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的花开在人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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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吴帆,70后,海南海口人,公务员。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会员、海南省作协会员、海口市作协副秘书长。中学开始发表作品,曾获全国大中专院校诗歌大赛二等奖,有作品被选入多种儿童文学选本,己出版儿童诗集《长翅膀的房子》等。
  小学三年级时,老师开始要求写作文。我爸爸在村里小学当老师,在那个年代的农村,能读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已经算是有文化的人了。他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抠出一点钱,给我订了一份《小学生》杂志。他认为,要写好作文,阅读必不可少,只有读过大量的课外书,才可能写好作文,否则免谈。
  那时候,乡村小学普遍缺老师。我爸爸字写得漂亮,也擅长画画,因此他除了要上语文课,同时还兼任写字课和图画课老师,每周要上十几节课,课时比其他老师多一倍。但他没有怨言,每天本本分分地上他的课,好多年都如此。
  即使一本32开、50多页的《小学生》杂志,在当时也算是一件稀罕物。想想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才短短几年,物质还很匮乏,少儿读物亦是稀缺,一个乡村孩子能接触到的课外书是相当有限的。这样一本《小学生》杂志,当然令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小学生》杂志的模样,就像多年以前交过的一位老朋友,说不定哪天遇见,会情不自禁地惊呼:
  “看,就是它,它在那儿!”
  《小学生》杂志是一本好看的少儿读物,除了科普,每期都发表一些儿童小说、童话、童诗等儿童文学作品,从书上我认识了樊发稼、金波、葛翠琳、柯岩、曹文轩等大作家、大诗人。从那时起,心里悄悄播下“作家”的种子,暗暗下了决心,长大后也要做一个“写故事”的人。
  就是这样一本《小学生》杂志,陪伴我度过了小学阶段。
  一晃便上了初中。初中是在镇上读的,八十年代中后期,物质依然短缺,偌大的一个镇却只有一家供销社书店。书店里主要经营文具、作业本之类的学生用品,也卖图书,但少儿读物很少,能买到的只有《铁道游击队》《小兵张嘎》等连环画(即小人书)和《三国演义》《童年》等不多的中外文学名著。
  那时的书店不像现在,书架完全敞开,读者可以自由选书、看书。供销社书店里有一男一女两名中年售货员,女的微胖,剪齐耳短发,人长得一般,脾气却不好,每次到店里买文具,总见她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每隔一段时间,等攒够了能买一本或两本书的零花钱,我就兴冲冲地跑到供销社书店,明知道女售货员脸色不好,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喊她把早就看中的图书从书架上取下来。女售货员话不多,面无表情。她转过身拿了书,然后将书甩在柜台上,“啪”的一声,发出清脆的响声。我从裤兜里掏出准备好的零花钱(多数是角币和硬币)递给她,这才满心欢喜地捧着书回家。
  渐渐地,我对书的感情与日俱增,在它的引领下,我的世界变得多彩、辽阔。从小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作文还经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念,时间一长,“写故事”的念头又在心底蠢蠢欲动起来,好像不干点别的事情心就不安似的。终于,初三时跟外班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办起文学社,这是学校有史以来首个文学社,我们取名为小溪文学社。在以后的整个初三阶段,当同学们都在埋头苦读,为升学拼命的时候,一帮人却窝在操场边上的一间老瓦房里,忙着写稿子、刻蜡板、印社报,还计划跟海南华侨中学的热土文学社搞联谊,“捣鼓”着跟考试、升学无关的事情。这在别人眼里简直是“不务正业”,不仅父母、老师,连自己有时都会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我爸爸是语文老师,他当然鼓励我读课外书、写作文,但在搞文学社的事情上却毫不含糊。
  “糟蹋时间,辜负父母,自毁前程!”我爸爸就曾咬牙切齿地丢给我这样一句话。
  初中毕业,我以全镇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类最高分被海南岛内一所师范学校录取。这是一所百年老校,在岛内高校出现之前,它曾是全岛的最高学府。上了中师,每天除了到点上课、吃饭、睡觉,没有了升学压力,陡然间多出了许多时间。记得开学后不久,自己对校园里的一切都感到新鲜,于是在某日黄昏,独自从教学楼一楼开始,一层一层地往上爬,等爬到六楼时,在楼梯的拐角处发现一间小房子,门上钉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春笋文学社”,心里不禁一阵欣喜。后来才发现,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时文学社早就处于停办状态了。
