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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馋猫”从汉语到英语的翻译,可以看到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语用翻译能充分考虑到源语与译语的文化差异,在对比两种文化语境的基础上进行翻译,能够充分考虑到了文化背景在翻译中的重要性。语用翻译类似而又不等同于功能对等翻译,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语言交际。
关键词:语用翻译;文化;源语;译语
从傅雷的“重神似不重形似”,严复的“信、达、雅”,到钱钟书先生提出的“化境”;从瞿秋白的“等同概念”,到Eugene A.Nidar的“功能对等”或“动态对等”,这些主张虽然侧重点不一样,但是他们互为补充、不断完善,都要求忠实流畅地传达原文的意义。
一
实际翻译中,往往有许多困难。我们在翻译工作中多半会有这样的体会:即使我们对源语和译语的掌握和使用几乎同样熟练,源语的某些意义也很难准确或者充分地借助译语表达。这些困难往往是由于源语和译语的语义非对应性导致的。任何两种语言文化都不可能完全相同,而文化差异往往导致语义的非对应性。语言本身是文化中最重要的部分,同信仰、艺术、法律、伦理道德和风俗等密切相关。比如,中国人喜欢猫,常把贪吃的人比作“馋猫”。而英语文化中“猫”这个单词指人的时候是带有贬义的,意为“狠毒的女人”(malicious woman)。所以,“Sheis a cat”,就不能翻译成“她是一只猫”。考虑到文化差异的因素,可以把带有“馋猫”的暗喻通过形容词“gluttons”(暴食的,饕餮的,贪吃的)来表达。当然,这就失去了原文的修辞意义。并且,汉语言文化中,在说某人是“馋猫”的时候,语气往往是娇嗔的,有亲昵的意味,表明说话者之间较为熟悉的或较为亲密的关系,含义是属于语境的。使用“gluttonous”翻译的时候,只是把意思中规中矩地表达出来,却没有表明语境含义。同时,译文也失去了原文的暗喻所带来的生动效果。另一个词语“pig”,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修辞意义,但却不仅在暗喻的意象上带来了改变,语境意义上也发生了180度的转弯。“pig"在英语中若指人是带有贬义的,意为“肮脏的、贪婪的、不顾别人的人或粗野的人”。一些带有“pig”的习语,如:make a pjg of oneself(大吃大喝),make a pig’s oar ofsomething(把某物弄得乱糟糟),buy a pig in a poke(买东西不看货色)等,以及词语“pigsty”(猪圈,肮脏的地方),都带有贬义。这一点与猪在汉语言文化中的意义是很近的。所以,说话人如果是用“猪”的话,那就是骂人了。而另一种动物“bear”,在英语文化中虽然可以用来形容粗鲁、野蛮的人,但人们对于它过人的力量和调皮淘气的个性、憨态可掬的形象却情有独钟。有一些店铺的名字如:Bear’s Larir Food Fair,Happy Bear’s Kitchen Center,这些食品店的店主充分利用了“熊”在本文化中的语境意义。还有这样一个习语“a bear in a honey pot”,意义不言自明。所以。“馋猫”若翻译成“like a bear in a honey pot”,无论从字面意义还是语境意义上来说,都是比较接近源语的,虽然暗喻的意象发生了改变。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如果有人说某人“熊”,那就是在骂他“笨”,“没用”,而不是“力大无穷”或“粗野”哦!“馋猫”这个单词的翻译过程是在对比两种文化语境的基础上进行的,称之为语用翻译。虽然汉语中的“馋猫”变成了英语中的“馋熊”,两种暗喻的效果对于各自文化的读者来说是一样的。从语用翻译的角度来说,这种翻译仍然不甚完美。
