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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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对手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
  方木轻手轻脚地开门,客厅里还亮着灯,紧闭的卧室门里毫无声息。方木看看鞋架,廖亚凡的鞋子还在。
  她应该已经睡了吧。
  整整一天,方木都留在分局的物证科,面对一桌子乱七八糟的物证冥思苦想。他试图去把握凶手站在水囊前的心态,却始终一无所获。
  从凶手作案手段的缜密和冷静来看,他无疑是十分自信的。
  一般情况下,犯罪人作案后都会尽快逃离现场,而他几乎是有条不紊地把现场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确,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富民小区几乎就是无人区,这给他充分的时间和安全的环境来清除一切痕迹。但是,他不可能完全在黑暗中打扫现场,势必需要一些光线。即使用手电筒,也可能会引起其他原居民的注意,更何况他还在水囊前伫立过。
  欣赏自己的“作品”?那他未免太过急切了。这样诡异的手法,这样敏感的区域,新闻媒体肯定会大肆渲染。通过电视、广播或者网络,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回味自己的“壮举”岂不是更能满足他?
  擦去水囊上的指纹?以凶手的冷静心态和反侦察能力而言,他在作案时肯定戴了手套。在第一现场,也就是405室内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就可以证实这一点。对于这样一个人,不会愚蠢到赤手去碰触那个水囊。要知道,尼龙橡胶布是很好的承痕载体。
  确认姜维利的死亡?这种推测更站不住脚。一般人在水下存活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分钟。更何况姜维利被装入水囊前已经处于麻醉状态,很可能因自主呼吸导致肺内吸入液体,死亡的时间也会提前。此外,凶手仔细清理现场的时间肯定远远超过三分钟,待他清理完毕,姜维利的死亡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完全没必要冒着留下足迹的风险去再次确认。
  那么,凶手在姜维利被装入水囊,已经发生失禁之后——亦即完成杀人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什么还要面对水囊停留了一段时间呢?
  这真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家伙。
  方木把衣服脱掉,随手扔在椅子上。看看手表,已经临近午夜了。坐了一整天,腰背酸疼无比,他缩在沙发上进行了一番小小的思想斗争,决定不洗漱,直接睡觉。
  闭上眼睛,方木立刻感到太阳穴在突突地跳动,伴随着一阵紧似一阵的刺痛。睡觉睡觉。他不停地告诫自己,不要再思考了。
  让精神完全放松显然不是方木自己能控制的,不过,身体已经彻底放弃了抵抗。几分钟后,方木的躯体已经与床铺合二为一,脑子还在时快时慢地运转着。他陷入一种意识部分涣散的状态中,周围的一切也渐渐远去……
  忽然,一些轻微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方木下意识地微微睁开眼睛。
  随即,一双赤足出现在视线里。一个人影蹑手蹑脚地穿过客厅,走到餐桌前,拿起方木的衣服凑到眼前,似乎在寻找东西,又像在分辨味道。
  方木彻底清醒过来,他半坐起身,问道:“你在干吗?”
  人影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叫,手中的衣服也落在了地板上。
  方木打开台灯。骤然亮起的客厅里,廖亚凡穿着睡裙,光着两条长腿,笔直地站在餐桌旁。
  她用手遮住额头,咕哝了几句,问道:“有烟么?”
  方木把台灯调暗,扭过头去说:“衣袋里,右侧。”
  廖亚凡捡起衣服,翻出烟盒,却不回房间,而是点起一根,靠在餐桌边抽起来。
  方木不知该和她说什么,只能缩在被窝里,看着天花板发呆。
  吸了半根烟,廖亚凡忽然问道:“你吃饭了么?”
  “吃了。”
  “哦。”廖亚凡沉默了几秒钟,“我给你留晚饭了。”
  方木这才注意到,餐桌上有两个盖好的瓷盘。他有些意外,也有一丝小小的歉疚。
  “谢谢了。”他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明天当早饭。”
  廖亚凡没作声,依旧低着头抽烟,长长的头发垂下来,大半张脸都隐藏在发帘后面。几分钟后,她忽然开口说道:“帮我找个工作吧。”
  “嗯?”方木大为惊讶,“找工作?”
  “是。”廖亚凡甩甩头发,抬起头直视着方木,“我不想整天在家里呆着。”
  “行。”方木干脆地答应了,“想干什么?”
  “随便吧。”廖亚凡有些自嘲地笑道,“我一没学历,二没技能——干什么都行。”
  方木点点头,脑子里已经开始飞快地盘算起自己能联络到的社会关系。
  “我尽快帮你找。”
  “好。”廖亚凡站起身来,光着脚向卧室走去,走到门口,她手扶门框,似乎有些难为情似的说道,“那……谢谢了。”
  廖亚凡的要求让方木感到欣慰,同时也有一丝隐隐的自责。
  这几个月,方木把她收留在自己家里。但是,也仅仅是收留。至于这个女孩的人生之路该怎么走下去,他压根就没有帮她规划过。且不说那个他一直试图回避的结婚承诺,方木甚至从未把廖亚凡当作一个和他一样的常人来看待。
  如今,这个被自己当作动物一般“饲养”的女孩提出要去工作,更让曾经信誓旦旦要为其负责的方木感到汗颜。
  突然间,方木睡意全无,出于兴奋,更是为了平息那份内疚,他开始琢磨适合廖亚凡的职业。
  一口气想了十几个,连参加自学考试之后考研都想到了。当方木意识到自己越想越离谱的时候,他起身去拿烟——得让自己冷静下来。
  刚走到餐桌前,方木的余光却瞥到桌下的一样东西。
  是那张水囊的照片,估计是廖亚凡找烟时翻出来的。
  他把照片扔在桌子上,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一边吸烟一边下意识地打量着那张照片。
  渐渐地,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灰黑色的水囊平铺在地面上,尚未干涸的水渍在闪光灯下反射出一块块光斑。虽说经过改造,却看不出太多邪恶的味道,更难以想象它曾是一个大活人的葬身之地。
  在水囊的中下部,有几个隐隐约约的勾画痕迹,仔细分辨,似乎是一些数字。在灰黑色的尼龙橡胶布上,这些黑色的数字很不显眼,稍不注意,就会被忽略过去。   方木知道,有些销售者为了区分产品的批次、产地、数量,甚至是购买者的电话号码,便会在产品上标注一些符号。特别是这种生产工具,不要求外观美观,只强调实用性,在上面直接标注实属常见。但是,如果这些数字不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标注的呢?
  换句话来说,如果是凶手在上面书写的呢?
  那么,当凶手面朝水囊站立时,在脚踩那片水渍的同时,也许就在水囊上写下了那些数字。
  如果这些推论成立,那么,这些数字一定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并且对凶手十分重要,以至于他要将这些数字公开展示。
  必须要查明这些数字,不管是基于哪种可能,也许都是重要线索。
  查找水囊来源的工作十分困难。杨学武带着一队人,马不停蹄地接连走访了本市数家生产水囊的企业,却一无所获。这种水囊的面料和形状本来就大同小异,加之被改造过,又没有任何可供辨识的标记,这些企业都不能确认水囊是自己的产品,更无从查找购买者。
  局里经过研究,又拿出两个方案。其一,要求市内所有生产、销售水囊的企业提供两个月内购买过类似水囊的消费者名单,逐个排查;其二,将水囊来源的调查范围扩展至全国,并提请当地警方协助调查。
  这无疑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巨大工程,但是,在现有物证有限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
  至于那些水囊上的数字,也在调取物证后被还原。方木看到那组数字原貌的同时就排除了第一种可能,即购买者的电话号码。因为那组数字之前还有几个字母,连起来是XCXJ02828661,与我国境内使用的手机号码及固定电话号码完全不同。
  猜测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难以确认这组编码的书写者。只有先等等杨学武那边的消息,如果能排除生产者和销售者书写的可能,那么结论就只有一个了——凶手在水囊上写下了这组编码。
  等待,是最让人焦虑且无奈的事情。
  然而,警方并非无事可做。
  2011年下半年至今,除了第47中学杀人案及富民小区杀人案之外,本市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仍然很高。其中数起恶性案件均在较短的时间内侦查完毕,余下的,都是一些盗抢类案件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这些案件,无论大小,都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警方的侦查力量。
  从目前来看,第47中学杀人案实际上处于停顿状态,所有线索均已中断。最近发生的富民小区杀人案也好不到哪里去,除了用大海捞针的方式排查水囊的来源之外,也没有明显的进展。魏明军的家属和姜维利的母亲每隔几天就要来局里打听案件的侦破进度。主办这两个案件的杨学武被问得不胜其烦,最后干脆避之不见。据说姜维利的母亲又跑到分局长办公室下跪,分局长和政委连说带劝,好不容易才把老太太弄走。
  又一次在会议室里躲了半天之后,杨学武本来就绷紧的神经终于失控,当众砸了杯子。
  “去他妈的,把我调到反扒队去吧!好歹还能换老百姓一声好!姜维利这种畜生死一个少一个!为了他,老子半个月没好好睡觉了!”
