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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依法任命同级"一府两院"干部的过程中,任前应重点把好三关:——法律知识考试关。结合拟任人员职务的岗位特点,对拟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基本法律知识和部门常用法律知识考试。这对推行依法治国、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拟任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都是非常必要的。对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拟任人员,应暂缓提请任命。——民主测评关。测评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在考核时进行(应将原始情况如实转交同级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由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