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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商局质疑电信按分钟收费不合理,《人民邮电报》撰文称赞赏工商局为消费者维权的勇气,但指其越权执法,文章表示按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由通信管理局监督,按现行法律和管理体系,工商局无权“叫停”电信收费。
虽然知名律师邱宝昌清楚地解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层级高于并非电信法的《电信条例》,并称只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矛盾时,工商部门都有职权进行监管,但这只是理论上的一厢情愿。揆诸于现实的层面,事实上是没有任何一个层级的工商部门能真正对电信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予以监管。
所以,尽管《人民邮电报》的文章无理指称工商部门越权执法,招致公众的一致质疑与诟病,但有一点《人民邮电报》是没有说错的,对电信部门收费能行使管理职权而且能管得动的,只有电信部门的主管部门——工信部。换言之,只要工信部不进行正式的表态,那么就算是各级工商部门对电信收费的不合理性予以了沸反盈天式的质疑,也丝毫动不了电信部门的收费标准。
这样一个结果无疑是令人万分沮丧的,电信部门之所以敢于长期坚持不以秒计费,我想,除了巨大的利益驱使之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除了工信部,没有其他的部门能对电信部门的收费予以真正的监管,这就如同直接受发改委管理的中石油、中石化一直是涨多降少备受诟病的原因一模一样。
从以往的事实来看,指望工信部对中国电信行使监管权力,则无异于现实版的老子查儿子。直管部门的监管失位,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约束,自然就造就了中国电信这样的国企“巨无霸”在收费上的霸道与蛮横,这当然是垄断造成的巨大痈疽。试想,整个电信行业就只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规模庞大的运营商,其他的运营商无论在信誉上,还是在规模上都无法与这三家进行有效的竞争,这也为中国电信敢于坚持不按秒收费造成了外部环境。
由此来看,中国电信的强势,内部原因而言,在于工信部管理上的失位,外部来说,则在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不解决好这两个关键问题,则人们对于电信收费的不合理性就算是意见再大,恐怕也只能停留在质疑的层面,而无法“叫停”。
(据《渤海早报》)
虽然知名律师邱宝昌清楚地解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层级高于并非电信法的《电信条例》,并称只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矛盾时,工商部门都有职权进行监管,但这只是理论上的一厢情愿。揆诸于现实的层面,事实上是没有任何一个层级的工商部门能真正对电信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予以监管。
所以,尽管《人民邮电报》的文章无理指称工商部门越权执法,招致公众的一致质疑与诟病,但有一点《人民邮电报》是没有说错的,对电信部门收费能行使管理职权而且能管得动的,只有电信部门的主管部门——工信部。换言之,只要工信部不进行正式的表态,那么就算是各级工商部门对电信收费的不合理性予以了沸反盈天式的质疑,也丝毫动不了电信部门的收费标准。
这样一个结果无疑是令人万分沮丧的,电信部门之所以敢于长期坚持不以秒计费,我想,除了巨大的利益驱使之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除了工信部,没有其他的部门能对电信部门的收费予以真正的监管,这就如同直接受发改委管理的中石油、中石化一直是涨多降少备受诟病的原因一模一样。
从以往的事实来看,指望工信部对中国电信行使监管权力,则无异于现实版的老子查儿子。直管部门的监管失位,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约束,自然就造就了中国电信这样的国企“巨无霸”在收费上的霸道与蛮横,这当然是垄断造成的巨大痈疽。试想,整个电信行业就只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规模庞大的运营商,其他的运营商无论在信誉上,还是在规模上都无法与这三家进行有效的竞争,这也为中国电信敢于坚持不按秒收费造成了外部环境。
由此来看,中国电信的强势,内部原因而言,在于工信部管理上的失位,外部来说,则在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不解决好这两个关键问题,则人们对于电信收费的不合理性就算是意见再大,恐怕也只能停留在质疑的层面,而无法“叫停”。
(据《渤海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