  相对于杨学武的焦头烂额,方木倒是清闲许多。本来,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派他去分局,就是起到辅助侦查的作用。现在案件卡到这里,天天泡在分局也没什么意义。
  不过,方木也没闲着。自从廖亚凡提出找工作的要求之后,他就为这件事做出了种种设想。
  想来想去,方木决定先安排廖亚凡去天使堂福利院,一来环境熟悉,也好和赵大姐她们做个伴,二来可以在空闲时间学点技能,为将来多做一些打算。
  出乎方木的意料,廖亚凡坚决不去天使堂福利院,而是提出想去公安厅。方木吓了一跳。公安厅?那可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地方。再说,以廖亚凡现有的条件,连打字员都胜任不了。
  “保洁?收发室?”廖亚凡倒是不挑工种,“扫厕所也行。”
  方木哭笑不得,耐着性子跟廖亚凡解释:公安厅属于国家机关,任何人员的工作安排都非常慎重,绝不是方木这样的人能决定的。
  “那就去医院吧,我听说邢璐的养母就在医院工作。”
  她居然还知道这些!方木想了想,也许是赵大姐向她透露了邢璐的家庭情况。吃惊之余,方木意识到廖亚凡对找工作这件事已经考虑了很久,并且有了自己的意见。
  不过,她提出的这个想法也许可行。杨敏在一年前调到市人民医院任儿科主任,以她的职务和人脉关系,安排个工作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对于方木的请求,杨敏很痛快地答应了。两天后,她就通知方木带廖亚凡来上班。
  老邢在世的时候,曾经给廖亚凡提供过一些生活上的帮助。杨敏也知道廖亚凡和方木之间的渊源。再见面时,彼此间并没有太陌生的感觉。不过,杨敏还是多看了廖亚凡染成蓝色的头发几眼。
  除了惹眼的发色,廖亚凡今天的表现还算中规中矩。不仅特意穿上了米楠买给她的衣服,脸上也只是略施粉黛,平时不离身的香烟也丢在了家里。
  杨敏略带歉意地告诉方木,以廖亚凡目前的情况,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所以她托关系把廖亚凡安排到护工班,负责协助护士照顾那些重症患者。工资不高,不过养活她自己应该问题不大。
  “她现在……”趁廖亚凡去领工作服的时候,杨敏悄悄地问方木,“什么学历?”
  方木想了想,廖亚凡出走的时候尚未高中毕业,所以顶多算是个初中学历。
  “问题不大。”杨敏倒是挺有信心,“护工的活儿不太多,空闲时间可以用来复习成人高考什么的。拿到文凭之后再去考个护士执业资格证,后半生就算有个保障了。”
  杨敏的话让方木颇感欣慰,心情也豁然开朗。
  说话间,廖亚凡已经换好工作服,走了出来。淡蓝色的护工服略显肥大,穿在她的身上显得空空荡荡的。女孩有些局促不安,不停地看看方木,又看看杨敏,双手在衣角处绞来绞去。
  杨敏上下打量着廖亚凡,笑着说:“这不是挺好的嘛。”说罢,她就带着廖亚凡去了护工休息室。
  方木也放下心来,有了杨敏的关照,相信廖亚凡会工作得很愉快。眼见时候不早,他也跟杨敏告辞了。   快半个月没来厅里上班了。方木先去边平那里报了个到,把两起杀人案的侦破情况简单汇报了一下。边平想了想,对方木说道:“暂时你也帮不上什么忙了,正好手头有个事儿,你先忙这个吧。”
  C市师范大学心理研究所和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联合搞了一个案例汇编的项目,主要内容是全省范围内心理异常者杀人案件。
  边平说:“你小子,这几年也算见多识广了,把现有的案例整理一下,加入到汇编中。”见方木面露难色,边平向后一靠,双手一摊。
  “你可别指望我啊,我是老家伙了,比不上你们这些年轻同志。”
  方木被逗笑了,心想这师兄也忒不着调,不能便宜了他。嘴上答应着,从边平的桌子上顺走半盒中华香烟。刚走到门口,边平又叫住了他。
  “你拿着这个,昨天从宽平分局转过来的。”边平递过几张纸,脸上的笑容稍稍收敛,“朱志超出院了。”
  方木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话音未落,方木的眼睛就瞪大了。
  2008年对中国人而言,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一场全球瞩目的运动会,成为每一个中国人释放内心狂热的目标。
  然而,在有些人的记忆中,2008年带给他们的,不是举国欢腾的荣耀,而是渗透鲜血的惨烈。
  入夏以来,在C市宽平区接连发生两起入室强奸杀人案。
  第一起杀人案发生在新竹小区4号楼3单元301室。死者张某,27岁。未婚,无业。生前遭暴力强奸后,被电话线绕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凶手乃和平入室。从厨房里收拾停当的一盆带鱼及空空的垃圾盒推断,死者在下楼扔垃圾的时候,被凶手尾随入室实施强奸杀人。这一点,从楼下垃圾集中点的一袋装满鱼头鱼尾的垃圾中可以得到验证。由此可以推断,凶手虽然和平入室,但并非死者的熟人。
  现场有少量搏斗痕迹,死者身上所穿的棉质睡衣几乎被扯碎。结合在现场提取到的足迹,初步推断凶手的身高在175cm以上,身体强壮,可能从事体力劳动。凶手在现场留下了大量痕迹物证,包括指纹、足迹及残留在死者阴道中的精液等生物物证。看来,凶手无心,也无意掩盖罪行。
  第二起杀人案发生在C市轴承厂职工宿舍D区22号楼4单元202室,死者栗某,39岁,已婚,生前系某超市收银员。死者遭暴力强奸后,被锐器砍切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现场惨不忍睹。凶器为现场发现的一把菜刀,系栗某所有。凶手乃和平入室。从尸体所处位置(客厅)、附近散落的购物袋及死者身上尚存的衣物、高跟鞋来判断,死者当时购物回家,遇到凶手后,被其尾随至楼道内,趁死者开门时,将其拥撞入室内,进而实施强奸杀人。
  在现场提取到大量痕迹物证。经比对,凶手在现场留下的指纹和足迹与新竹小区杀人案可做同一认定。从死者阴道中提取的精液,经DNA测试,也与新竹小区杀人案中提取到的生物物证相符。至此,宽平分局决定将两案并案处理,成立专案组,并向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求助。
  方木被公安厅派遣至专案组,并参与了两起案件的整合与分析。其中,不乏一些耐人寻味之处。
  其一,两起杀人案件的案发地点相距不远,直线距离不超过一公里;
  其二,两起杀人案件相隔的时间为八天,发案时间均为下午一点至两点半之间。如此频繁地作案,且作案地点相对集中,并选择在白天下手,这说明凶手要么完全不具备反侦查能力,要么猖狂至极;
  其三,凶手作案呈现出无计划、有规律的特点。两名被害人都是被其尾随入室,施暴后,凶手都是用现场取得的物品当作凶器,实施杀人行为。作案之后,凶器都被随意地弃置在犯罪现场,且没有清除痕迹的反侦查行为;
  其四,在死者的身体上、衣物上以及作为凶器的电话线和菜刀握柄上,都发现了黄色油膏状物质。经检测,黄色油膏的主要成分为动物油脂,并含有麻椒、花椒等成分,简单地说,就是俗称麻油的食品原料。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些麻油中,警方又检测出罂粟碱、吗啡、那可汀、可待因等多种生物碱。据此,警方怀疑其在麻油中掺入了罂粟壳。
  结合这些线索,方木做出了初步判断:凶手为男性,年龄在30至40岁之间,身高175cm上下,体重在80公斤左右。从事体力劳动。经济状况较差。未婚或离异,独自居住。家庭住址及工作单位就在案发地点附近。住宅空间狭窄,为继承长辈遗产或者租住。凶手喜欢吃麻辣类食品,可能伴有饮酒的习惯。个人卫生习惯较差,不修边幅,可能蓄有胡须。
  最重要的是,凶手可能有某种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碍。
  方木的理由是:凶手在两次作案前都曾经食用过麻辣类食品,并且,调拌用的麻油里含有罂粟壳。这绝非巧合那么简单。也许罂粟壳就是刺激他强奸杀人的原因之一。一般人食用了含有罂粟壳的食物,比如火锅底料等等,至多会产生成瘾性,但绝不会疯狂到去犯罪。如果方木的推测成立,那么凶手肯定患有某种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碍,在罂粟碱、吗啡等毒素的刺激下,实施强奸杀人行为。而且,方木认为,凶手极可能在短期内再次作案,且作案地点就在方圆五公里以内。
