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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探讨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母婴传播规律,分析阻断干预方式。方法 选择69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作为观察对象,并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妊娠分娩的结果作统计分析,讨论该类人群的母婴传播规律及梅毒不同发展阶段的干预效果。结果 除去各种死亡因素,活产新生儿54例,其中新生儿梅毒有效阻断人数为45例,阻断率为(83.3)%;Ⅱ期梅毒不良妊娠结果明显高于Ⅰ期梅毒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孕16周前阻断率59.3%,孕16周后阻断率24.1%;I期梅毒不良妊娠率为22.2%,而II期梅毒不良妊娠率为60.6%,P<0.05。结论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母婴传播概率与治疗时机、疾病程度关系密切有关;对其实施合理的阻断干预方式和阻断时机,能够有效阻断梅毒的母婴传播。
【关键词】梅毒;母婴传播;阻断干预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11-0383-02
梅毒属于高度传染性疾病,可通过苍白螺旋体直接接触发生感染而产生,是慢性全身性疾病,被列入我国乙类防治管理病种。临床上可将梅毒分为Ⅰ期梅毒、Ⅱ期梅毒、Ⅲ期梅毒、潜伏性梅毒及先天性梅毒。早期梅毒(包括Ⅰ期梅毒、Ⅱ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和晚期梅毒(包括Ⅲ期梅毒及Ⅱ期复发梅毒)均可通过青霉素进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是指妊娠期妇女发生梅毒或潜伏梅毒,可通过胎盘直接传播给胎儿[1]。若患者妊娠早期存在抗生素滥用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梅毒的早期症状,但因梅毒早期症状不典型常被忽视,导致患者在孕检时才能发现疾病,对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治疗及对预防新生儿梅毒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探讨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母婴传播规律,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本文选择69例患者作为观察对象,并对患者实施孕期干预,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69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临床资料,所有患者均采取孕期干预方式阻断母婴传播途径,患者年龄21~39岁,平均年龄(26.3±3.6)岁,均通过常规梅毒螺旋体红细胞凝集实验(TPHA)及快速血浆反应试验(RPR)确诊为妊娠合并梅毒,Ⅰ期梅毒36例,Ⅱ期梅毒33例;其中初产妇58例,经产妇11例;患者配偶多为个体商贩、司机、农民工等,其中患者配偶患梅毒34例,而患者本身婚前多性伴侣38例。
2.诊断标准:
根据《艾滋病与性病学》中对妊娠梅毒的诊断标准确立:(a)患者本人或其配偶存在婚外性行为或梅毒感染史;(b)患者有流产、早产、死胎史,患者分娩过梅毒患儿;(c)患者具备各期梅毒主要临床特征及症状表现;(d)梅毒血清学检验呈阳性。
3.干预方法:
本文研究对象确诊合并梅毒时间不一,因此治疗共计两个疗程,时间分别为孕16周前以及孕16周后。给予患者普鲁卡因青霉素臀部肌内注射80万U/d,连续治疗10~15 d;对青霉素过敏者可改用红霉素进行治疗,口服0.5 g/次,4次/d,连续半个月为1个疗程。新生儿出生后取其脐带血进行梅毒抗体检测,并分别于出生3个月、6个月、12个月及18个月抽取静脉血进行复查,方便准确判断阻断干预效果。
4.随访记录:
由专人负责每个确诊合并梅毒患者随访工作,并做充分记录。在进行梅毒孕妇的围产儿预后统计时,与同期非梅毒孕妇分娩的围产儿对照分析。
5.统计学方法:
将患者治疗数据录入到SPSS 15.0统计软件中,检验标准为α=0.05,当P<0.05时,认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妊娠结果:
69例患者中65例分娩,未分娩4例;65例分娩患者中足产儿41例,早产儿14例(其中重度窒息6例,婴儿死亡1例),死胎6例,死产4例;未分娩4例中2例为异位妊娠,2例为流产。随访过程中1例婴儿发生死亡,结果详见图1和图2。
图1 未分娩患者妊娠结果
