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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第二章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做了具体规定。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才能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呢?几年来,我们农安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通过实践,认为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组成人员素质
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对于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来说,是个前瞻性工作。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不高,就难以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就难以作出正确的、科学的决策。所以,保证和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素质,对于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择优选人把好入口关。在换届选举中,要从组织上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拟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选,认真做好提名工作,把好入口关。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常委会党组会议形成正式意见,报县委审定。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敬业精神强,敢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热爱人大工作,善于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敢于为民仗义执言的人选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做好组织上的保证。
其次,搞好学习和培训。人大常委会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尽快融入工作,履行好职责,就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我们在换届伊始,就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行职责等相关内容,常委会主要领导在第一次见面会议上就进行了全面讲解,并请老组成人员介绍多年来如何履行好职责的切身感受和工作经验。同时,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党的十七大精神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分别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为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选会议议题
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关系到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先决条件和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前提。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确定专项工作报告议题时,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坚持少而精的原则。
一是突出一个“早”字。就是及早安排全年的工作要点,先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领分管的委、办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征求“一府两院”各位领导的意见,将拟定的议题提交主任会议讨论,根据主任会议形成的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拟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二是突出一个“准”字。即抓住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点、难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选准议题。近两年,我们重点听取审议了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关于民生工作的城市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粮食产供销情况、县城建设与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均收到很好的监督效果。
三是突出一个“活”字。就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可以临时增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2008年,我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城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和乡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在常委会会议上增加了听取和审议这两项工作报告。通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使这两项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同时也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做好会前准备
会前的准备工作越充分,会议的效果就越好,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就越高。因此,我们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调查研究,是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基础。我们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方式是常委会有关委、办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根据会议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实际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写出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另一种方式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核查数据,提出询问,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度。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不仅对“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工作是个检验,而且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取得审议的主动权,为作出切实可行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提供充分的依据。
开好主任会议。专题调查报告形成后召开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提交常委会会议。经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的调查报告,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为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对提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起到了保证作用。
及时呈送材料。我们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每次常委会会议所需的报告材料和调查材料,均由“一府两院”办公室、常委会有关委、办于会前10天送到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办公室于会前7天将这些材料呈送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审阅,以便组成人员能够掌握翔实、可靠的依据,做到心中有数,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能够“言之有物,有的放矢”。
四、注重会中审议
为了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我们注重了会中审议的相关工作。
实行约束机制。我们针对以往有的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时,发言不够积极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组成人员的行为,制定了《农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农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和有关活动的规定》。守则和规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和会上如何发表审议意见,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同时还实行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签到制度,对无故不参加会议和连续两次以上在常委会会议上不发言的组成人员,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对其实行警示谈话。并定期总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的发言和出缺席情况。在每年年终最后一次例会上,全体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优秀组成人员,并予以一定的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全体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积极性。
实行分组审议制度。为了在审议时充分发扬民主,在有效的时间内,让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有发言的机会,并创造一个活跃而又轻松的氛围,我们实行了分组审议制度。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四个组,在听取 “一府两院”报告后,分组进行审议,最后,由各组组长根据分组审议的情况向常委会会议做汇报。这一做法有效地提升了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
实行公民旁听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我们都邀请3—5名公民旁听,并征求他们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他们的心声,会中直接了解民意。这一做法不仅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也增强了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透明度。
实行报告表决制度。每一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后,常委会都要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表决结果不满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不予通过,要求报告机关在以后的例会上再行报告,直至满意为止。
形成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是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是常委会实施有效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我们坚持常委会会议议题不求多,而注重的是实效,一改过去多听成绩、少提问题、审议过后不了了之的现象,对每个专项工作报告都是从多方面查找问题,并根据审议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经主任会议决定形成审议意见,发至“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求按规定的时限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报告落实情况,收到了明显效果。
五、抓好会后落实
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如果落实工作做不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例会上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便成为空谈,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也就是一纸空文,必将严重的影响组成人员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积极性。因此,我们高度重视会后的督办工作,切实抓好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对专项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都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落实,并如期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对办理情况的报告不满意时,承办机关将重新办理,再行报告,直到满意为止。为切实保证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每年还要适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抓好会后落实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全体组成人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了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