  专案组采纳了方木的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协查通告,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进行调查,特别是麻辣火锅店等川菜饭店。
  正当侦查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时,一名蔡姓妇女在丈夫的陪同下前来报案。蔡某称:昨天下午两点左右,在服装批发市场从业的蔡某回家拿户口本办理医保,并嘱咐丈夫请假回家等候。进入位于锦水小区5号楼1单元的楼道后,蔡某发现身后有人跟随。联想到近期发生的强奸杀人案,蔡某十分紧张。因不确定丈夫是否已经到家,蔡某快步登上3楼后,在自家的304室门前掏出钥匙开门。这时,蔡某的丈夫听到门响,就把门打开了,恰好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妻子身后,作势要将其推入室内。见蔡某的丈夫出现,男子扭头就跑。据两名报案人回忆,男子身高在170cm以上,体格健壮,头发短且粗硬,方脸,蓄有胡须。身着一件短袖灰蓝色衬衫,类似工装。至于其他体貌特征,因事发突然,两名报案人均没有注意。   案发当天,正是第二起杀人案案发后的第七天,而锦水小区距离前两起案件的发案地均不超过三公里。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线索,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方木的推断。专案组立刻找专家制作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并下发至全市各分局及派出所。
  方木在这一新线索的基础上,提出嫌疑人所患精神障碍也许是间歇性的,发病周期在七天左右。同时,他建议缩小对餐饮场所的排查范围,仅限于宽平区,重点排查低档小吃如麻辣烫之类,尤其是案发现场附近。
  在他看来,凶手身体强壮,基本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那么,罂粟壳应该不是他满足毒瘾所需要的。同时,罂粟壳被掺进麻油膏里,凶手在自家食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普通人很难购买到罂粟壳,更别说是掺好罂粟壳的麻油膏。由此推断,凶手应该是在外用餐时食用了含有罂粟的麻辣类食品。从罂粟壳的成瘾效果来看,凶手必然在短时间内反复多次食用这种食品。作为一个经济状况较差的体力劳动者,他不可能频繁出入高档餐饮场所。因此,他只能选择那些低档小吃,其中,价格低廉的麻辣烫是最有可能的。
  专案组的全部人马都被派下去搞排查。方木没闲着,也来到案发现场附近去碰碰运气。在调查走访中,得知有一家麻辣烫非常有名,虽然门脸不大,且位于某居民小区内,但每天顾客盈门,甚至有人坐很远的公共汽车来吃一碗。方木的直觉告诉他,凶手就在这家麻辣烫的食客之中。前往调查几次之后,在上一次案发后的第七天中午,方木再次来到这家麻辣烫。果真,他“偶遇”了那个大胡子食客,并且在他身后目睹了整个“发病”过程。
  朱志超,男,36岁,汉族。被捕前系C市同发热力公司装卸一车间的工人。
  1992年,朱志超技校毕业后,顶了父亲的班,进入同发热力公司工作。
  1997年1月,朱志超同本单位女工傅华结为夫妇,并和朱志超的父亲一起居住在同发热力公司家属区中。这套住宅是同发热力公司的前身——C市第二热电厂分配给朱志超的父亲的。房屋面积为44平方米,且距离三个案发地点都没有超过五公里。同年7月,朱志超的父亲病逝。
  1999年,朱志超夫妇协议离婚,没有子嗣。之后,朱志超一直居住在父亲留下的房子里,没有再婚,也没听说他交往过女朋友。
  据朱志超的工友讲,朱志超平时沉默寡言,干活时很下力气,所以,一直和大家相处得不错。但是,一些比较熟识的工友说他这人有些怪毛病,每隔一段时间就变得情绪暴躁,稍稍招惹他,轻则挨骂,重则挨打。可是,几天后又会恢复常态。工友们背地里说他这是“来月经”。
  朱志超离婚后,精神状态变得越发不可捉摸,并有数次拦截、骚扰本单位女工的情况。单位领导念在他是老员工的后代,又离了婚,于是就安排调解赔钱了事。
  朱志超的这些怪异行径也得到了前妻傅华的亲口证实。傅华称,当初决定和朱志超处朋友,就是看上他老实、话少。
  可是随着交往的加深,傅华发现朱志超会经常性的情绪失控。有一次在外面吃饭,仅仅因为服务员上菜慢了一些,他就大发脾气,甚至要动手打人。
  婚后,朱志超的勤快和吃苦耐劳曾让傅华感到满意。然而,在他性格中怪异的一面也逐渐凸显出来。更让她苦不堪言的是,朱志超的性欲远远强于普通男性。即使在她身体不方便的时候,也会强行要求同房。特别是在朱志超情绪格外暴躁的期间,会在进行夫妻生活的时候对傅华施以暴力。
  傅华逐渐意识到朱志超的精神出了问题,他本人却拒不承认。
  后来,在傅华的追问下,朱志超的父亲说儿子曾经在上小学的时候,从单杠上摔下来,昏迷了整整两天一夜。苏醒后就变得沉默寡言,偶尔会发脾气。随着年龄的增长,朱志超陷入情绪狂躁的频率越来越高。为了帮他成家,朱志超的父亲对傅华隐瞒了这件事。
  傅华得知事情的真相后,要求朱志超立刻就医。朱志超强烈反对。傅华以不治病就不要孩子作为要挟,朱志超才勉强同意。不过,朱志超坚持要去外地就医,以免被熟人知晓,引起诸多不便。于是,朱志超夫妇来到省内J市安康医院就诊,被初步诊断为狂躁症,并建议入院治疗。因为工作的关系,朱志超没有同意,只是买了一些药物。医院建议他在服药的同时,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在医生的推荐下,朱志超在J市的一家心理诊所接受治疗。按照医生的安排,朱志超每隔两周来J市接受心理辅导。
  半年后,朱志超的精神状态有所好转。孰料,负责对朱志超进行治疗的医生因牵涉进一起刑事案件,心理诊所被迫关闭,治疗也不得不中断。
  朱志超深受打击,拒绝再次就医,精神状态比就诊前还糟。傅华见朱志超康复无望,遂与其离婚。
  朱志超被捕后,对自己实施的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其中一起为犯罪预备)供认不讳。同时,警方对朱志超的指纹、足迹以及血液样本进行了提取。经鉴定,与前两个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可做同一认定。鉴于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宽平分局拟将全部案卷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被羁押期间,朱志超多次提出要吃麻辣烫,甚至不惜以自残相要挟。听取看守所的汇报后,警方如实告知朱志超,那家麻辣烫在麻油里掺入罂粟壳,已被勒令停业,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
  朱志超得知后,情绪愈加狂躁。某日深夜,朱志超在监房里公然自渎,还打伤了另一名被监管人员。
  同时,为朱志超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向警方提出,要对朱志超进行精神鉴定。警方做出同意的决定,委托省司法鉴定中心对朱志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进行鉴定,并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司法鉴定中心在半个月后完成了鉴定工作,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显示,朱志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且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报告引发被害人家属的强烈不满,并提出申诉。警方再次委托权威机构对朱志超进行精神鉴定,结论与之前并无二致。
  鉴于朱志超在案发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警方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解除对朱志超的刑事强制措施。同时,由于朱志超没有法定监护人,经C市公安局决定,将朱志超送C市安康医院强制治疗。   时隔三年,朱志超居然出院了?
