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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全国高校学生必修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由原教学方案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整合而成,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律观的养成教育。传统教学理论认为,在这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以理论教育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实践教学为理论教学服务。本文认为这个原则对高校所开设的其他政治理论课可能比较实用,但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则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二者共同为教学目的服务。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性质决定了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并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性质决定了它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治观念,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课程 。它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所涉及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它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可见,理论学习只是一个方面,只有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的双重作用,才能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陶冶高尚情操,认同并践行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
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决定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并重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理论教学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都是教师讲授、学生倾听的单一授课模式,再加上课程中的许多内容看似与中学所学内容多有重复和交叉,而事实上要求和深度又有区别。如果进入大学还采用这种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原则,学生一看又是老一套,容易产生逆反和排斥心理。
我们说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关键是帮助学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自己心灵深处的体悟,并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践行,这才是我们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所在。而作为大学生入校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如果一开始就给人老生常谈的死板印象的话,学生一上来就反感、排斥,更何谈内化。在不接受的前提下,从外部的植入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要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正达到让学生可信、愿意相信并在日常生活中始终不渝的践行,还需要教师的深入分析和思考,究竟该如何做。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识从实践中来,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与行为实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因为很多时候,仅仅具有对道德和法律的"知"还不能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只有内化为他(她)自己的行为认知,才会按照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去实践。比如大学生都知道要诚信守法,要知耻明理,但还是有许多大学生毕业后就玩消失,逃避所欠的助学贷款。也就是说他(她)知道"应然",但"实然"可以不必如此。
问题的关键在于所学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并没有内化为大学生的实际行动。那要如何做?实践!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通过亲身体悟,才会发现理论的可亲、可信,才愿意照着去做。在践行的过程中又可以深化认识、甚至产生更深刻的心理体验,获得更进一步的知识。这样,理论知识通过实践教学使大学生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不断内化与外化的过程。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层次的实践教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模式分为三种:第一,课堂实践教学;第二,校园实践教学;第三,社会实践教学。当然,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这三种实践教学都是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服务的。
这三种实践教学都要根据授课内容制定严格的计划、周密的安排、详实的方案,完备的教学考核评价方式,否则,实践教学就会流于形式,不但无法完成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反而给学生造成一种不严肃、不严谨的恶劣印象,影响教学目的的实施和教学效果的达到。
课堂实践教学紧扣课程内容,一般采取课堂讨论、辩论、电教片、情景短剧的方式实现。课堂实践教学把学生充分融入到课堂教学,使学生由课程的被动接受者变成积极主动的参与者。主体性地位的改变,可以让学生把老师的课堂变成自己的"地盘",拉近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亲近感。学生通过自己的主体性参与,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知识,还锻炼了口头表达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与人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能力,可谓一举多得。但离内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要想将所学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还需要校园实践和社会实践这两个环节。
校园实践教学是将课堂向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延伸的一环。校园是大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人们说,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在这个小社会里,大学生们可以初步掌握与人沟通、交流和处事的能力。当然,相对于课堂,这是一个更广阔的舞台。如何利用好这个大课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老师需要深思的问题。
借助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等设计校园实践教学方案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仔细分析、研究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将校园实践教学融入到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上来。比如,成立各调研学习小组,由任课教师指导学习小组成员设计活动宗旨、活动目的、活动方案,由小组成员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自行完成学习调研的任务。这样,学生们在课堂教学对理论的可亲、可信也愿意信的基础上,就顺利达到理论内化的目的,除此之外,不仅自己获得了理论提升(内化),还可以影响周围的同学。这个效果与教师在课堂上一言堂的效果比起来,那可是几何倍数的增长。
实践教学在层次上必须从课堂、校园延伸到广阔的社会舞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组织安排参观考察(比如历史博物馆、烈士陵园等)、志愿者社区服务、假期社会调研或深入农村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帮弄、支农、支教、提供技术服务与咨询等。
大学生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再到大学,从一个学校出,又进入另一个学校的门,对社会生活缺乏深刻的感受和认知。认识停留在肤浅的表面,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种思潮和价值观从各个方面影响并左右着我们的大学生。在广阔的社会实践中,可以使大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同时对祖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有一个清醒正确的认识,从而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的坚定信念。
通过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这样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反复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过程完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因此我们说,实践教学配角地位的观念需要转变,无论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都要为教学目标服务。尤其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更应该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
参考文献: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领导小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4.
