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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的实质应该是一种文化休闲活动,旅游离开了文化则显得空虚而无内涵,而特有的文化内涵已成为现代旅游的主流热点。湘西州古属楚南疆域的“五溪”,数千年来都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结合部,东北部的中源文化与南面的百越文化在这里碰撞,东面的湘楚文化与西面的少数民族文化也在这里共存,从而又给本来就离奇的湘西蒙上了一层面纱。也正是因此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多元文化的共生性,造就了湘西的神秘,而它的神秘之处,就“在于它那幻想与史实杂糅的远古神话,在于它那崇拜自然与信鬼尚巫的原始宗教,在于它那质朴淳厚与雄强剽的民风民情”。所以,湘西州的旅游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特点,在依托奇山异水的同时,寻找出本土的、独特的旅游文化内涵。
土家族和苗族是湘西的主体民族,史载:“楚属泽国,其地多山、信鬼巫、重人祠。”因历史地理诸多原因,这里至今仍较好地保留着大量的“楚巫”遗风。特别在文化艺术上,它们以原始宗教体系和民间实用体系这两大主线而贯穿始终。
湘西原始宗教艺术的载体——“楚巫”文化
人类和崇拜信仰结缘,其时远矣。作为原始宗教意识,崇拜观念源出于人类的解释要求。对于世界上和世界外的种种自然现象,原始先民不可能理解,所以他们会不自觉地将种种假设和幻想推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使外界发生的各种现象及产生的原因与主观幻想混合交织,造成了自然现象的人格化、社会化,以至发生出“万物有灵”的观念和神灵鬼怪的表象,也相信通过一定方式来祈告、祭享,可以影响和改变现实的际遇,使人间世俗生活整个沉侵在一种神秘幽古的氛围之中。
“楚巫”文化的具体表现是土家族和苗族的“鬼神”信仰,并以“巫”的形式表现出来,事实上巫的巫术曾是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启蒙之师”,有它的文化价值和实用功效,突出表现在那些制度化的仪式活动中,如果去除它的消极因素,它对以后人类文明的巩固和发展也起到了无法低估的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作用。
苗族的“鬼神”信仰至今仍停留在万物有灵的阶段。是一种以信仰祖先鬼魂为特征的原始宗教,是苗族先民对英雄祖先怀念的表现,它与苗族的历史发展和社会生活是密不可分的。但这并不是指苗族信仰中只有鬼,没有神。实事上,苗族信仰中的鬼就有一部分成了后来的神,苗语称鬼为“滚”,这里面就包含有神的意思,神的概念是一个能沟通鬼人神的特殊群体——神巫(巴代)等来沟通人与鬼神之间的爱憎、好恶、追求和感情。
土家族的文化多元,但“鬼神”信仰和苗族的大致相近,同样“崇尚鬼巫”,他们相信“举头三尺有神灵”。因受中原道家文化影响,而较侧重“神”,同样也产生了能与鬼神人沟通的神巫(梯玛)等群体,并视梯玛是神的代言人。在土家族和苗族社会里,神巫大多都是当地的能人、文化人,他们通晓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念咒画符、占卜星象,有的还精通医术、熟悉历法,对地产风物、掌故、民族历史等比较在行。由于土家族和苗族均只有语言而没有文字,因此神巫就成了本民族文化的主要教育者和传承者。