  方木翻看着手里的复印件,那是一份市局出具的批准文书,同意朱志超出院,并转发给宽平分局及朱志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方木想了想,忍不住问道:“朱志超这么快就痊愈了?”
  “痊愈个屁!”边平骂道,“朱志超没有法定监护人,唯一的房产还是单位分配的,没经过房改,不能私自出售。所以,对他的收治费用都是由政府出钱——你明白了吧?”
  方木点点头。对这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通常由本地的安康医院负责。但是,各地对安康医院的建设和投入都严重不足。本来安康医院就屈指可数,在全国范围内都不超过三十所。床位和医疗经费一直是困扰强制医疗的头号难题。加之政府拨款少且不及时,很多被强制收治的精神病人稍有好转就“被治愈”了,草草打发出院了事。
  像朱志超这样的人,一旦重返社会,无疑是一颗随时可能起爆的炸弹。
  “你小子,平时多留点神。”边平指指方木手里的复印件,“最好随身带着伸缩警棍。万一朱志超找你报复,你也能抵挡一阵子。”
  “嗯,放心吧。”方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转身走了。
  回到办公室,方木坐在桌前发呆。这一坐,就是半个多小时。
  对于朱志超出院这件事,方木倒不怎么担心会招致他的报复,只是觉得有些沮丧。查办这件案子的时候,方木对两次鉴定的结论持怀疑态度。但是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机构也够权威,方木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他并不是觉得必须处死朱志超,而是认为有必要把他和社会隔离一段时间,至少等他不至于危害他人的时候再出院。眼下这个现实,让方木有一些挫败感,就像被一个败局已定的对手突然翻盘了一样。
  不管怎样,当务之急是要提醒朱志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对他多加关注,如果他再有肇事肇祸的苗头,也好提前预防。想到这里,方木查出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号码,连拨几次,都是占线。想必那里也是业务繁忙。
  其实,即使有所提醒,在治安工作任务极其繁重的情况下,民警们也很难分出精力去关注一个精神病人。此外,自己以犯罪心理研究室的身份,也难以要求派出所加强对朱志超的监控。想到这里,方木暗自提醒自己,下次看到杨学武,委托他跟宽平分局打个招呼,也许力度更大些。
  主意打定,方木开始着手处理边平交给自己的任务。他打开计算机,调取几年来处理过的案件,从中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按照时间顺序一一查看起来。
  从警以来,如果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情况及精神状态来看,教化场案和暗河案无疑最具有典型意义。时隔多年,PTSD(创伤后心理压力紧张综合症)患者们无助的眼神和陆家村村民的群体兽性仍让他记忆犹新。随着鼠标的滑动,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在屏幕上逐个呈现……
  罗家海、谭纪、姜德先、曲蕊、陆天长、梁四海、肖望……
  在最终形成的案例汇编中,他们会被称为某某,然后在白纸和油墨中,将那些骇人的罪行一一重现。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在犯罪史上获得了永生。而在那些被伤害的人的记忆中,又何尝不是?
  这些年来,他们一直不曾离去,牢牢地驻扎在回忆的某个角落里,等待那个把他们送入地狱的人重新开启那扇门。
  那个人,就是方木。
  然而,这些在硬盘上占据了相当空间的案例,却丝毫不能让方木感到自豪。相反,重新回顾那些浸透鲜血的日子,让他的心情愈加沉重。因为,他无法将自己置身事外。他不是旁观者,而是亲历者;他不是裁判者,而是参与者。那些名字和曾经的往昔已经成为他的一部分,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抑或一棵树的根茎。
  包括那些他终生不想再触碰的部分。
  方木拉开最底下一层抽屉,在书本和档案下面,一个黑色的U盘静静地躺在那里。
  U盘里只有几个文件夹。方木的目光依次扫过“第七个读者案”、“马凯案”,最后,鼠标的箭头停在一个命名为“孙普案”的文件夹上很久。
  他深吸一口气,双击。
  密密麻麻的图标呈现在屏幕上,有图片,有表格,也有文本文件。与之前查看过的案例不同,这些档都没有规范的编号。
  因为,这是属于方木自己的回忆。
  方木点燃一支烟,单手托腮,打开一个命名为“1(理查德·拉米雷兹)”的文档。
  这一看,就是整整一天。再抬头时,窗外已是暮色深沉。公安厅大楼里的灯光陆续熄灭。方木坐在越来越黑的办公室里,不想动弹。
  朦胧中,那些人围坐过来,静静地注视着方木,似乎想在他脸上寻找生前未知的答案。
  有些“为什么”,并不是想知道真正的结果,只是因为不甘心。
  方木同样回望着他们,心下一片平静。
  所谓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善的,恶的,都只存乎一心。死亡或者生存,都足以让我们心存感激。在人生的列车上,我们仅是彼此的旅伴而已。我要做的,只是留存你们的票根,然后告诉其他人,如何学会更好地活,避免最差的死。
  于是,他们起身离去,一个个消失于浓重的黑暗中。走在最后的,是他。
  他也许不是方木生平遇到的最强悍的对手,但绝对是最疯狂的一个。
  他依然带着额头的弹孔,深陷,空洞。步履飘忽,似乎又触手可及。就连他脸上那充满嘲讽和挑衅的笑容,都清晰可辨。
  方木静静地看着他,就像在地牢里的对视一样,直到他和他脸上的笑容,都消散于空气中。
  这时,一声“叮铃”让方木回过神来。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一条新短信:我下班了。
  是廖亚凡发来的。
  方木活动一下发麻的手脚,起身收拾东西。临走时,他又回到办公桌前,在记事本上写下:向J市公安局调取孙普案的全部案卷资料。唯恐不够鲜明,方木在这段话下连划几道粗线。
  孙普案一定要收录进案例汇编,不为别的,只为这段不容回避的记忆。
  车开到市医院门前,方木远远地看到廖亚凡站在路边。车还没停稳,她就拉开车门跳上来。   “冻死了冻死了。”她把手按在出风口,“你怎么才下班?”
  “有工作要做。”方木调高空调的温度,“上班第一天,怎么样?”
  “还好。”廖亚凡有些兴奋,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今天的种种经历。
  车内的温度渐渐升高,廖亚凡身上的消毒水味也越发明显。方木吸吸鼻子,忽然感觉它比那些廉价香水要好闻很多倍。
  “怎么?”廖亚凡注意到方木的动作,急忙拉过衣服嗅来嗅去,“我身上有怪味?”
