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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工作是从源头控制和切断动物疫病根本措施,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屏障体系,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基本要素,更是适应国际畜牧业和畜产品竞争的迫切需要。因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动物、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销售、收购、运输、加工和储存,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报检制度。由于山区县地域宽广、养殖分散、交通不便等诸多原因,致使产地检疫工作难以全面、有效、快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