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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消费者向本刊记者反映,广东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 “国家免检”、“广东省名牌”,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冲着名牌、免检买产品,结果被欺骗
2006年5月11日,消费者在北京柏仙多格新街口店购买了商标为“柏仙多格” 的多袋中裤(LM5264),该产品包装上标注有:“广东名牌”、“国家免检”。5月14日,在北京柏林多格新街口店、北京新颖店购买了该公司的几款货品,有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挂包(LF9190A)、牛仔裤(LM5242B)、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17A)、挂牌上标注有“广东名牌”。回家在网站上查询后发现,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2003年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的商品是“FEEL100%柏仙多格牌休闲服”,2005年被认定为“国家免检”的商品是:“男、女装系列休闲服”。
专家观点:腰带、拖鞋、牛仔裤、挂包、旅游鞋、多袋中裤不是休闲服
记者就商品分类的问题,向中国服装协会进行了咨询。
中国服装协会会员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二十五类中衣服(2501)、鞋(2506)、腰带服装带(2512)属于不同小类商品。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服装术语》,对“服饰”的解释是:装饰人体的物品总称(包括服装、鞋帽、袜子、手套、围巾、领带、提包等)。
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挂包(LF9190A)、牛仔裤(LM5242B)、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LM5264)这些商品属于服饰,不是休闲服。
广东质检局:广东省名牌不得超范围使用
记者致电广东省质监局质管处某科长,对广东省名牌的情况进行咨询。
记者:科长,您好!请问广东省名牌产品是哪里认定的?
科长:是广东省质监局。
记者:请问广东省中山市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获得“广东名牌”的产品是什么?
科长:是FEEL100%柏仙多格牌休闲服。
记者:请问该公司还有其它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吗?
科长:你可以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网上查询,刚刚更新过。
记者:好。
记者在该科长指导下,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网上查询,并未发现“广东省名牌”中有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牛仔裤(LM5242B)、挂包(LF9190A)、挂包(K耳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LM5264)。
记者:厂家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科长:企业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违反了《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未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
律师观点:产品质量标志使用要规范
记者就柏仙多格超范围使用质量认证标志的情况,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咨询了有关使用产品质量标志的法律法规。
律师:企业超范围使用质量认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企业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违反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办理程序·监督管理》第五条“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标志只能使用在被认定型号、规格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未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广东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
记者:根据上述法律,企业超范围使用国家免检、广东省名牌等质量标志,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厂家态度:认识错误定期整改
2006年6月5日下午4时,记者致电广东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联系到负责人陈小姐。
记者:你好!请问贵公司认定“广东省名牌”的商品是什么?
陈小姐:我委托北京柏仙多格管理中心的程经理和您联系。
记者:程经理能代表广东省中山市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吗?
陈小姐:可以代表。
2006年6月6日下午3时,记者联系到北京柏仙多格管理中心的程经理,并收到了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名牌的认定书。该公司被广东省质检局认定的广东省名牌是“FEEL100%柏仙多格牌休闲服”。
记者:请问贵公司的产品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牛仔裤(LM5242B)、挂包(LF9190A)、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LM5264)是否被广东省质监局认定为广东省名牌?
程经理:没有。
记者:也就是说贵公司承认腰带(LFg196A)、拖鞋(LF9217A)、牛仔裤(1345242B)、挂包(LF9190A)、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1315264)这几种产品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
程经理:承认。
记者:另外和您核实一下,贵公司生产的多带中裤(LM5264)超范围使用“国家免检”标识是否属实?
程经理:属实,并且我们要马上改正这个错误。但这个问题我是第一次接触,回去我再核实调查一下。
记者:请问贵公司打算怎样整改?