二
语用翻译中有两个概念需要明确,语用语言等效翻译和社教语用等效翻译。语用学是“研究如何通过语境来理解和使用语言”(何自然,1997:2)的学问。语用翻译是“通过两种语言的对比,分别研究语用语言等效和社交语用等效的问题”(何自然,1997:186)。前者是指在词汇、语法、语义等语言学的不同层次上,保存原文的内容,用译文中最合适的对等语将这个内容表达出来,达到等效。社交语用等效翻译就是注意两种语言在语用方面的差异,做好语用对比,认识语义中受文化调节和决定的方面。进而深刻理解原文,采取必要的补偿手段弥补文化沟壑。从语用语言的角度来看,使用者用“馋猫”来责备与他关系比较密切或比较熟悉的对象,婉转地表明了使用者的态度,更深一层地表明了对被责备对象的喜爱。因为在汉语言文化中,猫就是可爱的。而按照英语文化的习惯,翻译成“馋熊”就比较恰当,考虑到社交语用的问题。相信即使是中国读者,对于维尼熊天真可爱的卡通形象。也是情有独钟的。语用语言等效翻译类似于Nida提出的“功能对等翻译”或“动态对等翻译”,而又不完全等同于之。“功能对等翻译”中的“对等”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等于”,而是“以功能对等接近程度为依据的近似”。功能对等的定义可以使比较宽泛的,可以表述为通过翻译者的工作,读者在读过译文后,对它的理解能够达到想象出原文的读者理解和领会原文的程度。严格的定义要求源语和译语在语言——文化的高度应该对应,译文接受者能够产生于原文读者的体验十分接近的反应。后者实际上包含了社交语用的概念,要求译者具有跨语言、跨文化的知识。这种翻译过程如Nida的示意图所示:
Nida的示意图反映的示口译工作者在翻译工作时的性质,体现了“功能对等”,同样适用于笔译工作。示意图表明,翻译者首先要以听讲人R1的身份领会原文的讲话内容M1,然后以讲话人S2的身份把原文的讲话用译文M2传达给听众R2。也可以理解为译者阅读并充分领会原文的内容,用译文把原文的内容表达出来,读者再来阅读领会译文的内容。图中方形c1和三角形c2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文化,表明文化的相对差异性。原文讲话M1和译文讲话M2也分别用方形和三角形表示。如果把方形M1原封不动地塞进三角形C2内M2的位置,不注意两者文化差异,必将导致听众R2对译文M2的领会不同于R1对M1的领会,就达不到等效翻译。
三
对于等效论,也有很多争议。比如由于考虑到文化差异而导致的对于原文的取舍必将影响到原文的表达。对莎士比亚的作品在英国的接受者从古到今都在发生变化。今天的接受者的文化程度从小学到大学都有,译文效果应该对等哪一种原文效果呢?
上文对“馋猫”的翻译考虑到文化差异的因素,因而在译语中选择了—个与源语不同的意象“熊”。对于译文本的读者来说,达到了语境的效果。而实际在这种情况下,翻译作为把一种文化向另一种文化传递的桥梁的作用却受到一定的影响。因为译文本的读者看到的是符合自己语言文化习惯的东西,而不是源语的文化特征。比如,众所周知的《飘》的主人公的姓名的翻译:Scarlett O.Hara被译为郝思佳,Rhett Buffer译为白瑞德。这明显是从中文姓氏特征的角度来考虑的,却把源语的“异国情调”抹杀了,还有很多这样的汉语化的译例。这种翻译属于近年我国翻译理论界热论的归化翻译。归化翻译法目的在于尽量减少译文中的异国情调,为译语读者提供一种更贴近译语文化习惯的译文。这是意译的极端。
