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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开展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对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和检察机关形象整体提升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作用。本文拟结合广西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拓展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创新空间、实现检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行对策性研究。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广西民族文化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检察机关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时,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全面深入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弘扬先进检察廉政文化主旋律,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本文以基层院检察机关为视角,结合广西丰富而又独特的文化资源,浅谈新时期基层院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路径。
一、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定位准确,要有正确原则、理念的指导
廉政文化是我们党执政的文化根基之一,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须臾离不开的文化营养。由于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又是法律监督机关,其独特的气质要求检察机关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时,以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旨,进一步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既不能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单项工作,也不能把它机械理解为文化建设的一个子课题。”要以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党的大局,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站在高起点上对检察廉政文化进行准确定位,规划和把握。
二、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廉政文化建设出现“文艺化”和“说教化”两种极端
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在进行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认识上的简单化、脸谱化、制式化,把廉政文化等同于廉政文艺。诚然,廉政文艺是廉政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然而,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在搞廉政文化建设中,把艺术形式当作廉政文化建设的唯一形式。一提到廉政文化建设,首先想到的是演节目、唱歌曲、搞书画展等,即使条件不具备,没有文化骨干,也要通过“请外援”等方式举办。这样就使廉政文化建设只注重于表面形式,忽视了廉政文化的精神实质和精髓,似乎为了活动而活动。于此相反,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在搞廉政文化建设中,没有抓住廉政文化的本质特点,总是以死板的说教面孔出现,或者以缺乏人情味的标语口号强行向受众灌输。一说到廉政文化建设,就想到发文件学习,听报告,作宣传动员等简单形式,而不明白廉政文化建设应当是一种吸引人、感染人、鼓励人的柔性教育。
2.廉政文化建设出现“消极应付型”和“急功近利型”两种极端
近年来,虽然各地一直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但是从总体上看,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或多或少还处在一种“盲目”状态,未真正达到“自觉”境界。一些单位仍然对廉政文化建设感到无所适从,时常产生“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到底应该抓什么、怎么抓”的困惑。同时,在廉政文化建设上,缺乏科学规划,一些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只是单纯地按照上级的“规定动作”安排一些程式化活动,而没有发挥本地的文化特色和文化优势,搞一些“自选动作”。因此看起来廉政文化建设都动起来了,但实际上有部分单位是被动应付。与此相反,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则存在急功近利的倾向,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跟风,甚至过高估计廉政文化的实际功效,夸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短期效果,片面地认为通过搞几次廉政文化活动就能使廉政理念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认为只要廉政文化搞活了,党员干部就廉洁了,腐败现象就销声匿迹了,从而容易形成跟风,盲目推进,忽视机制建设。”这种思想认识也是不利于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期健康开展的。
3.基层检察机关在廉政文化环境营造上面临诸多困难
大力倡导检察廉政文化,可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推动和约束干部职工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生活方式,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但是廉政文化建设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环境的优劣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营造良好的环境,但全区基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面临诸多的困难。其一,从经济环境来看,尽管我区经济建设已经取得很大的发展,这为廉政文化建设创造了比较有利的经济条件。但是,毕竟我区仍旧处于西部不发达地区,因此在经费投入和设施建设上还有比较大的缺口,导致很多基层检察机关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时,尽管有很多创举,但是受制于当地的财政条件和办案经费的限制,常处于“力有不逮”的尴尬境地。其二,从人员素质环境来看,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广大干警具有比较高的廉政文化素质,但从当下廉政文化素质的现状来看,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一些干警开展廉政文化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个别人认为廉政文化的对象是领导干部,与自己无关。这些因素的存在都影响了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有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三、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发展的路径
1.加大惩处贪腐力度,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惩腐才能倡廉,倡廉首在惩腐。检察机关要加大对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腐败分子决不能心慈手软。反贪不力的结果必然会助长一些人的侥幸心理,使更多的人“前腐后继”。只有严厉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才能有力地震慑那些有腐败图谋的人,才能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只有惩处有力,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才能不断增强廉政文化教育的影响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增强监督的威慑力,从而最终增强检察廉政文化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建立全面可持续发展机制
首先,把握廉政文化的多样性,全面推进。文化是多样的,而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文化需求和爱好。廉政文化建设就要针对文化的多样性,广泛覆盖,全面渗透,系统地开展,才能形成氛围。其次,把握廉政文化的融合性,协调推进。文化如水,具有特殊的包容性和融合性。所以,特定的领域,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风俗等就形成了特定的文化。第三,把握廉政文化的地域性,深入推进。不同的地域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形成不同的文化。我们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就要因地制宜,充分挖掘这些地域文化的廉政底蕴,从而把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延伸和拓展。
3.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广西民族文化特点
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在继承中创新,在借鉴中发展。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植根于民族廉政文化的沃土,提炼、挖掘散落的有关廉洁自律、浩然正气、恤民爱国、(下转104页)(上接101页)勤政务实等古代的优秀廉政思想;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廉政传统文化,“大力倡导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观念、新道德,作为廉政文化继承和创新的内核,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具科学性、时代性。”广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从广西的实际出发,切实防止脱离实际和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坚持多样性,反对单一性。可以学习发达地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但是不能简单照搬其模式;也可以借鉴相对不发达地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益做法,做到互通有无,取长补短。