土家族和苗族原始宗教主宰影响到这两个民族的一切,顺应这种原始宗教的需求,民间的各种文化艺术也就应运而生。据本世纪的著名学者刘师培先生所论,“舞法起于祀神”,通过歌舞来达到人与神相通,起到“祈告娱悦”的作用,而以求实现幸福美好的目的。苗族传统的木鼓舞、接龙舞、傩舞、铜鼓舞、芒高舞、招魂舞及跳丧舞等都是以原始宗教信仰为内核,故又统称祭祀舞。木鼓舞是祖先神灵住所的象证,跳木鼓舞以示怀念祖先,以求福佑;傩舞是祛除鬼疫、祭祀祖先的盛会舞蹈;接龙舞因为龙象征吉祥,苗人为了摆脱苦境,希望用“接龙”来谋求幸福;盾牌舞、铜鼓舞者着战装,在舞的节奏中摆出驱鬼除邪的架式,准备与魔鬼搏斗,动作的韵律与节奏近似于苗族传统的拳术动作;招魂舞和跳丧舞等直接与祭告、娱悦或民俗有关。而土家族的梯玛神歌、摆手舞、跳丧舞、八宝铜铃舞、旗操舞、跳马舞,更直接源于土家族先民的祭祀歌舞,有的本身就是地道的祭祀内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最典型的要属摆手舞,它源于商、周时代,是从土家族的古代先民祭祖和军事舞蹈流传下来的,世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就是祈告先祖神灵的保佑,并以歌舞鼓舞士气、迷敌心神,而获胜立功。后来才慢慢演变成群众性的祭祀祖先和娱乐活动。摆手活动规模宏大,以祭“八部大王”为主,表演人类起源、民族迁徒、抵御外患和农事活动等,也还有“毛古斯”、军事体育竞技和游戏等民俗内容。整个活动都在高级祭司——掌坛“梯玛”的主持下进行,实际上就是一部丰富多彩的土家族史诗,也成为了土家地区人们社交及物质交流的一种形式而深受欢迎,至今摆手舞仍在酉水流域等地盛行不衰。
保护和充分开发土家族和苗族的原始宗教文化,让游人在充分了解湘西这种原始宗教文化的基础上,再领略其衍生的丰富多彩的民间民族的民俗和艺术,使他们身临其境,与之相融、理解而升华,从而揭开湘西“神秘”的面纱。
湘西原始宗教文化的表象——民间艺术
当神话与宗教没有变成人们的信仰行为时,还只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意念之中的事物。要把这些精神的意念化为物质的具象事物,把心理力量变成行动力量,只有借助于人的两个活动:一是宗教的布施和表演,这是原始宗教文化及其衍生的艺术。二是宗教的造型与成相。以艺术造型为宗教制造偶像、法器、供物,借以强化鬼神行为的感染力量,找到思想的另一依托。湘西民间实用文化艺术也归属此类活动,是以原始宗教信仰为核心而展开的。反过来,原始宗教信仰的表达,往往成为民间文化艺术源源不断的创作动力。民间文化艺术和原始宗教相伴而行,加强了民间文化艺术对人生现实的关注,形成了追求精神性、实现人生效用的创作活动。
苗族的剪纸艺术,凝聚了苗族人民对生命起源的探寻和猜度、对生存与繁衍的真情向往,表达了苗族先民把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以及生命意识有机结合的有思想有对象的内容:“蝴蝶”象征生命的起源。以写实饰纹为主,适当地使用变形夸张手法图案化,表现出一种端庄典雅的风格,它是苗族人民有关“母体——生命起源”的图腾载体之一,“蝴蝶妈妈”神话起源的真实背景就是万物有灵的信仰。“牛角”代表生殖和祭祀,在苗族剪纸中常踞一显赫的地位,是对永恒生命的向往,它既是一种祭祖的标志,又是一种父性的象征,展现苗族先民以理想化方式揭示大自然的意念。苗族女红文化中的苗绣,它们是剪纸的姊妹艺术,其中可以看到大量的自然现象——花草树木、鸟兽虫鱼、人物精灵等生动造型,它们将死的东西生化了,将自然的东西人化了。她们的服饰边饰纹样“弥理”和“浪务”图案就是“骏马飞渡”和“江河波涛”之意,称之为边饰中的“乃体”即母花,这些图案和纹饰都直白地表现出苗族人民对民族先祖及故土家园的回忆和缅怀之情,包含着苗族历史与文化的诸多意象原型,这都是一种民族信仰和崇拜的自然的具体表现。