  因为有了中学时“捣鼓”文学社的经历,某天我突發奇想,既然无人接手,何不重操“旧业”,自己来做?于是,独自找到文学社指导老师王世翔的办公室,向王老师毛遂自荐。王老师倒也利落,没过多久,我便从他手里接过文学社社长的担子,接着趁热打铁招兵买马,重新竖起春笋文学社的“大旗”。
  “捣鼓”文学社的日子既忙碌又快活。每月除了组稿、排版、出报,一个学期下来还组织策划了不少文学活动,像文学沙龙、文学讲座、文学采风等,一帮人来来往往,跑出跑入,忙得不亦乐乎。
  中师毕业后,我没有像班上同学那样走上社会,等待分配去当小学老师,而是选择留校读了大专中文班。
  因为经常要给文学社社报写稿,所以逼得自己多看书,我愿打愿挨地给自己定了规矩,每周至少读一本书。教室里,我在课桌上竖起一排书,那是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文学书籍,上课时眼前摊开的是课本,实际上看的却是小说。我的同桌是个女生,有一次上写作课,老师要求每人当堂完成一篇作文。那个女生写不出来,向我求救,我又不能立马弄出两篇作文来,只好拿以前写的一篇“蹩脚”作文给她充数。现在想来,自己反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那是最愉快、最轻松的读书生活。因为读的是中文专业,看的书多了,自然免不了手痒,免不了写作和投稿。那时投最多的是师范类报刊,有一次在教学楼下遇到王世翔老师,他告诉我,我的一篇散文发表在某杂志上,于是急急找来看,高兴得不得了。
  至今仍对母校和文学社心存感激,总觉得中文是天底下最好的专业了。
  一晃工作已经22年了。22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飞快得来不及倾听时光的滴答声,就已经人到中年了。   在单位,由于干的是繁重琐碎的文字材料工作,每天从早上醒来的那刻起,就像冲锋一样上班下班,节假日还经常加班干活。因为永远不知道任务何时来临,因此手机每天24小时都处于开机状态。就这样年复一年地奔忙,仿佛干了很多事,又仿佛什么都没有干。
  这么一想,不禁觉得青春渐去得可怕。我感到窒息,想要挣脱却又无能为力。
  在快撑不下去的时候,我时常把自己“泡”在书店里,更多的时候会从当当网上淘回一堆书,就像一些人用吃零食、逛街和购物来渲泻心中的某种不愉快一样。家里的五个书柜摆不下了,就随手搁到沙发和床头上。这些书有的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有的才翻了一半,有的甚至从买回来到现在都没有翻动过。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它们在那儿我就心安,就像一位多年的老朋友站在眼前,即使不说话,双方只需用眼神交流,便可意会,心有灵犀。
  后来书越买越多,我干脆在客厅靠墙的一面,请木匠打造了一排书柜,书柜从地板直到天花板,足足有8层高。现在,家里的客厅不仅是藏书之所,更是灵魂的栖息地和精神的避难所,随着家门的关闭,将红尘的喧嚣与繁杂拒之门外。与书相对,敬畏之情萦怀。如果说世间有什么事物可以不朽,我想应该是思想了。而能够准确记录思想的恰恰是文字,是经过时间考验经久不衰却依然闪耀着人性光芒的经典著作。
  当然,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阅读兴趣点。就像我,少年时爱读诗,青年时偏爱小说,现在喜欢历史、哲学和人物传记。同一本书,因为阅历和心境使然,感受也不尽相同。有人说,少年时读《堂吉诃德》会笑,中年读了会思想,老年读了却要哭。
  我相信阅读的力量。一个人的精神成长与阅读息息相关,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变得更加寬阔、充实,可以成全一个人的梦想,让人产生无限种可能。“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这是全民阅读形象代言人朱永新教授的观点,对此我一直深信不疑。
  美国著名阅读研究和推广专家吉姆·崔利斯在《朗读手册》里说,“阅读是消灭无知、贫穷和绝望的终级武器,我们要在它们消灭我们之前歼灭它们”。犹太人嗜书如命,将阅读置于很高的地位。孩子一生下来,犹太人就会在书上涂一层蜂蜜让孩子舔,以此告诉孩子书是甜的,他们还喜欢把书放在枕边。这种对书的迷恋和敬畏之情,让世界上许多国家感到汗颜。
  现在科技发达,电视、电脑、手机等各种电子产品和游戏选择很多,对一个孩子来说,喜欢这些比喜欢阅读容易,自觉阅读变得很难。因此,要培养孩子良好的阅读习惯,父母陪着亲子阅读,老师带领阅读,社会鼓励阅读,都是必要的,尤其是家长鼓励看书是孩子阅读最重要的动力。
  少年儿童时期是人生中最纯净、最美好的岁月,优秀的童书是最美丽的种子。美国诗人惠特曼说,一个孩子向前走去,他最初看到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个东西,那个东西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因此,我们要选择最有价值、最具真善美的图书给孩子,在孩子幼小的身体和心灵中种下最美好的种子。这些美丽的种子经过无数岁月,终将在他们漫长的人生中开出最美的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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