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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到欣赏音乐,许多同学都会觉得既令人神往,又颇感神秘,如何欣赏音乐成为一个非常关注的话题。欣赏是音乐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开展欣赏教学,通过欣赏各类中外优秀声乐、器乐作品,就能扩大学生的音乐视野,发展想象力,提高学生感受、理解音乐的能力,培养高尚的情操。因此,在音乐教学中,老师有必要引导学生掌握音乐欣赏的方法,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
所谓音乐听觉能力就是“音乐感受能力”,这种感受能力是在多听、多想的基础上提高的,它会产生对音乐作品的不同理解以及欣赏者对不同类型音乐作品的评判态度。由于音乐给予人们的感受首先是情绪上的反映,如愉快、烦躁、激动等,而情感又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所持某种态度的反映,如喜、怒、哀、乐等。所以,音乐欣赏的重要通道是借助于音乐听觉的情感体验。从音乐欣赏的心理因素来看,欣赏是接受环节,它不是以表演或为获得某种具体成果为目的,而是聆听者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通过内心听觉引起回忆、想象及联想等,丰富自己从欣赏音乐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这也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根据人对音乐感知能力的认识规律,音乐听觉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敏锐的音响感知能力
音响感知是指通过音乐欣赏者的听觉而获得的对音乐音响及结构形式完整的接受。在音乐欣赏的感知活动中,音响感知是整个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音乐欣赏中一切感情体验与形象联系都以音响感知为基本,如果离开了对音乐音响及其结构形式的感知,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欣赏。音乐作品的实际音响是以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诸要素相互参与、相互合作,经人为的艺术加工而形成的“声音工艺品”,我们的耳朵可以直接感觉到,但我们的耳朵必须是经过训练且能分辨音乐的耳朵,否则,就难以接受、理解这种音响外层的“工艺品”。具体说来,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音乐音响的辨别能力。这是指对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基本要素的辨别能力,如果欣赏者具备了对这些音乐要素的辨别力,也就具备了音响感知的基础。《淮南子》中就曾记载,“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师旷之耳”就是能辨别音响的耳朵。如果一个人2/4拍和3/4拍子都分不清,他就很难分辨出进行曲和圆舞曲的不同音响效果;如果欣赏者对各种乐器的音色缺乏辨别力,那就会影响他对于管弦乐作品的欣赏。因此,培养对音乐的辨别力,对音响感知具有首要意义。
(2)对音乐音响的感受力。音乐音响的感受力包括旋律感、节奏感、多声部的音乐感以及对乐曲结构的整体感知等几个方面。其中旋律感主要是对不同旋律的特点进行感受,并由此达到对旋律美以及对其中蕴含的感情内容的体验。节奏感决定着音乐的表情性质和风格特征,要获得音乐的美感,就必须培养起良好的音乐节奏感。多声部音乐手法广泛应用于合唱、键盘音乐、管弦音乐领域,只有具备多声部音乐感,才能懂得各声部的组合和音乐的和声效果。对乐曲结构形式的整体认知是把音乐的各种要素合成至完整的乐曲的感知活动,实现完美的音乐感知。
(3)对音乐的注意力和记忆力。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音乐的音响材料是在时间中展现并随着时间的运动转瞬即逝。注意力能始终保持对音乐的新鲜感,记忆力能使音乐留下深刻印象并使音乐的进行得以延伸。如果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没有对音乐的高度注意力和记忆力,就不可能得到对音乐的整体认知。
二、通过内心听觉体验音乐情感的能力
欣赏音乐在达到完美的音响感知的同时,也在借助于内心听觉而引起的情感体验。古代文化理论家刘勰说:“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意思是说创作者是由于情感的激发而创作作品,而听众是通过作品体验其中感情的。欣赏音乐要通过音响感知较准确地体会到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
欣赏音乐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将会给欣赏者带来深刻的情感体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有了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结合对旋律、和声、节奏、速度、力度、音色、曲式、体裁等音乐以及音乐以外的文字因素等表现手法的理解,可以正确理解音乐。前文说过,音乐是听觉艺术,良好的音乐听觉是正确欣赏音乐的基础,我们无法想象不能辨别音高、节奏、音色的人能从音乐中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