(作者系农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一、提高组成人员素质
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对于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来说,是个前瞻性工作。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不高,就难以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就难以作出正确的、科学的决策。所以,保证和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素质,对于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择优选人把好入口关。在换届选举中,要从组织上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拟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选,认真做好提名工作,把好入口关。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常委会党组会议形成正式意见,报县委审定。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敬业精神强,敢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热爱人大工作,善于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敢于为民仗义执言的人选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做好组织上的保证。
其次,搞好学习和培训。人大常委会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尽快融入工作,履行好职责,就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我们在换届伊始,就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行职责等相关内容,常委会主要领导在第一次见面会议上就进行了全面讲解,并请老组成人员介绍多年来如何履行好职责的切身感受和工作经验。同时,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党的十七大精神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分别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为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选会议议题
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关系到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先决条件和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前提。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确定专项工作报告议题时,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坚持少而精的原则。
一是突出一个“早”字。就是及早安排全年的工作要点,先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领分管的委、办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征求“一府两院”各位领导的意见,将拟定的议题提交主任会议讨论,根据主任会议形成的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拟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二是突出一个“准”字。即抓住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点、难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选准议题。近两年,我们重点听取审议了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关于民生工作的城市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粮食产供销情况、县城建设与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均收到很好的监督效果。
三是突出一个“活”字。就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可以临时增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2008年,我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城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和乡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在常委会会议上增加了听取和审议这两项工作报告。通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使这两项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同时也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做好会前准备
会前的准备工作越充分,会议的效果就越好,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就越高。因此,我们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调查研究,是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基础。我们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方式是常委会有关委、办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根据会议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实际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写出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另一种方式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核查数据,提出询问,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度。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不仅对“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工作是个检验,而且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取得审议的主动权,为作出切实可行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提供充分的依据。
开好主任会议。专题调查报告形成后召开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提交常委会会议。经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的调查报告,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为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对提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起到了保证作用。
及时呈送材料。我们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每次常委会会议所需的报告材料和调查材料,均由“一府两院”办公室、常委会有关委、办于会前10天送到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办公室于会前7天将这些材料呈送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审阅,以便组成人员能够掌握翔实、可靠的依据,做到心中有数,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能够“言之有物,有的放矢”。
四、注重会中审议
为了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我们注重了会中审议的相关工作。
实行约束机制。我们针对以往有的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时,发言不够积极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组成人员的行为,制定了《农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农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和有关活动的规定》。守则和规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和会上如何发表审议意见,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同时还实行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签到制度,对无故不参加会议和连续两次以上在常委会会议上不发言的组成人员,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对其实行警示谈话。并定期总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的发言和出缺席情况。在每年年终最后一次例会上,全体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优秀组成人员,并予以一定的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全体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积极性。
实行分组审议制度。为了在审议时充分发扬民主,在有效的时间内,让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有发言的机会,并创造一个活跃而又轻松的氛围,我们实行了分组审议制度。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四个组,在听取 “一府两院”报告后,分组进行审议,最后,由各组组长根据分组审议的情况向常委会会议做汇报。这一做法有效地提升了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
实行公民旁听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我们都邀请3—5名公民旁听,并征求他们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他们的心声,会中直接了解民意。这一做法不仅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也增强了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透明度。
实行报告表决制度。每一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后,常委会都要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表决结果不满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不予通过,要求报告机关在以后的例会上再行报告,直至满意为止。
形成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是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是常委会实施有效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我们坚持常委会会议议题不求多,而注重的是实效,一改过去多听成绩、少提问题、审议过后不了了之的现象,对每个专项工作报告都是从多方面查找问题,并根据审议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经主任会议决定形成审议意见,发至“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求按规定的时限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报告落实情况,收到了明显效果。
五、抓好会后落实
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如果落实工作做不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例会上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便成为空谈,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也就是一纸空文,必将严重的影响组成人员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积极性。因此,我们高度重视会后的督办工作,切实抓好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对专项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都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落实,并如期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对办理情况的报告不满意时,承办机关将重新办理,再行报告,直到满意为止。为切实保证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每年还要适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抓好会后落实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全体组成人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了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
(作者系农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