语用翻译的目的是实现语言交际。所以,它不主张采取一成不变的翻译方法,要么意译,要么直译,而是根据原文作者的意图,如需要增强源语的文化特点和异域感,就尽量译出原文的风格和习惯;如果考虑到读者的文化习惯,翻译就要尽量克服因为文化差异而带来的重重困难。如面向英语一年级学生的读物,我们就要尽量使译文简单、易懂,接近译语的文化特点,而不至于导致读者因不断查询文章中不同的文化带来的问题而最终失去阅读的兴趣。
关键词:语用翻译;文化;源语;译语
从傅雷的“重神似不重形似”,严复的“信、达、雅”,到钱钟书先生提出的“化境”;从瞿秋白的“等同概念”,到Eugene A.Nidar的“功能对等”或“动态对等”,这些主张虽然侧重点不一样,但是他们互为补充、不断完善,都要求忠实流畅地传达原文的意义。
一
实际翻译中,往往有许多困难。我们在翻译工作中多半会有这样的体会:即使我们对源语和译语的掌握和使用几乎同样熟练,源语的某些意义也很难准确或者充分地借助译语表达。这些困难往往是由于源语和译语的语义非对应性导致的。任何两种语言文化都不可能完全相同,而文化差异往往导致语义的非对应性。语言本身是文化中最重要的部分,同信仰、艺术、法律、伦理道德和风俗等密切相关。比如,中国人喜欢猫,常把贪吃的人比作“馋猫”。而英语文化中“猫”这个单词指人的时候是带有贬义的,意为“狠毒的女人”(malicious woman)。所以,“Sheis a cat”,就不能翻译成“她是一只猫”。考虑到文化差异的因素,可以把带有“馋猫”的暗喻通过形容词“gluttons”(暴食的,饕餮的,贪吃的)来表达。当然,这就失去了原文的修辞意义。并且,汉语言文化中,在说某人是“馋猫”的时候,语气往往是娇嗔的,有亲昵的意味,表明说话者之间较为熟悉的或较为亲密的关系,含义是属于语境的。使用“gluttonous”翻译的时候,只是把意思中规中矩地表达出来,却没有表明语境含义。同时,译文也失去了原文的暗喻所带来的生动效果。另一个词语“pig”,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修辞意义,但却不仅在暗喻的意象上带来了改变,语境意义上也发生了180度的转弯。“pig"在英语中若指人是带有贬义的,意为“肮脏的、贪婪的、不顾别人的人或粗野的人”。一些带有“pig”的习语,如:make a pjg of oneself(大吃大喝),make a pig’s oar ofsomething(把某物弄得乱糟糟),buy a pig in a poke(买东西不看货色)等,以及词语“pigsty”(猪圈,肮脏的地方),都带有贬义。这一点与猪在汉语言文化中的意义是很近的。所以,说话人如果是用“猪”的话,那就是骂人了。而另一种动物“bear”,在英语文化中虽然可以用来形容粗鲁、野蛮的人,但人们对于它过人的力量和调皮淘气的个性、憨态可掬的形象却情有独钟。有一些店铺的名字如:Bear’s Larir Food Fair,Happy Bear’s Kitchen Center,这些食品店的店主充分利用了“熊”在本文化中的语境意义。还有这样一个习语“a bear in a honey pot”,意义不言自明。所以。“馋猫”若翻译成“like a bear in a honey pot”,无论从字面意义还是语境意义上来说,都是比较接近源语的,虽然暗喻的意象发生了改变。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如果有人说某人“熊”,那就是在骂他“笨”,“没用”,而不是“力大无穷”或“粗野”哦!“馋猫”这个单词的翻译过程是在对比两种文化语境的基础上进行的,称之为语用翻译。虽然汉语中的“馋猫”变成了英语中的“馋熊”,两种暗喻的效果对于各自文化的读者来说是一样的。从语用翻译的角度来说,这种翻译仍然不甚完美。
二
