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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央行、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九部门近日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产业的直接融资规模,并有支持并购重组、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文化产权等多项创新举措。《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一方面,将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既鼓励成熟的、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上市,也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另一方面,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增发手段再融资,进行并购重组。(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这一消息的发布,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无疑是一种利好。
笔者认为,多年以来困扰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制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主要有三大瓶颈,那就是无形资产评估难、银行创新产品不足、金融配套服务体系缺失,而《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使这些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久旱渴雨”的文化企业将迎来“资本春雨”。
长期以来,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可供担保的资产少,因而在融资时往往受到制约。
在此背景下,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内企业为数众多,但缺少叫得响的品牌,与其他行业动辄几百亿上千亿的规模相比,中国文化产业的基础还相当低。
这显然不利于进军国际市场,因而,做大做强的呼声渐高。而要做大做强,资本问题自然成了首要瓶颈,如何破解融资难问题成为关键。
这次中宣部、央行、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九部门发布的《意见》正是力求解决此问题。
此前,电影产业民营公司华谊兄弟曾做过一些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从私募基金、版权抵押贷款到创业板上市,华谊兄弟走在了文化产业融资的最前沿,2009年10月30日创业版上市后融得12亿元。
这些显然大大刺激了文化创意产业业内企业负责人的神经,信心也随之倍增,融资意愿高涨。
让文化创意产业业内欣喜的还有,这次政策首次在文化产品中引入保险体制。《指导意见》提出,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保险服务。同时,《指导意见》还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进入处于初创阶段但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
《指导意见》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将以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等。
这一消息的发布,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无疑是一种利好。
笔者认为,多年以来困扰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制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主要有三大瓶颈,那就是无形资产评估难、银行创新产品不足、金融配套服务体系缺失,而《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使这些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久旱渴雨”的文化企业将迎来“资本春雨”。
长期以来,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可供担保的资产少,因而在融资时往往受到制约。
在此背景下,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内企业为数众多,但缺少叫得响的品牌,与其他行业动辄几百亿上千亿的规模相比,中国文化产业的基础还相当低。
这显然不利于进军国际市场,因而,做大做强的呼声渐高。而要做大做强,资本问题自然成了首要瓶颈,如何破解融资难问题成为关键。
这次中宣部、央行、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九部门发布的《意见》正是力求解决此问题。
此前,电影产业民营公司华谊兄弟曾做过一些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从私募基金、版权抵押贷款到创业板上市,华谊兄弟走在了文化产业融资的最前沿,2009年10月30日创业版上市后融得12亿元。
这些显然大大刺激了文化创意产业业内企业负责人的神经,信心也随之倍增,融资意愿高涨。
让文化创意产业业内欣喜的还有,这次政策首次在文化产品中引入保险体制。《指导意见》提出,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保险服务。同时,《指导意见》还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进入处于初创阶段但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
《指导意见》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将以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