试论广东临高县村人的民族成分》“一、民族与族群的异同”等综合整理而成。文中括弧内的内容为整理者所加。由于家父遗稿和9册笔记中所记时间、地点、人名与当今公布的一些史料稍有出入,整理时参考了下列文献予以了纠正。
  
  参考文献:
  1.《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当代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8》,民族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
  〔责任编辑:覃彩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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