参考文献:
[1]曹建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N].《检察日报》,2010-3-1
[2]葛民生:《培育检察廉政文化,提升队伍素质》[J].《决策导刊》,2008年第1期
[3]《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EB].人民网,2005-1-16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广西民族文化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检察机关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时,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全面深入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弘扬先进检察廉政文化主旋律,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本文以基层院检察机关为视角,结合广西丰富而又独特的文化资源,浅谈新时期基层院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路径。
一、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定位准确,要有正确原则、理念的指导
廉政文化是我们党执政的文化根基之一,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须臾离不开的文化营养。由于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又是法律监督机关,其独特的气质要求检察机关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时,以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旨,进一步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既不能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单项工作,也不能把它机械理解为文化建设的一个子课题。”要以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党的大局,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站在高起点上对检察廉政文化进行准确定位,规划和把握。
二、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廉政文化建设出现“文艺化”和“说教化”两种极端
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在进行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认识上的简单化、脸谱化、制式化,把廉政文化等同于廉政文艺。诚然,廉政文艺是廉政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然而,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在搞廉政文化建设中,把艺术形式当作廉政文化建设的唯一形式。一提到廉政文化建设,首先想到的是演节目、唱歌曲、搞书画展等,即使条件不具备,没有文化骨干,也要通过“请外援”等方式举办。这样就使廉政文化建设只注重于表面形式,忽视了廉政文化的精神实质和精髓,似乎为了活动而活动。于此相反,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在搞廉政文化建设中,没有抓住廉政文化的本质特点,总是以死板的说教面孔出现,或者以缺乏人情味的标语口号强行向受众灌输。一说到廉政文化建设,就想到发文件学习,听报告,作宣传动员等简单形式,而不明白廉政文化建设应当是一种吸引人、感染人、鼓励人的柔性教育。
2.廉政文化建设出现“消极应付型”和“急功近利型”两种极端
近年来,虽然各地一直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但是从总体上看,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或多或少还处在一种“盲目”状态,未真正达到“自觉”境界。一些单位仍然对廉政文化建设感到无所适从,时常产生“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到底应该抓什么、怎么抓”的困惑。同时,在廉政文化建设上,缺乏科学规划,一些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只是单纯地按照上级的“规定动作”安排一些程式化活动,而没有发挥本地的文化特色和文化优势,搞一些“自选动作”。因此看起来廉政文化建设都动起来了,但实际上有部分单位是被动应付。与此相反,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则存在急功近利的倾向,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跟风,甚至过高估计廉政文化的实际功效,夸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短期效果,片面地认为通过搞几次廉政文化活动就能使廉政理念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认为只要廉政文化搞活了,党员干部就廉洁了,腐败现象就销声匿迹了,从而容易形成跟风,盲目推进,忽视机制建设。”这种思想认识也是不利于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期健康开展的。
3.基层检察机关在廉政文化环境营造上面临诸多困难
大力倡导检察廉政文化,可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推动和约束干部职工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生活方式,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但是廉政文化建设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环境的优劣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营造良好的环境,但全区基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面临诸多的困难。其一,从经济环境来看,尽管我区经济建设已经取得很大的发展,这为廉政文化建设创造了比较有利的经济条件。但是,毕竟我区仍旧处于西部不发达地区,因此在经费投入和设施建设上还有比较大的缺口,导致很多基层检察机关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时,尽管有很多创举,但是受制于当地的财政条件和办案经费的限制,常处于“力有不逮”的尴尬境地。其二,从人员素质环境来看,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广大干警具有比较高的廉政文化素质,但从当下廉政文化素质的现状来看,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一些干警开展廉政文化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个别人认为廉政文化的对象是领导干部,与自己无关。这些因素的存在都影响了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有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三、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发展的路径
1.加大惩处贪腐力度,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惩腐才能倡廉,倡廉首在惩腐。检察机关要加大对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腐败分子决不能心慈手软。反贪不力的结果必然会助长一些人的侥幸心理,使更多的人“前腐后继”。只有严厉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才能有力地震慑那些有腐败图谋的人,才能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只有惩处有力,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才能不断增强廉政文化教育的影响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增强监督的威慑力,从而最终增强检察廉政文化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建立全面可持续发展机制
首先,把握廉政文化的多样性,全面推进。文化是多样的,而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文化需求和爱好。廉政文化建设就要针对文化的多样性,广泛覆盖,全面渗透,系统地开展,才能形成氛围。其次,把握廉政文化的融合性,协调推进。文化如水,具有特殊的包容性和融合性。所以,特定的领域,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风俗等就形成了特定的文化。第三,把握廉政文化的地域性,深入推进。不同的地域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形成不同的文化。我们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就要因地制宜,充分挖掘这些地域文化的廉政底蕴,从而把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延伸和拓展。
3.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广西民族文化特点
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在继承中创新,在借鉴中发展。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植根于民族廉政文化的沃土,提炼、挖掘散落的有关廉洁自律、浩然正气、恤民爱国、(下转104页)(上接101页)勤政务实等古代的优秀廉政思想;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廉政传统文化,“大力倡导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观念、新道德,作为廉政文化继承和创新的内核,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具科学性、时代性。”广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从广西的实际出发,切实防止脱离实际和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坚持多样性,反对单一性。可以学习发达地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但是不能简单照搬其模式;也可以借鉴相对不发达地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益做法,做到互通有无,取长补短。
参考文献:
[1]曹建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N].《检察日报》,2010-3-1
[2]葛民生:《培育检察廉政文化,提升队伍素质》[J].《决策导刊》,2008年第1期
[3]《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EB].人民网,2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