在我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中享有盛名的土家织锦,是充分反映土家审美情操和民族意识的艺术珍品。土家织锦丰富多彩的图纹,以及浓艳富丽的色彩表现,是“高度浓缩了的民族文化”。它以独特的方式蕴含着本民族的文化心理,无处不显露出土家人的物质文化属性。其中以四十八勾图纹最为经典,它有驱秽辟邪、消灾纳吉、祈子求昌、兴旺神族的含义,是“生殖信仰”和祖先崇拜的另一种表述方式。在土家族的盛会摆手活动中,四十八勾甚至具有某种类似本民族“图腾”的功能,以此来代替土家族先祖八部大王的神位而视为神物。然而,对四十八勾更多的共识是在日常生活中,土家织锦的主要用途是被面,是姑娘嫁妆中必不可少的首选。而最有意义、最漂亮且难度最大的四十八勾,就成为姑娘显示自己才华的理想图纹。她们将爱情、多子、避邪的渴望和企求融进其中,“演变成相对稳定的观念符号”,作为观念存在,这些符号也通过集体的渗透作用深入到每个社会个体的意识之中,成为一套家喻户晓的共同语言。因此四十八勾不仅是对土家先祖的崇拜,更是对现实的原始宗教信仰的一种超越,它渗透着超自然的神灵幻想,成为万物有灵的物化形态。
总之,在土家族和苗族民间实用艺术中,其题材内容、文化内涵以及社会功能等方面,都与他们的社会环境和原始宗教信仰文化密切相关,其根基是原始宗教信仰,而表象在民族民间艺术上。原始宗教信仰崇拜给民族民间实用艺术提供了丰富详实的素材和神秘的意蕴,形成离奇的思维及开拓展示的场所、架设扩散的通道,产生出非凡的风格。所以在旅游开发中把握住民族民间实用艺术的地域属性,加以有效开发利用,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随着现代科学文明的发展和普及,如今的土家族和苗族已逐渐淡化着原始宗教本真的信仰和崇拜内涵,所关注的只是这种原始宗教形式带给人们的某种安抚和寄托,当成一种传统文化、一种民族的精神,并由此产生的那种艺术的形式美及神秘、热闹、娱乐的其他功能。在其旅游开发中,认清自身的文化底蕴,重视土家族和苗族的原始宗教的发掘、整理,扬长避短,作为一种地域文化特征、一种艺术、一种民俗,重新审视其价值,以其为核心,当成一个“品牌”来开发、打造,推介出湘西州本土独特的“文化之旅”、“神秘之旅”。
参考文献:
[1]吕品田.中国民间美术观念[M].江苏美术出版社,1992年.
[2]陆群.民间思想的村落[M].贵州民族出版社,2000年.
(作者簡介:田小雨(1978-)女,土家族,湖南湘西人,湖南省吉首市文化馆馆员。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吉首大学文艺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民族民间艺术。)
土家族和苗族是湘西的主体民族,史载:“楚属泽国,其地多山、信鬼巫、重人祠。”因历史地理诸多原因,这里至今仍较好地保留着大量的“楚巫”遗风。特别在文化艺术上,它们以原始宗教体系和民间实用体系这两大主线而贯穿始终。
湘西原始宗教艺术的载体——“楚巫”文化
人类和崇拜信仰结缘,其时远矣。作为原始宗教意识,崇拜观念源出于人类的解释要求。对于世界上和世界外的种种自然现象,原始先民不可能理解,所以他们会不自觉地将种种假设和幻想推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使外界发生的各种现象及产生的原因与主观幻想混合交织,造成了自然现象的人格化、社会化,以至发生出“万物有灵”的观念和神灵鬼怪的表象,也相信通过一定方式来祈告、祭享,可以影响和改变现实的际遇,使人间世俗生活整个沉侵在一种神秘幽古的氛围之中。
“楚巫”文化的具体表现是土家族和苗族的“鬼神”信仰,并以“巫”的形式表现出来,事实上巫的巫术曾是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启蒙之师”,有它的文化价值和实用功效,突出表现在那些制度化的仪式活动中,如果去除它的消极因素,它对以后人类文明的巩固和发展也起到了无法低估的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作用。