语用翻译中有两个概念需要明确,语用语言等效翻译和社教语用等效翻译。语用学是“研究如何通过语境来理解和使用语言”(何自然,1997:2)的学问。语用翻译是“通过两种语言的对比,分别研究语用语言等效和社交语用等效的问题”(何自然,1997:186)。前者是指在词汇、语法、语义等语言学的不同层次上,保存原文的内容,用译文中最合适的对等语将这个内容表达出来,达到等效。社交语用等效翻译就是注意两种语言在语用方面的差异,做好语用对比,认识语义中受文化调节和决定的方面。进而深刻理解原文,采取必要的补偿手段弥补文化沟壑。从语用语言的角度来看,使用者用“馋猫”来责备与他关系比较密切或比较熟悉的对象,婉转地表明了使用者的态度,更深一层地表明了对被责备对象的喜爱。因为在汉语言文化中,猫就是可爱的。而按照英语文化的习惯,翻译成“馋熊”就比较恰当,考虑到社交语用的问题。相信即使是中国读者,对于维尼熊天真可爱的卡通形象。也是情有独钟的。语用语言等效翻译类似于Nida提出的“功能对等翻译”或“动态对等翻译”,而又不完全等同于之。“功能对等翻译”中的“对等”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等于”,而是“以功能对等接近程度为依据的近似”。功能对等的定义可以使比较宽泛的,可以表述为通过翻译者的工作,读者在读过译文后,对它的理解能够达到想象出原文的读者理解和领会原文的程度。严格的定义要求源语和译语在语言——文化的高度应该对应,译文接受者能够产生于原文读者的体验十分接近的反应。后者实际上包含了社交语用的概念,要求译者具有跨语言、跨文化的知识。这种翻译过程如Nida的示意图所示:
Nida的示意图反映的示口译工作者在翻译工作时的性质,体现了“功能对等”,同样适用于笔译工作。示意图表明,翻译者首先要以听讲人R1的身份领会原文的讲话内容M1,然后以讲话人S2的身份把原文的讲话用译文M2传达给听众R2。也可以理解为译者阅读并充分领会原文的内容,用译文把原文的内容表达出来,读者再来阅读领会译文的内容。图中方形c1和三角形c2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文化,表明文化的相对差异性。原文讲话M1和译文讲话M2也分别用方形和三角形表示。如果把方形M1原封不动地塞进三角形C2内M2的位置,不注意两者文化差异,必将导致听众R2对译文M2的领会不同于R1对M1的领会,就达不到等效翻译。
三
对于等效论,也有很多争议。比如由于考虑到文化差异而导致的对于原文的取舍必将影响到原文的表达。对莎士比亚的作品在英国的接受者从古到今都在发生变化。今天的接受者的文化程度从小学到大学都有,译文效果应该对等哪一种原文效果呢?
上文对“馋猫”的翻译考虑到文化差异的因素,因而在译语中选择了—个与源语不同的意象“熊”。对于译文本的读者来说,达到了语境的效果。而实际在这种情况下,翻译作为把一种文化向另一种文化传递的桥梁的作用却受到一定的影响。因为译文本的读者看到的是符合自己语言文化习惯的东西,而不是源语的文化特征。比如,众所周知的《飘》的主人公的姓名的翻译:Scarlett O.Hara被译为郝思佳,Rhett Buffer译为白瑞德。这明显是从中文姓氏特征的角度来考虑的,却把源语的“异国情调”抹杀了,还有很多这样的汉语化的译例。这种翻译属于近年我国翻译理论界热论的归化翻译。归化翻译法目的在于尽量减少译文中的异国情调,为译语读者提供一种更贴近译语文化习惯的译文。这是意译的极端。
语用翻译的目的是实现语言交际。所以,它不主张采取一成不变的翻译方法,要么意译,要么直译,而是根据原文作者的意图,如需要增强源语的文化特点和异域感,就尽量译出原文的风格和习惯;如果考虑到读者的文化习惯,翻译就要尽量克服因为文化差异而带来的重重困难。如面向英语一年级学生的读物,我们就要尽量使译文简单、易懂,接近译语的文化特点,而不至于导致读者因不断查询文章中不同的文化带来的问题而最终失去阅读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