  “没有。”方木笑笑,“白衣天使的味儿。”
  廖亚凡松了口气,脸却红了起来。
  “我还以为沾到脏东西了呢——今天帮一个女的擦身来着。可惜啊,长得很漂亮,却是个植物人。”
  回到家,做了简单的饭菜。吃饭期间,廖亚凡一个劲儿地说着医院里的事。方木哼哼哈哈地听着,脑子里想的却是别的事。偶尔回过神来,他忽然意识到,这日子,终于有点过日子的样儿了。
  吃过饭,廖亚凡自告奋勇去洗碗。接下来,她站在衣柜前挑选明天要穿的衣服。挑了半天,又一股脑地塞回去。
  “唉,选了也是白选,反正还得穿工作服。”
  只安静了一会,廖亚凡又忙活起来。她把背包清空,然后仔细地选择上班要用的东西。大到钱包、钥匙,小到润唇膏、护手霜,分门别类,一样样装好。最后,趁方木“没注意”,偷偷地塞了一包香烟进去。
  折腾到十点,廖亚凡终于回房睡觉了。方木松了口气,也在沙发上睡下。经过前段时间的紧张与忙碌,忽然放松下来,他还一时不能习惯,半梦半醒的状态维持了很久。
  朦胧中,方木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在想着案例汇编的事情。
  他一下子清醒过来,随即,一个名字在脑海中清晰无比:
  孙普。
  第十章
  死路
  真渴。嘴里还有种苦苦的味道。
  他咂咂嘴,闭着眼不想醒来。这段日子以来,每晚他都要借助酒精才能入睡。代价是,每每到凌晨时分,他总会在极度干渴中醒来。然而,他必须这么做,否则,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个卡在防盗栅栏里,四肢都竭力向外伸展的女人。
  想喝水。
  水,多好的东西。能解渴,也能救命。那个女人,最后的期望,也是从天而降的水吧?
  怎么又想到这些?他暗骂了自己一句,打算翻个身继续睡。
  奇怪的是,身体竟然动弹不得。
  猛然间,他的意识完全恢复过来。
  不,我没有睡觉。
  就在刚才,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瞪着血红的眼睛浏览黄色网站。这是唯一不会出现他和那辆该死的车的地方。然后……停电了。
  他在黑暗中足足愣了半分钟,直到房间内的事物逐渐在视线中凸显出来。看上去,每一样都像那个女人——和她竭力伸展的四肢。
  他慌乱起来。不,我得在有光的地方呆着,否则,她会跟着我,跟着我……
  站起身去寻找手机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对面那栋楼里,仍然稀稀拉拉地亮着点点灯光。
  又跳闸了?他稍稍放心,看来不用在黑暗中熬过这漫长的一夜了。他拿起手机,借助屏幕上的一点微光,摸到门前去查看走廊里的电箱。
  后来……
  骤然扑上的黑影。口鼻上透出刺鼻气味的湿布……
  他彻底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自家的地板上,双手被反绑在身后。虽然仍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本能促使他试图站起来。然而,挣扎了几下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努力只是徒劳。从感觉上判断,缠绕自己双手的应该是胶带,而胶带的另一端,延伸进身后的布艺沙发下面。
  他和沙发紧紧地靠在一起,而那段胶带的长度又很短,这使他只能保持侧身半躺的别扭姿势。他试图分开双腿,用膝盖造成一个支点。可是,他随即就发现,自己的双脚也被胶带牢牢地缠在一起。
  “你还是安静一点吧。”
  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室内响起。他吓了一跳,本能地循声望去。一个黑影站在落地窗前,从他嘴边的暗红色光点来看,他正在吸烟。
  “我把你绑在沙发的托架上了。我刚才摸了一下,应该是钢的。”黑影嘴边的红色亮点忽明忽暗,“沙发品质不错——花了不少钱吧?”
  他感到冷汗忽地一下从全身的毛孔里冒了出来。
  “你……你是谁?”
  黑影轻轻地笑了一声,转过身去不再理他。
  他不敢再有大动作,暗自用力挣扎着。很快他就绝望了,足足缠绕了十几层的胶带根本无法挣脱。
  他咂咂嘴,感到嘴巴里几乎已经干透了。
  “我的手机是刚买的……三千多块……钱包在上衣里……卧室的床头柜里还有一些现金……”
  黑影毫无反应,依旧靠在窗边,似乎在向外张望着。
  “……还有银行卡,也在钱包里……你放了我,我告诉你密码……一切好商量。”
  沉默。
  “你……你到底想要……”
  “你瞧。”黑影打断了他的话,夹着烟的右手指向东南方,“在这里能看到她的家。”
  谁的家?他最初还有些莫名其妙,几秒钟之后,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是的,那是她的家,一个近日来让他不敢注视的地方。
  破碎的窗户。焦黑的墙壁。扭曲的栅栏。
  他又拼命扭动起来,沉重的沙发被拽得嘎吱作响。
  “你是谁?她的老公,还是她弟弟?”
  黑影不再作声,只是把手里的香烟摁熄在烟灰缸里,随即,小心翼翼地把烟头放进自己的口袋。
  这个不祥的动作似乎预示着某种结局。他一下子恐惧到了极点,一边继续挣扎,一边哀求着: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可以赔钱……”
  黑影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在房间里四处走动,脚下不时传来奇怪的沙沙声,听上去,似乎他的脚上套着塑料袋。   随着他的走动,各个房间里陆续传来关窗及拉动窗帘的声音。很快,黑影又返回他的身边,这一次,他拉上了客厅里的窗帘。
  “好像有点闷,是吧?”黑影的语气轻松,似乎在讨论一件与眼前的情景完全无关的事情。
  他已经彻底失去挣扎的力气,只能大口喘息着看着对方。
  黑影摸到门前,拎起一个方形的物体,从黑影的动作来看,那东西似乎很沉重。
  紧接着,黑影走到窗帘前,举起那物体上下挥动起来,随着他的动作,一股刺鼻的气味在室内蔓延开来。
  他吸吸鼻子,大脑里瞬间就一片空白。
  是汽油。
  黑影不停地挪动脚步,客厅里的各个角落都被泼洒上那致命的液体。最后,他把剩余的汽油统统倒在沙发上。
  “抱歉,用了你车里的汽油。”黑影有些气喘,把那个方形物体放在他的身边。是一个白色的塑料桶。
  “灰色五菱,对吧?”黑影笑了笑,“明天恐怕你不能开车了——当然,如果你还有机会开的话。”
  他已经意识到黑影要干什么,一边本能地向后缩,一边拼尽全身力气喊起来:“救命啊!救命……”
  刚喊了两声,黑影就把一只手按在他的嘴上。他感到了针织物的柔软,看来,黑影戴了手套。
  也正是此时,他才真正近距离地看到那个人。然而,在一团漆黑的室内,他只能分辨出一双闪着寒光的眼睛。
  黑影的声音同样冰冷:“别逼我做我不愿做的事情,好么?”
  他的眼泪流出来,呜咽着点头。
  “老婆和孩子呢?”
  “去……去娘家了。”他哭出声来,“发生了那件事,家里……家里已经没法呆了。”
  “很好。”黑影点点头,语气平缓,“说到那件事,平心而论,不能完全怪你。”
  “是是。”他似乎感到一丝生的希望,忙不迭地说道,“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如果我知道会出那么大的事,我怎么也不能……”
  “来打个赌吧。”黑影打断了他的话,“看看你会不会幸运一些。”
  说罢,黑影掏出一部手机,他看了看,正是自己那部。
  黑影在键盘上按下“119”三个数字,随即,手上又多了一把刀子,看上去非常眼熟。
  “在厨房借用的,不介意吧。”黑影把刀抵在他的脖子上,颈动脉附近的皮肤立刻传来刺痛感,“报火警,多余的话一句都不要说,听明白了么?”
  他直直地盯着黑影,连连点头。
  黑影按下了拨通键。
  很快,听筒里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女声。
  “119报警台……”
  “火灾,快来救火,救救我……”他急忙叫起来,“快点派人来,快点!”
  “火灾发生地点?”
  “富都华城A区9号楼633,快点来人救我!”