(2)紧密结合欣赏者的生活体验及情感欲求。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可以将欣赏者迅速带入音乐意境之中,使欣赏者紧密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欣赏音乐,获得更深刻的情感体验。琵琶协奏曲《琵琶行》,描写了诗人白居易被贬任江州司马期间,在船上听到一位沦落地方的长安乐伎演奏琵琶曲,联想自己“谪居卧病浔阳城”的处境,发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种强烈的感情共鸣是其他在座人所不及的。白居易既是唐代著名的诗人,又是著名的音乐家,现代就有人专门研究其音乐美学思想,可见其对音乐理解之深刻。从《琵琶行》中也完全可以看出这一点,换言之,所有这些体验、感慨无不建立在白居易对音乐的敏锐感觉上。如果白居易没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对琵琶这一乐器的音色没有清晰的感觉,对音乐的节奏没有准確的判断,对演奏的轻重缓急没有敏锐的把握,即使“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也不可能把自己的生活体验、感情活动与音乐作品的情感融为一体,获得更高层次的情感体验。
三、通过内心听觉进行想象和联想的能力
想象与联想是指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伴随音响感知和情感体验过程而出现的有关生活形象和意境在内心听觉中的创造性再现。
音乐再现的一种方法是艺术性地模仿出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所引起的联想。如朱践耳的作品《蜜蜂过江》,通过弦乐和木管轻盈、快速的十六分音符模拟出蜜蜂飞舞时发出的翁鸣声,使人感受到蜜蜂的造型,并从这和谐的音响中唤起对大自然、对生活形象和意境的联想。如果没有良好的内心听觉能力,模仿的音响在耳中可能只是纯粹的、自然的音响模仿,欣赏者不可能从中获得丰富的想象和联想,这样的欣赏无疑是低层次的。音乐再现的另一种方法是利用听觉与视觉的“联想”关系,即用声音来类比所看到的视觉形象。如欣赏俄罗斯民歌《伏尔加船夫曲》时,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俄国画家列宾的著名油画《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所描绘的画面:十一个衣衫褴褛、神情各异的纤夫吃力地拉纤的形象。这两种想象都是建立在良好的音乐听觉基础之上的。反之,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能够通过内心听觉获得感觉的欣赏者,即使面对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没有任何实际的音响,他也能够利用自己的内心听觉,还原良好的音乐,获得新的情感体验。
当然,音乐形象的想象与联想是凭借音响感知与情感体验展开的,虽然它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自由性,但不是任意和无据的进行。欣赏者不能脱离原有的形象和联想与音乐作品本身的形象是相依相伴、不即不离的辩证统一关系,凭空随着自己的内心听觉随意联想。
四、对音乐作品的审美认识和理性评价
大量的优秀音乐作品充分证明,音乐不仅是一门抒发感情的艺术,而且还能通过音乐形象的逻辑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性理想。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这是音乐的内心听觉能力上升到最高层,对音乐认识由感性转化为理性满足的表现。耳聋的贝多芬凭借惊人的毅力和高超的内心听觉能力完成了代表他艺术成就的巅峰之作——《第九交响曲》,正如他的艺术信念:“自由与进步是艺术的目标,如在整个人生中一样”。这种崇尚的思想意境如没有复杂的理性认识是很难领会的。肖邦的《革命练习曲》充满战斗性和英雄性的音响,以排山倒海的气势爆发出的强大音流如波涛翻卷、汹涌澎湃、不可遏止的冲击力量,使人认识到波兰人民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以及肖邦强烈的爱国热情。所有这些,都是作者良好的内心音乐听觉所赋予的。一个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的音乐人,可以通过乐谱,通过内心听觉还原音响,使自己在没有任何实际音响的情况下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对音乐作品作出理性的评价。作为普通的音乐爱好者,我们可能永远无法获得如此专业的音乐听觉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以及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努力尝试使自己的音乐听觉能力不断提高,我们无疑也可以从体味音乐作品本身的美和所蕴含的情感入手,用理性的思维去领略包容于其中的广阔精神文化内涵,即使这种体验会来得迟缓一些。