图2 已分娩患者妊娠结果
2.不同孕周干预治疗结果:
除去6例死胎、4例死产及1例婴儿死亡,剩余54例新生儿梅毒有效阻断人数为45例,阻断率为(83.3)%;45例成功阻断患者中有32例患者为孕周16周前实施阻断干预,即在整个孕期实施过两次干预治疗,其余13例患者均在孕期16周后接受治疗,P<0.05,结果详见图3。
图3 不同孕周干预治疗结果
3.不同临床表现对妊娠结果的影响:
Ⅱ期梅毒不良妊娠结果明显高于Ⅰ期梅毒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讨论
近年来,性传播疾病尤其是梅毒发病率逐年上升,因此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作为一类特殊患者人群开展妊娠期梅毒筛查十分必要[2]。本研究显示,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多数为无症状的隐性梅毒,且均在妊娠数周后才被发现,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此时孕妇免疫系统正处于暂时性抑制状态,因此只有通过产前筛查才能及时发现妊娠期合并梅毒疾病。本研究中,除去6例死胎、4例死产及1例婴儿死亡,剩余54例新生儿梅毒有效阻断人数为45例,阻断率为(83.3)%,与2012年临床指南中相关文献中阻断率可达到99%略显差异,推测其原因可能是:1.多数患者文化水平较低,未能规律产检及时早期诊断及严格遵守医嘱进行正确用药;2.多数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生活相对不够稳定、工作流动性大,未能按时产检及早期诊断;3.普遍存在自我保健意识差,对该病缺乏认识。本次研究同样表明,45例成功阻断的新生儿中,32例为妊娠16周前实施阻断干预,证明越早实行干预,干预效果越显著。而从疾病不同临床分期对妊娠结果产生的影响中可看出,Ⅱ期梅毒不良妊娠结果明显高于Ⅰ期梅毒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主要原因是妊娠16周前,胎盘自身具有的滋养细胞可有效发挥隔离作用,梅毒螺旋体在天然屏障前不容易直接通过胎盘,因此胎儿受到感染的机会较少,而妊娠16周后,绒毛膜滋养层的细胞会逐渐减少并萎缩,不能对梅毒螺旋体产生隔离和阻碍作用,因此螺旋体可顺利进入胎盘,进而直接流入胎儿体内。
综上所述,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母婴传播规律与治疗时机、疾病程度关系密切相关,因此应选择合理的干预措施和阻断时机,进一步有效阻断梅毒的母婴传播途径。同时,在妊娠早期开展全面产检,可及时发现梅毒,为临床诊断和治疗争取更多时间。
参考文献:
[1] 李佳.提高妊娠期性传播疾病的临床诊治水平[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1,3(6):53~54
[2] 刘明月.对围产期TORCH感染筛查的重新评价[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2,14(10):125~126
【关键词】梅毒;母婴传播;阻断干预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11-0383-02
梅毒属于高度传染性疾病,可通过苍白螺旋体直接接触发生感染而产生,是慢性全身性疾病,被列入我国乙类防治管理病种。临床上可将梅毒分为Ⅰ期梅毒、Ⅱ期梅毒、Ⅲ期梅毒、潜伏性梅毒及先天性梅毒。早期梅毒(包括Ⅰ期梅毒、Ⅱ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和晚期梅毒(包括Ⅲ期梅毒及Ⅱ期复发梅毒)均可通过青霉素进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是指妊娠期妇女发生梅毒或潜伏梅毒,可通过胎盘直接传播给胎儿[1]。若患者妊娠早期存在抗生素滥用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梅毒的早期症状,但因梅毒早期症状不典型常被忽视,导致患者在孕检时才能发现疾病,对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治疗及对预防新生儿梅毒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探讨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母婴传播规律,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本文选择69例患者作为观察对象,并对患者实施孕期干预,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69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临床资料,所有患者均采取孕期干预方式阻断母婴传播途径,患者年龄21~39岁,平均年龄(26.3±3.6)岁,均通过常规梅毒螺旋体红细胞凝集实验(TPHA)及快速血浆反应试验(RPR)确诊为妊娠合并梅毒,Ⅰ期梅毒36例,Ⅱ期梅毒33例;其中初产妇58例,经产妇11例;患者配偶多为个体商贩、司机、农民工等,其中患者配偶患梅毒34例,而患者本身婚前多性伴侣38例。