  “什么类型的火灾,电火还是油火……”
  接线员话音未落,黑影已经挂断了电话。
  “很好。”黑影似乎很满意,甚至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随即,他就在衣袋里摸索起来。
  他很清楚黑影要做什么,也知道已经无法阻止他。在极度的恐惧与绝望中,只能苦苦哀求着:
  “别这样……求求你……我知错了……”
  黑影自顾自地走到窗前,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已经浸透了汽油的窗帘。
  火噌地一下烧起来,黑暗的客厅里霎时亮如白昼。
  “如果我没估算错的话,你大概还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黑影走到门口,打开房门,“看看你的运气如何吧。”
  他笑了笑,在火光的映衬下,瘦削的面庞棱角分明。
  “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有人像你那样,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
  说罢,他就转身带上房门,临走时,又加上一句。
  “现在,你可以呼救了。”
  宁静的午夜被消防车的刺耳啸叫打破,铁东区消防大队的消防员们迅速赶到了富都华城A区门口。对他们而言,扑救火灾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在半个月之内,同一居民小区连续发生两起火灾。
  更稀奇的是,居然又有一辆面包车停放在消防车道内。
  而最稀奇的是,他们对这辆面包车非常熟悉。
  “他妈的,见鬼了。”中队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跳下消防车,反复看了那个车牌几遍。没错,就是这辆该死的灰色五菱面包车。
  他对闻讯赶来的保安吼道:“车主呢?赶紧让他把车挪开!消防车开不进去!”
  保安面如土色,浑身筛着糠:“联……联系不上,这大半夜的……”
  中队长骂了一句,指挥队员们下车,步行前往火灾地点,寻找小区内的消防栓准备灭火。同时,他要求保安员配合他们尽快疏散9号楼里的居民。
  不远处,9号楼633室里,凶猛的火苗正翻卷出来,贪婪地舔舐着楼体,大团大团的黑烟从破碎的窗户里涌出。即使相隔几十米,爆裂的玻璃脆响仍清晰可辨。
  中队长的眉头越皱越紧,即使现在调重型吊车也无济于事。等吊车赶到现场,拖走这辆该死的面包车,火灾早就无法控制了。
  不到几分钟,9号楼下已经挤满了被疏散出来的居民。大多数人都披着床单或者被子,也有人拎着皮包、电脑等贵重财物。大家的目光却出奇地一致,都看着正熊熊燃烧的633室。
  消防员们已经找到了消火栓,正七手八脚地连接水带。这时,人群中突然挤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把拽住中队长,带着哭腔喊道:“那是我家,我老公还在里面……快救人哪……救人哪!”
  中队长既无奈又烦躁:“消防车被堵在外面了,怎么救?”
  女人茫然的目光投向那辆堵住消防车道的灰色面包车,突然瞪大了眼睛。
  “撞开它,撞开它!”她连滚带爬地跑到车旁,“你们用消防车撞开它!”
  中队长咬咬牙,耐住性子好言相劝:“你别着急,我们正在联系车主……”   “不用联系了,”女人已经几近疯狂,满脸都是恐惧,“这辆车是我家的!我能做主!”
  “什么?”中队长难以置信,他看看火光熊熊的633室,又看看那辆灰色面包车,“堵住消防车道的……是你家的车?”
  几分钟后,消防车强行撞开那辆堵路的车,几股高压水龙终于喷射到6楼。然而,由于火势太大,整整二十分钟后,火势才被完全控制。
  等到大火被彻底扑灭,消防员进入火灾现场后,天色已微明。
  之前,女人已被明确告知,火场里的人已无生还可能。女人顿时晕厥过去,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经过消防员的搜索,在起火点633室内发现一具被烧焦的男尸。经初步鉴定,起火原因为汽油遇明火燃烧。结合死者手腕及脚踝处未燃尽的胶带残留物,初步判定为人为纵火。案件遂移交至当地公安机关。
  警方接管案件后,立刻着手进行调查。
  经查,死者吴兆光,男,36岁,生前系C市西城电子市场私营业主,经营电脑配件。本年11月3日凌晨1时许,吴兆光家中发生火灾,吴兆光死在火场中。
  中心现场为铁东区富都华城A区9号楼633室,亦即死者吴兆光的私宅。住宅为三室两厅结构。入户门为单侧内开铁制防盗门,门锁完好。门口鞋柜下方有一只塑料拖鞋(左脚)。起火点在客厅。除卫生间及北卧室外,室内大多数物品均遭焚烧。客厅东侧有一组布艺沙发,经火烧后仅剩钢质框架,且部分塌陷。沙发下方有另一只塑料拖鞋(右脚)。沙发西侧80cm处有一融化变形的塑料制品,初步判断为塑料桶,从中提取到汽油焚烧后的残留物质若干。
  死者尸体位于沙发的西侧,呈侧卧状、头北脚南,尸体上面覆盖着大量火烧后的衣服残骸。在死者手腕及脚踝处均发现半融化胶状附着物,怀疑死者生前曾被胶带束缚手脚。
  从尸检情况来看,尸长174cm,全身大面积烧伤,以左侧为重,已呈焦炭状。躯体右侧身下衣物尚存,全身上身残存衣着由外向内依次分为卫衣和棉质背心两层,下身穿家居裤、衬裤、内裤等三层,脚穿棉袜。
  尸检情况表明,尸体表面有红斑及水泡,部分皮肤炭化,皮肤裂开呈直线,创口表浅,无出血。尸体四肢蜷曲,呼吸道、胃、十二指肠内有吸入及咽下的烟灰颗粒,呼吸道内有热灼伤,呼吸道黏膜充血水肿,组织坏死并形成溃疡。在心脏及大血管内的血液中均检出一氧化碳的成分。此外,尸表无明显外伤。舌骨及甲状软骨无骨折,颞骨岩部无出血。未见损伤性颅骨骨折。毒物化验未见异常。上述尸体征象表明死者系被焚烧致死。
  现场已遭焚烧,加之火灾扑救中高压水龙冲刷,原始形态已遭破坏。经现场勘查,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据负责扑救现场火灾的铁东区消防大队第二中队相关人员介绍,当晚一时左右,他们接到指令前往火场扑救火灾。消防车行至富都华城A区9号楼附近,发现唯一的消防车道被一辆车牌号为CA3589E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抵达9号楼楼下。鉴于火势较大,消防员只能徒步前往火场并用园区内的消防栓展开扑救。随后死者家属抵达现场,在她的要求下,消防车强行撞开灰色五菱面包车,但为时已晚。
  耐人寻味的是,阻挡消防车通过的那辆面包车,恰恰就是死者吴兆光所有。
  警方在119报警台调取了报警录音,经死者家属辨认,确定报警者即为吴兆光本人。这成为本案的重大疑点之一。从现场勘查及尸检情况来看,死者生前曾被束缚手脚,那么,他是如何拨打电话报警的?