综上所述,听觉是学习音乐的载体,音乐的听觉能力是音乐欣赏准确性和深刻性的基础,任何一种音乐素质都离不开良好的听觉能力。听到音乐不等于理解音乐,我们必须运用成功的学习方法及先进的学习手段把由音乐听觉引起的音响感知、感情体验、想象联想与理解认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逐步获得高水平的音乐听觉能力。
所谓音乐听觉能力就是“音乐感受能力”,这种感受能力是在多听、多想的基础上提高的,它会产生对音乐作品的不同理解以及欣赏者对不同类型音乐作品的评判态度。由于音乐给予人们的感受首先是情绪上的反映,如愉快、烦躁、激动等,而情感又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所持某种态度的反映,如喜、怒、哀、乐等。所以,音乐欣赏的重要通道是借助于音乐听觉的情感体验。从音乐欣赏的心理因素来看,欣赏是接受环节,它不是以表演或为获得某种具体成果为目的,而是聆听者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通过内心听觉引起回忆、想象及联想等,丰富自己从欣赏音乐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这也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根据人对音乐感知能力的认识规律,音乐听觉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敏锐的音响感知能力
音响感知是指通过音乐欣赏者的听觉而获得的对音乐音响及结构形式完整的接受。在音乐欣赏的感知活动中,音响感知是整个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音乐欣赏中一切感情体验与形象联系都以音响感知为基本,如果离开了对音乐音响及其结构形式的感知,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欣赏。音乐作品的实际音响是以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诸要素相互参与、相互合作,经人为的艺术加工而形成的“声音工艺品”,我们的耳朵可以直接感觉到,但我们的耳朵必须是经过训练且能分辨音乐的耳朵,否则,就难以接受、理解这种音响外层的“工艺品”。具体说来,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音乐音响的辨别能力。这是指对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基本要素的辨别能力,如果欣赏者具备了对这些音乐要素的辨别力,也就具备了音响感知的基础。《淮南子》中就曾记载,“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师旷之耳”就是能辨别音响的耳朵。如果一个人2/4拍和3/4拍子都分不清,他就很难分辨出进行曲和圆舞曲的不同音响效果;如果欣赏者对各种乐器的音色缺乏辨别力,那就会影响他对于管弦乐作品的欣赏。因此,培养对音乐的辨别力,对音响感知具有首要意义。
(2)对音乐音响的感受力。音乐音响的感受力包括旋律感、节奏感、多声部的音乐感以及对乐曲结构的整体感知等几个方面。其中旋律感主要是对不同旋律的特点进行感受,并由此达到对旋律美以及对其中蕴含的感情内容的体验。节奏感决定着音乐的表情性质和风格特征,要获得音乐的美感,就必须培养起良好的音乐节奏感。多声部音乐手法广泛应用于合唱、键盘音乐、管弦音乐领域,只有具备多声部音乐感,才能懂得各声部的组合和音乐的和声效果。对乐曲结构形式的整体认知是把音乐的各种要素合成至完整的乐曲的感知活动,实现完美的音乐感知。
(3)对音乐的注意力和记忆力。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音乐的音响材料是在时间中展现并随着时间的运动转瞬即逝。注意力能始终保持对音乐的新鲜感,记忆力能使音乐留下深刻印象并使音乐的进行得以延伸。如果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没有对音乐的高度注意力和记忆力,就不可能得到对音乐的整体认知。
二、通过内心听觉体验音乐情感的能力
欣赏音乐在达到完美的音响感知的同时,也在借助于内心听觉而引起的情感体验。古代文化理论家刘勰说:“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意思是说创作者是由于情感的激发而创作作品,而听众是通过作品体验其中感情的。欣赏音乐要通过音响感知较准确地体会到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
欣赏音乐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将会给欣赏者带来深刻的情感体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有了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结合对旋律、和声、节奏、速度、力度、音色、曲式、体裁等音乐以及音乐以外的文字因素等表现手法的理解,可以正确理解音乐。前文说过,音乐是听觉艺术,良好的音乐听觉是正确欣赏音乐的基础,我们无法想象不能辨别音高、节奏、音色的人能从音乐中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