苗族的“鬼神”信仰至今仍停留在万物有灵的阶段。是一种以信仰祖先鬼魂为特征的原始宗教,是苗族先民对英雄祖先怀念的表现,它与苗族的历史发展和社会生活是密不可分的。但这并不是指苗族信仰中只有鬼,没有神。实事上,苗族信仰中的鬼就有一部分成了后来的神,苗语称鬼为“滚”,这里面就包含有神的意思,神的概念是一个能沟通鬼人神的特殊群体——神巫(巴代)等来沟通人与鬼神之间的爱憎、好恶、追求和感情。
土家族的文化多元,但“鬼神”信仰和苗族的大致相近,同样“崇尚鬼巫”,他们相信“举头三尺有神灵”。因受中原道家文化影响,而较侧重“神”,同样也产生了能与鬼神人沟通的神巫(梯玛)等群体,并视梯玛是神的代言人。在土家族和苗族社会里,神巫大多都是当地的能人、文化人,他们通晓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念咒画符、占卜星象,有的还精通医术、熟悉历法,对地产风物、掌故、民族历史等比较在行。由于土家族和苗族均只有语言而没有文字,因此神巫就成了本民族文化的主要教育者和传承者。
土家族和苗族原始宗教主宰影响到这两个民族的一切,顺应这种原始宗教的需求,民间的各种文化艺术也就应运而生。据本世纪的著名学者刘师培先生所论,“舞法起于祀神”,通过歌舞来达到人与神相通,起到“祈告娱悦”的作用,而以求实现幸福美好的目的。苗族传统的木鼓舞、接龙舞、傩舞、铜鼓舞、芒高舞、招魂舞及跳丧舞等都是以原始宗教信仰为内核,故又统称祭祀舞。木鼓舞是祖先神灵住所的象证,跳木鼓舞以示怀念祖先,以求福佑;傩舞是祛除鬼疫、祭祀祖先的盛会舞蹈;接龙舞因为龙象征吉祥,苗人为了摆脱苦境,希望用“接龙”来谋求幸福;盾牌舞、铜鼓舞者着战装,在舞的节奏中摆出驱鬼除邪的架式,准备与魔鬼搏斗,动作的韵律与节奏近似于苗族传统的拳术动作;招魂舞和跳丧舞等直接与祭告、娱悦或民俗有关。而土家族的梯玛神歌、摆手舞、跳丧舞、八宝铜铃舞、旗操舞、跳马舞,更直接源于土家族先民的祭祀歌舞,有的本身就是地道的祭祀内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最典型的要属摆手舞,它源于商、周时代,是从土家族的古代先民祭祖和军事舞蹈流传下来的,世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就是祈告先祖神灵的保佑,并以歌舞鼓舞士气、迷敌心神,而获胜立功。后来才慢慢演变成群众性的祭祀祖先和娱乐活动。摆手活动规模宏大,以祭“八部大王”为主,表演人类起源、民族迁徒、抵御外患和农事活动等,也还有“毛古斯”、军事体育竞技和游戏等民俗内容。整个活动都在高级祭司——掌坛“梯玛”的主持下进行,实际上就是一部丰富多彩的土家族史诗,也成为了土家地区人们社交及物质交流的一种形式而深受欢迎,至今摆手舞仍在酉水流域等地盛行不衰。
保护和充分开发土家族和苗族的原始宗教文化,让游人在充分了解湘西这种原始宗教文化的基础上,再领略其衍生的丰富多彩的民间民族的民俗和艺术,使他们身临其境,与之相融、理解而升华,从而揭开湘西“神秘”的面纱。
湘西原始宗教文化的表象——民间艺术
当神话与宗教没有变成人们的信仰行为时,还只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意念之中的事物。要把这些精神的意念化为物质的具象事物,把心理力量变成行动力量,只有借助于人的两个活动:一是宗教的布施和表演,这是原始宗教文化及其衍生的艺术。二是宗教的造型与成相。以艺术造型为宗教制造偶像、法器、供物,借以强化鬼神行为的感染力量,找到思想的另一依托。湘西民间实用文化艺术也归属此类活动,是以原始宗教信仰为核心而展开的。反过来,原始宗教信仰的表达,往往成为民间文化艺术源源不断的创作动力。民间文化艺术和原始宗教相伴而行,加强了民间文化艺术对人生现实的关注,形成了追求精神性、实现人生效用的创作活动。