  另一个疑点是,警方经过对死者的调查,认为死者当晚将车辆停放于消防车道内的可能性极小。这个结论,来自于死者的特殊身份。
  半个月前的一个下午,富都华城A区7号楼632室(顶楼)发生火灾。居民侯永梅在家中洗澡时,客厅里的香熏蜡烛引燃了茶几上的报纸。待侯永梅发现时,客厅里已是火光熊熊。她急忙扑救,却毫无成效。慌乱之下,她先后拨打了火警及丈夫的电话,随后,躲到阳台上呼救。
  铁东区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但是,由于7号楼下的消防车道被一辆车牌号为CA3589E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及时展开扑救。
  此时,7号楼632室内的火势已经非常猛烈,火舌已翻卷至阳台上。侯永梅在阳台上无处躲藏,加之为预防犯罪分子从楼顶入室,侯永梅在阳台上加装了防盗栅栏。即使消防队员在楼下铺设充气垫,侯永梅也无法逃出。
  在后背灼热的炙烤下,侯永梅只能竭力把四肢伸出护栏外,凄厉绝望的惨呼声让人不忍去听。
  等面包车的车主吴兆光匆忙赶到现场,将车开走的时候。侯永梅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卡在防盗栅栏里,一动不动了。
  经消防员奋力扑救,火灾于两小时后被彻底扑灭。将死者侯永梅的尸体从防盗栅栏上解下的时候,她已经几乎被烤熟了。随着尸体的分离,皮肤和熟肉都粘在防盗栅栏上。一名刚入队不久的消防员当场呕吐不止。
  死者的丈夫程原在火灾发生后就赶到了现场,失去理智的他几次欲冲入火场拯救妻子,都被消防员拦住。因此,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在惨呼中慢慢悄无声息,变成一具焦尸。
  事发后,据吴兆光讲,他购车时,园区内已无多余停车位。所以,他只好尽可能在园区内寻找空地停车。
  案发当天,吴兆光和生意伙伴中午在外用餐,还喝了不少酒。回家后,他把车停靠在7号楼下,即返回9号楼的家中睡觉。被园区内的嘈杂声惊醒后,他下楼看热闹,这才发现是自己的车堵住了消防车。
  据铁东区消防管理部门调查,富都华城建成至今已有六年的时间,园区内的停车位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因此,在园区内胡乱停放机动车的现象非常普遍。根据这一情况,铁东区消防管理部门向富都华城的物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重罚之下,物业公司也对园区内的乱停车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好在业主们目睹了惨烈的火灾之后,对物业公司的整改措施都表现出积极配合的态度。
  与此同时,C市的新闻媒体对这一惨剧先后作出深入报导,呼吁市民改变陋习,保证拯救生命的消防车道畅通无阻。C市消防管理部门也在全市范围内对占据消防车道的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先后有多家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被处以罚款。   在这一背景下,吴兆光再次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而且是自家楼下,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然而,同一个园区,同样的事故,同一辆阻碍消防车的灰色五菱面包车,让本应畅通的生命通道再次变成死路。
  警方掌握了上述情况之后,第一时间排除了死者吴兆光自杀的可能。
  首先,吴兆光生前手脚均被束缚,不符合自杀现场的常理;其次,被活活烧死是最为痛苦的死法之一,如果吴兆光想自杀,大可以采用别的方式;再次,吴兆光曾拨打了火警,如果他一心求死,并采用如此惨烈的自杀手段,就不可能再向消防队求救;最后,如果把吴兆光再次堵住消防车道的行为理解为阻碍消防队对自己施救的话,同样不合情理——倘若吴兆光只求速死,跳楼是最直接的办法,何必要放火呢?
  而且,从吴兆光在7号楼发生火灾后的表现来看,以死谢罪的可能性不大。死者的丈夫程原多次找到吴兆光,要求他赔偿火灾导致的经济损失、死者的丧葬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70余万元。同时,受火灾影响的7号楼其他住户也要求吴兆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吴兆光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即使有,主要责任也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停车位。至于赔偿,吴兆光只肯拿出1万元,作为“人道主义慰问金”给程原。对于其他住户的索赔要求,吴兆光一律拒绝。
  吴兆光的强硬态度引起程原和其他受害者的强烈不满,情绪激动之下,吴兆光家的玻璃先后多次被砸坏,自家的防盗门也被砸出几个大坑。吴兆光为保家人安全,让妻子带着女儿回了娘家,自己留下看家,并声称,要去法院控告那些破坏自己财产的人。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不惜以自焚的手段来向死者谢罪呢?
  因此,警方将本案定性为入室纵火杀人,并展开侦查。而就在此时,有人提出,再次抽调C市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的方木配合侦查。
  这个人,就是杨学武。
  第十一章
  同态复仇
  杨学武的突然造访让方木感到有些意外,本能地以为那两起杀人案有了新的线索。等杨学武把案情简单陈述了一遍之后,方木也迅速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凶手把车开到了消防车道,对么?”
  杨学武点点头。
  按照他的推断,凶手虽然和平入室,但是从死者的鼻腔内验出了乙醚的成分。这说明凶手并非死者熟识的人,而是采用骗死者开门,进而通过麻醉死者的方式入室。
  至于欺骗的手法,杨学武认为和走廊里的电箱有关。因为在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警方发现部分灯具呈开启状态,而走廊里的电闸却被拉了下来。遂推断是凶手拉断电闸,趁死者出门查看时,用乙醚将死者麻醉后,拖拽入室。门旁的左脚拖鞋也可以验证这一推断。
  据分析,凶手在室内曾停留过一段时间,包括束缚死者及泼洒汽油,并胁迫死者拨打火警电话。纵火后,凶手将死者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停放至消防车道,而后离开。
  如果杨学武的上述推断成立,那么凶手的动机就是一个谜。
  倘若他想杀死吴兆光,将其麻醉后,可以轻而易举地致其于死地。就算他希望吴兆光死于极其痛苦的焚烧,浇上汽油点火便是,何必放起一把火,又让他拨打火警电话呢?更何况他还特意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阻碍消防队进场救火。
  就在方木思索凶手作案动机的时候,心底竟隐隐泛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杨学武已经体会到方木的困惑,伸手从包里掏出厚厚一大沓打印纸递给方木。
  方木接过来,发现那是一些网页的复印件,看上去,有些是新闻网页,有些是论坛,在每个主题后面,都附随着长长的回帖。
  他连看几张,脸色竟起了变化。再抬头时,发现杨学武正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
  “你的意思是?”
  “对。”杨学武显然已经对方木的想法了然于心,“是他做的。”
  随着调查工作的展开,部分线索被陆续汇总至警方。
  其中,死者吴兆光的妻子之所以能在案发后迅速赶到现场,是因为在凌晨时分接到了发自丈夫手机的短信。信息内容只有短短几个字:家里着火了,快来救我。吴兆光的妻子回拨过去之后,已经无人接听。
  案发第二天,这部既拨打了火警电话,又发送了短信的手机在园区内的花坛里被找到。同时找到的,还有面包车的钥匙。手机仍处于开机状态,来自死者妻子的未接来电多达十余个。那种仍带着一丝侥幸的绝望,可以想见。
  经过对手机的检查,除了死者吴兆光的指纹之外,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分析,那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应该是被凶手开至消防通道的。这辆车作为物证被警方暂时扣押,已拖至分局地下停车场保管。经过对整车进行勘验和检查,特别是车门把手和方向盘及离合器、油门、刹车等部位,但是,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由此可以推断,凶手在作案时应该戴了手套和脚套。
  又是一桩无迹可寻的谜案。
  如果从案件的表像特征上无法找到突破口的话,也许,分析凶手的心理痕迹就成为最后一条可以尝试的思路。
  方木认为,凶手的作案手法体现出明显的“报复”的动机。
  这一点,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实际上,警方从侦查伊始就将嫌疑人锁定在侯永梅的丈夫程原身上——不会有人比他更加憎恨死者吴兆光。然而,调查结果显示,程原在目睹妻子被活活烧死后,一直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
  由于住宅遭遇严重焚烧,短期内并不适合居住,况且那粘附着妻子皮肉的防盗栅栏依旧立在窗前。所以,程原在火灾发生后一直借住在母亲家里。案发当天至次日,程原一直没有离开母亲家。这一点,已经得到程原的母亲的证实。此外,程原并不具备驾驶资格,也不会开车。警方曾考虑程原雇凶杀人的可能,然而,对程原近期的手机通话记录及交往人群进行排查后,发现并无异常。
  在方木看来,虽然可以把凶手的动机确定为报复,但是,这起纵火案显然不同于一般的报复杀人。在某种程度上,凶手非常完美地“复制”了第一起火灾。   首先,死者均被困于室内,无法逃脱;
  其次,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扑救的原因都是消防车道被堵住,而且,罪魁祸首都是同一辆车;
  最后,死者家属都在火灾后抵达现场,目睹亲人被活活烧死。
  尤其是最后一点,用吴兆光的手机向死者妻子发出短信的,应该是凶手本人。凶手发送这样的短信,其目的并非是救人,而是让死者的妻子来火场“欣赏”丈夫被烧死的过程。
  死者在火场内,感受到同样的绝望与恐惧。
  死者的家属在火场外,感受到同样的焦急与痛苦。
  消防员在扑救过程中,感受到同样的愤怒与无奈。
  这样一来,凶手的作案手段就表现出强烈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味道。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无公德心的行为,导致另一个人惨死。而同样的报应,最终纤毫无差地落在自己身上。
  这种在犯罪现场呈现出来的气质,与第47中学杀人案及富民小区杀人案何其相似!