(2)紧密结合欣赏者的生活体验及情感欲求。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可以将欣赏者迅速带入音乐意境之中,使欣赏者紧密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欣赏音乐,获得更深刻的情感体验。琵琶协奏曲《琵琶行》,描写了诗人白居易被贬任江州司马期间,在船上听到一位沦落地方的长安乐伎演奏琵琶曲,联想自己“谪居卧病浔阳城”的处境,发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种强烈的感情共鸣是其他在座人所不及的。白居易既是唐代著名的诗人,又是著名的音乐家,现代就有人专门研究其音乐美学思想,可见其对音乐理解之深刻。从《琵琶行》中也完全可以看出这一点,换言之,所有这些体验、感慨无不建立在白居易对音乐的敏锐感觉上。如果白居易没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对琵琶这一乐器的音色没有清晰的感觉,对音乐的节奏没有准確的判断,对演奏的轻重缓急没有敏锐的把握,即使“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也不可能把自己的生活体验、感情活动与音乐作品的情感融为一体,获得更高层次的情感体验。
三、通过内心听觉进行想象和联想的能力
想象与联想是指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伴随音响感知和情感体验过程而出现的有关生活形象和意境在内心听觉中的创造性再现。
音乐再现的一种方法是艺术性地模仿出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所引起的联想。如朱践耳的作品《蜜蜂过江》,通过弦乐和木管轻盈、快速的十六分音符模拟出蜜蜂飞舞时发出的翁鸣声,使人感受到蜜蜂的造型,并从这和谐的音响中唤起对大自然、对生活形象和意境的联想。如果没有良好的内心听觉能力,模仿的音响在耳中可能只是纯粹的、自然的音响模仿,欣赏者不可能从中获得丰富的想象和联想,这样的欣赏无疑是低层次的。音乐再现的另一种方法是利用听觉与视觉的“联想”关系,即用声音来类比所看到的视觉形象。如欣赏俄罗斯民歌《伏尔加船夫曲》时,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俄国画家列宾的著名油画《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所描绘的画面:十一个衣衫褴褛、神情各异的纤夫吃力地拉纤的形象。这两种想象都是建立在良好的音乐听觉基础之上的。反之,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能够通过内心听觉获得感觉的欣赏者,即使面对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没有任何实际的音响,他也能够利用自己的内心听觉,还原良好的音乐,获得新的情感体验。
当然,音乐形象的想象与联想是凭借音响感知与情感体验展开的,虽然它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自由性,但不是任意和无据的进行。欣赏者不能脱离原有的形象和联想与音乐作品本身的形象是相依相伴、不即不离的辩证统一关系,凭空随着自己的内心听觉随意联想。
四、对音乐作品的审美认识和理性评价
大量的优秀音乐作品充分证明,音乐不仅是一门抒发感情的艺术,而且还能通过音乐形象的逻辑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性理想。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这是音乐的内心听觉能力上升到最高层,对音乐认识由感性转化为理性满足的表现。耳聋的贝多芬凭借惊人的毅力和高超的内心听觉能力完成了代表他艺术成就的巅峰之作——《第九交响曲》,正如他的艺术信念:“自由与进步是艺术的目标,如在整个人生中一样”。这种崇尚的思想意境如没有复杂的理性认识是很难领会的。肖邦的《革命练习曲》充满战斗性和英雄性的音响,以排山倒海的气势爆发出的强大音流如波涛翻卷、汹涌澎湃、不可遏止的冲击力量,使人认识到波兰人民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以及肖邦强烈的爱国热情。所有这些,都是作者良好的内心音乐听觉所赋予的。一个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的音乐人,可以通过乐谱,通过内心听觉还原音响,使自己在没有任何实际音响的情况下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对音乐作品作出理性的评价。作为普通的音乐爱好者,我们可能永远无法获得如此专业的音乐听觉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以及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努力尝试使自己的音乐听觉能力不断提高,我们无疑也可以从体味音乐作品本身的美和所蕴含的情感入手,用理性的思维去领略包容于其中的广阔精神文化内涵,即使这种体验会来得迟缓一些。
综上所述,听觉是学习音乐的载体,音乐的听觉能力是音乐欣赏准确性和深刻性的基础,任何一种音乐素质都离不开良好的听觉能力。听到音乐不等于理解音乐,我们必须运用成功的学习方法及先进的学习手段把由音乐听觉引起的音响感知、感情体验、想象联想与理解认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逐步获得高水平的音乐听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