2.诊断标准:
根据《艾滋病与性病学》中对妊娠梅毒的诊断标准确立:(a)患者本人或其配偶存在婚外性行为或梅毒感染史;(b)患者有流产、早产、死胎史,患者分娩过梅毒患儿;(c)患者具备各期梅毒主要临床特征及症状表现;(d)梅毒血清学检验呈阳性。
3.干预方法:
本文研究对象确诊合并梅毒时间不一,因此治疗共计两个疗程,时间分别为孕16周前以及孕16周后。给予患者普鲁卡因青霉素臀部肌内注射80万U/d,连续治疗10~15 d;对青霉素过敏者可改用红霉素进行治疗,口服0.5 g/次,4次/d,连续半个月为1个疗程。新生儿出生后取其脐带血进行梅毒抗体检测,并分别于出生3个月、6个月、12个月及18个月抽取静脉血进行复查,方便准确判断阻断干预效果。
4.随访记录:
由专人负责每个确诊合并梅毒患者随访工作,并做充分记录。在进行梅毒孕妇的围产儿预后统计时,与同期非梅毒孕妇分娩的围产儿对照分析。
5.统计学方法:
将患者治疗数据录入到SPSS 15.0统计软件中,检验标准为α=0.05,当P<0.05时,认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妊娠结果:
69例患者中65例分娩,未分娩4例;65例分娩患者中足产儿41例,早产儿14例(其中重度窒息6例,婴儿死亡1例),死胎6例,死产4例;未分娩4例中2例为异位妊娠,2例为流产。随访过程中1例婴儿发生死亡,结果详见图1和图2。
图1 未分娩患者妊娠结果
图2 已分娩患者妊娠结果
2.不同孕周干预治疗结果:
除去6例死胎、4例死产及1例婴儿死亡,剩余54例新生儿梅毒有效阻断人数为45例,阻断率为(83.3)%;45例成功阻断患者中有32例患者为孕周16周前实施阻断干预,即在整个孕期实施过两次干预治疗,其余13例患者均在孕期16周后接受治疗,P<0.05,结果详见图3。
图3 不同孕周干预治疗结果
3.不同临床表现对妊娠结果的影响:
Ⅱ期梅毒不良妊娠结果明显高于Ⅰ期梅毒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讨论
近年来,性传播疾病尤其是梅毒发病率逐年上升,因此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作为一类特殊患者人群开展妊娠期梅毒筛查十分必要[2]。本研究显示,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多数为无症状的隐性梅毒,且均在妊娠数周后才被发现,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此时孕妇免疫系统正处于暂时性抑制状态,因此只有通过产前筛查才能及时发现妊娠期合并梅毒疾病。本研究中,除去6例死胎、4例死产及1例婴儿死亡,剩余54例新生儿梅毒有效阻断人数为45例,阻断率为(83.3)%,与2012年临床指南中相关文献中阻断率可达到99%略显差异,推测其原因可能是:1.多数患者文化水平较低,未能规律产检及时早期诊断及严格遵守医嘱进行正确用药;2.多数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生活相对不够稳定、工作流动性大,未能按时产检及早期诊断;3.普遍存在自我保健意识差,对该病缺乏认识。本次研究同样表明,45例成功阻断的新生儿中,32例为妊娠16周前实施阻断干预,证明越早实行干预,干预效果越显著。而从疾病不同临床分期对妊娠结果产生的影响中可看出,Ⅱ期梅毒不良妊娠结果明显高于Ⅰ期梅毒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主要原因是妊娠16周前,胎盘自身具有的滋养细胞可有效发挥隔离作用,梅毒螺旋体在天然屏障前不容易直接通过胎盘,因此胎儿受到感染的机会较少,而妊娠16周后,绒毛膜滋养层的细胞会逐渐减少并萎缩,不能对梅毒螺旋体产生隔离和阻碍作用,因此螺旋体可顺利进入胎盘,进而直接流入胎儿体内。
综上所述,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母婴传播规律与治疗时机、疾病程度关系密切相关,因此应选择合理的干预措施和阻断时机,进一步有效阻断梅毒的母婴传播途径。同时,在妊娠早期开展全面产检,可及时发现梅毒,为临床诊断和治疗争取更多时间。
参考文献:
[1] 李佳.提高妊娠期性传播疾病的临床诊治水平[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1,3(6):53~54
[2] 刘明月.对围产期TORCH感染筛查的重新评价[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2,14(10):1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