程经理:今天是2006年6月6日,到2006年6月16日,10天之内将北京所有没有认定为广东省名牌、国家免检的产品挂牌上标志擦掉,以后再生产的非认定产品标识,也将不再使用广东省名牌和国家免检标识。
截至记者发稿时,消费者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把厂家告上法庭,以引起更多的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的关注,以此来警示那些不讲诚信的厂家,提醒那些已买到该产品的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给其他消费者提个醒不要买该产品。并将相关情况举报到国家质检总局及广东省质监局,对厂家的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撤消厂家已获得的 “国家免检”、“广东省名牌”称号,还广大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消费的环境。
消费者:冲着名牌、免检买产品,结果被欺骗
2006年5月11日,消费者在北京柏仙多格新街口店购买了商标为“柏仙多格” 的多袋中裤(LM5264),该产品包装上标注有:“广东名牌”、“国家免检”。5月14日,在北京柏林多格新街口店、北京新颖店购买了该公司的几款货品,有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挂包(LF9190A)、牛仔裤(LM5242B)、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17A)、挂牌上标注有“广东名牌”。回家在网站上查询后发现,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2003年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的商品是“FEEL100%柏仙多格牌休闲服”,2005年被认定为“国家免检”的商品是:“男、女装系列休闲服”。
专家观点:腰带、拖鞋、牛仔裤、挂包、旅游鞋、多袋中裤不是休闲服
记者就商品分类的问题,向中国服装协会进行了咨询。
中国服装协会会员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二十五类中衣服(2501)、鞋(2506)、腰带服装带(2512)属于不同小类商品。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服装术语》,对“服饰”的解释是:装饰人体的物品总称(包括服装、鞋帽、袜子、手套、围巾、领带、提包等)。
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挂包(LF9190A)、牛仔裤(LM5242B)、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LM5264)这些商品属于服饰,不是休闲服。
广东质检局:广东省名牌不得超范围使用
记者致电广东省质监局质管处某科长,对广东省名牌的情况进行咨询。
记者:科长,您好!请问广东省名牌产品是哪里认定的?
科长:是广东省质监局。
记者:请问广东省中山市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获得“广东名牌”的产品是什么?
科长:是FEEL100%柏仙多格牌休闲服。
记者:请问该公司还有其它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吗?
科长:你可以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网上查询,刚刚更新过。
记者:好。
记者在该科长指导下,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网上查询,并未发现“广东省名牌”中有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牛仔裤(LM5242B)、挂包(LF9190A)、挂包(K耳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LM5264)。
记者:厂家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科长:企业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违反了《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未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
律师观点:产品质量标志使用要规范
记者就柏仙多格超范围使用质量认证标志的情况,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咨询了有关使用产品质量标志的法律法规。
律师:企业超范围使用质量认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企业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违反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办理程序·监督管理》第五条“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标志只能使用在被认定型号、规格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未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广东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
记者:根据上述法律,企业超范围使用国家免检、广东省名牌等质量标志,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厂家态度:认识错误定期整改
2006年6月5日下午4时,记者致电广东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联系到负责人陈小姐。
记者:你好!请问贵公司认定“广东省名牌”的商品是什么?
陈小姐:我委托北京柏仙多格管理中心的程经理和您联系。
记者:程经理能代表广东省中山市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吗?
陈小姐:可以代表。
2006年6月6日下午3时,记者联系到北京柏仙多格管理中心的程经理,并收到了柏仙多格制衣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名牌的认定书。该公司被广东省质检局认定的广东省名牌是“FEEL100%柏仙多格牌休闲服”。
记者:请问贵公司的产品腰带(LF9196A)、拖鞋(LF9217A)、牛仔裤(LM5242B)、挂包(LF9190A)、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LM5264)是否被广东省质监局认定为广东省名牌?
程经理:没有。
记者:也就是说贵公司承认腰带(LFg196A)、拖鞋(LF9217A)、牛仔裤(1345242B)、挂包(LF9190A)、挂包(KF9176A)、旅游鞋(LF9207A)、多袋中裤(1315264)这几种产品超范围使用广东省名牌?
程经理:承认。
记者:另外和您核实一下,贵公司生产的多带中裤(LM5264)超范围使用“国家免检”标识是否属实?
程经理:属实,并且我们要马上改正这个错误。但这个问题我是第一次接触,回去我再核实调查一下。
记者:请问贵公司打算怎样整改?
程经理:今天是2006年6月6日,到2006年6月16日,10天之内将北京所有没有认定为广东省名牌、国家免检的产品挂牌上标志擦掉,以后再生产的非认定产品标识,也将不再使用广东省名牌和国家免检标识。
截至记者发稿时,消费者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把厂家告上法庭,以引起更多的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的关注,以此来警示那些不讲诚信的厂家,提醒那些已买到该产品的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给其他消费者提个醒不要买该产品。并将相关情况举报到国家质检总局及广东省质监局,对厂家的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撤消厂家已获得的 “国家免检”、“广东省名牌”称号,还广大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消费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