苗族的剪纸艺术,凝聚了苗族人民对生命起源的探寻和猜度、对生存与繁衍的真情向往,表达了苗族先民把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以及生命意识有机结合的有思想有对象的内容:“蝴蝶”象征生命的起源。以写实饰纹为主,适当地使用变形夸张手法图案化,表现出一种端庄典雅的风格,它是苗族人民有关“母体——生命起源”的图腾载体之一,“蝴蝶妈妈”神话起源的真实背景就是万物有灵的信仰。“牛角”代表生殖和祭祀,在苗族剪纸中常踞一显赫的地位,是对永恒生命的向往,它既是一种祭祖的标志,又是一种父性的象征,展现苗族先民以理想化方式揭示大自然的意念。苗族女红文化中的苗绣,它们是剪纸的姊妹艺术,其中可以看到大量的自然现象——花草树木、鸟兽虫鱼、人物精灵等生动造型,它们将死的东西生化了,将自然的东西人化了。她们的服饰边饰纹样“弥理”和“浪务”图案就是“骏马飞渡”和“江河波涛”之意,称之为边饰中的“乃体”即母花,这些图案和纹饰都直白地表现出苗族人民对民族先祖及故土家园的回忆和缅怀之情,包含着苗族历史与文化的诸多意象原型,这都是一种民族信仰和崇拜的自然的具体表现。
在我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中享有盛名的土家织锦,是充分反映土家审美情操和民族意识的艺术珍品。土家织锦丰富多彩的图纹,以及浓艳富丽的色彩表现,是“高度浓缩了的民族文化”。它以独特的方式蕴含着本民族的文化心理,无处不显露出土家人的物质文化属性。其中以四十八勾图纹最为经典,它有驱秽辟邪、消灾纳吉、祈子求昌、兴旺神族的含义,是“生殖信仰”和祖先崇拜的另一种表述方式。在土家族的盛会摆手活动中,四十八勾甚至具有某种类似本民族“图腾”的功能,以此来代替土家族先祖八部大王的神位而视为神物。然而,对四十八勾更多的共识是在日常生活中,土家织锦的主要用途是被面,是姑娘嫁妆中必不可少的首选。而最有意义、最漂亮且难度最大的四十八勾,就成为姑娘显示自己才华的理想图纹。她们将爱情、多子、避邪的渴望和企求融进其中,“演变成相对稳定的观念符号”,作为观念存在,这些符号也通过集体的渗透作用深入到每个社会个体的意识之中,成为一套家喻户晓的共同语言。因此四十八勾不仅是对土家先祖的崇拜,更是对现实的原始宗教信仰的一种超越,它渗透着超自然的神灵幻想,成为万物有灵的物化形态。
总之,在土家族和苗族民间实用艺术中,其题材内容、文化内涵以及社会功能等方面,都与他们的社会环境和原始宗教信仰文化密切相关,其根基是原始宗教信仰,而表象在民族民间艺术上。原始宗教信仰崇拜给民族民间实用艺术提供了丰富详实的素材和神秘的意蕴,形成离奇的思维及开拓展示的场所、架设扩散的通道,产生出非凡的风格。所以在旅游开发中把握住民族民间实用艺术的地域属性,加以有效开发利用,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随着现代科学文明的发展和普及,如今的土家族和苗族已逐渐淡化着原始宗教本真的信仰和崇拜内涵,所关注的只是这种原始宗教形式带给人们的某种安抚和寄托,当成一种传统文化、一种民族的精神,并由此产生的那种艺术的形式美及神秘、热闹、娱乐的其他功能。在其旅游开发中,认清自身的文化底蕴,重视土家族和苗族的原始宗教的发掘、整理,扬长避短,作为一种地域文化特征、一种艺术、一种民俗,重新审视其价值,以其为核心,当成一个“品牌”来开发、打造,推介出湘西州本土独特的“文化之旅”、“神秘之旅”。
参考文献:
[1]吕品田.中国民间美术观念[M].江苏美术出版社,1992年.
[2]陆群.民间思想的村落[M].贵州民族出版社,2000年.
(作者簡介:田小雨(1978-)女,土家族,湖南湘西人,湖南省吉首市文化馆馆员。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吉首大学文艺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民族民间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