  据此,方木向负责侦办此案的单位郑重提出,要将三起杀人案合并侦查。理由是:
  其一,三起案件反映出嫌疑人相似的犯罪心理定势。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教师(第47中学杀人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富民小区杀人案);因忽视公共安全而致他人惨死的车主。在凶手看来,这三个人身上都有某种“恶”。这种“恶”,并非寻常意义上的大奸大恶。然而,对凶手而言却是不可饶恕的。
  虽然从现有的证据资料来看,凶手与这些死者并无生活上的交集,甚至连那些“恶行”的间接被害人都算不上。然而,在他的内心,也许已经把自己当作一个惩罚者,并拥有让这些所谓的“作恶者”自食其果的权力。也就是说,他似乎对那些死者的“恶行”感同身受,并竭力想把这种感受,反作用于作恶者身上。
  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近乎直线般的作恶——报应的思维。在某种意义上,它非常符合人类复仇文明中的一种——同态复仇。亦即以牙还牙,以血洗血。而与这种比较原始的报应观念相关的另一个词是:公平。换句话来说,凶手用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手段,来实现他内心中的所谓公平与正义。
  于是,魏明军像于光一样,用计算数学题与时间和生命赛跑;
  姜维利应验了自己的狂妄,重回“子宫”,并在温暖的“羊水”中宛若婴儿般倒悬;
  吴兆光则再次被自己的车堵住了生命之路,只不过,这一次死于熊熊烈火的是他本人。
  此外,这三起案件引起的社会轰动效应也恰恰是凶手最希望看到的。
  当那三名被民众口诛笔伐的“作恶者”相继以极具宿命感的方式死去时,拍手称快者大有人在。似乎整个社会的激烈情绪都从这些命案中得以宣泄。他得到了肯定,甚至是赞扬,似乎也更加确信自己的行为并不违反道德,至少是维护公平与正义所必需的。
  在某种程度上,凶手的犯罪心理定势在这种外部环境中再次得到巩固和加强。他敢于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多次犯案,也印证了这一点。
  其二,被害人相似。从表面意义上来看,三起杀人案的被害人的自身属性几乎毫无相似之处。除了性别相同之外,被害人的职业、学历程度、家庭成员情况、社会交往关系、经济状况都有很大差异。然而,在对三名被害人进行被害风险评估之后,就能够发现,在遭受侵害的风险程度上,三名被害人有高度相似之处。
  那就是,三名被害人都曾是“名人”。这种突如其来的“名声”,都来自于死者生前的所谓“恶行”。经新闻媒体披露后,他们的所作所为都被展示在公众的视野之内,并迅速成为街头巷尾讨论的热点。
  在媒介的引导及渲染下,他们的“恶行”都被无限放大,从无心之失或者一意孤行变成千夫所指。严厉谴责者有之,喊打喊杀者有之。一面倒的舆论让这些普通人一夜之间成为全民公敌。
  魏明军和姜维利的“臭名昭著”自不必多言,在侯永梅被烧死后,吴兆光同样在舆论的重压下苦不堪言。除了纸质媒体连篇累牍的报导之外,电视、广播中也将他和那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反复曝光。特别是在网络上,好事者对吴兆光的相关信息进行人肉搜索后公之于众。从手机号码、住宅电话号码到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吴兆光的妻女及亲属的信息数据都被公开。
  从杨学武下载并打印出来的那些网页来看,几乎每个门户网站的国内新闻中,都有关于吴兆光的相关链接。各大搜索引擎中,“吴兆光”与“五菱车主”、“消防车道”等都是热门关键词。尤其是网络论坛,每个关于富都华城火灾的帖子下面都附随着大量回复。其中,“烧死他全家”、“无良车主必须付出代价”、“人渣!去死”等触目惊心的字眼数不胜数。
  如果把公众发泄到吴兆光身上的愤怒换算成热能的话,他何止会成为一具焦尸,只怕连一点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这种全民皆言可杀的社会效应,在魏明军、姜维利和吴兆光身上都有明显的体现,而恰恰是这种共性,让三名被害人成为凶手彰显“公平与正义”的目标。不可否认的是,被害人所有的这种舆论背景,大大强化了凶手的作案动机。在某种程度上,凶手的意图与公众情感宣泄的需要高度契合。换句话来说,凶手之所为,即是公众之所想。实际上,凶手似乎成为公众意愿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也许,不仅在凶手心目中,甚至在整个社会的视线里,杀死这三个人,虽已触犯刑法,但并不有违道德。于光的母亲直呼其为“大侠”,或许恰恰就是这种心态的体现。
  其三,犯罪手法相似。从表面上来看,这三起杀人案的手法各不相同。三名死者分别死于失血性休克、溺死及火灾。然而,透过表面征象,仍可以发现其中的共性。
  首先,凶手在作案时都戴了手套以及帽子,并着意清除足迹;
  其次,因每次犯案时都需要携带一定数量的犯罪工具,例如保险箱、水囊、水桶及油桶等等,凶手疑似驾驶机动车辆前往犯罪现场;
  再次,部分犯罪工具性质相同。在富民小区杀人案及富都华城纵火案中,凶手都曾用乙醚来麻醉被害人,并用相同(或相似)的黄色胶带束缚被害人的手脚。值得注意的是,在第47中学杀人案中,凶手用木棍敲击的方式使被害人丧失反抗,而在后两起案件中则使用了乙醚。这似乎表明凶手在系列作案中,对作案手段的风险及可靠系数进行反思,并有意升级,进而选择更有效、保险的手法;   最后,凶手在三起案件中,都采用了非常不必要的繁琐程序来完成杀人。从现场重建分析的情况来看,在致被害人死地之前,凶手都已将被害人彻底制服。此时,杀死他们实在是易如反掌。然而,凶手甘愿冒着在现场停留时间过长、随时可能暴露罪行的风险,费时费力地安排了非常复杂的“仪式”来杀死对方。
  于是,魏明军被迫用自己的血当作墨水来解题以获得密码。姜维利重回“子宫”并溺死于“羊水”之中,以实现“有能耐你把我塞回去”的狂言。在吴兆光身上,则几近完美地重现了侯永梅被烧死的整个过程。
  这种“仪式化”的现场传达出来的意义是,死者曾给他人带来的痛苦,最终都报应在自己的身上。
  以凶手的缜密心思,不可能不知道这样一个道理:他在现场进行的活动越多,留下痕迹物证的风险越大。他之所以仍然坚持这么做,乃是他希望借此实现所谓“公平”的强烈意愿所致。换句话来说,单纯杀死三个被害人,并不能充分满足凶手的内心需要。致其于死地,固然是凶手追求的目标。然而,相对于死亡这一结果,凶手显然更看重死亡的形式。而且,通过这些极具宿命感及形式化的“仪式”,凶手一方面得到了某种情绪及心理的宣泄,另一方面,他也试图借此向整个社会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善恶有报。
  尽管方木提出的以上依据与传统的并案侦查条件并不完全符合,且多是出于主观推测,然而,在杨学武的大力支持下,市局最终还是同意了方木的主张,并从市局及案发地所属的数个公安分局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
  三起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被统一整合,集中到专案组做分析处理,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侦查方向及范围。与此同时,方木也接受了一个任务:为凶手做心理画像。
  简单地说,方木要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对凶手的动机、行为、目的及其心理特点进行相关分析,进而对凶手的相关属性进行描述。这种描述,将为警方提供一份较为直观的嫌疑人特征描绘提纲,以便缩小排查范围,并预测新的犯罪可能性及其特点,在确定侦查方向的同时,也提出防范工作的重点。
  在一般情况下,犯罪心理画像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自于现场勘查以及对被害人、现场感知人(例如目击者)的分析研究。从这三起案件来看,几乎不存在现场感知人。而且,凶手在现场留存的明态痕迹少之又少。然而,没有信息,本身就是一种信息,也能在某些方面说明嫌疑人的心理属性。
  从现有情况来看,这项任务无疑是很艰巨的,而且,它的意义在于能够指明侦查方向。否则,一切侦查活动都只能是无的放矢。专案组只给了方木五天时间。
  所有人都在期待,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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