[3]李大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三三制"实践教学体系探讨[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12).
[4]申艳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8).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性质决定了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并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性质决定了它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治观念,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课程 。它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所涉及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它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可见,理论学习只是一个方面,只有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的双重作用,才能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陶冶高尚情操,认同并践行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
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决定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并重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理论教学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都是教师讲授、学生倾听的单一授课模式,再加上课程中的许多内容看似与中学所学内容多有重复和交叉,而事实上要求和深度又有区别。如果进入大学还采用这种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原则,学生一看又是老一套,容易产生逆反和排斥心理。
我们说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关键是帮助学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自己心灵深处的体悟,并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践行,这才是我们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所在。而作为大学生入校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如果一开始就给人老生常谈的死板印象的话,学生一上来就反感、排斥,更何谈内化。在不接受的前提下,从外部的植入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要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正达到让学生可信、愿意相信并在日常生活中始终不渝的践行,还需要教师的深入分析和思考,究竟该如何做。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识从实践中来,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与行为实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因为很多时候,仅仅具有对道德和法律的"知"还不能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只有内化为他(她)自己的行为认知,才会按照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去实践。比如大学生都知道要诚信守法,要知耻明理,但还是有许多大学生毕业后就玩消失,逃避所欠的助学贷款。也就是说他(她)知道"应然",但"实然"可以不必如此。
问题的关键在于所学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并没有内化为大学生的实际行动。那要如何做?实践!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通过亲身体悟,才会发现理论的可亲、可信,才愿意照着去做。在践行的过程中又可以深化认识、甚至产生更深刻的心理体验,获得更进一步的知识。这样,理论知识通过实践教学使大学生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不断内化与外化的过程。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层次的实践教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模式分为三种:第一,课堂实践教学;第二,校园实践教学;第三,社会实践教学。当然,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这三种实践教学都是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服务的。
这三种实践教学都要根据授课内容制定严格的计划、周密的安排、详实的方案,完备的教学考核评价方式,否则,实践教学就会流于形式,不但无法完成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反而给学生造成一种不严肃、不严谨的恶劣印象,影响教学目的的实施和教学效果的达到。
课堂实践教学紧扣课程内容,一般采取课堂讨论、辩论、电教片、情景短剧的方式实现。课堂实践教学把学生充分融入到课堂教学,使学生由课程的被动接受者变成积极主动的参与者。主体性地位的改变,可以让学生把老师的课堂变成自己的"地盘",拉近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亲近感。学生通过自己的主体性参与,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知识,还锻炼了口头表达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与人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能力,可谓一举多得。但离内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要想将所学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还需要校园实践和社会实践这两个环节。
校园实践教学是将课堂向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延伸的一环。校园是大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人们说,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在这个小社会里,大学生们可以初步掌握与人沟通、交流和处事的能力。当然,相对于课堂,这是一个更广阔的舞台。如何利用好这个大课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老师需要深思的问题。
借助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等设计校园实践教学方案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仔细分析、研究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将校园实践教学融入到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上来。比如,成立各调研学习小组,由任课教师指导学习小组成员设计活动宗旨、活动目的、活动方案,由小组成员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自行完成学习调研的任务。这样,学生们在课堂教学对理论的可亲、可信也愿意信的基础上,就顺利达到理论内化的目的,除此之外,不仅自己获得了理论提升(内化),还可以影响周围的同学。这个效果与教师在课堂上一言堂的效果比起来,那可是几何倍数的增长。
实践教学在层次上必须从课堂、校园延伸到广阔的社会舞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组织安排参观考察(比如历史博物馆、烈士陵园等)、志愿者社区服务、假期社会调研或深入农村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帮弄、支农、支教、提供技术服务与咨询等。
大学生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再到大学,从一个学校出,又进入另一个学校的门,对社会生活缺乏深刻的感受和认知。认识停留在肤浅的表面,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种思潮和价值观从各个方面影响并左右着我们的大学生。在广阔的社会实践中,可以使大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同时对祖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有一个清醒正确的认识,从而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的坚定信念。
通过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这样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反复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过程完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因此我们说,实践教学配角地位的观念需要转变,无论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都要为教学目标服务。尤其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更应该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
参考文献: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领导小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4.
[3]李大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三三制"实践教学体系探讨[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12).
[4]申艳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